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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操作规程.docx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目的:

为确保蒸汽锅炉的规范操作和安全运行,保证纸板生产正常供汽,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

凡从事蒸汽锅炉作业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专业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和等级证后方可上岗,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和制度。

锅炉基本参数:

设备型号:

SZL系列组装水管蒸汽锅炉

额定压力:

额定蒸发量:

15T/H

蒸汽湿度:

194℃

职责:

锅炉操作工:

负责15T/H蒸汽锅炉和辅助设备操作、保养。

汽水科科长:

负责司炉工操作及设备保养工作督导。

锅炉维修工:

负责15T/H蒸汽锅炉和辅助设备的维护工作。

内容:

升火

锅炉在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而后进行给水工作。

未进水前必须

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水湿度一般不高于9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

即关闭给水阀门,待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有否降低。

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引燃物(严禁铁钉带入)引燃,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加自然通风。

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这是可以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后可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并在左侧拨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拨火,待前拱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在20~30Pa使燃烧渐趋正常。

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

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6~8小时为宜,以后升火时除有特殊情况需急用蒸汽外,冷炉不短于2小时,热炉不短于1小时。

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内水位,因为加热后水位线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表时可进行排污。

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压力表弯管和水位表。

当汽压升到~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透,如有渗透现象应拧紧人孔及手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不漏。

当锅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当锅炉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的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如超过所规定之温度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进行单独进水。

供汽

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供汽时应将总汽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消除故障和缺陷。

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渐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

开启时宜缓缓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有否特殊听见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等缺点。

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汽情况,工作是否正常,为防止吊水(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低于允许的最低水位或高于允许的最高水位,同时总汽阀不应开得过大,一般控制在~2圈之间,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压力。

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转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发挥人的因素第一,加强对各机械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注意节约用煤,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要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96标准。

锅内水位:

经常注意锅内水位变化,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应立即冲洗。

水位计: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二次,并保持在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给水设备:

(1)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应在交接班时开机检验,如有故障立即进行修理。

(2)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下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再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如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蜡烛火靠近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蒸汽压力:

(1)经常注意压力变化,尽可能保持锅内压力稳定,勿使汽压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2)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冼一次,监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3)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防止安全阀盘的阀盘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汽压一次,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4)排污阀:

排污(参阅“排污”)

正常操作:

(1)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

炉膛负压保持20~30Pa,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运行,排烟温度在170℃~180℃之间。

(2)必须不间断地根据用汽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和调整燃烧室的运行,保证锅炉汽压的稳定,用汽部门应与锅炉房加强联系,用汽量有变化时,最好能提前半小时通知锅炉房。

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先增加引风再增加送风,然后加快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加煤层厚度。

(3)当锅炉负荷减少时,先减慢炉速度,然后减少送风,再减少引风,必要时可以减薄煤层厚度。

增减鼓引风量最主要是通过开在或关水鼓引风调节门来达到,调节完毕应保持炉膛负压在20~30Pa。

(4)本锅炉宜烧烟煤,工作质低发热值≥18800KJ/K9,水份≤10%,灰份≤28%,可燃质挥发物≥20%。

燃用的煤最好能过筛,最大块尺寸不超过50毫米。

煤在吊入煤斗前应分层打堆浇水,混合均匀,切忌铁器入炉,卡住炉排。

(5)燃料层厚度及炉排速度与燃料性质及炉膛热负荷有关.大部分燃料在正常运转下,其燃料层厚度不应超过170毫米。

一般对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90~120毫米,天雨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6)煤层厚度一般调整后,不宜多动,只有当煤种更换或锅炉负荷剧烈变动时才改变煤层厚度。

(7)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斗内搭桥(煤挤住在煤斗内,不往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8)燃料的水分越高,着火准备时间就越长,对于高挥发分的燃料(烟煤)为了防止闸门下面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浇多少应保证着火理想和煤不会在煤斗内搭桥。

一般以手捏能结成松团为最适宜,含水量在10%~12%之间。

(9)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不然容易烧坏煤闸门,如果燃料距离煤闸门米处才开始着火就算“脱火”。

(10)若发现煤闸门下面燃烧,可对燃煤适当增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11)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看火孔处用拨火钩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拨到新进入炉膛的燃料层上,或投入木柴,加速其着火。

(12)煤层应在炉排尾部米左右处燃烧完毕,灰渣呈暗色,在尾部应保持一定厚度的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之下,应经常注意,如发现红光(包括暗红未烧完的炭)堆积在一起,应立即拨火(把红火向前推)让其充分燃烧尽。

(13)发现结焦时要打焦,焦块不大于300毫米,以保证其灰渣顺利进入出渣器,发现大块结焦应及时打碎并应调换煤种。

若前拱下面侧墙结焦,应开启点火门,进行打焦。

(14)当火床上呈现火口或高低不平时,应耙平,消除火口保证火床平整。

(15)应该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为长时间压火炉排和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带来下列弊病:

