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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图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TMZCZ2018-006(HWL)

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卷商务条款

第2章投标人须知3

2.1说明3

3

3

4

2.2招标文件4

4

5

5

5

5

2.3投标文件的编制6

6

7

7

8

8

8

2.4投标文件的递交9

9

9

9

2.5开标与评标10

10

10

11

符合性响应的投标11

实质响应的投标11

12

2.6授权与签订合同13

2.7履约保证金、质保金13

2.8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3

2.9例外13

第三章合同条款15

3.0总则15

3.1通用合同条款15

15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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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9

19

3.2特殊条款19

19

20

3.3专利权20

3.4税费20

第4章合同格式21

中标经济合同21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23

附件1投标函(格式)24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25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26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27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28

附件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9

附件6-1营业执照30

附件6-2税务登记证30

附件6-3企业资质证书30

附件6-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1

附件6-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

附件6-6无重大犯罪记录声明33

附件6-7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34

附件6-8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35

附件6-9制造厂商的授权书36

附件6-10投标人的资信证明37

附件6-11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38

附件6-12投标人完税证明38

附件6-13近三年类似产品的供货重点业绩38

附件6-14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8

附件7投标货物证明文件39

附件8售后服务方案格式40

第二卷技术条款41

第1章技术要求42

1.0总体要求42

1.1标准与规范42

1.2技术支持42

1.3验收43

1.4售后服务43

1.5索赔43

1.6其他要求43

第二章其它45

投标资格证明及有关文件46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47

一、总则47

1、一般规定47

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47

3、评标委员会职责47

4、评标委员会义务47

5、评审程序48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48

资格性检查48

符合性检查49

1、商务符合性检查49

2、技术符合性检查49

三、澄清有关问题50

四、比较和评价50

五、推荐中标人...................................................51

六、注意事项.....................................................51

附表:

资格及响应评审记录表.......................................52

评标标准和方法.............................................53

第四章货物清单及参数55

第一卷商务条款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图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TMZCZ2018-006(HWL)

二、招标内容:

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1:

00,下午13:

30—16:

00到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科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2月28日下午13:

30时,地点为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8年2月28日下午13:

30时。

3、开标地点:

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

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18年2月24日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8年2月24日之前(不含2018年2月24日当天)到达下述账户:

账户名:

图们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图们支行

账号:

0790202010002011507833

并请注明“事由:

TMZCZ2018-006(HWL)项目投标保证金6047”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

注: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必须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和按时参加开标会,如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开标会未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参标权,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不注明所投项目编号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总计人民币10,005.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10,000元,汇款手续费5.00元。

6、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

575,620.00元。

7、支付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付清.

招标人:

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图们市友谊街858号

邮政编码:

133100联系电话:

传真:

(0433)3665069

2018年2月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说明

本次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文件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2.1.1代理机构和买方

⑴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专指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买方是货物的最终使用单位,本次招标的买方专指图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1.2合格投标人要求

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间,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提供资料和到投标人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⑷投标人为了表明具有签订承接项目的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具有足够的能力充分的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料,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的补充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以及近三年来的业绩和用户评价(包括项目名称和用户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投标人拟指派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及主要业绩等)和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证明书、证件等)。

●投标人认为其它有利于本项目的资料。

●如果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向其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该授权书应明确规定其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

如果是国外产品制造厂商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国外制造厂商与其国内总代理商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中文文本,复印件)。

⑷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⑸凡受托为招标人、采购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其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报价,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报价。

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2.1.3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理,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卷商务条款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卷技术条款

第一章技术要求

第二章货物清单及参数

第三章其它

第四章评标细则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认真、全面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实质上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凡获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需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0天(日历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3天(日历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澄清问题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

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的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话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2.2.4招标补充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日历日)之内,不再发布招标补充文件。

2.2.5投标人的认可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个别内容不能接受时,允许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将作为前提来决定取舍。

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另作说明,即视为投标人已经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目录

附件1投标函(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营业执照(已年审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附件6-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附件6-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6-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6无重大犯罪记录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函(复印件)

附件6-7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附件6-8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附件6-9货物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附件6-10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附件6-11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附件6-12投标人完税证明(复印件)

附件6-13近三年类似产品的供货重点业绩

附件6-14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附件7投标货物证明文件

7-1生产许可证

7-2专利证书

7-3产品鉴定证书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验报告

7-4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详细说明或产品的材质单

附件8售后服务方案

除上述第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2条的所有文件。

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伴随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①货物的主要产品质量、性能和详细说明。

②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③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4)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如果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3.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⑴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函件和文件一律使用中文(必要时可用英文),采用国际统一单位及通用的图形符号。

⑵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3投标报价

⑴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货物数量、规格、价格表上分别标明所有拟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报价应以买方所在地图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装、调试、验收后的总价为准,并说明各项相关费用。

2.3.4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⑵投标保证金是为弥补买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⑶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形式。

⑷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⑸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投标材料与实际不符。

C、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必须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和按时参加开标会,如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开标会未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参标权,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5投标有效期

⑴自开标日起60天(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⑵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

电报、传真的形式进行。

按本须知第

2.3.6投标文件的式样与签署

⑴投标人需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分别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明“正本”、“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必须胶装成册,并将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日期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⑶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行间加字、涂抹和增删。

若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而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

⑵内外层封套同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的标题和编号,注明“在2018年2月28日下午13:

30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⑶内层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如果投标文件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⑷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授权书等单独装在一起。

2.4.2投标截止时间

⑴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

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4.3迟交的投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报价文件。

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⑵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照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的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邮戳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⑶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⑷从投标截止期到本须知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5开标与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开标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买方代表、或行业监督人员和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5.1  无效标书:

投标书若产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独立进行密封。

(2)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

(3)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无投标日期的标书。

(4)投标文件未加盖骑缝章。

(5)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印鉴或签字的标书。

(6)标书未密封或密封后未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

(8)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不符,或有不能允许的条件。

(9)投标单位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0)未按规定签署授权书。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

(13)对招标项目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投标货物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漏缺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15)投标文件雷同(投标文件在形式、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两份(处)或多份(处)出现包装、装订 、目录 、格式 、资料复印、非打印资料笔迹相似、标书内容表述及漏、缺、误相同)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不真实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6)未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的。

(17)《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下列情况者,评委会有权予以废标。

(1)伪造或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的投标;

(2)投标过程中发现进行贿赂的投标者;

(3)以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

(4)采用非正常手段,干扰评标工作的投标;

无效的标书为废标,不予受理。

2.5.2文件澄清

开标后对于投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询问。

对澄清和双方确认的问题,应采取书面补充文件的形式,经投标人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问题:

即对投标文件中的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标的、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等均不得泄露。

评标工作由专家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如投标方认为评委中有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可当场提出,由评标领导小组核实情况后,决定其是否回避。

符合性响应的投标

主要包括:

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投标文件是否与招标文件有其他重大偏离;

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内容是否齐全;

投标产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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