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相关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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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相关规程
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的相关分项
工程管理规程
钢筋工程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钢筋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钢筋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钢筋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项目公司工程部土建主管负责规程的具体实施,工程部经理负责实施的巡查;
3.2项目公司分管领导督促和支持本管理规程的实施;
3.3集团公司对本规程的执行进行检查。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并请设计单位及时予以解答或更正,督促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钢筋翻样单、下料单。
5.1.2人员检查:
检查焊工及机械连接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
5.1.3材料检查
5.1.3.1根据进料清单检查进料的规格、型号、检验标准应准确无误;
5.1.3.2督促并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做好进场材料的见证送检复试工作,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钢筋予以退场,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1.4标识检查:
对于已进场的钢筋,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标识,标识牌上明确“品名、规格、数量、检验状态”四项内容。
5.1.5重要部位或较为复杂的钢筋工程(梁柱节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措施并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措施,督促监理进行审批,并编制相应的旁站监理方案,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1.6钢筋堆放场地、制作场地必须硬化,钢材要凌空堆放。
5.2事中控制
5.2.1钢材的进场检验及复试
5.2.1.1进场钢筋的材质、规格及焊条类型应符合钢筋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规范,必须有钢材出厂合格证及出厂物理性能检验,对于进口钢材需增加化学性能检定,进场后,须经二次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2.1.2机械性能试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验,督促监理100%见证取样送检,并完善检验台帐。
5.2.2钢筋制作
5.2.2.1钢筋加工制作时,要将钢筋加工表与设计图复核,下料表不得有错误和遗漏,先按下料表放出实样,试制合格后方可成批制作,加工好的钢筋要挂牌堆放整齐有序。
5.2.2.2钢筋代换必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须在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5.2.2.3钢筋表面应洁净,粘着的油污、泥土、浮锈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
5.2.2.4钢筋调直,可用机械或人工调直。
经调直后的钢筋不得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小5%。
5.2.2.5钢筋弯曲
5.2.2.5.1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D,不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2.2.5.2箍筋:
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抗震要求。
5.2.2.5.3钢筋下料长度应根据构件尺寸、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弯曲调整值和弯钩增加长度等需要综合考虑。
