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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大力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基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重庆市委把每年3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月”,通过大学习、大宣传,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广大干部知晓、人民群众了解选人用人的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提升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力,有力促进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高。

一、以会议促学、培训促学,使领导干部熟悉政策法规。

一是会议促学。

市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集中学习中央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法规文件,使市委常委一班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落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各项部署。

在市委的带动下,去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8500余次,系统地学习了中央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二是培训促学。

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他们逐章、逐条、逐款学习,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要求。

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专门到市委党校向3000多名市管干部讲解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

两年来全市共组织培训班1480个,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2万多人次。

二、以宣讲促学、竞赛促学,使广大干部知晓政策法规。

一是宣讲促学。

在两年的“学习宣传月”活动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建宣讲团527个,面向基层干部宣讲2000多场次,直接受众25万多人次。

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机会,广泛进行宣讲。

二是竞赛促学。

两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共举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知识初赛、预赛、决赛560多场,共有15万多名干部参与了竞赛;举办“选人用人大家谈”征文比赛活动,收到来稿1000余篇。

通过宣讲和竞赛,在全市营造了学条例、学法规的浓厚氛围。

三、以网上促学、短信促学,使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法规。

一是网上促学。

今年3月,先后组织3名区县委书记和3名区县组织部长,在华龙网进行在线访谈,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效,全市共有13万多人点击观看,7300多人参与网上讨论。

在网上发布有关选人用人和整治工作信息8万多条,组织网宣员撰写原创网评文章4493篇,点击率近9万人次。

开展网上互动交流,解答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700多个。

二是短信促学。

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编成短信,通过全市“12371”党建信息平台定期发送,让群众了解政策法规、积极参与监督。

最近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剑指选人用人“顽症”,彰显清明吏治决心,是深化改革、匡正风气、提高公信的有力武器。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抓好学习贯彻。

一抓学习培训。

分级举办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普通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做到全覆盖培训、分类别测试,努力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度。

二抓制度落地。

结合重庆实际,研究制定《深入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规划》和“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等“1+4”文件,保证中央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抓重点监督。

以各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区县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为重点,规范用人行为,强化监督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严查案件严格问责

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中共河北省纪委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严肃查办违规违纪选人用人案件,严格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失责责任,是整肃用人风纪、匡正用人风气的重要手段。

最近,我省严肃查办了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案,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和震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坚决果断查处。

2009年2月,接到中央纪委、中组部转来反映王亚丽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群众举报后,省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立即责成石家庄市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5月,石家庄市委决定免去王亚丽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今年1月,在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的直接指导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进一步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

省委书记张云川,省委副书记、石家庄市委书记车俊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要求彻查此案,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案工作,坐镇一线指挥协调。

现已基本查清:

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年龄、入党等多处虚假,并恶意向组织隐瞒;录干违反规定;在调入西柏坡纪念馆及任馆长助理、被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过程中,均采取了弄虚作假、请个别领导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

王亚丽提拔为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已决定对王亚丽虚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已有10名涉案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二、强化办案手段,坚持一查到底。

王亚丽一案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

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无论时间多长、无论阻力多大,只要违纪违法,都要一查到底。

为彻查此案,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从全省检察、公安等部门抽调近百名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小组迅速展开调查。

针对王亚丽以种种手段对抗调查、其他涉案人员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等情况,专案组缜密研究案情,抓住关键,深挖细查,一追到底,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使涉案人员如实交待问题。

从接受任务到锁定关键涉案人,再到查清违纪违法事实,专案组仅用24天,就提取各种书证、物证830多份,使案情迅速取得重大突破。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先后两次公布了阶段性查处情况。

三、严格依纪依法,强化责任追究。

在对王亚丽案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时,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一是对直接参与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

如在王亚丽调入西柏坡纪念馆和任馆长助理问题上,时任馆长赵贵世,在明知其不是正科级干部的情况下,不经集体研究即同意其按正科级调入。

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目无组织纪律,绕开局党组,擅自作主在王亚丽的相关手续上加盖公章,并将其调入和任职时间分别提前7个月和19个月。

