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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制度合集

INSERTYOURLOGO

 

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制度合集通用模板

Mobilizeandplaytheenthusiasmandcreativityofpersonnel,requireallpersonneltoabidebythecodeofconduct,andultimatelyachievetheprotectionof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whileminimizingdailydisputes.

撰写人/风行设计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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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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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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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制度合集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

本规章制度文档可用在结合实际情况来调动和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管理、规范要求所有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最终实现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整体有序运营,同时把日常纠纷最大化降低。

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制度

  一、备料岗位操作制度

  1.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配方准确地称取各种原辅材料;

  2.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把入库早的原辅料先称量使用;

  3.称量时,必须经常检查原辅料的质量,禁止使用霉变的原料。

发现有霉变情况应及时向仓库保管人员或生产主管汇报;

  4.备料过程中要注意挑拣原辅料中的杂物,特别是条状、块状硬器以及绳索,以免损伤机器设备;

  5.每种原材料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每次称量结束后,剩余部分必须放回原有位置,不能互相混淆;

  6.保持仓库整洁,用完后袋子折叠堆放在一起,放在固定的位置,便于下次使用;

  7.配料完毕后,从仓库至搅拌机的路面要清扫干净;

  8.仓库内严禁吸烟,如被发现,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搅拌岗位操作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搅拌机操作规程,搅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可进入搅拌机中,发现机器故障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2.配料前将储水桶内水加满至0刻度。

  3.木屑、玉米芯粉等若需要预湿的原材料,应根据主管要求提前预湿。

  4.待全部原料倒入一级搅拌机后,先搅拌混合5分钟使物料充分混合,然后边加水边搅拌;

  5.根据配方要求加水至规定水量90~95%时,应及时检查水分含量,若偏少,则加入剩余水量,适当搅拌后,立即输送到二级搅拌机内,搅拌15分钟后使用;

  6.向二级搅拌机输送时,应立即准备下一批料,一级搅拌机输送结束后,立即停机,倒入全部原料,进行下一批原料的搅拌工作。

  7.搅拌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防止跌入搅拌锅内,造成人身伤害。

  8.保持搅拌机及周围区域清洁卫生,每批次操作结束后必须清扫地面,每周用水冲洗地面、墙壁,擦拭加水桶、水泵等;

  9.因操作不当或不按操作规程引起的意外事故,公司将依据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熟练掌握生产设备的操作程序,防止误操作的发生,熟悉电气、机械动作的各个环节;

  2.发现操作中的异常情况,如异常声音,异常电气、机械动作等,应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以尽快排除故障;

  3.对传动或转动机构等,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缺油情况应及时加注润滑油;

  4.每次操作结束后应对设备全面清扫,清扫时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气阀,如确有需要启动设备进行清扫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清扫时应仔细、全面,不留死角;

  5.每次操作结束后对设备进行擦洗,包括控制箱、机械部分、传动部分、探头等。

  四、装瓶

  1.装瓶(袋)、压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装瓶(袋)、压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送瓶(袋)处要不断补充瓶框,每个框内瓶子不能缺少。

使用旧瓶时,若发现瓶中有培养料,要倾倒干净。

在出瓶处,把机器未盖上的瓶盖用手工盖上,把盖好盖的瓶框及时搬至消毒车上摆放整齐,以免引起压盖滚轴变形;

  3.要经常观察装瓶松紧度和重量,每瓶之间的误差应不超过±50克;

  4.装瓶要迅速,连贯,每次装瓶控制在规定时间内,以免引起原料的酸败;

  5.注意操作安全,禁止在运转时将手伸入机器内,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如某一环节出现故障,应按操作程序,先按“停止键”,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检修,待故障完全排除后再按“运行键”或者打开电源开关;

  6.装瓶(袋)结束后,对装瓶(袋)情况及清扫做好详细记录;

  7.保持装瓶(袋)区域的卫生和整洁,生产结束后,对装瓶(袋)机、搅拌机彻底清扫,不留任何培养料,地面清扫干净后,用水拖洗。

瓶框堆放整齐,灭菌车、推车按序堆放在固定位置,不能碰撞墙面;

  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装瓶

  1.装瓶结束后,把传送带、料斗、机器的各个部位上的培养料清洗干净,并用抹布把整个机器、控制箱、周围墙壁擦干净;

  2.机器打扫后,机器底部及装瓶区域的地面应扫干净,不能留有培养料;

  3.杂物清理后,每天用水冲洗或拖洗地面,扫净地面的积水;

  4.操作区域的灭菌车、推车、瓶框等摆放整齐,摆放在固定位置;

  5.本制度由装瓶室人员负责实施。

  六、挖瓶岗位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挖瓶机操作规程,对设备经常保养,维护;

  2.注意安全,机器运转时,手不能伸入机器内,以免造成伤害。

如机器发生故障,及时按暂停键,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检修;

  3.挖瓶前,检查框内瓶子是否缺少,如有缺少,补齐后方可挖瓶;

  4.挖瓶后,如瓶内还留有培养料,应全部倒出;

  5.挖瓶结束后,把机器内的废料清理干净,清扫周围地面,把挖好的瓶筐运回到指定区域;

  6.每周一次彻底打扫机器和周边区域,包括冲洗地面、擦洗墙面,同时用漂白粉消毒液喷洒挖瓶区域;

  7.用于装载废料的运输工具和装载工具,必须在挖瓶区域清扫干净后方可运离挖瓶区;

  8.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人须负担赔偿责任,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接递搬运人员操作制度

