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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第一章总则

 

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

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

三、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

 

“甲”类。

 

 

第二章乙炔站的布置

一、乙炔站严禁布置在易被水淹没的地点;

二、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

三、气态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宜靠近乙炔主要用户处;

四、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五、应有近期扩建的可能性; 

乙炔站与氧气站的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电石库与制气站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6m。

 

一、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在靠近气态乙炔站或乙炔汇流排间的生产厂房外墙的门、窗、洞边缘,与气态乙炔站或乙炔汇流排间外墙上的门、窗、洞边缘、电石渣坑边缘和室外乙炔设备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

二、气态乙炔站或乙炔汇流排间与生产厂房相毗连的防火墙上,严禁穿过任何管线。

 

 

独立的乙炔瓶库乙炔实瓶贮量(个)

防火间距(m)

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筑物

民用建筑,屋外变、配电站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500

12

15

20

25

>1500

15

20

25

30

 

一、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为3.5m;

二、空花围墙或栅栏为5m;

注:

气态乙炔站与其它生产厂房毗连时,如布置有困难,以上的净距可适当缩小。

 

第三章工艺设备的选择

一、气态乙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用户的最大小时消耗量,并乘以同时使用系数确定。

二、溶解乙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用户的昼夜消耗量和溶解乙炔站的昼夜生产时间确定。

溶解乙炔站宜为两班生产。

 

在一个乙炔站内宜选用同一型号的乙炔发生器,并不宜超过4台。

 

在无压缩机的情况下,低压乙炔发生器与乙炔用户之间,也应设置湿式贮罐,其有效容积应根据用户的乙炔负荷情况确定。

 

乙炔压缩机与乙炔充灌台之间,必须设置干燥装置。

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灌台可由三组充灌排组成,每组充灌排连接的气瓶数,应按下列式计算:

式中:

N—连接气瓶数(个);

Q—压缩机排气量(m3/h);

—充灌容积流速(m3/h•瓶)。

间断充灌不宜超过0.8m3/h•瓶;一次充灌不

宜超过0.6m3/h•瓶。

二、乙炔汇流排气瓶的输气容积流速,不应超过2m3/h•瓶。

一、多台乙炔发生器的汇气总管与每台乙炔发生器之间,必须设置安全水封;

二、接至厂区或用户的乙炔输气总管上,必须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

三、电石入水式低压乙炔发生器,应有防真空措施;

四、高压干燥装置出口管路处,应设置阻火器;

五、高压乙炔放回低压贮罐或低压设备的管路上,应设置阻火器;

六、乙炔充灌台或乙炔汇流排各部位的阻火器和阀件等的设置,应按现行的标准《溶解乙炔设备技术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乙炔汇流排通向用户的输气总管上,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

 

 

第四章工艺布置

ⅡCt2(B4b)(B4b)级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

当受条件限制,需采用不适用于乙炔的或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时,应将其布置在单独的电气设备间内或室外。

电气设备间与发生器间或乙炔压缩机间之间,应以无门、窗、洞的非燃烧体墙隔开;

电动机传动轴的穿墙部分,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密封装置或用气体正压密封装置。

布置在室外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雪的措施。

 

在寒冷地区,贮罐的水槽和排水管,应采取防冻措施。

乙炔汇流排间的乙炔实瓶贮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生产需用量。

灌瓶站房的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00m2。

灌瓶站房的乙炔实瓶贮量超过500个时,灌瓶站房和制气站房应为两座独立的建筑物。

灌瓶站房中实瓶的最大贮量,不应超过1000个,并且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400m2。

 

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个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空、实瓶应分别存放;空瓶、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m。

 

一、设备与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m,但水环式乙炔压缩机、水泵、水封等小型设备的布置间距可适当缩小。

二、灌瓶乙炔压缩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的通道净宽度和发生器间的主要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2m。

三、乙炔汇流排应直线布置,不得拐角布置;双排布置时,其净距不宜小于2m。

注:

电动机隔墙传动灌瓶乙炔压缩机时,其与墙之间的净距,按工艺需要确定。

 

 

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汇流排间和装卸平台的地坪,应采取相同的标高。

中间电石库的地坪,应比发生器间的地坪高出0.1m。

电石库的室内地坪,应比装卸平台的台面高出0.05m。

电石库如不设装卸平台时,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出0.25m。

 

 

 

第五章建筑和结构

 

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

 

 

当需连通时,应设乙级防火门的双门斗,通过走道相通。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与值班室之间的窥视窗,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密闭玻璃窗。

 

 

第六章电气和热工测量仪表

 

一、发生器间、乙炔压缩机间、灌瓶间、电石渣坑、丙酮库、乙炔汇流排间、空瓶间、实瓶间、贮罐间、电石库、中间电石库、电石渣泵间、乙炔瓶库、露天设置的贮罐、电石渣处理间、净化器间,应为1区。