5.2.2.6越冬期较长或长时间不施工的(如后浇带等部位),钢筋外露部位要做好套浆保护工作,以防钢筋长时间暴露而产生锈蚀。
5.2.3钢筋连接
直径≥18的钢筋优先采用机械接长(套筒直螺纹连接技术),其余钢筋接长:
水平筋采用闪光对焊与电弧焊,竖向筋优先采用电渣压力焊。
大于Φ28竖向钢筋必须采用机械连接。
在焊接前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焊接条件及参数(Ⅰ级采用E43XX、Ⅱ级采用E50XX),制作二个抗拉试件,其试验结果大于该类别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才允许正式施焊,此时可以不再从成品抽样取试件。
5.2.3.1预热闪光对焊
5.2.3.1.1操作要点为:
一次闪光,闪平为准;预热充分,频率要高;二次闪光,短、稳、强烈;顶锻过程,快速有力。
5.2.3.1.2接头的外观质量检查:
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弯折角度不得大于3°;接头处轴线偏移≤0.1d,且≤2mm;
5.2.3.2电弧焊:
钢筋电弧焊分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和熔槽四种接头形式。
5.2.3.2.1帮条焊:
帮条焊适用于Ⅰ、Ⅱ级钢筋的接驳,帮条宜采用与主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制作。
5.2.3.2.2搭接焊:
搭接焊只适用于Ⅰ、Ⅱ、Ⅲ级钢筋的焊接,其制作要点除注意对钢筋搭接部位的预弯和安装,应确保两钢筋轴线相重合之处,其余则与帮条焊工艺基本相同。
一般单面搭接焊为10d,双面焊为5d。
5.2.3.2.3钢筋坡口焊对接分坡口平焊和坡口立焊对接。
5.2.3.2.4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均符合要求;
5.2.3.3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
5.2.3.3.1电渣压力焊遇钢筋变径时,不宜超过两级,建议相差一级焊接(闪光对焊同);钢筋端面要平整,距端面处12cm范围内钢筋上垃圾、油污清理干净。
5.2.3.3.2钢筋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能有偏心(≤0.1d、且≤2mm)、偏疱、焊疱高度均匀且≥4mm、弯折角度<3°,端面上下不出现烧伤,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
5.2.3.4机械连接:
5.2.3.4.1施工准备
材料的品种规格:
套筒的规格、型号以及钢筋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4.2质量要求
5.2.3.4.2.1钢筋应先调直再下料,并宜用切断机和砂轮片切断,切口端面应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挠曲,不得用气割下料。
5.2.3.4.2.2套筒与锁母材料应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套筒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要求,成品螺纹套筒应由产品合格证、规格标记。
5.2.3.4.3连接工艺
5.2.3.4.3.1套筒挤压连接:
5.2.3.4.3.1.1在钢筋上做好定位标志和检查标志,定位标志距钢筋端部的距离为套筒长度的一半,检查标志与定位标志距离为10~15mm;
5.2.3.4.3.1.2切除或调直钢筋的扭曲、弯折或弯头,钢筋下料切面应垂直,严禁用电气焊切割;
5.2.3.4.3.1.3检查套筒的出厂合格证和允许偏差值,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不得露天堆放,不得沾污和锈蚀;检查挤压设备,选择合适的压接参数,必要时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校定。
5.2.3.4.3.1.4压钳的压接应对准套筒压痕标志(分格线),并垂直于被压钢筋轴线,应从套筒中央逐道向端部压接,始终注意接头两端钢筋轴线应保持一致;
5.2.3.4.3.1.5钢套筒接头压痕深度不够时应外压,经过两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压模,不得再继续使用,超压的应切除重新挤压;
5.2.3.4.3.2套筒螺纹连接
5.2.3.4.3.2.1督促施工单位对具有上岗证的操作工进行现场交底培训,增强操作时责任心;
5.2.3.4.3.2.2检查钢筋原材料和套筒质量,钢筋端部45d范围内不得有其他焊接接头和机械接头,钢筋切割应采用无齿锯,端部必须调直;套筒应有产品合格证,两端锥孔应有密封盖;
5.2.3.4.3.2.3钢筋套丝检查:
套丝必须用水溶性切割冷却润滑液,不得用机油润滑,不允许不加润滑油套丝;钢筋套丝质量必须一个牙形规与卡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将其一端拧上塑料保护帽,另一端按规定的力矩数值,用力矩扳手拧紧连接套;丝扣有损坏的,应切除重新套丝;
5.2.3.4.3.2.4套筒(锥螺纹)连接:
5.2.3.4.3.2.4.1检查套筒表面中部标记,同径或异径接头连接时,应采用二次拧紧连接,单向可调、双向可调接头应采用三次拧紧方法;钢筋水平连接时,必须先将钢筋托平对正,用手拧紧,再按规定的力矩值,用力矩扳手拧紧至发出响声,并随手画上油漆标记,防止漏拧。
5.2.3.4.3.2.4.2检查外露丝扣,对外露丝扣超过一个完整扣的接头,必须重新拧紧或进行加固处理(可采用电弧焊贴角焊缝加以处理,焊缝高度应大于5mm,Ⅲ级钢必须先做可焊性试验)。
5.2.3.4.3.2.4.3力矩扳手使用次数频繁,必须经常检查。
5.2.3.4.3.2.5套筒(直螺纹)连接。
5.2.3.4.3.2.5.1钢筋镦粗直螺纹套筒连接,在钢筋翻样时,必须充分考虑钢筋镦粗时的长度损失,钢筋下料时再核对一次,切口端面应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挠曲,端部不直应调直后下料。
有与钢筋轴线直垂直的横向表面裂纹等不合格的粗镦头应切去重新镦粗,决不允许将带有镦粗的钢筋进行二次镦粗。
5.2.3.4.3.2.5.2钢筋滚压直螺纹套筒连接,钢筋端部应先调直后下料,如果端部微有翘曲,应进行调直处理后断料。
下料宜采用砂轮切割机,以保证钢筋断面与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和翘曲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端部应重新切割。
加工钢筋端头螺纹的道具冷却应采用水溶液切削冷却液,不得使用油性冷却液或无冷却液套丝;加工钢筋端头螺纹牙形、螺距必须与连接套筒牙形、螺距一致;接头连接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管钳进行,将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管中间位置相互顶紧。
5.2.3.4.4质量标准
5.2.3.4.4.1钢筋接头型式检验:
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的各项规定。
5.2.3.4.4.2钢筋丝头质量检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
外观质量
牙形饱满,无断牙、秃牙缺陷,且与牙形规的牙形吻合,表面光洁
完整丝扣圈数应满足要求
2
外形尺寸
长度应满足要求
3
螺纹尺寸
通规或套筒能顺利旋入螺纹
允许止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施合,旋入量不应超过P(P为螺距)
5.2.3.4.4.3钢筋接头质量检验:
5.2.3.4.4.3.1套筒螺纹连接:
该技术提供单位必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连接套筒的出厂合格证,螺纹加工检验记录;钢筋与套筒规格要一致,无完整的螺纹外露;
5.2.3.4.4.3.2套筒挤压连接:
该技术提供单位必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外形尺寸:
挤压套筒应为后来长的1.1~1.15倍或压痕处套筒的外径波动范围为后来的0.8~2.9倍;压痕倒数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道数;弯折角度不大于4°,挤压后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
5.2.3.4.4.3.3接头应逐个全数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接头应进行补强,如无法补强应弃置不用,并填写接头质量检查记录。
5.2.3.4.5采用螺纹套筒连接的钢筋接头,其设置在同一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相互错开。
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4.5.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Ⅱ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宜超过50%,Ⅰ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5.2.3.4.5.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Ⅰ级或Ⅱ级接头,且接头的百分率不应超过50%;
