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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2014年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

(2014)

江苏**集团建设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

1、项目组织管理方面2

2、项目进度管理方面4

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5

4、项目质量管理方面8

5、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方面11

6、项目技术管理方面13

7、项目工程资料管理方面15

为深入贯彻集团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确保完成建设公司各项管理目标,强化公司管理执行力,强化项目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

要求项目部认真学习,职能部门严格执行!

1、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1.1、各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通知等文件,切实执行相关要求,共同维护公司的制度化管理大局。

1.2、各项目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按时进行月报表的上报,便于公司及时统计信息并上报集团。

报表主要包括:

下月工作计划、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当月完成形象进度报表、当月三项(进度、质量、安全)考核及汇总表、当月劳务队罚款单、当月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下月材料计划、下月资金计划等。

以上报表均由项目经理签认,相关人员编制。

对于没有按时上报且没有提前说明合理理由的,每表按100~300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1日内完成。

仍不整改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

1.3、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型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会议中,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正常会议进行,不得无故离席,不得场内接听电话。

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处50~300元罚款。

1.4、强化项目部纪律作风管理。

项目部工作期间严禁对劳务队吃拿卡要。

对私自与劳务队外出吃饭、索要财物等行为,查处一次对参与人员进行1000~3000元罚款。

项目部办公场所、宿舍区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行为。

如有违反,对参与人员进行1000~3000元罚款。

1.5、加强项目部的团队建设,营造和谐、友爱、团结、互助工作氛围。

禁止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制造不良影响。

如有上述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300~500元罚款。

1.6、项目部对公司组织的走访、检查或调查须积极配合,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

不得推诿扯皮、抵触顶撞,或提供虚假信息。

否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300~500罚款。

1.7、项目部要加强集团公司财产保卫、看管工作。

凡因项目部管理不善,防范不周,发生公司设备、材料、财产被盗事件,损失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责任人员负责分摊承担损失;损失万元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降职处理。

1.8、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处理好甲乙双方关系。

对监理单位签发的整改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要积极整改,及时回复。

因工作态度跋扈或消极抵触造成甲乙双方关系紧张,而受到投诉或造成公司形象、经济受到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1.9、为促进项目部创先争优氛围的形成,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助推集团建设持续规范发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9.1、每年评选2~3个优秀项目部。

奖励50000元。

评选标准:

⑴年工程进度符合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计划。

⑵全年安全生产,无任何重伤或死亡事故。

⑶文明施工表现较突出,有创新,有亮点,能常态化保持。

⑷质量管理验评到位,无任何质量事故,观感良好,注重细节。

⑸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团结和谐,积极奋进,有战斗力。

1.9.2、每月评选两名优秀个人。

奖励500~1000元。

评选标准:

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吃苦耐劳。

⑵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⑶能肩负重担,任劳任怨,服从公司的分配。

⑷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团结同事,乐于互助。

⑸在工作方面受到处罚后,能积极改进,并且表现优异的。

2、项目进度管理方面

2.1、建设公司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对项目部进度管理奖罚办法执行,并积极配合集团督查部对项目进度管理的考核。

2.2、项目部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由劳务队签字认可,上墙公示。

不能按要求及时进行进度计划编制的,执行报表管理奖罚办法。

编制不科学、不全面、不严谨、过于保守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进度计划没有及时下达给劳务队或未经劳务队签认,并上墙(会议室等处)公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元~500元处罚;

2.3、项目部进度计划实施前,要充分考虑完成任务需具备的管理制度因素、合同因素、方案因素、物资因素、天气因素、人力因素、机械因素等,必须提前解决制约工程计划正常开展的各项目因素,才能保证按期完成生产计划。

如因思想懈怠,考虑不周造成生产不能按计划开展,对主要负责人进行300~500元罚款。

2.4、项目部进度计划实施中,要时刻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对。

如果出现偏差,要及时组织会议进行纠偏,确保关键线路与关键节点。

遇到影响、制约工程进度的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要以大局为重,群策群力,积极克服。

