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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干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心得体会新农村农业的发展

【财政干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心得体会】新农村农业的发展

财政干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心得体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不断创新开发理念,转变开发思路和方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新农村建设是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研究。

下面就我市的农业综合开发现状和近几年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上所进行的有益尝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农业综合开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建国五十多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在新时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工业反哺农业、财政支农和实施三免一补等,但由于历史上对农业欠账太多,虽采取了一些政策和办法,但毕竟是近期的事,要改变现状,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当前,农村发展仍存在很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较大,农民“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缺少农村整体规划、乱占耕地现象,等等。

因此,要实现全面步入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农村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实现农村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达到“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就十分重大,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对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笔者认为,农业综合开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完全能够在这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农业综合开发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生产发展。

发展和解放农村生产力,夯实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和第一要务。

在这一点上,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与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完全一致的。

农业综合开发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通过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对水土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实现对农林牧副渔生产潜力的全面开发,使项目区落后的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了农民增收,改善了农民生活,有利于农民生活宽裕。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过上富裕的日子,达到生活宽裕的要求。

这也正是农业综合开发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所要达到的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的主要目的。

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对项目区的财政投入,改善了生产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通过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扩大了农民受益群体,直接或间接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

如受农发资金扶持的太和县恒进公司带动太和及周边地区农户推广春种早熟、夏种鲜食马铃薯“一年两薯”的种植模式,两季纯收入达到2100元,省政协视察团在2005年6月的农业开发工作视察报告中给予了表扬。

(三)农业综合开发通过科技措施的实施,提高了农民整体素质,促进了乡风文明。

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通过科技培训、科技示范、专家答疑和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培训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了乡风文明。

(四)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

农业综合开发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农民的生活环境,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村美”是重要的标志。

农业综合开发经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及高标准施工,形成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桥涵闸配套齐全、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农田新格局。

通过排灌措施,合理利用水源,维护了生态平衡;通过秸秆还田,使土壤理化形状得到改善,耕地有机质得到了提高,增加了土地肥力,减少了环境污染;通过农田林网建设,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和田间相对湿度,改善了农田小气候,为农业生产筑起了绿色生态屏障,项目区的农田呈现出渠通路连、绿树成行的新气象,也使得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得到了改善。

可以说,农业综合开发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五)农业综合开发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

近几年,我市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逐步推行了“一事一议制”、“项目公示制”、“农民监督员制”、“项目招投标制”等一系列尊重农民意愿、体现群众参与、增加工作透明度的创新制度,使农业开发成为“阳光工程”,始终把“农民要办”和建设“农民满意工程”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贯穿到整个实施过程,强化了农民群众的开发主体地位,促进了群众参与和民主管理。

二、我市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和主要做法2003年以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紧围绕项目区农民群众的需要,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了“以农民为主体”的项目运行机制,充分体现农民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运行管护主体和受益主体的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2003年至2019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共完成投资16831.6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资金10711万元,改造中低产田41万亩。

通过治理,项目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29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36.5万亩,疏浚大中小沟679公里,新打及配套机井4716眼,恢复及配套机井365眼,新建桥涵闸10337座、电灌站16座,购置农业机械1174台(套),修机耕路371.3公里,示范推广4.4万亩,科技培训5.73万人,购仪器设备88台件,营造农田防护林3.12万亩。

项目区基本达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晴雨通车”的治理标准,并涌现出许多治理典型,如太和县的双浮镇、界首市的任寨乡、阜南县的苗集镇、临泉县的庙岔镇已成为当地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示范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行者。

主要做法是:

(一)理清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体地位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和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前几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步入了低谷,个别县区因项目虚假,人民来信直接反映到国家开发办,新旧问题交织,被省农业开发局暂停了4个县区的2004年项目。

在机构改革划归财政局后,全市农发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改革措施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深刻反思以前工作中的失误,总结以前年度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教训,改进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要求的思想作风、工作方式,理清思路,把做好做实项目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清农民群众在农业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树立一切为农民着想的工作思路,重新规范市县区农发机构的角色定位,改变县级农发办大包大揽,甚至在项目规划建设中越俎代庖的做法,把“农民要办”作为项目规划建设的立足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明确县级农发办在项目建设中不是利益主体,不能在项目实施中谋求部门利益,从而提高了自身形象,提高了监督和协调指挥整个项目建设的权威。

(二)积极创新,大胆尝试,率先推行业主负责制在以前的项目建设中存在着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都由基层政府和农发办包揽,农民缺乏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项目建设积极性不高;二是项目建设内容与农民真实需求相脱节,工程中看不中用,农民觉得事不关己,不仅对筹资投劳态度消极,而且对所建工程也不爱护;三是基层政府和农发办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还要承担“无限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在项目建设上积极创新。