5.2.3.4.5.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5.2.3.4.5.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5.2.3.4.5.5依据设计要求设置Ⅰ级或Ⅱ级接头,监督监理检查是否为Ⅰ级或Ⅱ级时,应以接头试件的最终检测值确定。
5.2.3.4.6成品保护
5.2.3.4.6.1连接钢筋的套筒必须用塑料盖封上,以保持内部洁净、干燥、防锈。
5.2.3.4.6.2钢筋直螺纹加工经检验合格后,应戴上保护帽或拧上套筒,以防碰伤和生锈。
5.2.3.4.6.3已连接好套筒的钢筋接头不得随意抛砸、乱扔。
5.2.4钢筋绑扎与安装
钢筋绑扎前先认真熟悉图纸,督促监理检查,配料表与图纸必须相符;成品尺寸、芯头与下料表必须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绑扎。
(采用20#铁丝绑扎直径12以上钢筋,22#铁丝绑扎直径10以下钢筋)
5.2.4.1墙
5.2.4.1.1地下剪力墙的钢筋网绑扎,钢筋有90°弯钩时,弯钩及绑扎用铁丝一并朝向混凝土内。
5.2.4.1.2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两层钢筋之间,应设置撑铁(钩)以固定钢筋的间距。
5.2.4.1.3墙筋绑扎时应吊线控制垂直度,并严格控制主筋间距。
剪力墙应逐点绑扎,严禁梅花点绑扎。
5.2.4.1.4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要求施工方事先在竖向受力筋外绑一道水平筋或箍筋,并将其与竖筋点焊,以固定墙、柱筋的位置,在点焊固定时要用线锤校正。
5.2.4.1.5剪力墙竖筋的顶端必须锚入(90°直锚12d)板中;暗梁同墙筋绑扎位置要准确无误:
(由外向内)第一层为墙水平筋,第二层为墙竖向筋及暗梁箍筋,第三层为暗梁水平主筋。
5.2.4.1.6外墙浇筑后严禁开洞,所有洞口预埋件及埋管均应预留,洞边加强筋必须按照节点图绑扎;墙、柱内预留钢筋做防雷接地引线,应焊成通路,不得损伤结构钢筋;其位置、数量及做法必须符合安装施工图;水电安装的预埋,土建必须配合,不能错埋和漏埋。
5.2.4.2梁与板
5.2.4.2.1梁纵向受力钢筋出现双排或多排筋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净距至少应达25mm。
5.2.4.2.2箍筋的接头应交错设置,并与两根架立筋绑扎,悬臂挑梁则箍筋接头在下,其余做法按照柱的要求检查。
梁主筋外角处与箍筋应满扎。
5.2.4.2.3板的钢筋网绑扎与基础相同,双向板钢筋交叉点应满绑。
应注意板上部的负钢筋(面加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及高度。
5.2.4.2.4严格检查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各主筋位置,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在中层,主梁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梁垫时,主梁钢筋在圈梁或梁垫钢筋之上。
5.2.4.2.5重点检查梁柱节点钢筋绑扎,框架梁主筋既要满足水平段≥0.4Lae(抗震设防钢筋最小锚固长度)、直角弯≥15d的锚固要求;又要满足钢筋净距(25mm)和正确位置:
端柱从外向内依次为,梁上部第一排纵筋、第二排纵筋、梁的下部纵筋(均为90°直锚筋)。
另,非框架梁底部主筋满足12d锚固即可。
5.2.4.2.6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2.6.1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5.2.4.2.6.2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180º弯钩,Ⅱ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5.2.4.2.6.3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结构设计及规范要求。
5.2.4.2.6.4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5.2.4.2.6.5板筋绑扎前须先按设计图要求间距弹线,按线绑扎,控制质量。
5.2.4.2.6.6为了保证双层筋钢筋位置的正确,根据设计要求,板筋一般采用钢筋马凳纵横@600予以支撑。
注意地下室底板等有防渗漏要求的板中钢筋的马凳,不要直接搁置在垫层上(焊止水环或垫块垫起)。
5.2.4.3柱
5.2.4.3.1柱筋生根,确保锚固长度Lae,无论直锚是否满足Lae长度,但端部必须保证不小于12d的直锚长度。
5.2.4.3.2柱筋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和焊接(同轴焊),无论采用哪种连接方式,都必须满足规范:
一,相邻连接区段距离≥50cm且≥35d(d为最大直径);二,在同一区段内钢筋接头的百分率:
机械连接不宜大于50%,对于焊接接头不应大于50%。
5.2.4.3.3抗震框架柱,柱筋连接区为距柱根(板面)以上、柱顶以下≥500mm、≥hc(柱长边尺寸)、≥Hn/6(Hn为柱在同一楼层内净高),取其最大值。
另箍筋加密区位置同上。
5.2.4.3.4对于非抗震柱非连接区及加密区一般为500mm且处同一位置,当设计有要求时参照设计执行。
5.2.4.3.5柱筋连接(特别是搭接),应避开柱端(上下)的箍筋加密区,抗震区其加密间距≤5d(d为较小直径)及≤100mm,非抗震区连接按设计要求。
5.2.4.3.6当柱变径时,必须在梁高hb范围内处理主筋,严禁在柱根直弯。
5.2.4.3.7边柱顶端(屋面)钢筋必须90°直锚梁内1.5Lae(自梁底算起),保证直弯钩长度≥12d,且必须搁置在梁上部主筋位置。
5.2.4.3.8中柱顶端锚固必须满足la,当直锚长度大于la时可以不弯锚,但在任何情况下,柱筋都必须到顶。
6相关记录
6.1材料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
6.2施工检查记录表
7附加说明:
7.1本管理规程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模板(木)工程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模板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模板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模板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项目公司工程部土建主管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工程部经理负责实施的巡查;
3.2项目公司分管领导督促和支持本规程的实施;
3.3集团公司对本规程的执行进行检查。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并请设计单位及时予以解答或更正,督促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模板设计图。
5.1.1.1督促施工单位将模板设计图严格按1/10~1/50的比例将各部位翻样成详图,并注明各部位的编号、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剖面形状、预留洞口、预埋件等。
督促监理复核无误后,认真对班组和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5.1.2材料检查:
模板、木档质量应符合要求,规格要统一,无破碎模板。
对拉螺栓、脱模剂、双面胶带等应配备到位。
5.1.3材质要求
5.1.3.1模板:
尺寸1220×2440mm,厚度为9mm、12mm、15mm、18mm等(单个工程最好选用不超过两种厚度为合理)。
5.1.3.2方木:
50×100mm,100×100mm方木,要求规格统一,尺寸规矩方正。
5.1.3.3对拉螺栓:
采用Φ12mm以上的I级钢筋(最好用HRB235),双边套丝扣,并且两边带好两个螺母。
5.1.3.4脱模剂:
严禁使用油性脱模剂(特别是废机油),必须使用水性脱模剂。
5.1.3.5支撑体系:
柱箍,钢管支柱,圆木支架,钢管脚手架或碗扣脚手架等。
5.1.4检查放好的轴线、模板边线、水平控制标高,模板底口平整、坚实,若达不到要求的应做水泥砂浆找平层,柱子加固用的地锚已预埋好且可以使用。
模板轴线测放后,经监理和技术负责人复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支模。
5.1.5梁、柱、板模板上部必须有临时撑头,以保证砼浇筑时其上口宽度;
5.1.6木模板、胶合板安装周期不宜过长,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浇筑砼,防止模板长期暴晒、雨淋发生变形。
5.1.7支模时要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
5.1.8砼浇筑前,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内模架搭设方案对模板轴线、支撑加固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复核,以保证模板及支撑系统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
5.1.9每层楼设足够的标高控制点,超过30m时,应另设标高控制线,竖向模板根部必须做找平,每层引测点不少于2个,模板顶部应设标高标记,且必须严格按标记施工。
5.1.10楼梯踏步模板安装时应考虑装饰层厚度。
5.1.11砼浇筑前,木模板要提前浇水湿润,使其胀开塞缝。
5.1.12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固,拼缝要严密,发生错位要及时校正。
