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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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职责

2.2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信息报送

3.5预警处置

4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一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4.2二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4.3三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4.4四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应急预案启动

5.2信息报送

5.3响应措施

5.4响应终止

6后期工作

6.1善后处置

6.2调查与评估

7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7.2物资保障

7.3交通与运输保障

7.4宣传与培训保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预案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3.1本预案所指重大文化活动包括: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主办或承办的参与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文化活动。

1.3.2本预案所指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举办重大文化活动当中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财产伤害,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

地震、洪水、疫情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等突发性安全事件。

1.4工作原则

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文化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应对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XX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部,并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

2.1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职责

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文广新旅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重大公共社会文化活动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县内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指导乡(镇)做好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决定乡(镇)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重大文化活动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2.2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应急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责任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

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公共社会文化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县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负责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办理和督促落实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2)现场应急组

主要成员: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包括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

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警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电力保障;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

(3)新闻宣传组

主要成员: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包括XX县融媒体中心。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社会稳定组

主要成员:

由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牵头,包括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因设备、设施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伤亡人员的抚恤、救助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县文化行政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举办重大文化活动,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审批报备制度。

3.2.2重大文化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3.2.3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本地区重大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3.2.4重大文化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包括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3.2.5重大文化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医疗卫生防疫方案,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2.6县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文化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管。

督促重大文化活动主承办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XX县有关规定,提前对文化活动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3.2.7重大文化活动主承办单位按照防范突发事件的需要,准备必要的抢险和救援工具、装备设备和通讯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常备不懈,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3.3预警支持系统

举办重大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防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3.4预警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尽快上报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

3.5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应急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落实预警期的各项安全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可能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一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I级):

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4.2二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Π级):

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人的突发事件。

4.3三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Ш级):

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4.4四级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IV级):

已经或可能导致1—2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中毒、重伤29人以下的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应急预案启动

5.1.1I级、Π级、Ш级、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立即成立县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工作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现场应急工作中,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响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5.1.2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信息报送

5.2.1基本原则

(1)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时,县文广新旅局接报后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

紧急信息可先采取口头上报的形式,随后报送书面报告。

(2)真实全面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

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瞒报漏报。

5.2.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3响应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1)交通疏导和管制。

因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应及时对事件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调流等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因抢险救援需要占用道路时,应在确保抢险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所占用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或管制。

在实施抢险过程中,应为赴现场参与抢险车辆和医疗救护车辆设立专用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2)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

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等应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以及事件涉及区域内的水、电、气、热管线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守护,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

因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导致火灾,水、电、气、热管线损坏等次生事件,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等受损管线主管部门应立即协调关闭危险源,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4)人员营救。

承担抢险救援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为安全的方式,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对受困或受伤人员开展营救。

(5)救护、转运受伤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应第一时间组织营救伤员,第一时间组织进行检伤分类、科学救治。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根据需要为转运工作提供交通便利。

(6)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置。

当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对现场或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7)救援队伍、物资调用。

相关部门应按照分级处置、就近调用的原则,组织救援队伍,调用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8)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组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发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及时答复或更正各类媒介平台发布的不正确言论和观点,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避免因负面舆论引发社会消极情绪。

(9)家属接待。

社会稳定组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件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

(10)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和防护措施。

5.4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工作

6.1善后处置

县重大文化活动应急指挥部应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协调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7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全县文化系统各部门、公安、消防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要积极参加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

7.2物资保障

全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3交通与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7.4宣传与培训保障

全县各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对本预案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预案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预案和使用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涉及单位及人员预防和处置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专业救援技能。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进行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

实施后,XX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复审和修订。

各乡(镇)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重大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XX县文广新旅局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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