二、气瓶修理间、干渣堆场,应为2区。

三、机修间、电气设备间、化验室、澄清水泵间、生活间、应为非爆炸危险区。

 

乙炔设备、乙炔管、乙炔汇流排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七章给水、排水和环境保护

 

“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采暖和通风

 

一、发生器间、乙炔压缩机间、灌瓶间、电石渣处理间、汇流排间等生产间为+15℃;

二、空瓶间、实瓶间为+10℃;

三、贮罐间、电气设备间、通风机间为+5℃;

四、值班室、办公室、生活间、化验室,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管道

一、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乙炔的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其最大流速为8m/s;

二、乙炔站内的乙炔管道,乙炔的工作压力为2.5MPa及以下时,其最大流速为4m/s; 

一、低于乙炔管道,工作压力不超过0.02MPa,宜采用无缝钢管(YB231)A3材质或焊接钢管(GB3091;GB3092)。

 

注:

本条引用的标准,当进行全面修订时,应按修订后的现行标准执行。

管外径

(mm)φ89

最小壁厚(mm)

2

2.5

3

3.5

4

4.5

注:

乙炔管道直接埋地敷设时,应考虑土壤对管壁的腐蚀影响,其管壁厚度应增加不小于0.5mm的腐蚀裕度。

管外径(mm)

≤φ10

φ12~16

φ18~20

φ22

φ25~28

φ32

最小壁厚(mm)

2

3

4

4.5

5

6

 

一、阀门和附件应采用钢、可锻铸铁或球墨铸铁材料制造的,或采用含铜量不超过70%的铜合金材料的产品。

二、阀门和附件的公称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和高压卡接头,但与设备、阀门和附件的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有跨接导线。

对有阴极保护的管道,不应作接地。

 

在干式回火防止器之前,宜有过滤和排水装置。

 

℃。

 

 

乙炔管道与其它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执行;分层布置时,乙炔管道应布置在最上层,其固定支架不应固定在其它管道上。

 

一、乙炔管道应沿墙或柱子架空敷设,其高度应不妨碍交通和便于检修;与其它管道

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执行。

当不能架空时,可单独或与同一使用目的的氧气管道共同敷设在非燃烧体盖板的不通行地沟内,但地沟内必须全部填满砂子,并严禁与其它沟道相通。

二、每个焊炬、割炬或淬火炬,应设单独的岗位回火防止器。

回火防止器设保护箱时,必须采用通风良好的保护箱。

四、乙炔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石棉绳和防水材料填塞。

 

一、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上。

当与乙炔生产或使用有关的车间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可沿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上敷设。

二、含湿乙炔管道,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管道冻塞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三、不应与导电线路(不包括乙炔管道专用的导电线路)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四、乙炔管道、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执行; 

一、埋地敷设深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决定;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7m。

穿过铁路和道路时,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0。

二、含湿乙炔管道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三、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范围内,用松散的土填平捣实或用砂填满,然后再回填土。

四、阀门和附件宜直接埋地,当设检查井时,应单独设置,并严禁其它管道直接通过。

五、管道、阀门和附件的外表面,应有防腐措施。

六、严禁通过下列地点:

1.烟道、通风地沟和直接靠近高于50℃的热表面;

2.建筑物、构筑物和露天堆场的下面。

七、与建筑物、构筑物、其它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按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执行。

——金属管道篇》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乙炔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符合现行的标准《溶解乙炔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

 

附录一厂区架空乙炔管道、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

厂区架空乙炔管道、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附表1.1

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最小垂直净距(m)

建筑物有门窗的墙壁外边或突出部分外边

建筑物无门窗的墙壁外边或突出部分外边

非电气化铁路

电气化铁路

道路

人行道

厂区围墙(中心线)

照明、电信杆柱中心

熔化金属地点和明火地点

3.0

1.5

3.0

3.0

1.0

0.5

1.0

1.0

10.0

6.0

4.5

2.5

 

注:

①表中水平距离:

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铁路自轨外侧或按建筑界限算起;人行道自外沿算起。

②表中垂直距离:

管线自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铁路自轨面算起;道路自路拱算起;人行道自路面算起。

③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

④当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时,最小垂直净距,应根据需要确定。

⑤表中建筑物水平净距的规定,不适用于沿与乙炔生产或使用有关的车间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管道。

⑥架空管线、管架跨越电气化铁路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

 

附录二厂区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最小净距

厂区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最小净距附表2.1

名称

并行净距(m)

交叉净距(m)

给水管、排水管

0.25

0.25

热力管(蒸汽压力不超过1.3MPa)

0.25

0.25

不燃气体管

0.25

0.25

燃气管、燃油管和氧气管

0.50

0.25

滑触线

3.00

0.50

裸导线

2.00

0.50

绝缘导线或电路

1.00

0.50

穿有导线的电线管

1.00

0.25

插接式母线、悬挂式干线

3.00

1.00

非防爆型开关、插座、配电箱

3.00

3.00

注:

①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并行敷设时,其最小并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②电气设备与乙炔的岗位回火防止器引出口不能保持上述距离时,允许两者安装在同一柱子的相对侧面,如为空腹柱子时,应在柱子上装设非燃烧体隔板,局部隔开。

③乙炔管道在电气设备上面通过时,本表非防爆型开关、插座、配电箱等的最小净距可减少到1.5m。

④在滑触线下面采取防火花措施时,本表滑触线的最小并行净距可减少到1.5m。

 

附录三厂区地下乙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

厂区地下乙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附表3.1

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最小垂直净距(m)

有地下室及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建筑物基础通行沟道的外沿

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基础外沿

铁路钢轨

排水沟外沿

道路

照明电线、电力电信杆柱:

照明电线

电力(220V,380V)电信

高压电力电信

管架基础外沿

围墙基础外沿

乔木中心

灌木中心

给水管:

直径<75mm

直径75~150mm

直径200~400mm

直径>400mm

排水管:

直径<800mm

直径800~1500mm

直径>1500mm

热力管

氧气管

煤气管:

煤气压力≤0.005MPa

煤气压力>0.005~0.15MPa

煤气压力>0.15~0.3Mpa

煤气压力>0.3~0.8MPa

压缩空气体等不燃气体管

电力电缆:

电压<1kV

电压1~10kV

电压10~35kV

电信电缆:

直埋电缆

电缆管道

电缆沟

2.5

1.5

2.5

0.8

0.8

0.8

1.5

1.9

0.8

1.0

1.5

1.0

0.8

1.0

1.2

1.5

0.8

1.0

1.2

1.5

1.5

1.0

1.0

1.2

1.5

1.5

0.8

0.8

1.0

0.8

1.0

1.5

 

1.20

0.50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15

0.50

0.50

0.50

0.50

0.15

0.25

注:

①乙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氧气管道或其它不燃气体管道(不包括氯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管道间水平净距可减少到0.25m,但应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高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

②本表第1、2项水平净距是指埋地管道与同标高或其以上的基础最外侧的最小水平净距。

③敷设在铁路和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的管段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m;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应延伸出水沟沟边1m。

套管内的管段应尽量减少焊缝。

④表列水平净距:

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沿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铁路自轨外侧算起。

⑤本表管道、电信电缆、电缆沟的垂直净距,是指下面管道或管沟外顶与上面管道的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的净距;本表铁路钢轨和道路的垂直净距,铁路自轨底算至管顶;道路自路面结构层底算至管顶。

 

 

附录四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附表4.1

本规范用名词

解      释

乙炔站

在站区范围内根据不同情况组合有制氧站房、灌氧站房、电石库和其他有关辅助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统称,并是乙炔厂的同义词

气态乙炔站

用管道输送气态乙炔的乙炔站

溶解乙炔站

生产瓶装乙炔的乙炔站

制气站房

以制取乙炔为主的,包括有发生器间、中间电石库、水环式乙炔压缩机间、电气设备等的建筑物

灌氧站房

以压缩、充灌乙炔,贮存乙炔瓶为主的建筑物

乙炔汇流排间

以布置输送乙炔给用户的乙炔汇流排或乙炔集装瓶或集装车为主的建筑物,其中可存放适当数量的乙炔瓶

电石渣处理站房

以布置电石渣浆脱水工艺设备(压滤机)为主,包括有关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

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

即主要生产间。

属于这类生产间的有:

发生器间、乙炔压缩机间、贮罐间、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中间电石库、电石库及电石破碎、乙炔瓶库、气瓶修理间、电石渣处理间、丙酮库、乙炔汇流排间等

无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

指机修间、电气设备间、化验室、澄清水泵间等

低压乙炔

压力等于或小于0.02Mpa的乙炔

中压乙炔

压力大于0.02MPa,小于或等于0.15MPa的乙炔

高压乙炔

压力大于0.15MPa,小于或等于2.5MPa的乙炔

含湿乙炔

具有一定相对湿度,且在输送过程中能达到饱和并析出水分的乙炔

检查井(附件室、窨井)

为检查、操作阀门、附件等用的井

气瓶

为空瓶和实瓶的统称。

用于贮存运送乙炔气的容器,其水容积一般按40L计

空瓶

充填有多孔性材料和丙酮,但无压力或有残余乙炔压力的气瓶

实瓶

充填有多孔性材料和丙酮,并充灌有一定压力的气瓶,一般为1.5MPa(15℃)

厂区管道

位于乙炔站各主要生产间建筑物之间以及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通到各用户车间之间的管道

车间管道

位于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主要生产间建筑物内部以及用户车间建筑物内部管道的泛称,当指明为用户车间内部管道时,则不包括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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