从2003年项目开始,我市在经营性工程上推行了“业主负责制”,增加业主负责制内容,从项目的规划设计、初设编制、项目建设、检查验收让农民业主全程参与,这一措施不仅调动起了业主的极大热情,也解决了资金筹措、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建后管理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得到国家农发办和省农发局的充分肯定,财政部廖晓军副部长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正在尝试的“先验土方,再批初设”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方式,对于确立有切实可行的初设和解决开发过程中投劳组织难、土地调整难、项目管理难等老大难问题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三)实行“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建立质量监督网络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机制,我市在总结2004年农民参与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经验的基础上,在2004、2005年项目建设中,积极探索“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

制定了《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明确了质量监督员条件、工程质量监督依据、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质量监督内容及方法。

考虑到实际操作的需要,《办法》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内容及方法拆分为一个个具体的技术环节,把专业技术语言变成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对新打农用机井、涵桥工程、泥结石路面等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交给农民质量监督员负责,农民质量监督员配合农发办工程技术人员、项目乡镇管理人员组成一个有机的质量监督网络,全程参与项目工程建设,不仅解决了专业监理无法对零星分散的小型工程实现有效监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的参与意识,强化了项目区农民的主体意识,增加了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与项目区群众之间互动的机会,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施工质量。

市农发局对2005年项目128名农民质量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发了上岗证。

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阜阳电视台、阜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农民质量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都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初设,规范施工合同,促进项目建设我们在做项目初设时,要求建设计划要首先和群众见面,建什么样的工程,建在什么地方,配套什么机械,都要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对拟建工程要实地测量,定点、定位、定规格、定型号、定业主、定编号,并附报图纸和预算,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磋商,细化、量化的初设收到了积极成效,可操作性大大提高,建设进度也明显加快。

施工合同前端连着项目初设的工程数量、规格和造价,后端连着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支付,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部分县市区计划失控、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多是从合同不规范开始的。

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合同》文本,有效地解决了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堵塞了管理漏洞。

(五)严格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强化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在项目建设中发现,造成工程质量差、物资采购群众不满意、工期延误、项目调整中预算增加等现象都与招投标工作没有做好密切相关,如何杜绝资质不够、施工不良的施工队进入农发工程施工,抹开面子、拉下脸子推开亲朋领导介绍的施工队或供货方,防止工程转包,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市农发系统七易其稿,细化措施,制订了《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指导意见》,以市财政局名义下发,产生了积极明显的效果。

同时,严格工程验收,市级验收是建立在各县(市区)工程完工100%、工程决算100%、工程支付100%的基础上的,验收时首先加大了内业审查力度,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合同和项目批复、项目计划是否一致,和工程决算、结算是否吻合,再对照竣工图纸,按工程编号随机抽取1/3的工程,进入项目区对工程位置、规格、编号、质量逐一核查、登记,对一些重要的隐蔽工程,如桥梁基础等挖开检查,了解是否有偷工减料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市局复查,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六)加强制度建设,使农业综合开发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实行业主负责制暂行办法》、《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和物质采购招标投标指导意见》、《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桥梁工程统一图纸》和《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合同》等一系列制度,从项目申报审批、勘察设计、项目公示、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业主落实、监督管理、决算支付、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实行“六个不准,六个不能”(即:

没有经过审批的项目不准列入招标投标范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准签定合同;没有签定合同的工程不准开工建设;中标的工程不准转包;农发资金不准使用现金支付、白条入帐及挤占挪用;未经报批的变更工程不准支付工程款。

群众不愿意做土方工程的不能列入项目区;土方工程没有完成的不能审批初设;经营性单项工程业主自筹资金没有交入农发帐户的不能开工,已经批准的计划不能随意变更;项目没有完工100%、工程决算100%、资金结算100%的不能验收;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不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较好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规范有序实施。

三、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民筹资筹劳、干土方难。

农村费税改革后,农民筹资投劳必须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我省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要求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并有超过2/3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还需经县级农民减负办审查,确定筹资投劳的数额。

在目前农民种地已不缴皇粮,且生产性投入还有补贴的情况下,农发筹资投劳确实难以理解和接受。

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涉及许多村庄和农户,哪怕是同一村庄,农户受益程度依然差别很大,实施起来意见难以统一,如果硬性统一,势必造成事实上新的不公。

有的村民就讲,他地里的水不往那条沟里排,或他平常不从那条路上走,他为什么要拿钱、修路?

