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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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案例
第一篇人事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员工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保证、服务、劳动合同、请假与休假、考勤、绩效考核、薪金待遇、福利、教育培训、职务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皆按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聘用
第五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或接收大中专毕业生。
第六条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唯才是举,量才适用的用人原则。
坚持人品、智慧、自信、团队精神的人才选拔标准。
第七条员工基本素质要求:
(一)忠诚敬业,对公司有认同感;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精神;
(三)具有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四)思维敏捷,思路清晰,适应性强;
(五)语言、文字表达流利;
(六)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员工,必须提前30天由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呈总经理批准后(副总以上高级职员须经董事长批准),送人力资源部统筹计划,实施公司内部调整或招聘。
第九条公司各级员工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部门经理,一般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三)一般员工,除生产线工人须具备中专学历外,一般须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
(四)特殊岗位员工,经考评胜任岗位要求的不受上述限定。
第十条员工试(录)用前须完备以下材料,办理上岗手续,方可上岗工作.
(一)应聘登记表;
(二)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验);
(五)无业证明或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六)试用期合同或劳动合同;
(七)经济担保书;
(八)其他个人材料。
第十一条试用批准权限
(三)初级负责人的关键岗位:
人力资源部选审中级负责人选审批准
(四)一般员工:
人力资源部选审分管副总批准
第十二条经批准试用的员工,由招聘责任人将齐全合格的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建档,并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上岗通知书,办理胸卡。
第十三条新聘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根据本人试用情况,经双方协商,也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特殊岗位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缩短或免去试用期.
第十四条试用期内的员工若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岗位要求或无故旷工者,所在部门可随时
提出解除试用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办理解聘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期满,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和工作小结,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按试用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转正通知书》,员工按转正通知书中所列事项准备转正相关材料,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者,所在部门可提交考核报告,经人力资源部考评,可提前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但试用期不应低于一个月。
□保证
第十七条除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别批准外,公司员工均须办理保证手续。
新聘员工应在觅妥担保人并办理经济担保手续后上岗。
若有违反公司各项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担保人须按保证书约定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担保人一般为本人的亲属(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或在本市或工作地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的其他人员,并经公司审核认为适当者。
第十九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变更.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被担保人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其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方可发还担保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服务准则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各项规定。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信誉。
凡涉及公司经营、技术、商务、财务等敏感信息的,除责任人外,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
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
(三)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公司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四)全体员工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五)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遵循“品质是金,服务至上”的宗旨,站在用户角度考虑问题,态度谦和,不骄不躁,善始善终。
不得有傲慢无理,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对外交往中,不得泄漏公司业务或职务上的一切秘密,或假借职权,营私舞弊,接受特殊招待等.
(六)员工一般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接见亲友,如确因重要事项必须会客时,应经上一级主管人员核准并在指定地点会客,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
(七)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八)公司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非损耗性公物出门时一律在前台登记。
(九)未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的允许,严禁进入机房、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工作时间不准随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上一级主管人员请准。
(十)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办公、作业地点的环境清洁卫生。
(十一)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全神贯注,本职工作多余时间应用于本职业务有关的学习。
严禁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阅读闲杂报刊、聊天、游戏、吃零食、非业务上网等。
(十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来客吸烟只能局限在会议室内。
(十三)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打电话、讨论问题以对方听清为度。
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
参加会议及培训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振动。
(十四)员工应彼此求同存异,取长补短,通力合作,同舟共济。
有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或当面阐述。
不得私下议论,搬弄是非,传播小道消息.严禁吵闹、打架斗殴。
(十五)在工作场所,员工不得随意拨打私事电话。
(十六)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禁旷工。
(十七)各级领导应自觉站在公司全局上考虑问题,同时应严于律己,注意本身涵养,提高领导
艺术,对属下要尊敬、爱护,扬长避短。
不得搞本位主义,也不得对部属简单粗暴,使部属精神愉快,注重团队精神。
(十八)全体员工必须知晓,惟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才能获得薪金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共图发展的目的。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新聘员工,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完备入档材料后,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满前,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同意转正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尚未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或临时聘用的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
经试用、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与其解除试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以下员工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根据员工岗位和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
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第二十六条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填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申报表》,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劳动合同签订。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双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在甲乙双方同意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予以变更。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的;
(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已不存在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责任,而又无另外合适岗位可以安排的;
两次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被处罚三次(含)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在工作时间或利用公司设施从事公司以外的盈利活动的;
