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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师附小法律顾问制度

舒师附小法律顾问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基本原则:

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

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律服务范围:

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

具体包括:

(一)基础服务内容

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

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

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4、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为学校代理部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

(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

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

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

4、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

(三)其他特色服务

1、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

3、根据学校和要求,每年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一次定项法律宣讲;

4、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

1、帮助学校办理转制,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2、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3、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4、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5、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

6、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第六条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三)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舒师附小法律咨询制度

 

1、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要主动通过向市司法局、法制办等政府法制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请教,做到手勤(写)、嘴勤(问)、腿勤(上门)。

2、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3、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注意加强与律师界的交流、沟通,随时掌握学校工作中的新问题、新动态.

4.今后拟聘请法律顾问及通过网站专栏实现网上法律咨询。

为涉及到学校法律的有关内容,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决定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学校领导班子讨论达成初步意向后,要进行法律咨询,对准备实施的具体事务,就其相关手续等事项也必须经过法律咨询,认可后实行;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法律咨询部门提出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正,对无法修正的议案或项目,则实行法律咨询“一票否决”。

 

舒师附小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问题的界定:

(1)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校级干部的任前公示;

(4)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5)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招待费的使用;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

(10)根据规定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一)校务会;

1。

 校务会成员:

学校正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和工会主席等;

2. 校务会主持:

校长;

3. 校务会决策:

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提出议案交教代会审议.如有意见严重分歧,学校党组织或工会有责任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反映情况。

4、法律咨询:

对校务会的决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须向司法所咨询决策的合法性.

(二)教代会

1、 教代会成员:

按教代会规程产生代表。

2、 教代会主持:

工会主席

3、 教代会决策:

按照舒城县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办法规定执行.

4、对教代会的决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须向司法所咨询决策的合法性。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校务会议对学校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1. 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

2. 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 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4。

 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

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校长和党组织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

5。

 按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校务会提出方案,交教代会商议通过后执行。

6。

 校长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组织教工积极参与.

7。

 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校务会议决定后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法律咨询:

校务会的重大决策在其正式公布前,必须向司法所咨询决策的合法性。

 (三)教代会对校务会、行政会议研究提出的以下方案行使审议建议权:

校长工作报告

学校章程   

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提前十天将商议方案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听取代表商议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教代会对校务会、行政会议研究提出的以下方案行使审议通过权:

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校内奖惩制度   

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提前十天将商议方案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听取意见及审议后教代会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五)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

教代会按照教育党工委部署,每年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按照区教育党工委要求进行反馈。

 

舒师附小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搞好我校的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确保我校各项改革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在我校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为把这项工作开展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党的精神,扩大基层民主,是坚持和发展教职工民主监督,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和发展的有效措施。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全面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以《工会法》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为准则,在学校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我校民主监督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廉洁自律,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推动我校各项改革和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

l、学校的重大经济决策和改革方案。

2、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任期发展规划.

3、财务宏观收、支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

4、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及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

5、重要的人事任免情况。

6、大额固定资产管理、变更情况。

7、重要的单位内部奖惩规定及执行情况。

8、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人述职情况。

9、其它需要公开的重大问题。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1、平等协商签订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合同方面的问题及执行情况。

2、结构工资、岗位考核方案。

3、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4、对职工考勤情况.

5、其它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学校基建工程维修项目承包计划实施情况。

3、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情况.

4、其他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学校政务公开基本形式的主要载体。

依照《工会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学校严格坚持教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向教职工代表汇报一年来政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2、根据部分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将所需内容以校园网或公文的形式下发全校教职工。

四、政务公开要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一切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2、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认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按照职代会的职权实施。

3、实行政务公开,就是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维护教职工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保障参与管理的权利。

4、坚持促进学校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关键在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职代会,目的是搞好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五、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程序

1、校行政拟定公开方案.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认可。

3、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小组按规定时间、形式、内容等要求进行公开.

4、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检查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六、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

1、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校长负总责的领导机制。

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政治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和改革发展,也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的具体体现,牵扯工作方方面面。

2、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对实行政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工作的责任感,以便把政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好,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3、立足自己的实际参照政务公开的做法、建立校务公开制度。

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舒师附小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对于教师管理的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所有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无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尽快获得教师资格证。

凡无教师资格证者不得在教学一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学历和技能方面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教师必须达到要求。

对于逾期仍未达到教师上岗条件的教师,将不能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采取转岗或待岗。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校聘教师质量。

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

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希望广大教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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