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学生运动会规程.docx
《湖南省中学生运动会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中学生运动会规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南省中学生运动会规程
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
二、承办单位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体育局
共青团长沙市委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长沙市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项目(共10项)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5年9月至11月在长沙市举行。
各单项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竞赛办法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六、参加单位
全省14个市州中学生体育代表团和省直中学生体育代表团。
七、竞赛分组与设项
(一)田径
1、男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七项全能(400米、110米栏、1500米、跳高、跳远、标枪、铁饼)。
2、女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800米、跳高、跳远、铅球)。
(二)游泳
男子组、女子组均设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排球、足球
分设男子组、女子组。
(四)乒乓球、羽毛球
男子组、女子组共设7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五)武术
分设男子组、女子组各7项:
拳术类项目:
太极拳、南拳、长拳;
短器械项目(不含太极器械类):
刀术、剑术;
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器械类):
枪术、棍术。
(六)健美操
男子、女子共设9项:
团体赛、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男二女三或男三女二)、集体技巧啦啦操(12-16人)、花球舞蹈啦啦操(12-16人)。
(七)定向越野
男子组、女子组均设4项:
百米定向、短距离、长距离、团队赛。
八、参加办法
(一)以市州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比赛。
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2人。
省直中学生代表团组队和参赛工作委托长沙市教育局管理。
(二)在本《规程总则》所设10个比赛项目中,各代表团至少报名参加5个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1、田径、足球为必须参加项目;
2、在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等项目中至少选3项。
(三)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等项目各代表团限报1支代表队;篮球、排球、足球等项目各代表团同一性别限报2支代表队。
(四)篮球、排球项目报名参赛市州不足4个,其它项目报名参赛市州不足2个、参赛人数不足4人的项目、组别,一律取消;其运动员可在报名会上改报项目。
(五)各项目比赛参赛报名人数:
1、田径: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含医生),运动员2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5人);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2、游泳: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含医生),运动员12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3、篮球、排球: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含医生),运动员12人。
4、足球: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含医生),运动员20人。
5、乒乓球、羽毛球: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含医生),男、女运动员各4人。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报4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报2人,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每队各限报两对运动员参加比赛。
6、武术: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3人(含医生),男、女运动员各4人。
每一名运动员可报相应组别拳术、短器械、长器械、对练类项目中的各一个单项,所有单项每单位限报男、女各2人。
7、健美操: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3人(含医生),运动员最多24人。
各队各项限报1名(组合)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最多限报3项。
8、定向越野:
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含医生),男、女运动员各5人。
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团队赛;团队赛每校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4人。
(六)注册与报名
1、注册
(1)所有报名参赛学生运动员(2015级高中新生除外)的注册工作,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湖南省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系统”网址:
http:
//),逾期不予受理。
此前已注册并持有有效《湖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的学生无需重复注册。
(2)2015级高中新生运动员的注册工作,在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
(1)2015年4月30日前各市州代表团将《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原件)以及参加“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项目的《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报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接受资格审查。
同时,通过“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网址:
http:
//)的“竞赛报名”栏,将本学校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的电子文档提交至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所有报送的纸质表格均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不一致,赛会组织机构将不再告知报名单位,而以加盖了报名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内容为准)。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院内(主办公楼侧栋一楼),邮政编码:
410016,联系电话:
0731-85868081(可传真)。
(2)采用一次性报名办法。
定于2015年5月在长沙市召开“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报名会。
(3)各代表团在上报的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中最多可增报4名“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可预留给“2015级高中新生”(在报名表注明“预留新生”),用于替换该项目《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中的任意运动员;也可实报已注册高中学生运动员,用于替换因伤病原因不能参赛的运动员;无论何种情况,替换工作仅限在替换和被替换运动员之间,其项目的变更不能涉及第三人,且不能违反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对人数和报项的相关规定;替换运动员的工作必须在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会结束后,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但2015年高中新生替换工作除外。
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运动员的替换,需提交有代表团团长签名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伤病诊断证明。
(5)注册与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由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另行通知。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参赛运动员基本条件
1、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取得报名参赛市州所属全日制中学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含普通职业中学,不含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在校、在读学生。
