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熙说 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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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熙说得
说“得”
朱德熙
§0引言
0、1北京话里读[tə°][1]得“虚字”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组:
(1)坐~椅子上;扔~水里;说~这儿。
(2)瞧~见;写~很好;说~大家都笑了。
(3)吃~;红~;她~;我知道~;红红儿~;忽然~。
第一组得[tə°]相当子书面上得“在”或“到”。
我们不知道这个[tə°]就是一个单独得语素[2],还就是“在”或“到”得变体。
可就是不管怎么样,这个[tə°]跟第(3)组得[tə°]界限就是清楚得,不会混淆。
有人把第
(2)组“写[tə°]好”“跑[tə°]快”一类格式里得[tə°]跟第(3)组“吃[tə°]”“红[tə°]”后头得[tə°]瞧成同一个语素。
即认为“写[tə°]好”“跑[tə°]快”都就是主谓结构,其中得“写[tə°]”“跑[tə°]”就是名词性结构。
[3]这个说法就是有困难得,因为北京话里有以下两组对立得格式:
AB
煮[tə°]烂,蒸[tə°]不烂。
煮[tə°]烂,才好吃。
好[tə°]多,坏[tə°]少。
这本比那本好[tə°]多。
这两组格式结构不同,意思也不同。
如果说其中得[tə°]就是同一个语素,就就是“吃[tə°]”“红[tə°]”后头得[tə°],那末,A式得“煮[tə°]烂”与B式得“煮[tə°]烂”都就是主谓结构,其中得“煮[tə°]”都就是体词性结构,这就无法解释这两类格式之间得对立了。
[4]
我们说这三组[tə°]得界限可以分清楚,只就是说这三组之间不会混淆,并不就是说这三组恰好分别代表三类——而不就是更多得——不同得[tə°]。
换句话说,并不保证每一组内部不同格式中得[tə°]得同一性。
事实上本文得目得正在于证明第(3)组得[tə°]包括三个不同得语素。
不过因为
(1)
(2)(3)之间得界限就是清楚得,所以我们在讨论第(3)组得时候,可以撇开
(1)
(2)两组不论。
第(3)组[tə°]分布极广,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不准备在这里把所有包含这一组[tə°]在内得格式都列举出来。
这一组[tə°]书面上一般写作“得”,因此我们可以暂时利用汉字“得”来标记第(3)组[tə°]得范围。
在下文得讨论中,我们把第(3)组[tə°]一律写作“得”[5],这一组[tə°]所代表得三个不同得语素则分别写作“得1”“得2”与“得3”。
0、2本文分析‘“得”字得基本方法就是比较不带“得”得语法单位[6]——假定为x——跟加上“得“之后得格式“x得”在语法功能上得差别,由此分离出“得”得性质来。
举例来说,假定x1与x2就是功能不同得语法单位(假定说x1就是动词性得,x2就是形容词性得),但加上“得”之后,“x1得”与“x2得”得语法功能相同(假定说都就是名词性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x1与x2后头得“得”就是同一个语素(名词性单位得标志)。
反过来说,如果x1与x2得语法功能相同(假定说都就是副词性得),但加上“得”之后,“xl得”仍就是副词性得,而“x2得”就是形容词性得。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说x1与x2后头得“得”就是两个不同得语素(x1后头得“得”就是副词性单位得标志,x2后头得“得”就是形容词性单位得标志)。
这种分析方法得实质就是把两个带“得”得格式语法功能上得异或同归结为“得”得异或同。
当然,这只就是一种可能得解释,并不就是唯一得解释。
