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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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

能源自给率仅为1/4、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

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年约290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年超过1470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年的13%快速增长到2009年的21%。

“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

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

“十二五”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

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确定了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并通过完善节能机制、节能配套技术标准、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框架,为我区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明确目标,完成任务

我区于2006年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4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陆续出台了《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2011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关于从规划阶段开始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9〕45号)、《关于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1号)、《广西建设厅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09年9-12月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31号)、《关于公布2008年各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中建筑节能有关内容评分结果的通知》(桂建科〔2009〕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表彰和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以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为重点的工作目标。

截至2010年年底,我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61.0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总目标任务的113.42%。

2.成立领导机构,编制技术标准

“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广西建设厅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8〕192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DB45/T394-2007)、《广西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

(一)》(桂06J301)、《广西建筑防水构造设计图集》(桂05J201)、《非承重轻质条块构造》(桂06TJ501)、《自隔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型及墙体结构构造图集》、《屋面隔热保温构造》、《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B45/T586-2009)、《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DB45/T569-2009)、《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567-2009)等二十余项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为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撑。

3.加强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建立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桂建科〔2008〕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8〕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截至2010年年底,我区执行建筑节能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面积8000多万平方米,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2%,完成了全区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和施工阶段达到或超过95%以上的“十一五”目标任务。

4.完善组织机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桂建科〔2009〕43号)和《广西绿色建筑评价》,并专门成立了广西建设厅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名正处级领导专职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工作。

我区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绿色建筑分会—“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分会”于2009年被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评为“先进机构”。

2007年,南宁“裕丰·英伦”房地产项目成为我区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联合评选为“绿色建筑十佳设计项目”;2008年,我区第一个绿色星级物流园项目—凭祥物流园,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2009年科学技术试点示范项目、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项目;2009年,我区首批获得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可以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召开了“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咨询会”,组织了2010年广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评选出华蓝奕园等12个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确定了南宁市“裕丰·英伦”住宅小区和北海“止泊园”住宅小区达到了广西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评价标准,并在项目公示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绿标办备案。

我区对上林、田阳等40多个县的现有路灯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达到22%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绿色照明示范县建设。

5.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建筑节能

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突破口,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2008年至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200万元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等用于建筑节能示范改造;201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2600万元的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组织了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共有78项建筑节能试点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6.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大型公共建筑

2007年以来,我区先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700多万元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

至2009年底,共完成1079栋建筑能耗统计、187栋建筑能源审计、181栋建筑能效公示、33栋建筑分项计量楼宇的安装、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数据监测中心和平台建设、9项配套制度编制的工作。

2010年,完成了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20栋建筑能效公示及20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7.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成果丰硕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0〕34号)精神,我区及时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

钦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分别获2009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0.68亿元资金支持;南宁市、柳州市和岑溪市、灵川县分别获201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1.96亿元资金支持。

8.结合实际情况,推广节能新技术

“十一五”期间,我区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结合广西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及经济实际,重点推广技术成熟、经济适用、适合广西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

自2007年以来,在建设领域重点推广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三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打破了技术研究与推广严重脱节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侧重于研究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计建造节能建筑,对建筑节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先进技术、绿色建筑理念还没有得到公众认知,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难度大

我区既有公共建筑多是能耗大户,节能潜力大,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其改造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有待加强。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较低

由于技术、成本、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原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使用尚处于试点阶段,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建筑用能中比例偏低,需要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

4.建筑节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我区的建筑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技术人才缺乏,建筑节能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产品开发及推广使用、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等都跟不上节能工作迅速发展的需要,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尚有很多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十二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把建筑节能作为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努力开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气候适应性

针对广西大部分地区属于夏季漫长冬季短暂,太阳辐射较强烈,长年气温高的“夏热冬暖”地区气候特点,“十二五”期间开展建筑节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考虑建筑选址及朝向,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空调、照明及其他用电设备的节能等。

2.经济适用性

针对广西总体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但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特点,开展建筑节能的关键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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