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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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的运行机制,按照以编设岗、按岗竞聘、落岗分流的原则,根据《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要求,区卫生局决定在本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在编在职人员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

依据市、区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惠阳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数共804个。

其中:

沙田镇卫生院63个,新圩镇卫生院140个,镇隆镇卫生院84个,永湖镇卫生院106个,良井镇卫生院70个,平潭镇卫生院102个,淡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个,秋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4个,土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具体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各级岗位数见附表1)。

二、竞聘对象和岗位任职条件

(一)竞聘对象。

2011年4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包括临聘人员),凡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均可参加竞聘上岗。

(二)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竞聘首先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在编在职人员中进行,凡通过竞聘的按照其现聘岗位或职务进入相应岗位。

未聘满的岗位,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临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管理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行政工作经验的在编在职人员。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竞聘的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无专业技术资格但具备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按如下方式处理:

(1)本次竞聘可报名参加初级岗位竞聘,但工资等级不变;

(2)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才能续聘;

(3)如本单位有工勤岗位空缺,未能续聘的工作人员可实行转岗;

(4)未能续聘又不能转岗的,实行离岗学习,离岗后2年内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的可重新续聘,未能取得者实行分流处理。

离岗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竞聘的,须具备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资格。

无技术等级者以普工身份报名。

三、实施步骤

(一)公开报名(2011年8月10日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填写提交竞聘上岗报名表(报名表见附表2)。

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日内,回原单位报名参加竞聘上岗。

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原单位报名的视同放弃竞聘上岗资格,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资格审查(2011年8月12前完成)

区卫生局按照竞聘对象范围和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竞聘上岗报名人员逐一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原始材料,包括进入单位手续、工资发放记录、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聘用合同以及年度考核记录等内容。

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由区卫生局负责核发竞聘上岗准考证,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竞聘上岗。

(三)组织考试、考核(2011年8月25日前)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竞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核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考核成绩占总分60%。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人员,考试和考核综合成绩≥60分者方可上岗,综合成绩﹤60分的,须离岗学习3个月后,参加二次竞聘。

1、笔试

(1)时间:

2011年8月22日前完成

(2)地点:

惠阳区广播电视大学

(3)笔试内容:

管理类人员主要考查行政管理和公共卫生知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查医学专业知识;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类人员主要考查基础文化知识。

(4)笔试形式:

由区人社局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采取A、B卷形式,分二批次进行集中组织,参加考试批次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2、考核

(1)时间:

2011年8月25日前完成;

(2)地点:

各镇卫生院;

(3)考核内容:

对竞聘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量化考核测评(考核表见附表3);

(4)考核测评会议参会人员:

本院全体在编在职人员。

(四)考试、考核结果运用

考试、考核总分综合结果依据报考人员报考相对应的类别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区医改领导小组对竞聘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

在公示期内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的,要认真复核,对公示内容举报属实且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竞聘结果经区卫生局审核,区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卫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统筹调剂

经过考试考核后未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本单位尚有空编,原则上可在本单位高职低聘、转岗聘用;如本单位已满编,可由区卫生局组织在医疗卫生系统内进行二次竞聘。

(七)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未聘的在编在职人员按照《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分流人员安置办法》妥善安置。

附表1:

惠阳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竞聘上岗报名表

附表3:

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竞聘上岗量化考核表

惠阳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表1

惠阳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单位

岗位数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岗位

高级

中级

初级

沙田镇卫生院

63

3

3

11

43

3

新圩镇卫生院

140

4

6

20

100

10

镇隆镇卫生院

84

3

4

15

57

5

永湖镇卫生院

106

4

4

19

72

7

良井镇卫生院

70

4

3

12

48

3

平潭镇卫生院

102

5

4

19

69

5

淡水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95

3

4

17

64

7

秋长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114

6

5

12

86

5

土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2

1

5

21

1

合计

804

34

34

130

560

46

附表2

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竞聘上岗报名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资质

出生年月

最高专业学历

职称

职务

编制

现单位

现岗位

竞聘情况

拟竞聘专业

临床

护理

检验

放射

口腔

拟竞聘

岗位

管理:

高级:

中级:

初级:

工勤:

妇幼

公卫

中医

行政后勤

个人述职

现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卫生、人事部门审核: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本表用于此次医改镇卫生院竞争上岗报名。

“编制”填在编、临聘,竞聘岗位填写请

参照《惠阳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个人述职”填写近三年工作、奖惩情况。

拟竞聘专业和岗位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附表3

惠阳区镇卫生院竞聘上岗量化考核表

考核内容

20~16

15~11

10~1

20~16

15~11

10~1

20~16

15~11

10~1

20~16

15~11

10~1

20~16

15~11

10~1

通告告知回执

本人已看到《惠阳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公告》,已知通告内容。

在通告规定时间内出现延误或未参加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等情况,后果由本人自负。

本人签名:

年月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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