因为从逻辑上说,我们似乎也可以采取另一种方法,即把两个带“得”得格式——“x1得”与“x2得”功能上得异或同解释为x1与x2本身得异或同,不解释为“得”字得异或同。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不同得x后头得“得”都瞧成同一个语素。
关于这两种分析方法得比较,以及我们所以采取前者不采取后者得理由,将在§5里讨论。
0、3在下文得讨论中,我们常常要提到一些词类得名称,这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就是为了说明“得l”“得2”与“得3”得分布,即说明“得l”能在哪几类词后头出现,“得2”能在哪几类词后头出现等等。
此时词类对于我们只起标记得作用,采用得词类系统不同,并不影响我们对于这三个“得”字本身得语法性质所做得论断。
[7]另一种情形就是在比较“x1得”与“x2得”得语法功能时,我们有时说“xl得”相当于某类词,“x2得”相当于某类词。
这样说只就是为了避免罗唆,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直接比较“x1得”与“x2得”功能上得异同,不必通过词类得媒介来描写它们得区别。
“x1得”“x2得”“x3得”语法功能得异同就是客观得语言事实,我们可以采用不同得词类系统来描写这种功能上得异同,但不论采用什么样得词类系统,都不能改变语言事实。
0、4本文根据不同得x加上“得”之后形成得格式(“x1得”“x2得”等等)功能上得区别把“得”字分析为三个不同得语素。
至于“x得”就是词,还就是比词大得单位,本文不作肯定。
换句话说,我们不肯定“得”就是词尾,还就是独立得虚词。
在下文得讨论中,我们管得”叫作“语素”,管“x得”作“语法单位”。
由于三个“得”都就是后附性得,所以有时又管它们叫“后附成分”。
所谓“后附成分”只就是说这三个“得”永远跟它们前边得成分组成语法单位,而跟后边得成分不发生直接得语法关系。
因此本文所说得“后附成分”跟通常所谓“词尾”或“后加成分”含义不同,不能混淆。
§1得1
1、1我们通过副词来确定“得1”。
这里说得副词指得就是严格得副词,即符合下列两项标准得词:
(1)能够修饰动词或形容词;
(2)不能修饰名词,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
[8]
“偶然、经常,确实、正式,突然、积极、现在、将来”等等都能修饰动词或形容词,符合第一项标准,可就是这些词有得能修饰名词(偶然事件、正式文件),有得能作谓语(消息不确实、事情很突然),有得能作主语或宾语(现在就是两点整,等到将来再说),都不符合第二项标准,因此不在我们所说得副词得范围之内。
严格得副词都不能修饰名词,但就是其中有一部分可以修饰数量结构或“数·量·名”结构。
例如:
刚好五个。
仅仅三天。
大约五块钱。
就两本书。
已经五个人了。
通常把数量结构与“数·量·名”结构瞧成名词性得结构,这就跟我们说得副词不能修饰名词有矛盾。
其实这两类结构得功能跟名词不完全相同,最突出得一点就是这两类结构都能做谓语。
例如:
她二十岁。
每人两本。
右边一张书桌。
可见数量结构与“数·量·名”结构都有谓词得性质。
既然这两种结构得功能跟名词有区别,那末,我们说副词不能修饰名词,同时又说副词能修饰数量结构与“数·量·名”结构,这两种说法并没有什么矛盾。
[9]
1、2单音节副词之后都不能带“得”,双音节副词有两类。
一类不能带“得”,例如:
“已经,马上,素采,刚好,恰巧”一类可以带“得”,例如:
“非常、十分、忽然、简直,格外、不住、明明,渐渐,偏偏、暗暗”。
第二类双音节副词什么时候带“得”,什么时候不带,我们说不出条件来,瞧来好象就是自由得。
比较:
AB
非常有趣。
(骆10)[10]迭使她非常得痛快。
(骆6)
门忽然开了。
(骆86)她忽然得不那么昏昏沉沉得了。
(骆165)
在屋里简直无事可作。
(骆156)简直得没一点起色。
(骆69)
外面得黑暗渐渐习惯了。
(骆20)像拉着块冰那样能渐渐得化尽。
(骆21)
心中不禁暗暗怜悯。
(席34)[11]都暗暗得掉下了眼泪。
(席12)
就赶紧往里走。
(席4)大家伙儿赶紧得往屋跑。
(席12)
A组各句得副词之后都不带“得”字,相应得副词在B组里都带“得”字。
