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内卖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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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内卖房
租房合同期内卖房
篇一:
二手房房东租房合同范本
二手房房东租房合同范本
二手房房东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阿Q正传》全文
半年度工作总结
郑板桥的诗
篇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买房经典全面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自愿将坐落为:
【区(县)】【小区(街道)】【幢】【座】【号(楼)】单元号(室)。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号)的房产,用途住宅,出售给买方。
该房原在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中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买方对卖方所出售的房产已充分了解,并亲临现场勘察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
人执业证书号:
)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承担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中介公司当着买卖双方当面对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到买方名下支付。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此价格均不做任何调整。
协议签署完成后,付款将按照协议上付款程序进行付款,付款对象为以下(若因卖方填写错误导致付款失败或错误,由卖方自行负责,与买方无关)。
户名:
银行卡号:
开户行: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
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
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质量
1、卖方应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房屋的一般居住使用功能,买卖
双方对房屋质量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房屋的外观质量以双方交接验收为准,房屋在国家规定保质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
量问题的,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向开发商等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3、卖方保证屋内已经安装的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以及户内电话、电灯等用线均为正规国标品牌用线,且均已安装到位。
对于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4、卖方保证室内安装的给排水管道预埋以及连接均已安装到位,对于需要涂刷防水保
护的地方均按照正常施工标准施工,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在买方未进行二次装修的情况下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卖方保证室内气管安装以达到审核标准,所有的连接口均按照正规标准连接,不存
在漏气等不安全现象。
6、卖方承诺在前期装修过程中开墙、凿洞均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
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均做好加固处理。
7、卖方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盗窃等可能导
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不存在不正常辐射及其他致病等情况,若有甲方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如果买方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方未曾予以书面披露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酌减价金万元等条款。
8、对于卖房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有一定质量瑕疵的,买方确认
后(需附件证明,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盖章生效),卖方对此可不再负有任何责任,但按照地区标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卖房人已知而故意隐瞒的较严重的房屋质量瑕疵,卖房人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任。
我国《合同法》第150条——第155条对瑕疵担保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
在标的物存在瑕疵时,卖房人负有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享有瑕疵担保请求权。
第六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
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
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
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七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
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因此导致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得,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以及买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以装修费用票据为准)。
买卖双方保证提供的身份及工作证明真实有效,如因其中一方提供虚假的身份及其他虚
假证明,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受害方除追究被受害人的经济责任外并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
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
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验收交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暖气】【煤气】
【有线电视】【电信】:
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向卖方提供相应合格合法的票据原件,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
转移,即使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完,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会自动转到买方名下,所以卖方必须配合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
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
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
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为保证买房人的财产安全,卖方需完全提交该房屋的安全性钥
匙,并确认无配件。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该房屋验收交接,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房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
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
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拆除、划痕、污浊等影响买房人使用的缺陷。
如有违反本条款,买房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
情节严重者,买方可以废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在转让上述房产后,不得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如卖方恶意将该房产重复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以及乙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
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
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
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
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
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
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附件共张,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之一。
2、装饰装修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3、房屋配套物品清单4、出卖方(甲方)夫妇身份证复印件
5、出卖方(甲方)夫妇结婚证复印件
6、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8、房屋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9、原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10、中介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中介公司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盖中介公司宣章。
12、该房屋水、电、气装修的线路施工图一份。
13、出卖方提供房屋验收前一个月办理的水、
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公共维
护基金以及其他附属公共设施的过户手续且结清所有费用的票据原件。
14、卖方同住成年人同意交易声明。
15、买方委托书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经办人:
买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中介公司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中介公司宣章)
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