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保护建筑绍兴路9号楼装饰整修项目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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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U/QCP-07-05

上海昆剧团绍兴路9号整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昆剧团绍兴路9号整修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2012-05-15

目录

一、工程概况和概述

二、编制依据和保护修缮原则

三、保护修缮方法和主要內容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六、修缮各工程要点和监理监督的要点

(一)屋面修缮工程

(二)外墙修缮工程

(三)门窗修缮工程

(四)室内木装修的修缮工程

(五)石膏花饰和线脚修缮工程

(六)水磨石地面修缮工程

(七)楼地面修缮工程

(八)涂饰修缮工程

七、监理实施要求

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九、监理资料

一、工程概况和概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上海昆剧团绍兴路9号整修工程

建设单位:

上海昆剧团

设计单位: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卢湾区绍兴路9号

建筑层数:

地上3层

建筑高度:

坡屋顶脊标高17.46M

结构形式:

钢骨砼、砖木混合结构

总用地面积:

1510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

3292.8平方米;(其中历史建筑本体2343.7平方米)

2、工程概述:

2.1本工程大楼于2005年10月31日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

该建筑的保护类别为二类,建筑的立面、基本平面布局、结构体系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具体重点保护内容如下:

外部重点保护部位为:

建筑各个立面,即建筑的北立面、东、西立面及南立面;

1)内部重点保护部位为:

原有各楼层空间格局、门厅、楼梯间(包括钢筋砼楼梯及木楼梯)、二层走廊即排练厅前厅、所有现存彩色水磨石地面、壁饰(包括线脚、护壁及壁灯等)、有特色的天花线脚等;

2)非重点保护部位的是内装修必须与大楼建筑原有风格一致;

3)凡装饰构件面层色彩均需考察原始色彩,经专家会议认定后做小样并经有关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4)现存有缺损的部位必须按原样复原并作色彩论证方案,经专家会议认定后做小样并经有关方面确认后方可施工;

5)少量新做构件必须按原有风格或样式先做方案,经专家会议认定后做小样并经有关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2根据《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

修缮前应认真考证原始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重点部位应严格按原式样、原材料、原工艺进行修缮。

二、编制依据和保护修缮原则:

1、编制依据: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设计交底文件和设计图注明的各种标准图集;公司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上海xx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2《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强制性条文》;

1.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1.9《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1.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

1.12《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1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1.15《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1.16《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1.17《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

2、保护修缮原则:

原真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读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

针对本工程修缮工艺性强的特点,必须强化过程控制,通过每一工序的有效控制,确保修缮目标的实现。

三、保护修缮方法和主要內容:

1、本次修缮施工基本方法:

1.1按原样保留:

原样保留主要用于重点保护区域的修缮保护,不改变其原有特点特色,但不排除对其采用适当的防护措施和不妨碍原有面貌的清洗工作。

如水磨石地面、壁饰及有特色的天花线脚等。

1.2按原样修复:

用同幢建筑不同区域的同样材料对建筑某些极小的缺失和损失进行修复,或是对严重影响历史面貌的污渍进行修复干预,主要是一些石膏制品和装饰性灯具。

1.3按原样恢复:

指现建筑中部分形式保留完整,历史资料全面,但建筑材料严重变形或腐朽残毁的部分,经过现场实测或依据充分的历史图档资料,进行按原样恢复。

主要是外立面原有饰面和部分室内门套。

2、各项修缮修复工艺施工主要内容:

2.1屋面修缮;

2.2外墙装饰粉刷的修缮;

2.3金属、木门窗及五金件的修缮;

2.4室内木装修的修缮,木墙裙/木地板/木楼梯/木门套/木踢脚板;

2.5室内粉刷与石膏饰品修缮;

2.6室内水磨石修缮;

2.7室内墙地面砖的修缮,釉面、马赛克;

2.8室内油漆、涂料及彩绘修缮;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深化设计的控制: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装饰材料的控制:

2.1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

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

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4.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4.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4.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6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7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5、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装饰材料选型报审

(业主、监理、设计)

评审并确认材料

出具评审项目清单

材料封样于监理处

材料进场报验

l核查质保资料

l与样品核对

l必要时进行见证复试

合格

样板段(间)施工

样板段(间)验收与确认(业主、设计、监理)

施工工序过程控制

填写巡视旁站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

饰面工程报验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

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估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估

调整

否是

六、修缮各工程要点和监理监督的要点

(一)屋面修缮工程:

1、屋面修缮工程要点:

1.1在屋面钢结构完成后的基础上进行屋面板的施工;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屋面板采用彩色岩棉夹芯板;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J925-2《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及墙体建筑构造

(二)》要求进行施工。

1.2进场材料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1)彩色岩棉夹芯板进场后应核查其内外板的厚度,应保证强度要求,还必须满足防雷要求。

本工程外板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芯材为岩棉,密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且必须为阻燃型。

2)密封胶必须采用优质硅酮耐候胶。

1.3.彩钢板安装工程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查方法如下: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

1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彩钢板波纹对屋脊的垂直度

L/100020.0

檐口相邻两块彩钢板端部错位

5.0

彩钢板卷边板件最大波高

3.0

注:

L为屋面半坡度或单坡长度。

1.4屋面复合板安装前应通知土建施工单位对外墙抹灰进行细部处理,防止屋面安装后外墙出现无法修补的死角。

1.5屋面复合板的安装采用峰谷搭接式,纵向搭接必须保证至少一波峰谷重叠;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横向搭接,确需横向搭接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其搭接长度不小于300mm。

1.6复合板的安装采用自攻钉固定于C型或S型钢檩条上。

自攻螺钉的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必须位于波峰之上,檐口、山墙、变形缝、接头等部位应加密处理。

螺钉应垂直于板面安装,并不得打空。

对于因位置不正确而打空的螺钉必须拆除并用胶封闭处理。

螺钉表面的防水帽必须用胶粘结,不得浮放。

1.7脊瓦安装前应对屋脊的缝隙作密封处理,采用聚氨脂发泡材料对缝隙填塞密实。

脊瓦的搭接不小于100mm,接缝处用密封胶作防水处理。

1.8前后封檐采用冲压件封檐板,封檐板的安装应整齐美观,接口应顺流水方向,不得出现戗水现象。

1.9山墙的侧封檐、高低跨间的泛水板与屋面板连接时均必须越过一个波峰。

如山墙的侧封檐受尺寸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将板边作挠曲处理。

1.10收边、包角、封檐采用拉铆钉固定,铆钉的间距不得大于400mm。

铆接完成后铆钉孔要用玻璃胶封闭。

1.11突出屋面的管道、通气孔等四周必须在做完聚氨脂发泡密封后,用胶结材料做防水处理。

2.屋面修缮监理监督要点:

2.1岩棉夹芯板彩钢板和连接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2彩钢板固定可靠、无松动,防腐材料涂刷和防水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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