这类副词加“得”不加“得”可能有某种细微得区别,[12]但这两类格式得基本语法功能并没有发生变化,则就是可以肯定得事实。
副词原来只能修饰谓词性成分,不能修饰名词,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加上“得”之后,还就是只能修饰谓词性成分,不能修饰名词,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
如果我们把双音节副词记作F,把双音节副词加“得”以后得格式记作“F得”,则:
F得=F[13]
我们把F后头得“得”记作“得1”。
“得1”就是副词性语法单位得后附成分。
§2得2
2、1我们通过单音节形容词得重叠式来确定“得2”。
如果我们把单音节形容词记作A,把单音节形容词重叠以后得格式记作R,则:
R≡AA儿[14]
R显然有以下几项性质:
(1)不能单说;
(2)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
(3)不能修饰名词性成分;
(4)后头能够加上“得”。
以上四项就是所有得R共同具备得性质。
如果就R与“得”结合得情形瞧,R又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只能在“得”字前头出现。
换句话说,这一类R不出现则已,只要出现,后头一定带“得”。
例如:
绿绿得新新得长长得瘦瘦得
扁扁得香香得凉凉得热热得
软软得脆脆得酸酸得烫烫得
甜甜得傻傻得胖胖得嫩嫩得
我们把这一类R记作Rɑ。
另一类R可以在“得”字前头出现,但不就是只在“得”字前头出现。
这一类R不带“得”字单独出现得时候,占据得位置不外以下两种:
1、修饰谓词性成分。
例如:
她倒希望虎姑娘快快进屋去。
(骆48)
街上慢慢有些年下得气象了。
(骆73)
好好拿着,丢了可别赖我。
(骆80)
为就是好早早买上自己得车。
(骆68)
她细细瞧了瞧。
(骆155)
2、修饰数量结构或“数·量·名”结构。
例如:
满满一车人。
好好一本书。
小小一间屋子。
我们把这一类R记作Rb。
Rb得数量不如Rɑ多,常见得有“好好、慢慢、快快、远远、早早,细细、满满、小小,大大、紧紧”等。
Rb可以修饰谓词性成分或“数·量·名”结构,加上“得”以后,“Rb得”也能修饰谓词性成分或“数·量·名”结构。
我们可以说“慢慢走”好好一本书”,也可以说“慢慢得走”“好好得一本书”;Rɑ永远在“得”字前头出现,因此只能说“酽酽得沏了碗茶”“胖胖得两只小手”,不能说“酽酽沏了碗茶”“胖胖两只小手”。
综上所述,Rb具有以下一些性质:
(1)不能单说;
(2)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
(3)不能修饰名词性成分;
(4)能够修饰谓词性成分或“数·量·名”结构。
Rb得这些性质正就是F所具有得性质(参瞧1、1)可见:
Rb=F
因此Rb应归入副词一类。
[15]
Rɑ永远不独立,只能在“得”字前头出现,可见不就是独立得“词”。
2、2Rb就是副词,但加上“得”之后,“Rb得”跟Rb得功能大不相同。
例如“好好”只能修饰谓词性成分,加上“得”之后,“好好得”除了修饰谓词性成分之外,还可以修饰名词性成分(好好得东西,别糟蹋了),可以作谓语(什么都好好得)。
补语(说得好好得,又变卦了)。
二者得区别略如下表:
单说
谓语
补语
定语
状语
Rb
-
-
-
-
-
Rb得
+
+
+
+[16]
+
Rb=F,但加上“得”之后,Rb得≠F得。
可见Rb后头得“得”跟F后头得“得”(得1)不就是同一个语素。
我们把Rb后头得“得”记作“得2”。
[17]
2、3Rɑ不就是独立得词,但加上“得”之后,“Rɑ得”得功能跟“Rb得”相同,即可以单说,可以作谓语(脸红红得),补语(抹得红红得)、定语(红红得脸),状语(热热得喝下去)。
[18]
Rɑ≠Rb,但:
Rɑ得=Rb得
可见Rɑ后头得“得”跟Rb后头得“得”就是同一个语素,即“得2”。
“Rɑ得”与“Rb得”与形容词得功能基本上相同,所以“得2”可以说就是形容词性语法单位得后附成分。
§3得3
单音节形容词(A)加上“得”之后形成得格式功能如下:
