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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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

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汇报

深圳市建设局

(202*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联席会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以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勇于创新,在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x年10月1日,国家《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颁布实施,标志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正式起动。

而202x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走上法制的轨道,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日新月异,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领》和《关于打造

1绿色建筑之都行动方案》,批准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建设主管部门也发布了《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办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办法》以及《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等13个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202x年,深圳市建设局将绿色建筑作为主题工作年,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的主要抓手,主要工作有:

1、完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条例》,加快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我局积极制订和编制相关配套文件和技术标准。

已经发布实施了《深圳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办法》等5项文件,正在制订《绿色建筑认定办法》等5项;已经发布技术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等8项,正在编制《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等12项。

以上10项政策法规和20项技术标准编制发布后,将初步形成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2、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

根据《建筑节能条例》,202x年11月1日起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等制度,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共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505项,涉及建筑面积2080万平方米,一次通过率为25%;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78项,建筑面积约2783万平方米,一次通过率为19%,整改投入

21011万元。

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建筑节能大检查,共检查335个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50万平方米,涉及投资约580亿元。

3.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作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进一步扩大

截止目前,深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2个,涉及投资130亿,建筑面积430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10个,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获得国家财政补贴3700万元。

现已竣工投产的项目8个,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示范作用明显。

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扶持太阳能产业发展,建立了四家太阳能产业基地,并给予财政补助。

组建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实验室和建筑节能检测评价中心,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进行研究和评价。

通过梅山苑、侨香村、体育新城等示范项目的带动和《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实施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我市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应用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7%,使用太阳能热水的新建建筑面积64.6万平方米,全市太阳能热水用户达1.8万户。

4、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我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选为“十一五”期间

3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节能改造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城市,要求在202x年前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简称大型公建)节能监管平台建设、600栋大型公建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安装、900栋大型公建能源审计、能耗审计、能效公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

国家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第一批1137万元已经下达。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正在积极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经过各方努力,克服种种困难,已完成大型公建节能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完成360栋大型公建的能耗审计和46栋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安装,完成全市18345栋建筑基本情况和能耗情况的核实、530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

5、开展公共建筑执行空调温度26℃及用能管理情况大检查。

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用能行为的监管。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提倡科学用能、合理用能,202x年继续开展公共建筑执行空调温度26℃度大检查。

共检查各类公共建筑401栋:

354栋公共建筑的空调温度符合标准,达标率为88.3%;47栋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7%。

检查结果刊登于深圳特区报,收到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以及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等各项活动。

目前,我市既有建筑面积达2.4亿平方米,其中90%为非节能建筑,每年浪费大量的常规能源,节能潜力巨大。

截止202x年11月底,我市先后对市检察院、市政协、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等19家政府及财政支持单位办公建筑的用能系统(主要照明、空调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选择建设集团办公楼、招商三洋厂房作为节能改造试点,其中三洋厂房的改造包括太阳能利用、雨水收集和节水、立体绿化、旧建筑材料利用等,总节能率达到66%。

建设集团办公楼则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节能效果明显,单空调的节电量每月在1.2万元以上。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我局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工作,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先后完成深圳飞通光电大厦、新一佳超市、深圳彭年酒店等多个项目的节能工作,改造总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空调节电率在20.7~43.5%,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产业的发展。

202x年,是我局绿色建筑主题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北京绿色建筑大会、全国推广应用散装水泥50周年成果展览、节能宣传周、深圳生活科技博览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外绿色地产论坛等大型活动,展示和演讲的内容引人瞩目,报纸、电台、电视、网络

5通等各类公共媒体对深圳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报道量大幅增加。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意识深入人心。

7、广泛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将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推进到发展绿色建筑的新阶段。

今年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了“关于光明新区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市建设局与美国能源基金会签署了“关于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合作备忘录”,共同将深圳打造成绿色建筑之都。

受宗衡市长的委派,我局组团参加韩国釜山建筑文化节,专题考察学习韩国和日本的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与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联合召开第二届中法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