1炉排容易过热而可能损坏。

2炉排两侧板过热发生弯曲,炉排长销与其卡住。

3炉排长销发生弯曲。

※短时间压火应将煤层远离煤闸100毫米,防止烧坏闸门(短时间指1~2小时)

(16)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的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炉排如有卡住,则调速箱上的安全离合器自动脱离达到自动保护作用,此时应进行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7)炉排卡住可能由下列原因引起:

1炉排左右两边调节螺母紧松相差很多,致使炉排严重跑偏。

2炉排在链轮轴处拱起与侧密封角钢卡住。

3由于铁的物件,炉排片的碎片,沉头螺钉松脱把炉排片卡住。

4大块结焦而增加的阻力。

(18)炉排片之间的松紧程度:

一般串好后左右两方各有间隙总和约20毫米,过紧会造成炉排拱起,容易卡住。

过松漏煤屑多亦不好,对于已装好的炉排可在冷态下收紧调节螺母,使炉排不会在链轮处拱起,如仍有拱起现象,可沿纵向抽掉一列炉排片或将两侧边链轮适当向外移,然后再收紧调节螺母。

其收紧程度以不起拱为止,不宜过紧。

在热态运行时如有拱起现象,仍可收紧调节螺母。

胀紧链条炉排,以消除拱起现象为止,收紧和放松时左右两侧距离必须相等,使松紧一致,消除跑偏。

(19)炉排调风门一般情况下首尾全关,中间风门全开。

只有在升火和燃料着火困难的情况下,才适当打开首门,当发生满膛火,焦碳在尾部还未燃尽时,才打开尾门。

(20)燃烧多灰分的燃料时,出渣器应连续开动出渣,并保持出渣器的水位,防止高温煤渣影响出渣器变形,同时起水封作用,防止冷风漏入炉膛。

(21)如遇铁器,僵块煤渣等把出渣器卡住,(此时安全离合器发生跳动)应即关掉电动机,用扳头在方榫处倒顺扳转,松动后再开电动机,如上法无效应临时停炉排,立即打开落渣斗上的检查孔,检查处理故障。

(22)出渣器的头部减速箱上的压紧弹簧其间隙总和不可以小于1毫米。

(23)落灰斗里碎屑可收回,和煤搅拌后继续燃烧。

锅炉房清洁

(1)锅炉房应保持清洁,锅炉房里不应堆放其他杂物。

(2)注意室内照明,对水位表、压力表尤应有良好的照明,使司炉看得清楚。

经常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3)调速箱及链轮轴承导轨处保持清洁,防止煤屑堆积渗入机件内部影响正常工作。

排污

连续排污是使炉水的碱度不超过一定的浓度,符合炉水碱度要求,排污量应根据炉水化学分析的结果,调节排污阀的开度来控制。

定期排污,是为了排除锅筒内之沉积物,且能调整炉水含量,定期排污,在锅炉低负荷时进行效果好。

集箱定期排污在低负荷时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的循环。

锅炉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如有任何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排污。

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一排污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污时应注意。

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

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假如排污管端不是通到排污箱内或排污管内,并且没有保护设备,则必须在确实知道靠近排污管端处没有人时才可进行排污,以免在排污时发生不幸事故。

排污时具体操作为:

每台锅炉上串排有二只排污阀,排污时首先将第二只(离锅炉远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第一只排污阀,以便预热排污管道,等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一只排污阀,排污完毕后必须先缓缓关小第一只排污阀,关闭后再关第二只排污阀。

如此操作目的,是用第一只控制排污,以保持第二只的严密性。

当第一只渗漏时,仍可使用第二只控制排污,排污时,如发现排污管道内有冲击声,即应将第一只排污阀关小,直至冲击声消失为止,然后再缓缓开大,排污不宜连续长时间进行,以免影响水循环。

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

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停炉

锅炉停炉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1)临时停炉:

遇到卡住炉排或炉排片断裂,出渣机卡住等,为了迅速地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亦称短时间压火)临时故障停炉,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面的煤,防止烧坏煤闸门,迅速处理有关故障,如在1~2小时内还无法解除故障时,应转入第

(2)种情况的暂时停炉。

继续解除故障。

(2)暂时停炉:

遇到星期例假或其他情况,短期内不使用蒸汽时应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停炉时除注意安全和妥善维护设备外,还需做到节煤、节水。

具体步骤为:

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分钟停止供煤。

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抬起点火门,等炉排前的煤进入煤闸门200~300毫米时,停止炉排转动,将煤闸门放下,防止大量冷风进入,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