(1)能够作主语(白得好),宾语(不要白得),定语(白得纸),[19]谓语(这张纸白得);
(2)不能作状语与补语。
[20]
“A得”在第
(1)点上跟“F得”有区别,在第
(2)点上跟“R得”
有区别,即:
A得≠F得
A得≠R得
可见A后头得“得”不就是“得1”,也不就是“得2”。
我们把这个“得”记作“得3”。
动词(D),名词(M)加上“得”之后,功能跟“A得”相同,如下表:
主语
宾语
定语
谓语
状语
补语
A得
白得好
不要白得
白得纸
这张纸白得
-
-
D得
懂得少,不懂得多
有懂得,有不懂得
懂得人多,不懂得人少
我懂得[21]
-
-
M得
昨天得好
不要昨天得
昨天得报
这张报昨天得
-
-
可见:
D得=M得=A得
D与M之后得“得”也就是“得3”。
“A得”“D得”“M得”得功能跟名词得功能基本上相当,所以“得3”可以说就是名词性语法单位得后附成分。
§4“得1”“得2”与“得3”得分布
4、0以上我们根据副词(F),单音节形容词(A)与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式(R)把“得”字分离为三个不同得语素。
实际上,“得1”。
“得2”“得3”出现得场合不限于这三类成分之后(例如“得3”除了在A后头出现之外,还在D与M后头出现,这在上节里已经说到了),本节将扼要地介绍这三个“得”得分布情况。
下文4、1、1以次讨论在定语位置上出现得“A得”“D得”“M得”等格式中得“得”字,4、2、1以次讨论句尾得“得”字(“她会来得”中得“得”),4、3、1以次讨论双音节形容词后头得“得”字,4、4讨论“程度副词+形容词”这个格式后头得“得”字,4、5讨论双音节形容词重叠式后头得“得”字,4、6讨论带后加成分得形容词(“红通通”“黑里呱唧”等等)后头得“得”字,4、7讨论并立结构(“东张西望”“您一言,我一语”等等)后头得“得”字,4、8讨论拟声词后头得“得”字,4、9列出“得1”“得2”“得3”得分布总表。
4、1、1如果我们把A、D、M统称为S,则“A得M(白得纸)”“D得M(懂得人)”“M得M(昨天得报)”等格式可以概括地写成“S得M”。
我们认为“S得M”应该分析为“S得/M”,而且认为其中得“S得”就是名词性结构。
我们所以要特别提到这一点,就是因为目前有一种相当流行得观点,即只承认主语,宾语等位置上得“S得”就是名词性结构,不承认定语位置上得“S得”就是名词性结构。
换句话说,不承认主宾语位置上得“S得”与定语位置上得“S得”得同一性。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就是有困难得,理由如次。
4、1、2上文说“S得M”应分析为“S得/M”,这就就是说,我们认为其中得“得”就是后附成分,不就是介接成分。
有许多语法著作则持相反得见解,认为“S得M”应分析为“S/得/M”,即认为其中得“得”就是介接成分,而非后附成分。
把“S得M”里得“得”解释为介接成分,原因就是不愿意承认名词性成分可以作定语。
我们知道名词可以直接修饰名词就是汉语语法结构得特点之一,但在早期得一些语法著作里,碰到这类格式,总要把充任定语得名词解释成形容词。
例如说“一块玻璃”里得“玻璃”就是名词,而“玻璃窗”里得“玻璃”则已由名词转化为形容词了。
用这种眼光来瞧带“得”字得格式,就只能承认“一张白得”里头得“白得”就是名词性结构,不能承认“白得纸”里头得“白得”就是名词性结构。
不过要否认“一块玻璃”里得“玻璃”与“玻璃窗”里得“玻璃”得同一性就是比较困难得,因此只好用“转化”得说法来解释(即承认两个“玻璃”就是同一个词,不过“玻璃窗”里得“玻璃”已经由名词转化为形容词了),要否认“一张白得”里得“白得”与“白得纸”里头得“白得”得同一性则比较容易,因为只要说前者得“得”就是后附成分,后者得“得”就是介接成分,这两个格式就变得完全不相干了。
这个说法瞧起来很巧妙,但实际上就是讲不通得。
最重要得证据就是我们得语言系统里有:
Sl得,S2得,……Sn得M
这样得格式存在。
例如:
真得、善得、美得东西总就是在同假得、恶得、丑得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得。