对确实不能处理的,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

对于工程进度滞后,项目部不解决,不克服,不反映的,对相关负责人处200~500元罚款;对因项目负责人不积极、不作为,思想懈怠,考虑不周造成的工期延误,对主要负责人处500~1000元罚款。

2.5、项目部必须重视进度总结的奖罚落实。

月末(25日),根据月初向劳务队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进行对比总结。

如劳务队无合理理由,进度滞后,严格执行进度考核办法。

对月底不严格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的,执行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对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3.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如果组织措施、责任分工不到位,对项目经理进行300~500元经济处罚。

3.2、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负责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为施工安全生产做好技术引导。

如果技术措施编制不到位,每缺漏一项将对技术负责人进行100~300元罚款。

3.3、生产经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主要负责人,负现场全面管理责任。

要始终坚守安全是生产的前提,组织和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矛盾,确保安全生产。

如发现生产经理对安全重视不足,不执行相关安全措施防范要求,忽视安全抢生产,现场脏乱差,安全隐患多,将对生产经理进行300~500元罚款。

3.3、工长是栋号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对三宝的佩戴,“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机械操作、工完场清等项目负有管理落实责任。

如果因为管理不到位,出现较大或较多安全隐患,以及现场文明施工差,将对主管工长进行200~500元罚款。

3.4、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对在建工程的“三宝”落实、“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装拆卸与爆破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消防保卫、安全资料的建档完善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如果检查发现,安全员建档资料不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疏漏,安全管理措施不足,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做到三定,整改不到位不向上级及时反映等问题,将对安全员进行300~500元罚款。

3.5、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部门检查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单,按期整改完善。

安全整改通知单由安全员签收,并负责传达给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整改落实。

如发生拒签行为,对责任人进行300元罚款。

如没有按期整改,且没有合理理由的回复单,或没有严格执行整改要求,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6、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考核由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对结果签认,月底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

对不认真履行考核评分标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与工程实际情况反差较大现象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月底不按期汇总、上报公司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

3.7、项目部因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

3.8、项目部因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不到位,或疏于管理,造成未遂事故或无伤害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300~800元罚款;造成轻伤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罚款;造成重伤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00~3000元罚款;造成死亡事故的,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责任书。

3.9、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与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如有更好建议,应书面上报公司申请执行,经批准同意后再现场落实。

如低于公司作业指导书标准进行安全防护、作业,将相关责任人按项进行300~500元处罚。

3.10、以上罚款项目执行后,责任人仍不认识错误,不继续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

4、项目质量管理方面

4.1、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争创精品工程。

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为质量目标实施与过程验评具体负责人,生产经理、质量员、主管工长为现场监管、落实责任人,材料员、取样员为材料进场、检验相关责任人。

4.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强化过程控制,主动预防各种质量隐患的发生,确保检验批验收一次性成功。

主管工长为现场直接责任人,对各分项施工负有旁站监管责任,及时纠正不当作法。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负领导责任,过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果在正式验收中发现大面积同样的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术措施,严重影响制约了下道工序的质量或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经济罚款。

4.3、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过程三检”制,强化验收控制。

项目部验收组织不到位,或验收敷衍了事,没有严格执行方案、技术规范等要求,或没有依照图纸、变更进行复核,造成质量隐患、问题或后道工序不能正常施工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并整改。

4.4、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样板引路制。

所有分项工程在全面施工前,均要做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并经公司管理部门参与验收合格。

没有执行样板引路制或样板未经公司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就全面进行该分项施工,达不到工程质量相应标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仍不进行整改,对主要负责人处1000元~2000元罚款。

4.5、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材料挂牌制。

材料挂牌制不落实、不规范、不动态,对相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材料员)进行200~500元罚款。

4.6、严格执行原材料的检验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施工。

工程材料进场后,收料员负责材料表观质量检查,索要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证明等文件,并及时通知取样员根据批次进行取样送检。

待检测证明材料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以上工作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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