锅炉冷却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宜高于正常水位。

停止供汽后使锅筒内压降到0,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门。

(3)完全停炉:

为了清洁,检查或维修,须将炉水放出时应完全停炉。

完全停炉应该有计划的,一般运行1~3个月应停炉一次,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产后,待炉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才可把炉水放出;这时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如须缩短冷却时间,亦可通过给水管道进入冷水,同时通过排污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得低于正常水位,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4)紧急停炉:

遇到特殊情况,为了安全可靠起见必须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①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②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④给水设备全部失效;

⑤所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其中有一种全部失效;

⑥锅炉的主要零件上(锅筒、集箱)发现裂纹或主汽管,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⑦炉墙严重损坏,严重威胁锅炉运行。

⑧紧急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如下:

⑨先停止鼓风,然后停止引风。

⑩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的存煤,并打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出渣机全部清除掉烧尽的煤可以回用,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锅炉烘炉、煮炉:

锅炉烘炉、煮炉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长期停用后需再启用时需进行烘炉、煮炉处理。

(2)烘炉和煮炉前的检查:

链条炉排冷态试车48小时以上,或修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①炉排片在链轮处应平衡转弯,如发现拱起,可拧紧两只拉紧螺栓。

②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和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4毫米。

③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④炉排长销两端与炉排两侧的距离在链轮轴处应保持相等,若发现一端与侧板发生磨擦,可在长腰孔处用榔头轻击之,使两端距离保持相等,炉排片无严重的单边侧斜。

⑤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3)检查是否有断裂了的炉排片,炉排长销有否严重弯曲,如有之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进行抽出校直重装和掉换。

(4)不允许不相干的机件(螺栓、螺帽、铁钉等铁器)失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地方。

(5)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左右侧与炉排面的距离要相同,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

如距离不等可用减少链节的方法使之相等。

煤闸门上的盖板应严密覆盖好,以防煤块漏入

卡住煤闸上下活动。

(6)炉排各风窗的调风门和烟道内的烟气调节门开关灵活。

(7)鼓风机、引风机、出渣器、给水设备试运转要正常。

(8)人孔、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9)炉墙是否正常烟箱是否严密。

(10)蒸汽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整。

(11)省煤器是否严密、烟气通道是否畅通。

(12)所有轴承箱及油杯充满润滑油。

烘炉和煮炉作业:

(1)经对锅炉各零部件检查和试运转后,证实各部件有安全起动的条件,即可开始烘炉和煮炉。

(2)新锅炉在使用前进行烘炉,其目的在于使锅炉砖墙能够很好的缓慢地干燥起来,在使用时不致损裂。

煮炉主要目的为清除锅炉内部的杂质和油垢,煮炉时锅炉内需加入适当的药品,使炉水成为碱炉水,去掉油垢等物。

(3)煮炉可采用纯碱(NA2CO3)或磷酸三钠(NA3PO412H2O)等药品,其用量以锅炉容积每立方米计,前者为5公斤,后者为3公斤。

煮炉所用上述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炉。

(4)关闭前部人孔、手孔、主蒸汽阀以及水位表泄水考克,打开上锅筒后人孔,把配好的的药物溶液一次注入锅筒内,然后关闭人孔,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的通道。

(5)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注入锅炉内,上水的速度要缓慢。

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少于1小时,在冬季不少于2小时,水湿不宜太高,最高不应超过90℃,以防止锅筒内产生过大温差应力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有否降低,并检查锅炉和省煤器的手孔器、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

(6)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1~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3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火柴(严禁用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

(7)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4~6天,在此时间内打开烟气调节门采用自然通风,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以上,应立即将安全阀开大放汽,水位不降应即进水。

(8)在用木柴烘炉4~6天之后,可接着加煤燃烧,此时应关小烟气调节门和鼓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和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9)锅炉压力逐渐升高至MPa时要维持一天,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以下,水湿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10)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内部,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垢应按上述办法(用木柴点火,升火时间不少于3小时)再进行煮锅,直至锅筒内部没有油污为止。

维护保养

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下列各点:

(1)不允许炉膛喷烟正压燃烧,容易烧坏煤闸门、看火门及弧形管托板等。

(2)如发现前拱砖断裂脱落,应在24小时内停炉进行更换。

(3)炉排前部链轮轴和滚筒的油杯中,每班应旋紧一次对轴承加牛油。

(4)每班应检查调速装置出渣器头部减速箱以及引风机轴承箱内的润滑油,油位应保持在变动范围内,浅则应及时加油,渗油要及时消除。

(5)若引风机发生剧烈振动,应停车检查,一般系内部叶轮磨损所致,应予调换。

(6)当采用螺旋出渣机时,如发现漏灰浆,应随时压紧垫料,或临时停车更换新垫料,制止渗漏,并检查,如有灰浆漏入轴承内,应拆开清洗。

(7)锅炉底部地平面上不可积水,以防潮湿腐蚀底座。

锅炉运行2~3星期,应进行检查一次。

(1)检查前拱是否断裂脱落。

(2)使链条炉排空载转动,在炉前链轮处逐排检查是否有炉排片断裂,如有应进行更换。

(3)水位表、阀门、管道法兰等处如有渗漏应予修复。

锅炉运行每隔3~6个月后,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除做上述的各项工作外,尚须进行下列工作:

(1)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处结灰,并拆除弯头,清除内部污垢。

(2)清楚锅筒内部,水冷壁管内以及二只集箱内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清水清洗。

(3)清除水冷壁管及锅筒着火面上烟垢,煤灰。

(4)将锅炉内外进行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发现有严重缺陷应立即及早修理。

若缺陷不严重,亦可留待下次停炉时修理,如发现有可疑之处,但并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作出记录以便日后参考。

(5)检查完毕后可在着水面涂锅炉漆,以防腐蚀。

(6)检查引风机的滚动轴是否正常,叶轮和外壳的磨损程度,使用单位应经常保持叶轮的备件。

(7)必要时将炉墙及外面罩壳,保温层等卸下,以便彻底检查。

如发现有严重损坏部分,必须修妥后方可使用,同时将检查结果及修理情况,填入『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表』。

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及锅炉底座(包括炉排底板下面和鼓风管)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锅炉运行一年以上应作下列检查维修工作:

(1)调速装置,出渣机减速箱,引风机轴承箱等均应拆开清洗,并调换润滑油,安全离合啮合面如有磨毛应进行修整,油封若损坏则应更换。

(2)检查出渣器摩擦件的磨损情况及时修复。

(3)拆开链条炉排,检查链轮、炉排片、炉排销轴、后滚筒法兰轴、支梁上和底板上的磨擦板等处的磨损情况,严重者应加以更换。

(4)拉炉排时必须按运行转动方向由上面从头部向后拉,不可倒拉,钢丝绳扣头的地方不可用卸夹,以免在下部卡住,后滚筒装配时应严格注意轴线平行度,以免炉排跑偏。

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

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保养法,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保养法。

(1)干保养法:

锅炉停炉后放去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

在炉膛内用微火烘干,注意不要大火,然后将10~30毫米块状的生石灰分盘装好,放置在锅筒内,不使生石灰与金属接触,生石灰的重量,以锅筒容积每立方米8公斤计算,然后将所以的人孔、手孔、管道阀门关闭,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生石灰碎成粉状,须即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应将生石灰和盘取出。

(2)湿保养法:

锅炉停炉后放出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重新注入已处理的水至全满,将炉水加热到100℃,让水中的气体排出炉外,然后关闭所有阀门,气候寒冷的地方不可采用湿保养法,以免炉水结冻损坏锅炉。

受压元件的检验和水压试验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就应对各受压元件进行内外检查和水压试验。

(1)新装、改装和移装后。

(2)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时。

(3)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

(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查时。

(5)检验前应使锅炉完全停炉,根据情况清除内部水垢,外部烟灰烟垢。

必要时尚须拆除炉墙、外面罩壳和保温材料,检查重点如下。

(6)锅筒的焊缝管孔等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情况。

(7)锅炉钢板内外有无腐蚀起槽变形等现象。

(8)省煤器管和弯头的腐蚀情况。

(9)水冷管壁有无弯曲变形腐蚀胀大等情况。

(10)给水管,排污管和锅筒连接处有无缺点。

(11)如腐蚀严重,做水压试验前还应作强度计算。

交接班制度

司炉人员在上班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神,监督管理好虽负责的全部设备。

不得打瞌睡、闲谈打闹和看图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兼作其它与锅炉操作管理无关的事。

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若接班人员没按时接班,则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直到接班人员到班办完相应交接班后方可离开岗位。

司炉上班时精神状态需良好,严禁带病或酒后上班。

在锅炉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事故操作时,则不得进行交接班。

此时应由接班人员协同交班人员共同处理事故。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若事故的处理需较长时间,则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清炉、出灰、出渣和清扫锅炉卫生等工作,及将使用工具收拾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在『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向交班人员了解锅炉运行情况,并认真查阅『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表』。

(2)检查锅炉各仪表、开关、阀门等设备及锅炉可见部位、火焰接触地方、炉墙、炉拱等处是否良好。

(3)检查锅炉房内是否存有一定量的备用材料,检查相应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完成后,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共同在『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办完交接班手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接班人员正式负起锅炉运行的全部管理责任。

『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表』填写要求:

每1小时,由司炉工在该表上记录锅炉运行情况。

若有异常状况需及时汇报部门主管并在该表中进行记录。

该表需放置在明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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