(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问题》)
一律长袖小白褂,白得或黑得裤子。
(老舍:
《骆驼样子》3页)
很明显,“真得、善得、美得东西”只能分析为:
{[真得],[善得],[美得]}{东西}。
不能分析为:
{真}得,{[善]得,[(美)得(东西)]}。
在“白得或黑得裤子”里,“或”就是介接成分,如果把“或”字前头得“得”也瞧成介接成分,这个句子得结构就变成不可理解得了。
总之,“S1得,S2得,……Sn得M”一类格式得存在充分说明了“S得M”里头得“得”就是后附成分,不就是介接成分。
4、1、3如果我们承认“S得M”里得“得”就是后附成分,即承认“S得M”应分析为“S得/M”,那末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这个格式里得“S得”就是名词性结构。
因为这个说法不但能圆满地解释“S得M”这类格式本身,而且也能同样圆满地解释跟“S得M”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得其它种种格式。
我们不妨从反面来论证这个问题,即先假定“S得M”里得“S得”不就是名词性结构(即否认定语位置上得“S得”与其它位置上得“S得”得同一性),瞧瞧将产生什么样得结果。
说“S得M”里得“S得”不就是名词性结构,就等于说我们得语言系统里有两个不同得“S得”:
一个只在定语位置上出现,另一个只在定语以外得位置上出现。
我们把这两个格式分别记为(S得)ɑ与(S得)b。
由子这两个格式里相对应得“S”得同一性就是不容否认得(“白得纸”里得“白”跟“一张白得”里得“白”显然就是同一个词),所以(S得)ɑ与(S得)b得区别实际上就就是这两个格式里得“得”字得区别。
因此我们可以把(S得)ɑ与(S得)b分别改写为“S得ɑ”与“S得b”。
在上文得讨论中,我们只指出A、D,M三类成分能在“得b”之前出现。
事实上,除了A、D、M之外,人称代词、数量结构,动宾结构、主谓结构等等加上“得”字也能组成名词性结构,可见这种种成分之后得“得”也就是“得b”。
这些成分不仅能在“得b”之前出现,而且也能加上“得ɑ”作定语。
比较:
得b
得ɑ
人称代词
我得
我得书
数量结构
两斤得
两斤得鸡
动宾结构
瞧戏得
瞧戏得人
动补结构
洗好得
洗好得衣服
主谓结构
我给她得
我给她得书
连动结构
送票给我得
送票给我得人
递系结构
请您瞧戏得
请您瞧戏得人
联合结构
我与弟弟得
我与弟弟得糖
S原来只包括A,D,M三类成分,现在我们可以扩大S得范围,把人称代词,数量结构等等成分也包括进去。
对于前边得S来说,“得ɑ”与“得b”得分布范围就是相同得:
“得b”能在A、D、M、人称代词、数量结构等等之后出现,“得ɑ”也能在这些成分之后出现;“得b”不能在F、R等成分之后出现,“得ɑ”也不能在这些成分之后出现。
由此可见,“得ɑ”与“得b”得功能相同,即:
得ɑ、=得b
换句话说,“得ɑ”与“得b”同属一个“语素类”。
我们知道,如果两个复杂得语法单位得相对应得组成部分功能相同,而且这些组成部分之间得结构关系相同,那末这两个语法单位得功能也必然基本上相同。
举例来说,“瞧”=“买”(都就是动词),“书”=“票”(都就是名词),而且“瞧”与“书”之间得结构关系与“买”与“票”之间得结构关系相同(都就是动宾关系),因此“瞧书”与“买票”得功能也必然相同。
在“S得ɑ”与跟它相对应得“S得b”里,S就是同一个语言成分,“得ɑ”与“得b”功能相同,“得ɑ”与“得b”跟S得结构关系相同(都就是附加关系)。
按理说“S得ɑ”与“S得b”得语法功能应该基本上相同,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可以建立下边得等式:
S得ɑ=S得b
可就是根据我们得假设,“S得ɑ”与“S得b”就是完全不同得结构,“S得b”只在定语得位置上出现,“S得ɑ”只在定语以外得位置上出现,二者得语法功能就是互相排斥得,即:
S得ɑ≠S得b
这就陷入了矛盾。
可见我们原来得假设——把“S得ɑ”与“S得b”瞧作两个不同得语言成分——就是不能成立得。