同时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美国绿色建筑协会等组织进行了长期的技术交流。

通过国际国内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的发展。

8、建立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协调机制为了协调解决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成立了“市推进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为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确定了方向,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另外,建筑节能和墙改管理处、市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市绿色建筑协会等机构相继获准成立。

领导重视和机构的确立为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69.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迈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扩大,建筑工业化研究取得积极成果,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先导效应,建筑节能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2x年11月1日《建筑节能条例》实施至今,我市民用建筑符合节能标准率从不到10%提高到100%(全国符合节能标准率为71%);累计节能总量达到61.7万吨标准煤,累计节省用电16.2亿kwh,累计减排二氧化碳164.1万吨,其中新建建筑通过实施节能标准,减缓能耗增长实现节能51.5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节能8.2万吨标准煤;应用可再生能源实行节能2.0万吨标准煤。

202x年,节能总量达到40.8万吨标准煤,占我市当年节能减排目标82.5万吨的49%。

预计到202x年,当年节能总量将达到347万吨标准煤,节省用电91亿kwh,减排二氧化碳923万吨。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期望相比、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问题包括:

(一)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建筑节能验收、施工图设计抽查和日常监督

7及专项检查,发现社会对建筑节能工作还不够重视,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建筑节能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市编委对建筑节能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批准设立建筑节能和墙改管理处并增加公务员编制1人、雇员编制1人。

但是,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法规的起草工作,仅靠增加2个编制远远无法满足要求。

目前的我局也只能依靠借聘人员应付日常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和专项验收,难以确保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实施,已经严重影响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政府投入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

去年,建设部对我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时指出:

深圳市政府在建筑节能领域的经济激励政策缺乏,这与深圳市在我国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尚未设立。

(四)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进难度较大。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涉及不同的业主和产权单位,现行的能源消费政策不利工作的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来说,由于能源费用支出是实报实销,节能与否跟建筑物使用单位没有利益关系;对商业办公建筑来说,能源费用是分摊给各分租业主,节能与否跟建筑物产权所有人也没有直接关系,制约了工作推进。

(五)部分配套制度需要尽快制定和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设立了16项制度,其中11项已实施,5项制度尚未实施。

已实施的制度有:

1.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第八条);

2.编制建筑节能标准(第九条);

3.发布推广限制、禁止目录(第十一条);

4.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专项抽查制度(第二十条);

5.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第二十三条);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度(第二十五条)。

7.建筑能耗统计制度(第二十七条);

8.安设空调分户用冷计量制度(第三十二条);

9.空调废热回收制度(第三十三条);

10.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制度(第三十四条);

11.建筑节能行政处罚实施标准(第五十二条);未实施的制度有:

1.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第十五条);;

2.用电超定额征收用电附加费制度(第三十条);

3.建筑物屋顶实施绿化制度(第十三条);

4.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第十四条)

5.推广应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制度(第三十五条)。

除了我局正在起草的《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外,尚有《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等4项规范性文件尚未着手起草。

三、202x年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我局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和行政监管体系,建立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强化既有建筑的用能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强化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建筑工业化和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努力开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型墙材改革的新局面。

1.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三条例”,确保新建建筑符合节能设计标准。

在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基础上,积极与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规划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审查和房屋销售阶段的建筑节能措施明示告知制度。

2.确保完成202x年既有建筑改造任务。

根据建筑节能规划,十一五期间,完成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10万平方米住宅节能改造。

3.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202x年在建筑能耗监测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面建设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全面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

10示工作。

确保按照建设部要求完成250栋大型公建安装能耗实时监测设备,建立和健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

4.扎实做好推进建筑工业化的各项工作。

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动万科建筑工业化基地和建筑工业化标准建设,探索通过建筑构配件的工厂化和现场装配,实现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

5.强化建筑节能和建材监管的力度。

强化建设工程参与方的节能材料采购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进场验收制、见证取样检验制等制度,会同工商、质检部门加强对钢材、混凝土、建筑门窗、扣件、节水器具、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粘土砖、粘土陶粒等重点建筑材料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完善重点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备案信息,实施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材料在内的重要材料的采购备案试点,建立可追溯的建材、采购单位的信息库,加强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建材监管信息的共享联动。

