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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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监管 2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监管 3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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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监督 3
三、对开标的监督 3
四、对评标的监督 4
五、对定标的监督 4
第四章工程建设项目常规监管 6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6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6
三、项目资金监督内容 7
第五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8
第六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0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10
二、完善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监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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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随着工业强县建设的深入,我县工业园区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如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完善相关规范、制度是我们即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方针,反映出我党对于党的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深化。
要创新治本办法,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历来是腐败问题高发、多发领域,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大量的财物流动,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工程验收等环节还存在权力运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都会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等,“大楼建起来,人倒下”的现象经常见诸于各类新闻媒体。
对于我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相关责任无法落实到位,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旦工程建设项目出现问题,不仅会威胁到人员和财产安全,还会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加强工程项目监督,规范程序运作,防范安全、质量、腐败问题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监管
1、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是审批监督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各自的责任,小组人员直接对分管领导负责。
组织召开建设项目评审会议,对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讨论,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并做好建设项目评审过程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组织技术力量及人员对拟建规模、建设标准的技术经济认真比较和分析,对建设项目进行客观评估,提供符合实际的分析报告。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现状,选址进行评估,落实污染物治理设施,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减少建设项目施工、营运阶段污染物的排放。
4、认真收集建设项目前期资料,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监管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1、招标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招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接受招标报告备案,核查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工作具体安排等(即招标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对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监督
1.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信用等方面存在劣迹进行审查。
3.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三、对开标的监督
1.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对设有标底的,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公布,标底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公开。
四、对评标的监督
1、评标专家抽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评标方法、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是否履行相关评标工作原则,是否遵守主动回避制度。
评委及评标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统一由监督人员集中管理,确需对外联系的,使用指定的通讯工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离开评标地点外出活动,不得与非评标人员谈论有关评标内容。
5、评标报告的讨论及通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对定标的监督
1、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核查定标原则、定标结果和定标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监督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投标情况总结备案,不履行相关备案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4、依法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批手续,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在开标过程中,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要求招标人暂停开标或依法宣布开标结果无效。
(2)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有权检查评委的打分结果,必要时可要求评委对有疑问的打分予以解释。
发现评标成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取消违规人员的评标资格和相关人员的工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人员可以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的;
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
③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⑤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出现严重问题的;
⑥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四章工程建设项目常规监管
一、项目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资料的收集与准备工作。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公开。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的监管,实行项目责任人管理制度,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的股、室负责人为工程项目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明确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的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同时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指导。
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
4、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措施,规范试生产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6、工程竣工时,需报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小组人员随机抽取,验收小组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资金使用及物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核,并评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
三、项目资金监督内容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加强资金物资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要认真覆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期不拖延,工程按期验收达标不返工,做到资金不超支、物资不流失、工程完工后积极回收物资入库。
第五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一、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形成制度体系,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
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成立专门的监管组织,建立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组成员有纪检、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组成,各办、局负责责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具体事务,凡涉及到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由办公室整理分析归纳后,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集体研究决策。
二、加强教育,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计划,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廉政、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教育活动,教育和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尊纪守法、廉洁自律;二是与上级检察机关联手,加强预防和监督,签订责任书,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思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廉政活动;三是层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三、切实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设置招标拦标价,通过对比标价,挤出工程造价“水分”。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之后,从“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开始,抓好每一个环节,参考“第三方”审核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设计方案及概算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虚增概算部分一律剔除,对设计漏项及不合理设计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清项核算并重新报价。
同时还要加强“第三方”的跟踪监督。
四、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相互制约,做到收支明确,避免弄虚作假。
一是设立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者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加强对承包方的约束力,选择资质优、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建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建立“共管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标书及合同中用专项条款约定,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唯一的工程建设共管专用账户,承建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资金支付只能从该专用账户支出,且付款票据用途必须与专用账户资金交易用途一致,大额款项还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支付。
这样可有效监督工程项目是否被转包、分包,是否违规,发票开具是否属实、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等等,就能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
五、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负责审查进场材料、工程质量、工艺要求等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各项隐蔽工程等。
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和充分发挥所聘请的工程监理师的作用,但不能完全依赖工程监理,不能本末倒置,要掌握和了解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是否完全履行其职责,对其所担负的工作职责要实行再监督同时要密切关注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人际关系,防止和杜绝监理不规范及不良习气的产生。
第六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提出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着力解决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问题,努力从决策源头防止建设项目与环境功能交叉错位。
(二)严格审批环境敏感工程建设项目,积极配合、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执行,对选址敏感、影响面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慎重报批。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