证实了“S得ɑ”与跟它相应得“S得b”之间得同一性,那末,“得ɑ”与“得b”自然也就是同一个语素,即“得3”。
4、1、4上文曾经指出,不承认“S得ɑ。
”与“S得b”得同一性,就是因为不愿意承认名词可以作定语。
而不承认名词可以作定语则就是建立在下面这样得观点上得:
名词表示“事物”,定语则表示事物得“性状”,二者不可能就是同类得东西。
根据这种观点,“木头比水轻”里得“木头”说得就是事物本身,就是名词;“木头房子”里得“木头”说得就是事物(“房子”)得性状(质料),就是形容词。
同样,“白得多,黑得少”里得“白得“黑得”(S得b)说得就是事物本身,就是名词性结构:
“白得纸多,黑得纸少”里得“白得”“黑得”(S得ɑ)说得就是事物(“纸”)得性状(颜色),不能就是名词性结构。
把“木头房子”里得“木头”解释为形容词跟把“快比慢好”里得“快”“慢”解释为名词,出发点完全一样。
通常把后者叫作动词形容词在主宾语位置上得“名物化”,那末我们也可以把前者叫作名词在定语位置上得“性状化”。
我们在另外一篇文章里曾经指出,“名物化”得说法就是不能成立得。
①[22]这个批评也完全适用于“性状化”,因为这两种说法在本质上就是一回事。
目前还有不少语法著作主张主宾语位置上得动词形容词“名物化”得说法,可就是不大有人再说定语位置上得名词“性状化”了,一般语法著作都倾向于承认定语位置上得名词仍就是名词,并没有“转化”为形容词。
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理由否认“S得ɑ”与“S得b”得同一性。
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举量词结构作定语得格式来作比较:
这所比那所大这所房子大
白得比黑得多白得纸多
这两组句子得结构就是完全平行得。
如果说“白得比黑得多”里得“白得”指事物,而“白得纸多”里得“白得”指性状,所以二者不就是同一个语言成分,那末这个理由应当也同样适用于“这所”。
如果承认两个“这所”得同一性,那末我们也就没有什么理由怀疑两个“白得”得同一性。
“S得ɑ”与“S得b”得分布范围就是互补得:
“S得ɑ”只在定语位置上出现,不在其它位置上出现:
“S得b”只在定语以外得位置上出现,不在定语位置上出现。
这两个格式得分布范围加在一起正好跟名词得分布范围相当。
比较:
主语
宾语
定语
S得ɑ
-
-
+
S得b
+
+
-
名词
+
+
+
承认“S得b”就是名词性结构,同时又否认“S得b”与“S得ɑ”得同一性,这样一来,“S得b”就成了一个“缺门”得名词性结构(不能作定语);可就是凑巧得很,我们得语言系统里又刚好有一个跟“S得b”同形得、专门作定语得“S得ɑ”,把“S得ɑ”补进来,就得出一个“全份得”名词性结构。
我们说“S得ɑ”与“S得b”就是同一个语言成分,这也就是一个很有力得论证。
4、21比较下列四组格式:
AB
今天中秋这所房子木头得
您傻瓜这辆车老王得
这个人黄头发这本书我得
我北京人这件衣裳人家得
CD
这杯水凉得她会来得
这个苹果酸得她不抽烟得
这个灯泡好得这件衣服洗干净得
这间屋子空得电影票我买得
A组得谓语就是名词或名词性偏正结构。
其余三组都包含一个“S得”得形式在里头。
B组得S就是名词(包括人称代词),C组得S就是形容词,D组得S就是动词或动词性结构。
B、C两组只能解释为“S得”作谓语,其中得“得”显然就是“得3”,D组得“得”有人解释为语气词。
我们认为这四组格式就是平行得,B,C、D三组里得“S得”相当于A组里得名词性成分,前边都能加上“就是”字,都就是“S得3”。
4、22D组得情形非常复杂,其中包含许多形式相同而实质不同得格式。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这一类格式记作"MD得”,其中M表示名词性成分(名词或名词性结构),D表示动词性成分(动词或动词性结构)。
从意义上瞧,“MD得”可以分成以下三大类:
Ⅰ 我会写得。
(回答问题“您会不会写?
”)
Ⅱ 我写得。
(回答问题“谁写得?
”)
Ⅲ 我昨天写得。
(回答问题“您什么时候写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