5.1.13脱模剂应涂刷均有,不得流淌,不得漏刷,不得涂刷过厚;涂刷脱模剂后应在短时间内及时浇筑砼。
5.1.14墙、柱根部及梁柱接头处、楼梯施工缝底部必须留大于100*100的清扫口,派固定专人清理垃圾。
5.1.15墙的大型预留洞口(门窗洞口等),底模应开设排气孔,以便浇筑砼时能够及时排气,确保砼的密实度;
5.1.16在高层工程施工中,应注意通层加设支撑,分层分散施工荷载;侧向支撑必须支顶牢固,拉接和加固可靠,必要时应打入地锚或在砼中预埋铁件和钢筋做撑脚,支柱之间必须加强拉接连紧。
5.1.17柱子、墙钢筋绑扎完毕,检查水电管线及预埋件已安装,绑好钢筋保护层垫块,并办理好隐蔽验收手续。
5.1.18后浇带摸板及支撑体系应单独搭设,自成独立体系,特别注意梁部位的垂直支撑,应依据跨度大小确定垂直支撑的方式(型钢、门式架、砖柱等)。
严禁拆除后再支撑。
5.2事中控制
5.2.1柱子、墙模板安装
5.2.1.1根据墙、柱高和断面尺寸设计检查柱箍自身的截面尺寸和间距,以及对大断面柱使用穿柱螺栓和竖向钢楞,以保证柱模的强度、刚度足以抵抗混凝土的侧压力。
墙、柱模板根部、顶部必须设置可靠的限位措施。
5.2.1.2支模前首先检查柱筋,保证柱笼不扭向。
安装斜撑(或拉锚),吊线找垂直时,相邻两片柱模从上端每面吊两点,使线坠到地面,线坠所示两点到柱位置线距离均相等,使柱模不扭向。
5.2.1.3检查成排的柱子模板,支模前要在地面上弹出柱轴线及轴边通线,然后分别弹出每柱的另一个方向轴线,再确定柱的另两条边线。
支模时,先立两端柱模,校正垂直与位置无误后,柱模顶拉通线,再支中间各柱模板。
柱距不大时,通排支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柱距较大时,每柱分别四面支撑,保证每柱垂直和位置正确。
5.2.1.4柱模外侧每隔500~800mm应加设牢固的柱箍,必要时增加对拉螺杆;木模板拼缝应刨光拼严,门子板应根据柱宽采用适当厚度;较高的柱子,应在模板中部一侧留临时浇捣口,届时应封闭牢固。
5.2.1.5墙模板,墙身中间应根据板设计书配制对拉螺杆(螺杆依据墙板厚度确定定位措施),确保墙截面尺寸和增强模板刚度。
有防水要求的墙板,应采用有止水片的螺杆。
5.2.1.6模板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柱模根部应留有垃圾清扫口)。
5.2.1.7浇筑砼前,检查柱模根部接缝是否严密,不严密必须采取封堵措施(如砂浆封堵等),严禁用塑料纸、蛇皮袋等影响砼质量类物品封堵。
5.2.1.8砖混结构构造柱支模,应弹好墙身“五零”线(50cm水平线),砖墙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构造柱内应清理干净,包括砖墙舌头灰,钢筋上挂的灰浆及柱根部的落地灰,构造柱支模应有防漏浆措施。
5.2.2梁模板安装
5.2.2.1柱砼先浇筑的,在柱子混凝土上应弹出梁的轴线及水平线,并复核;梁、板、柱砼同步浇筑,梁、柱节点部位的拼缝应严密。
5.2.2.2安装模板支架前,首层为土壤地面时应平整夯实,设置排水沟,无论是首层土壤地面或楼板地面,在专用支柱下脚均要铺设通长脚手板,并且楼层间的上下支柱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5.2.2.3搭设梁底小横木,间距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拉线安装梁底模板,梁底的起拱高度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梁底模板经过验收无误后,方可用钢管扣件将其固定好。
5.2.2.4在底模上绑扎钢筋,经验收合格后,清除杂物,安装梁侧模板,将两侧模板与底模用脚手管和扣件固定好。
梁侧模板上口要拉线找直,用梁内支撑固定。
5.2.2.5督促监理复核梁模板的截面尺寸、梁底标高,与相邻梁柱模板连接固定。
5.2.2.6梁侧模应根据梁的高度进行配制,超过60cm应加钢管围檩,超高梁应在梁中加对拉螺杆,与钢管围檩配合,以加强侧模刚度和强度。
5.2.2.7木模板梁侧模应遵守边模包底模的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应考虑梁模板吸水胀模的影响,下料尺寸一般应略微缩短3mm,使木模在砼浇筑后不致嵌入柱内;梁侧模下口必须有夹条木,钉紧在支柱上,确保侧模下口浇筑砼时不炸模。
5.2.2.8不能采用黄花松或易变形的木材做支撑木;梁侧模上口模横档,应用斜撑双面支撑在支柱顶部,如有楼板,则上口横档应放在板模龙骨下。
5.2.2.9基础深梁模板支设应有专项方案。
5.2.3顶板模板安装
5.2.3.1支架搭设前楼地面及支柱托脚的处理同梁模板工艺要点中的有关内容。
5.2.3.2支模架按照模板方案要求搭设完毕后,检查支托的标高及起拱的高度(1-3‰)。
5.2.3.3铺设模板必须保证模板拼缝的严密性和平整度(相邻两板的高低差),并进行楼板标高复核。
5.2.3.4木模板板模与梁模连接处,板模应铺到梁侧模外口齐平,不能铺在梁侧模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