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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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永修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修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以及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责,具体承担着27个大项100多个小项的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全县救灾、农村五保供养、支援贫困地区募捐和经常性捐赠等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和城市大病医疗救助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及双拥等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建设和服务及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两老”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收养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募集福利资金工作以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业。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永修县民政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各项政策。

着力抓好省市民政主管部门重点民生工程任务的推进和实施;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和特别救助制度。

(三)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县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申报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

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研究拟定县“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及时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着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不断强化县减灾委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县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平台建设。

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完善政社协同参与救灾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县、乡(镇);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切实改善殡仪服务环境和条件,确保在6月底完成殡仪馆搬迁;进一步规范丧葬用品市场,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继续抓好殡葬系统“红包”治理和行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公墓)建设,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办丧新风;以县城为重点,推进“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塑料祭品”,创建全省祭奠生态示范区。

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政策的衔接工作。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研究拟定城镇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全县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加强村级组织监督机制建设,与县委组织部共同指导村“两委”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推进村部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

做好云山、恒丰、永丰、八角岭等非行政区域界线归并工作,稳妥推进农垦单位变乡镇申报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运用;加快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清理不规范地名;做好道路命名审核及申报工作;组织边界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确保边界态势平稳。

(八)研究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筹建工作;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行动,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提供关爱救助;坚持孤儿认定标准,落实孤儿保障政策;进一步抓好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扩大自费和社会收养的规模。

(九)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实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强化对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相结合,探索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为社会团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不断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后续工作;牵头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加强管理,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为我县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完善慈善事业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富裕阶层助弱扶困回报社会的平台,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行政编制11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0人,部分补助事业单位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年初实有人数91人,其中:

在职人员58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6人,部分补助事业单位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人。

退休人员28人,遗属5人。

四、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民政局本级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7620.9万元,较2016年增加5602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

业务项目与范围增加,补助资金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4127.54万元,较2016年增加4475.29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0.17%;纳入预算管理所政府性基金180万元,较2016年不变,占预算总额的1.02%,其他收入123.74万元,较2016年减少58.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0.7%,上年结转3189.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1%。

(二)民政局本级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620.9万元,较2016年增加7599.3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

业务项目与范围增加,补助资金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296.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3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3.97万元,较2016年增加166.8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

新增加工作人员,工资调高标准;日常公用支出416.2万元,较2016年增加147.4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

新增加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5万元,较2016年增加14.5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

正常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288.9万元,较2016年增加233.75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

办公大楼搬迁,采购增加;项目支出13703.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77%;结转下年2620.51,占去出预算总额的14.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民政局本级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007.6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3.12%。

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517.05万元,占财政支出3.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1665.48万元,占财政支出11.89%。

3、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778.64万元,占财政支出5.56%。

4、社会保障和就业——-儿童福利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115万元,占财政支出0.82%。

5、自然灾害救济——-自然灾害救济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510万元,占财政支出3.64%。

6、社会保障和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4600万元,占财政支出32.84%。

7、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2500万元,占财政支出17.85%。

8、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城镇社会救济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294万元,占财政支出2.10%。

9、五保供养——-五保供养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1096.7万元,占财政支出7.83%。

10、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1507.56万元,占财政支出10.76%。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243.22万元,占财政支出1.74%。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财政拨款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为180万元,占财政支出1.2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局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180万元,为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机关行政公用经费支出总额9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2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政府采购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采购计算机5万元,家具20万元。

五、民政局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社会福利院

1、基本情况

社会福利院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1人。

2、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403.8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14.98万元,其他收入5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6.64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8万元。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33.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95.6万元,其中维修改造大楼8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8.2万元属政府采购支出,其中采购内容为计算机、空调、电视、家俱、体育设备等。

(二)光荣敬老院

1、基本情况

光荣敬老院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

2、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235.78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52.39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2.39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23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8万元。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69.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61.5万元,其中维修改造大楼142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属政府采购支出,其中采购内容为计算机、空调、电视、家俱等。

(三)殡葬管理所

1、基本情况

殡葬管理所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3人。

2、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329.5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1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0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2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9万元。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8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7万元属政府采购支出,其中采购内容为新殡仪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六、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民政局机关行政

2017年民政局机关行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7万元。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比上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

(二)社会福利院

2017年社会福利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6万元。

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三)光荣敬老院

2017年光荣敬老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3万元。

公务接待费4.3万元。

(四)殡葬管理所

2017年殡葬管理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8万元。

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

(五)民政系统没有安排因公出国预算,出国人数为0。

七、名词解释

没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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