6.进一步加快开发和推广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

以节能减排、施工安全为重点,加快新体系、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通过推广使用,促进建筑材料的结构调整和产业提升,推进施工现代化和建筑工业化。

加大在建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力度,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按要求全部使用预拌砂浆;以建筑部品配送和预拌砂浆物流两个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

四、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几个问题:

根据市人大对《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和我局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报联席会议审议:

(一)关于市人大《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整改有关问题

今年8月,市人大组织对《建筑节能条例》实施一年后的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函告市政府办公厅。

市人大在充分肯定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上,对存在的政府有关部门还须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强沟通和协调;人力、财力投入有待加大;《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一些制度和内容尚未落实;既有公共建筑的高能耗情况比较普遍;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市场机制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六个问题提出了建议。

针对人大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逐条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见附件),制订了责任分工表,由市府办公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已基本反馈意见,基本同意整改方案,我局将对整改方案调整后报市府办公厅答复市人大。

其中涉及部分主要问题在下面将作专题的请示。

(二)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问题

我市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的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既有建筑约2.4亿平方米,其中大部分早期的建筑属于高耗能

12建筑,每年浪费大量的常规能源,节能改造潜力巨大。

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我市须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不少于110万平方米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其中公共建筑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和居住建筑不少于10万平方米。

据初步测算,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约为250元/平方米,居住建筑约为150元/平方米,加上制度建设、标准编制、软件开发和其他管理费用,总费用约为2.94亿元。

改造后每年可节约用电202x~2600万kwh,总投资回收期为8年,可行性强,项目改造后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建议:

1.请市发改局将11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2.94亿元的投资列入202x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该项目进行一次性立项,一次性报建,分步实施。

2.考虑到11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分散、子项分项众多,为加强统筹和管理,建议委托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作为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从总投资中提取3%-5%作为项目管理费。

3.为落实建筑节能政府带头的理念,改造的建筑为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中单位面积能耗排在前列的市直各部门办公建筑、各区和封闭管理区政府办公楼。

4、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建议市政府

13予以印发。

(三)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项目建议书已于5月份报市发改局,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已经评审,市发改局近期已经批复并列入202x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c类。

建议:

1.请市发改局将此项目列入202x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c类改为a类。

2.作为既有建筑改造能效测评的需要,市直各部门办公建筑、各区和封闭管理区政府办公楼202x年应完成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安装。

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土房产局和各区政府、各封闭管理区管委会应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四)关于北京第五届绿色建筑大会参展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于202x年3月27日-29日在北京举办“第五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绿色建筑大会”)。

我市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亲自率团,以“深圳市人

14民政府”名义组团参加了第

二、

三、四届大会,充分展示了我市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以及建筑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成果,受到了国家、省、部级领导和媒体的高度评价,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为促进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展示深圳“绿色之都”的建设成就,建议:

1.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组团参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任参展代表团团长,市建设局、科信局、发改局、贸工局、环保局、财政局联合承办,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市绿色建筑协会、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协办。

2.上届我市参展团费用为130多万,建议本届参展展位规模与上届基本相同,进一步增加参展内容,扩大宣传力度,预算费用约需150万元,由市财政专项拨款解决。

(五)关于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问题

近两年来,市财政对建筑节能工作增加了行政经费开支,墙改基金也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建筑节能工作,但条例规定的“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发展资金”制度尚未落实。

经与市财政部门沟通,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应在市财政立项,并经市政府批准。

为此,建议由市财政部门牵头,与市建设部门专题研究,简化审批程序,在202x年6月30前完成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六)关于增加人员编制问题

15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建设局202x年新增“建筑节能与墙材改革管理处”,并核准增编2人,对缓解目前建筑节能工作人力紧张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需要。

为此,建议市政府组织调研,参照广州、北京、天津等城市的做法,增加6名建筑节能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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