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在西柏坡纪念馆党委书记不同意王亚丽任馆长助理并向其反映情况时,帮助王亚丽做工作,使该同志同意了王亚丽的任职;为帮助王亚丽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向石家庄市有关领导请托,编造王亚丽与自己是亲戚关系等情况。

杨路群、耿震环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赵贵世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从正处级降为正科级。

二是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对在王亚丽任用过程中利用职权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的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的辛集市委书记职务;给予不坚持原则、在推荐王亚丽为后备干部问题上负有责任的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柳泽启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对干部档案审核中存在失职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应负责任进行追究。

给予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部长张志敏、干部科科长房建文、干部科干部付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王亚丽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屡屡得逞,反映出一些干部纪律观念松弛,政策法规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以身试法,弄权营私、败坏风纪,教训十分深刻。

为汲取教训,待案件全部查清后,省委将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充分运用这一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部,震慑违规违纪行为。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责任追究办法》是严肃查处选人用人案件、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架起“高压线”。

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用人问题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王亚丽案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时任职务

现任职务

主要违纪事实

处理结果

1

张振江

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已退二线

受王亚丽请托,在王亚丽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的问题上,给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打招呼。

之后,王亚丽被任命为开发区党委书记。

张振江的行为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党内严重警告

2

张国亮

石家庄鹿泉市委书记

石家庄

辛集市委书记

违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原则,按照张振江的意图,提议王亚丽任开发区党委书记并获得通过,构成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

党内严重警告2010年4月

1日被免职

3

栗建华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在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系统进行副县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中,应王亚丽请托,向宣传部有关人员提出将王亚丽推荐为后备干部的要求。

之后,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到王亚丽挂职的鹿泉市开发区进行推荐考察,并经西柏坡纪念馆党委会研究同意,将王作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上报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栗建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党内警告

4

杨路群

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

石家庄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直属单位党委主任科员

在王亚丽调入西柏坡纪念馆和任馆长助理问题上,擅自作主,在王的调入手续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上加盖文化局党组公章,并将调入时间和任馆长助理(正科)的时间分别提前7个月和19个月,为王亚丽之后的职务晋升创造了条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构成滥用职权行为。

开除党籍

行政开除

5

耿震环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同左(2003年至2009年兼任西柏坡纪念馆党委书记)

利用职务之便,为王亚丽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一事,给时任纪念馆党委书记做工作,使其同意王的任职;为帮助王亚丽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一职,向张振江请托,谎称王是自己的亲戚,并介绍王有海外关系、在上边有背景等情况,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在兼任西柏坡纪念馆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其司机丁增红在市委宣传部的正式工作关系,指使丁从纪念馆领取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共计102779元,构成贪污行为(共同贪污)。

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6

赵贵世

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党委副书记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应王亚丽请托,在明知王不是正科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未经集体研究即同意王按正科级调入西柏坡纪念馆;与杨路群共同商议弄虚作假办理王的调入和任馆长助理手续,并将任职时间提前19个月,为王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一职及之后的职务晋升创造了条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构成渎职行为。

留党察看二年由正处级降为正科级

7

柳泽启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

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在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系统进行副县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中,不坚持原则,按照领导“把王亚丽推荐为后备干部”的要求,在西柏坡纪念馆研究推荐后备干部的会议上,提出推荐王亚丽为后备干部并获得通过,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党内警告

8

张志敏

鹿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鹿泉市委副书记

在鹿泉市委研究王亚丽任开发区党委书记一职过程中,组织部对王亚丽的档案审查不细、把关不严,未发现王任正科的时间与有关档案材料存在矛盾等问题,便将王按正科平职调整对待、未进行推荐考察即上报市委研究并获通过;违反规定依据有涂改的档案材料,错误认定了王亚丽的出生日期。

