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栏施工使用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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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栏施工使用安全技术交底.doc

吊栏施工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要求

1.吊栏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度。

2.吊栏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3.吊栏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的人员。

二、吊栏平台要求

1.吊栏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出厂前必须做荷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2.吊栏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带到设计要求。

3.吊栏平台的地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4.吊栏平台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5.吊栏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6.吊栏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吊栏平台必须装有固定时的安全扶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扶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荷载。

8.吊栏平台安全扶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

扭曲、变形记其他缺陷。

9.眼吊栏平台正常运行操纵装置应安装在吊栏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10.吊栏平台应犹在建筑物表面化懂得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栏平台的稳定,以及避免与墙面撞击。

11.吊栏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有电器连锁装置。

12.吊栏平台正常运行操纵装置应安装子吊栏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三、提升机构的要求

1.卷扬式提升机后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的缠绕在卷筒上,当吊栏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当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2.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3.提升机构的传动零件必须经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4.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几张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5.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器失灵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装置。

6.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用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栏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7.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是吊栏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8.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液可用手定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栏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9.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定额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四、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1.吊栏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2.行程限位

(1)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栏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2)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栏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3.安全锁

(1)吊栏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栏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必须装又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2)安全索引能使吊栏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出100mm的距离内停住。

安全所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有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要时吊栏上须有方倾斜装置。

5.掉蓝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五、钢丝绳的要求

1.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段拉力s选用,吊栏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8921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1102的要求,必须与产品性能合格证。

(1)吊栏使用的钢丝绳形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2)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形的实际直径不小于6mm

2.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之不应小于9

3.钢丝绳的固定应符合GB5144的规定

4.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5.钢丝绳的检查

(1)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的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经性检查。

(2)检查周期:

对于吊兰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3次,并应符合GB5972中2.4.1的规定。

(3)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断。

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

(4)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以限制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是,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六、悬挂机构的要求

1.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经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2.悬挂机构的构建必须选用钢材或其它合适的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悬挂结构施加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上的作用力都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七、配重的要求

1.吊栏的悬挂结构或屋面小车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纸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

在吊栏使用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距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八、配重的要求

1.吊栏的悬挂机构或屋面的小车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种因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的配重。

吊栏使用前须经安全员检查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距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九、吊栏安全管理规定

1.吊栏组装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验收。

2.组装吊栏所有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接组合的吊兰,焊件要经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3.吊栏试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吊兰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动葫芦货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兰内作业。

4.使用吊栏时,应设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其他要求

1.工人在吊栏上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极好帽带,必须佩带安全带,将保险挂钩在大横杆上后方可进行施工。

2.吊栏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安装固定件前打眼用的电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末级开关箱必须配漏电保护器,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操作,专业电工进行接线。

4.操作人员需穿防滑鞋,有恐高症、心脏病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呼市宏祥监理公司

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监理部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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