2、必须是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间出生。
3、必须在赛前提交经二级或以上医院体检,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证明其身体健康的《健康证明》。
4、必须是湖南省高中学生注册运动员,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湖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5、2015级新生可以报名参赛,2015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参赛。
(二)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育协会、企业参加(报名)过由国家体育总局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或参加过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比赛下列项目赛事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届省中学生运动会:
1、田径:
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
2、游泳:
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春季游泳达标赛、全国冬季游泳达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
3、篮球:
全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篮球乙级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
4、排球:
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
5、男子足球:
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全国足球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U-19和U-17足球联赛。
女子足球:
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足协杯、中国女子足球锦标赛。
6、乒乓球:
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甲B联赛。
7、羽毛球:
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积分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含)以上赛事。
8、武术:
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全国武术对练精英赛、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三)以学校名义组队参加下列比赛的不受本《规程总则》第九条第
(二)限制:
田径:
全国田径锦标赛、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
游泳:
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
篮球:
全国青年篮球联赛。
排球:
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
足球:
U-17足球联赛。
乒乓球:
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甲B联赛。
羽毛球:
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
以上赛事以正式印发的比赛《秩序册》为准。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公示与资格审查
1、本届中学生运动会报名会后,从2015年6月15日起至8月20日止,在“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上进行参赛运动员资格公示;2015级新生从2015年8月21日起至9月1日止,在“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上进行参赛运动员资格公示。
2、公示期间,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可向大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有团长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并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后方予受理,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
逾期不再受理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手续,未经公示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中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审定公布的最新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二)竞赛执行《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
十一、录取名次
1、单项名次
各项目分别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前6名。
参赛队、人数不足或等于录取数时,则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减1录取(不含比赛中途退出、弃权、以及比赛成绩零分者)。
2、团体名次
各项目(篮球、排球、足球项目除外)按各队运动员得分之和,分别录取各组男女团体总分(只报单一性别运动员的代表队除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前6名(武术、健美操项目只录取男女团体总分)。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十二、奖项设置
(一)对获得各项目团体总分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二)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对获得各项目前6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赛会评选优秀体育代表团、优秀代表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奖,具体评选方法另发。
十三、仲裁委员、技术官员及裁判员
各项目仲裁委员、技术官员、总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团应按所报代表队队数交纳参赛费。
(二)各代表团团部人员参赛期间的食宿由赛会承担。
各参赛代表队参赛期间的食宿由承办单位推荐地点,由各代表队自行选择,各代表队人员赛期食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赛会聘请的仲裁委员、技术官员、总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往返城际间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五、其他
(一)保险
各代表团所有成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团部人员)须办理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在各单项比赛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原件(复印件交赛会存档),否则不予参赛。
(二)各代表队在参加各单项比赛时,须向大会提交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的《体检证明》,未交《体检证明》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允许参赛。
(三)参赛保证金
各代表团在参加报名会时,须向大会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0元,用于对该代表团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代表团,运动会结束时参赛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由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另发,请及时查看“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南省教育厅。
附表:
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附表
湖南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报名单位
详细地址
邮编
报名项目
游泳
田
径
足球
篮球
排球
乒
乓
球
羽
毛
球
武
术
健
美
操
定向
越野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共报支代表队组成代表团参加本届中学生运动会。
代表团职务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团长
副团长
副团长
副团长
秘书长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填表说明:
1、请详阅竞赛规程后,在报名项目相应的格内划“√”,未报划“○”,并在篮球、
排球、足球项目格内同时注明队数。
2、此表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湖南省学生体协秘书处,填写后请复印存底备查。
3、此表请用电脑打印。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市州教育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