对此,张志敏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

党内警告

9

房建文

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鹿泉市商务局党委书记

在王亚丽拟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的档案审核工作中,没有发现王任正科的时间与有关档案材料存在矛盾等问题,对发现的个别材料中出生日期有涂改问题未作深入调查核实,便将王作为正科人员向领导作了汇报,对王亚丽按平职调整、未进行推荐考察即上报市委进行了研究;在对王的出生日期进行重新认定工作中,违反规定依据有涂改的档案材料提出意见,构成失职行为。

党内警告

10

付志勇

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

鹿泉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按照鹿泉市委组织部领导安排,在参加王亚丽拟任开发区党委书记的档案审核工作中,未发现王任正科的时间与有关档案材料存在矛盾等问题,构成失职行为。

党内警告

抓住突出问题扎实整改提高

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取信干部群众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

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满意度是检验各级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标准。

2008年11月,中组部派出检查组对最高人民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组反馈的情况看,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意见比较多、反映比较强烈,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仅为50.5%。

在严峻的现实面前,院党组认真反思,痛下决心狠抓整改,收到明显效果。

在2009年度中组部组织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干部群众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得到明显提高,超过90%。

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把搞好整改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院党组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8条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落实作了具体安排。

二是严格问责。

针对个别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录用”问题,院党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区别不同情况,有的提出严肃批评、进行诫勉谈话;有的责令作出检查,并在有关会议上作出检讨;有的调离组织人事岗位。

三是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比如,干部群众对破格提拔院领导秘书的做法意见很大,院党组就坚决取消了这一特殊政策。

整改措施向全院公布后,大家反映,整改从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做起,整改措施扎实,确实动了真格。

二、顺应干部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大力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由于对审判机关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有一些顾虑,最高人民法院多年没有开展竞争上岗,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

为此,院党组顺应干部群众的愿望要求,坚决打破选人用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的做法,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对正局级领导职位一律实行差额选任,对副局级和处级领导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

2009年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选任领导干部51人。

其中,差额选任正局级领导干部4人,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12人、处级领导干部35人。

实践证明,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为广大干部提供了平等竞争的平台,扩大了选任干部视野,增强了干部工作活力,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通过竞争性选拔产生的干部,局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低于全院同级干部5岁,博士、硕士学历比例上升41.5%;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低于全院同级干部8岁,博士、硕士学历比例上升12%,约50%的人员实现了岗位交流,使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年龄和专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这一选人用人方式的重要改革,赢得了广大干部的充分肯定。

三、建章立制,靠制度巩固和提高整改成效。

坚持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两手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克服选人用人随意性的关键。

院党组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审判机关的特点,先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审判员选任办法》、《助理审判员选任办法》、《局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绩效管理和干部考察机制,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在一年多的整改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群众满意度是选人用人工作的“晴雨表”和“试金石”。

只要抓住突出问题,顺应群众愿望,大力推进改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就能够得到提高。

在进步面前,我们也深知,群众满意度是一个可变指标,提高不容易,保持在高位上更不容易。

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这次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毫不松懈地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取得新的进展。

畅通举报渠道坚持有案必查

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中,我省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把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重点措施,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究、失责必问,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查处,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努力以扎扎实实的整治行动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稳步提高。

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规用人问题。

畅通举报渠道是做好查处工作的首要环节。

对此,省委组织部先后三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分别召开各市和省直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工作座谈会,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10月,省委组织部开通“12380”举报网站。

今年初,我们把全省17个市全部开通“12380”举报网站、140个县(市、区)全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和38个县(市、区)设立了举报网站、网页或电子举报信箱,力争到6月底前形成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省、市、县三级覆盖的举报网络。

举报网络的建设,有效扩大了监督视野。

今年第一季度,省委组织部受理群众举报273件,相当于去年半年的举报量。

二、加大查核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我们切实加大查核力度,着力在提高查核率和查核质量上下功夫。

去年一年,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共受理选人用人问题举报799件,查核747件,查核率达到93.5%。

一是突出查核重点。

对反映市县党委书记和省直部门“一把手”的用人问题,进行直接调查;对反映内容具体、线索清楚、性质严重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用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直查举报10件,经查有5件属实或部分属实。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先后6次到举报比较集中的单位,与他们共同分析举报多发的原因,研究查处的措施办法,使一批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去年11月,我们接到某县提拔的6名干部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举报后,先后3次对其上级市委组织部进行督办。