  1.进入区域的接递人员需换上专用的工作服和鞋子,以保证室内相对无尘的环境;

  2.接递搬筐人员要相互配合,不准相互聊天,谈笑,不准坐在瓶筐上临时休息;

  3.瓶筐从接种室出来以后,接递人员及时把瓶盖压紧,防止在传输过程中瓶盖掉落;

  4.瓶筐须整齐堆放在垫仓板或手推车上,便于及时运输;

  5.运输过程中防止瓶筐倒伏,不许撞击墙面;

  6.接种结束后,清扫接递传送区域,用拖把拖洗地面,每周要将接递区域的墙面擦拭一次;

  7.一切人员在离开此区域时,均要关闭相关照明;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操作制度,对违反上述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八、搅拌室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搅拌机及周围区域清洁卫生,每批次备料结束后,把装料袋子整理叠好,放在规定的仓库内,并把地面散落的原料清扫干净;

  2.每次装瓶结束后,装瓶人员把搅拌机内的培养料打扫干净,每天装瓶结束后,应擦拭机器上的灰尘;

  3.搅拌室内的料桶、工具摆放整齐;

  4.每周对地面、墙壁等的卫生进行一次彻底的打扫;

  5.卫生打扫以及工具、备品整理必须及时,不留死角,做到“人走场净”;

  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厂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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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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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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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制订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全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经常检查、督促本机(库)房、部门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本机(库)房、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确保各机(库)房、部门的生产安全。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七条对新职工、公司建设期间的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上岗。

  第八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装卸、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不定期举行全体职工安全演习让全体职工掌握一些基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何启动安全紧急方案等专项培训。

  四、作业场所

  第九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该作业区的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报告设备部。

设备部派专业电工到现场排除故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外单位需架设临时线路,须经厂长批准,并指定设备部专人进行操作及事后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设备部会同采购部门所采购的电器元件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栽培房、搅拌区、仓库等产生大量水气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十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三条电器维修、登高作业、高温拖车或进入夹层屋面时,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方可操作,以防出现意外。

移动或更换灭菌灯时,须先切断电源,然后轻拿轻放。

灭菌灯工作的房间,员工不可停留。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使所辖的劳动场所布局合理,清洁、整齐、明亮,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五条有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该场地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限制其行动范围,并将公司有关的安全制度明示于对方,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该部门主管负责。

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机房、锅炉房、施工作业时,须到行政后勤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主管厂长批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得到生产厂长批准有公司设备部人员陪同下配备防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第十七条厂区内实施地下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

对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地下通信线路的埋深、布排方向等施工环境,都必须事先调查清楚,并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公司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各部门要教会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一条在厂区正常作业时如果发现有外来人员在没有公司人员陪同情况下进入厂区、机(库)房、锅炉房则作业人员有权请外来人员离开工作区。

  第二十二条操作机器的员工要注意操作安全,遵守机器操作规程,机器运转时,严禁将手伸入机器内。

如出现临时故障,应先关闭机器,待排除后,再启动设备。

  五、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各生产部门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库)房和生产科室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如本科室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整改。

  六、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班组本月不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班组长奖励,分管区域的主管对分管区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予以奖励,公司成立《安全基金》对上述奖励进行管理。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厂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一年内无责任性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厂长特别奖”。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肇事者相关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

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追究责任者及部门主管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三十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

商场安全生产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商场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公司总部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保全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协助配合,同时在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对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及人员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工作现场。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现场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二)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Ⅰ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Ⅱ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Ⅲ倒闸操作规程

  1、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接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

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

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四)中央空调操作规程 总则

  1、本规定适用本商场中央空调的正常开、关车。

  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做相应、妥善的处理。

  3、非工作人员不宜进机房,停机无人时应锁门。

  准备工作(制冷)

  1、制冷主机开机前首先检查配电柜各种保护设施及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完毕接通制冷主机电源开始预热,时间为八小时以上。

  2、冷却水系统检查贮水水量及补水是否正常。

  开机

  1、首先开启商场内的送风系统。

  2、开启冷却水循环系统。

  3、冷却水循环系统运行三十分钟后开启制冷主机。

  运行

  1、按时准确抄录《机组运行记录表》。

  2、每次抄表时,应检查下列各项数据是否正常:

  冷却水泵的压力 制冷机组的高、低压 进水温、出水温 机组运行电流

  3、观察商场内送风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室内温度的高低,并视情况随时调整。

  关机

  1、首先关闭制冷机组。

  2、制冷机组关闭三十分钟以后关闭冷却水循环系统。

  3、关闭室内送风系统。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一)消防储水水箱

  每周(7天)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水箱内水位必须保持在最高点。

因自然损耗或其它原因缺水时,由工程部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向箱内注水,使之达到最高水位。

  2、检查水箱外观。

做到每日检查,并在日常检查记录上填写检查情况。

值班人员如发现有损伤、漏水等异常情况时,马上报告安全保卫部部长,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值班人员负责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

  

(二)消防喷淋泵房 每日巡查,检查内容:

  1、泵房内管路有无漏水,碱损等情况。

察看管路压力表是否保持在规定水压4kg压力,补压泵是否正常工作。

查看应急照明是否有效,并保持泵房内环境及设备卫生、清洁。

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即刻报告消防主管及时安排处理,保证喷淋泵系统正常供水功能,值班人员负责填写日检记录。

  2、每月月初1—5号内由消防主管或保安主管带领全体保安对喷淋泵进行一次检试。

检试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保证喷淋泵的良好性能,如实填写设备检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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