因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者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视为“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泄露公司技术、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员工担负公司重大项目研发任务而尚未完成者,合同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呈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合同违约金,违约金=违约期限×乙方前6个月平均工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二)承担甲方对其支出的折减服务期后的培训费用;
(三)承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四条员工一方合同违约,需要追究其违约责任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决定。
员工在未履行违约责任前,公司不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及档案转移等手续。
因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及被辞退等离职,必须完备以下事项和材料,方给予办理薪金结算、社会保险转移及人事关系调动等手续:
员工书面辞职申请或处理决定;
借款、货款、外欠款、公物等缴清;
保管的文件资料、客户资料、证章及未完成工作项目移交完毕;
公司所有的住房或租赁的住房的搬出、交接完毕;
员工离职交接单签章完毕;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第三十六条员工未办妥工作交接、合同解除等事宜擅自离职的,由此发生的争议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考勤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员工.各地区客服中心可参照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地区客服中心考勤管理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
作息时间为:
研发生产基地:
上午8:
30—11:
30,下午13:
00-18:
00
总部:
上午8:
30—12:
00,下午13:
00—17:
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十九条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妇女节(3月8日半天,限女员工)劳动节(5月1、2、3日)
国庆节(10月1、2、3日)
第四十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本部员工的考勤记录。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记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十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有违此规定者,一经发现对委托人和代理人均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50元罚款。
无故未打卡者视为旷工。
第四十三条员工请(休)假者必须将已批准的《请假单》交前台考勤员。
第四十四条出差人员(含销售人员)出差可暂不打卡,但应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交考勤员一份,由考勤员进行登记.凡未提交出差证明者,视为缺勤,扣发当月全勤奖(试用期员工按同标准扣减)。
第四十五条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并在公司前台登记;早晨经批准直接去办理公务者,应由部门负责人在前台代为登记。
第四十六条当日忘记打卡者,必须持部门经理书面证明,方可不以缺勤论.员工忘记打卡当月超过2次的,按迟到一次处罚.胸卡遗失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费5元。
第四十七条工作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4小时,以旷工一天论处。
未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十八条违反出勤纪律处罚:
(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二)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三)员工旷工按日计扣薪金300%。
当月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5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辞退.
(四)上班时间未请假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四十九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
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第五十条考勤员应据实记录员工出缺勤情况,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不得虚报、漏报、迟报,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第五十一条员工须主动出示与考勤相关的证明材料。
考勤员每周一11:
00前将上周出勤违纪情况书面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周一下午公布违纪处罚通报.每月2日前,考勤员将上月员工出勤汇总及原始记录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据此核发薪金。
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出勤、外出情况以及考勤员出勤记录等进行不定时检(核)查,对无故脱岗、串岗者和考勤记录不正确的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2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五十三条员工当月全勤者并无出勤违纪行为,享受全勤奖.
第五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精于调度,一般不安排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合理安排并
事前按权限规定审批:
1、因工作需要或工作未完成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每日一般不超过3小时。
每月延长总时间一般不超过36小时。
2、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加班的,应事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安排。
3、因工作须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事前制定人员加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
4、阶段性加班(最长周期不得超过一周)后,应将核定后的加班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计发加班费。
第五十五条员工当日应完成工作而未完成者而自动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法定节假日值班不计加班.
第五十六条因公出差在外期间遇公休日仍工作的,不计加班可予调休。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留存加班申请表,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加班与调休。
员工遇有病、事假的,首先从加班中冲减,由考勤员按调休处理记录。
调休一般自加班之日起五个月内调休完毕。
第五十八条员工调休必须向考勤员递交经部门领导批准的调休申请和加班申请表。
正常调休须于调休前办理完毕审批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调休最小单位为半天。
第五十九条所有罚款由工资中扣除。
□请假及休假
第六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驻济南员工.
第六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请假的管理。
公司办公室前台值班员负责请假的记录。
第六十二条事假
1、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者以旷工处理。
第六十三条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必须出具指定医院的休假证明,一般病假不超过5天,同一病例连续休假不超过15天.
2、对连续15天以上一个月(包含一个月)以内仍需继续治疗或休养的,由本人持相关病历及休假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后,经总经理批准.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除外)的,最长休假不得超过医疗期。
医疗期根据员工在本企业服务年限确定:
连续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医疗期六个月;
连续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医疗期九个月;
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医疗期十二个月;
连续工作满十五不满二十年的医疗期十五个月;
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每增加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
医疗期满后,仍无法继续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婚假。
2、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为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最长不超过17天。
3、员工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一次休完。
第六十五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3个月,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年满23周岁怀孕第一个孩子)的,增加产假两个月。
2、女员工怀孕期间,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符合以下情况的按出勤处理:
怀孕7个月前,每月一次,每次半天;
怀孕7个月以后,9个月以前,每半月一次,每次半天;
怀孕9个月以后,每周一次,每次半天.
超出次数按病假处理.
3、女员工怀孕期间,如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岗,若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可休产前假60天。
产前假时间包含在产假内。
篇二:
公司规章制度案例
治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治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治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治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治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治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治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治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治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治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
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治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治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治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