根据查核情况,责令该县县委撤销了6名干部的任职决定,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是建立协查机制。

针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少、查核任务重的实际,我们充分发挥部内干部监督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纪检机关、编制部门的协作配合。

今年初在复核某县公安局用人问题时,发现存在超职数配备和超编问题,我们会同编制部门进行直查,问题查实后得到了严肃纠正。

三是强化转办件复核。

为确保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转办举报件的查核工作质量,我们把复核范围扩大到所有经查不属实的转办件,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复核。

去年,责成相关单位对39件举报进行了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使应纠未纠的问题得到了严肃纠正。

三、严格追究问责,努力取信于民。

在整治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选人用人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纠正,关键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真查,对查实的问题是不是真纠,对失责的行为是不是真问。

因此,我们坚持对需要追责的人和事,不迁就、不姑息,该批评的批评、该调离的调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

今年3月,发现某区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后,责令他们自查自纠,区委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将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和一名副部长调离组织工作岗位,决定分管副部长不再负责干部工作,免去干部二科科长职务。

去年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共查实反映选人用人问题举报38件,撤销了110名干部的任职决定,13名干部被暂缓提交会议研究任用和暂停任命程序,对63人进行了组织处理,纪检机关对2人给予了党纪处分。

通过严格问责,干部群众重复举报、越级举报量大幅减少。

去年一年,省委组织部受理的重复举报较上年下降37%。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特别是《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严格追究用人责任提供了法规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并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在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上取得新的成效。

开展县委书记离任检查

完善用人激励约束机制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按照中组部要求,近年来,河南省着眼于完善用人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郑州市探索进行了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探索进行县委书记离任检查的主要做法

——在检查方法上,我们坚持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检查时间。

一般在县委书记办理正式离任手续前进行检查,最迟在离任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目前已对7名县委书记进行了检查。

二是明确检查人员。

由省辖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带队,抽调熟悉干部工作和监督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

围绕县委书记是否正确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和程序、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等9项内容。

四是明确检查程序。

检查按照发布公告、听取汇报、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形成报告、进行反馈等10个步骤进行。

——在检查结果运用上,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做到结果反馈到位。

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向被检查的县委书记及县委常委会反馈。

二是做到问题整改到位。

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到目前,通过检查共发现并严肃纠正违规行为4起。

三是做到警示问责到位。

按照我们制定的检查办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离任县委书记进行谈心谈话;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拟提拔为副厅级干部、民主测评中“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取消其资格。

到目前,共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二、进行县委书记离任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效

——增强了县委书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意识。

9项检查内容,涵盖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各个关节点,这不仅对离任县委书记是检查和教育,对新任县委书记也是培训和警示。

一位从市直机关到县里担任县委书记的同志,一到任就遇上前任书记的离任检查反馈,听后深有感触地说:

“离任检查对我们新任县委书记来讲,是政策速成班、加压充电器,了解政策不等于掌握政策,学习十次不如检查一次。

——形成了提高县域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约束机制。

对县委书记实行离任“用人审计”,将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过程监督与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将选人用人工作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县委书记的“硬指标”,有效促进了县委书记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硬任务”,切实承担起提高本地区选人用人公信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有个县委书记讲,我们党作为执政为民的党,各项工作做得怎么样,最终就是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

选人用人权是党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对县委书记进行离任检查,把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县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的核心指标,抓住了根本,我们既感到很大的压力,也增强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自我约束力,激发了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的内生动力。

——完善了县委书记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激励机制。

在离任检查中,我们既注重发现问题,也注意发现县委书记中的先进典型。

对选人用人公道正派、落实科学发展观成绩突出的优秀县委书记,积极培养和使用,努力形成激励县委书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今年年初,我们将市县委书记离任检查作为2010年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工作要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切实把制度落实到位,把整治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实现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

协同作战重拳出击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

中共云南省纪委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近年来,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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