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马铃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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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马铃薯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马铃薯
申请马铃薯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马铃薯》,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干物质、淀粉、蛋白质、维生素C、还原糖等含量,以及食味品质描述。
3.抗病性鉴定:
对品种的晚疫病、病毒病以及其他区域性重要病害的抗性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晚疫病抗性室内鉴定和田间鉴定分5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高感(HS)。
病毒病抗性分6级:
免疫(IM)、高抗(HR)、抗病(R)、中抗(MR)、感病(S)、高感(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马铃薯》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光发芽:
形状、基部花青甙显色强度、基部花青甙显色蓝色素比重、基部茸毛多少、基部根尖数量;植株:
生长习性、生育期;茎:
翼波状程度、颜色、花青甙显色;小叶:
边缘波状程度、顶小叶形状;花冠:
形状、大小、内侧花青甙显色强度、内侧花青甙显色蓝色素比重;块茎:
形状、芽眼深度、表皮颜色、肉颜色,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块茎外观、块茎横切面、光发芽、复叶、花序(不开花品种标注)以及成株植株等的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
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用再提交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薯(试管苗)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编织袋、尼龙网袋等包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提供种薯10个或无污染脱毒试管苗20管(1~3株/管)。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薯(试管苗)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无检疫性有害生物、无病毒病、无虫、无菌的健康种薯(试管苗)。
在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
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克山分院国家马铃薯种质资源试管苗库(邮编:
161606,地址:
,联系人:
宋继玲,电话:
、;邮箱:
)。
国家马铃薯种质资源试管苗库收到种薯(试管苗)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甘薯
申请甘薯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甘薯》,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干物质、淀粉、蛋白质、维生素C、还原糖、胡萝卜素、花青素等含量,以及食味品质描述。
3、抗病性鉴定:
对品种的根腐病、黑斑病、茎线虫病、蔓割病、薯瘟病,以及其他区域性重要病害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根腐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黑斑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茎线虫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蔓割病抗性分6级:
高抗(HR)、抗(R)、中抗(MR)、中感(MS)、感(S)、高感(HS)。
薯瘟病抗性分6级:
高抗(HR)、抗(R)、中抗(MR)、中感(MS)、感(S)、高感(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甘薯》(NY/T2429)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植株:
生长习性,茎:
顶端茸毛、顶叶形状、顶芽花青苷显色强度,叶:
形状、颜色、裂片、叶耳、边缘紫色,薯块形状,薯皮颜色,薯肉:
主要颜色、次要颜色,萌芽性,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地上部性状、单株、地下部性状以及薯肉颜色等的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
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再提交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薯(试管苗)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中等大小种薯不少于20块,或试管苗不少于100株。
菜用甘薯提供薯苗不少于20株。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薯(试管苗)样品,必须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在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
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到江苏省徐州农业科学院甘薯研究所国家甘薯徐州试管苗库(邮编:
221131,地址:
电话:
,邮箱:
)。
国家甘薯徐州试管苗库收到种薯(试管苗)样品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谷子
申请谷子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谷子》,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子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蛋白质、纤维、可溶性糖含量等。
3、抗病性鉴定:
对品种的谷瘟病、谷锈病、白发病抗性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谷瘟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谷锈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白发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抗(R)、中抗(MR)、感(S)、高感(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谷子》(NY/T2425)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幼苗:
猫耳叶顶端形状、叶鞘颜色、叶姿、叶枕花青甙显色,刚毛:
颜色、长度,穗:
形状、长度、粗度、码密度、单码籽粒数、单穗重、出谷率,籽粒:
千粒重、颜色、胚乳类型,播种到出苗天数,花药颜色(新鲜花药),茎秆长度,植株成穗茎数,穗颈姿态,颖果(米)颜色,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幼苗期、拔节期、抽穗期、成熟期植株,以及成熟谷穗、种子(果实)和小米(颖果)等的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子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子样品。
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再提交种子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子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种子样品150克。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子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的新收获种子。
在提交种子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种子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
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子样品提交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邮编:
100081,地址:
电话,邮箱:
)。
国家种质库收到种子样品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高粱
申请高粱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高粱》,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子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淀粉、脂肪、蛋白质可溶性糖、纤维、干物质含量等。
3、抗病性鉴定:
对品种的丝黑穗病、叶部病害抗性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丝黑穗病抗性分6级:
免疫(IM)、高抗(HR),抗(R)、中抗(MR),感病(S)、高感(HS)。
叶部病害抗性分5级:
1级:
没有明显病害;2级:
病害较轻(全株病斑面积小于10%);3级:
病害中等(10%-20%);4级:
病害较重,5级:
严重(大于30%)。
观察时期以生理成熟期为准。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高粱》(NY/T2233)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颖壳:
颜色(开花期)、质地、颜色(成熟期),花药:
颜色(新鲜花药)、颜色(干花药),穗:
紧实度、形状、颖壳包被程度,籽粒:
颜色、正面形状、侧面形状、千粒重,柱头花青甙显色强度,外颖芒长度,穗柄伸出长度,胚乳颜色,植株高度,抽穗期、成熟期,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籽粒、成熟穗以及成熟植株等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子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子样品。
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再提交种子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子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种子样品300克。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子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的新收获种子。
在提交种子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种子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
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子样品提交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邮编:
100081,地址:
电话,邮箱:
)。
国家种质库收到种子样品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大麦(青稞)
申请大麦(青稞)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大麦(青稞)》,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子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蛋白质、淀粉、可溶性糖、纤维含量等。
3、抗病性鉴定:
对品种的条纹病(全国)、条锈病(青藏)、黄矮病(全国)、根腐病(东北)、白粉病(南方)、赤霉病(南方),以及其他区域性重要病害进行抗性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条纹病抗性分5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和高感(HS)。
条锈病抗性分5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和高感(HS)。
黄矮病抗性分6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感(S)和高感(HS)。
根腐病抗性分5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和高感(HS)。
白粉病抗性分6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高感(HS)和极感(ES)。
赤霉病抗性分5级:
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和高感(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大麦(青稞)》(NY/T2224)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旗叶:
叶耳花青甙显色、叶耳花青甙显色强度、叶鞘蜡质,芒性:
芒齿、光芒(仅适用于有芒品种),芒:
相对于穗长度,穗:
姿态、棱型、小穗密度、长度(不包括芒),籽粒:
皮裸性、颜色、形状、千粒重,抽穗期,冬春性,幼苗生长习性,植株高度,颖果外稃花青甙显色强度,芒类型,每穗粒数,最低位叶叶鞘茸毛,低位叶叶鞘花青甙显色,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种子、果实以及成株植株等的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子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子样品。
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再提交种子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子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种子样品500克。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子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的新收获种子。
在提交种子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种子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
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子样品提交到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邮编:
100081,地址:
电话,邮箱:
)。
国家种质库收到种子样品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蚕豆
申请蚕豆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蚕豆》,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子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
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
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品质分析:
根据品质分析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
品种的蛋白质、淀粉含量等。
3、抗逆性鉴定:
对品种的锈病(冬蚕豆)、赤斑病(冬、春蚕豆)抗性、花荚期耐冻性以及其他区域性重要病害的抗性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锈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中抗(MR)、抗(R)、感(S)、高感(HS)。
赤斑病抗性分5级:
高抗(HR)、中抗(MR)、抗(R)、感(S)、高感(HS)。
花荚期耐冻性分3级:
高耐(HT)、中耐(T)、不耐(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
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蚕豆》(NY/T2435)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小叶:
边缘波状、顶部形状,旗瓣颜色:
花青甙显色、色素斑颜色,荚:
生长姿态、类型、颜色(青荚或成熟荚)、长度、胚珠数,干籽粒:
百粒重、种皮颜色、子叶颜色、粒型、种脐颜色,叶颜色,冠层叶片小叶形态,开花期,植株开花习性,翼瓣色素斑,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
种子、鲜籽粒(鲜食用)、豆荚、成熟植株以及大田等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
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