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醇油技术说明书终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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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醇油技术说明书终审稿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

[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杂醇油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

杂醇油按照GB/T16483、GB/T17519编制

修订日期:

2016年3月10日SDS编号:

最初编制日期:

2011年5月10日版本:

2.1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杂醇油

化学品英文名:

fuseloil

企业名称: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山西省柳林县薛村镇薛村南坪

邮编:

033300传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SXFLMHYXGS@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可用作。

还可用作、等。

用作、及等。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密闭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

注意个体防护,严禁身体直接接触若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误食,饮温水,催吐,就医

GHS危险性类别:

易燃液体,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种,禁止使用产生电火花的工具。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耐酸手套。

·采取防止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

·使用防爆、通风、照明及其他设备。

·操作后清洗身体接触部位。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误服者温水催吐、就医。

·禁止直接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皮肤接触:

要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

要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

·食入:

催吐。

用2%碳酸钠洗胃,硫酸镁溶液导泄,就医。

·收集泄漏物。

·火灾时,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可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

·安全储存:

·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采用防爆型照明。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废弃处置:

·用控制焚烧法处理。

物理和化学危险:

易燃,易爆,其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有燃烧爆炸危险,与铬酸、高氯酸、高氯酸铅反应剧烈,有爆炸危险。

健康危害:

易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急性中毒引起中枢神经损害,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障碍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

引起代谢性酸中毒。

可致视神经损害,重者引起失明。

环境危害:

无资料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No.

异戊醇45质量分数,%)8013-75-0

第4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硫酸镁导泻。

就医。

第5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剂:

可用干粉、抗溶性泡沫、沙土、CO2、雾状水扑救。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特别危险性:

易燃液体和蒸汽,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第6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

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

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

用沙土、活性炭或其他惰性不燃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

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处理。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封闭排水管道。

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汽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卸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储罐温度不宜超过30℃。

防止阻光直射,保持储罐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储罐区域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炸型,开关设在储罐围堰外部。

配备干粉、泡沫、消防栓、手动报警等消防器材。

存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储罐夏季要有喷淋降温措施。

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职业接触限值:

无资料

检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提供安全沐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深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

紧急状态抢救时,应佩戴空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面罩。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部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它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毕,沐浴更衣。

实行就业和定期的体检。

第9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至黄色油状,无臭,略呈威士忌酒似香味

熔点(℃):

无资料相对密度(水=1):

0.811~0.832

沸点(℃):

128-130相对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

无资料燃烧热: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起爆能量:

无资料

临界压力: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统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43爆炸上限%(V/V):

9.0

引燃温度(℃):

350爆炸下限%(V/V):

1.2

溶解性:

微溶于水。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避免接触的条件:

明火、静电放电、高热等。

禁配物:

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危险的分解产物:

水、二氧化碳?

第11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无资料

致突变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第12部分生态学信息[1]

生态毒性:

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无资料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办法:

用控制燃烧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废物贮存参见“储存注意事项”。

容器处理一在容器未被清洗前不要将标签弄掉。

不要在容器和容器的附近切割、刺破和焊接。

空的容器也可能含有危险的残余物质,这样的空容器决不能当作普通废物。

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来清洗,然后再使用或掩埋处理适当焚化。

不要焚化密封的容器。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3553

UN编号:

1201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

罐装,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内部压力。

罐装时必须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

运输注意事项:

夏季应早晚运输,停止日光曝晒。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运输车辆应配备有相应品种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15部分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施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1日施行)

危险化学品目录:

列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附件: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15日施行)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列入

第16部分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编写时间:

2016年3月10编写部门:

安全科

数据审核单位:

安全科

与第一版相比,本修订版SDS对下述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增加了GHS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要素。

第2部分——成分/组分信息变为危险性概述

第3部分——危险性概述变为成分/组成信息

参考文献:

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9)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

4、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出版社。

1992

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大典(Ⅰ-Ⅲ卷).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年-2012年)

6、《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

免责声明:

本SDS的信息仅适用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他物质的混合物等情况不适用。

本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

全方面的资料。

本SDS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判断。

在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本SDS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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