众口难调。

此外,农村“空心化”现象也给项目筹资投劳带来一定难度,由于青壮年劳力常年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土方施工时甚至连路边沟的开挖都需要动用机械,增加了资金用量,形成了筹资无钱、投劳无工的局面。

这些,都给项目区工程和新农村的规划、设计、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二)土地的占用和调整存在困难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对于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越来越少,确实是占了谁家的地谁都心疼、谁都不乐意。

而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势必要解决好排涝、灌溉和出行问题,解决大中小沟的疏浚和农路的修建问题,必然要牵涉耕地的占用和调整,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还需乡村干部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处理好项目建设中农民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建设大局和个人得失的关系,避免出现桥已修好,路却不通,有桥无路之类的荒唐事。

(三)农业产业化是个难题现在农村的现状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经营,这种分散性形成的耕地条块分割,势必严重限制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成为集约化生产的障碍,不能有效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成为制约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因素。

要重视和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打破这种条块分割,鼓励长期进城打工或经商等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以租赁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在明确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反租倒包、有偿转让,推进土地使用合理流转,进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科技推广的质量和效益,降低生产成本。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明显虽然我市利用农业开发项目资金扶持的龙头企业有的发挥了较好的带动作用,但从整体上看,我市农发项目区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缺少一批规模大、品牌响、辐射带动力强、外向度高的龙头企业,不少地方种养业的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缺乏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带动和支撑。

同时,农业产业化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象临泉、阜南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更是如此。

从2019年农发项目开始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总量少、实力弱、组织形式松散、带动能力不强。

(五)农业科技贡献率低穷人经济学家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曾经说过:

如果能够给农民现代的科技、现代的生产手段,即便落后地区的农民,也可以点石成金,把农业变成现代的产业。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造就一大批具有文化知识和科技头脑的新型农民,我市原就科技文化落后,而众多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外出打工,加之前几年受“上学难,上大学毕业就业难”思想影响辍学的学生多,都对这一目标的实现构成了挑战。

由于我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极不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远远达不到国家的一般要求,如何使好用好科技推广资金、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贡献率,又成为我们在项目建设和新农村试点中的难题。

(六)与其他支农资金的结合上存在衔接问题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新农村建设是个大舞台。

在这个大舞台上,农业综合开发如何演好戏?

扮演好什么角色?

是对农发工作的一次大的检验。

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财政支农的重要力量、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可以为新农村建设中许多内容的实现,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整治等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真金白银”。

同时,由于农业开发自身具有的区域性、综合性特点,资金量大,投入集中,可以为其他支农资金提供项目平台和产业平台,并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和规模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向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集中,从而加大其投入力量,促进示范区的新农村建设速度和力度。

四、如何转变思路和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在这个历史时期,如何切实有效地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是摆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者面前的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

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重视,自觉溶入,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崭新的奋斗目标,对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来说,当前乃至相当长一段时期,如何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是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转变思路和方式,把农业综合开发同当地的整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坚持农业综合开发指导思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

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立足农业综合开发基本任务,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治理项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所以,我们要在开发指导思想上进行转变,以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视角,从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研究和搞好农业开发,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培养新型农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从农业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完全一致的目标和成就上,从农业开发事业与新农村建设事业息息相关上,从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上,转变思想,转变观念,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去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把农业开发项目区建成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样板区。

(三)围绕新农村建设找准着力点,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提高管理水平。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综合开发要拓展外延,紧密联系新农村建设大局,以建设新农村为已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要继续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保证粮食安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为使建设新农村的着力点落到实处,农业综合开发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

“十一五”农业综合开发要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

二是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实现投入增量。

要按照投入多元化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开发项目,争取财政投资参股、贴息项目试点,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民筹资机制;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发挥各类支农项目资金的聚合效应,整合资金,合力投入。

三是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制。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农业服务体制和农产品流通体制;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特别是要加强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探索、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等中介机构管理项目工程的新途径。

(四)围绕新农村建设,抓好产业化项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农业综合开发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产业产业支撑,要着力抓好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技术含量高、劳动力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资金进行扶持,特别是对于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方式、与农民结成紧密型利益联合体的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扶持,形成“围绕产业建基地,建好基地促龙头”的格局。

在坚持申报条件的同时,优先安排在新农村示范区,借助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建设,使绿色产业、特色产业、有机产业、循环经济在新农村建设试点内成为农业生产的亮点,逐步形成以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增值、市场流通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优势产业群态势,带动项目区农民逐步走上“民生殷实、生活宽裕”的道路。

(五)围绕新农村建设,创新科技推广费使用管理机制,把科技措施落到实处。

科技措施不能有效实施一直是我们农发工作的薄弱环节,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差距也主要体现在科技应用上。

如何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费用好用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次,要在农民技术培训和扶持农民协会上下功夫,把培训做真做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提高农民科技种田、科学养殖的意识和技能,使农业开发项目区成为科技对农业增产有较大贡献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六)围绕新农村建设,创新项目管理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经过二十年的岁月沧桑,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指令性开发到农民自愿开发;从追求形象工程到设计施工求真务实,尊重群众意愿;从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让工程发挥长期效益;等等,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并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如我们在资金监管中实施的县级报账制、项目公示制、财务审计制,在项目建设中实施的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管护制、业主负责制、农民监督员制等,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

但是还需要逐步完善,进一步创新。

今后,还要从项目申报审批、勘察设计、项目公示、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业主落实、监督管理、决算支付、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要求、严格管理,继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使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为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摸索出新路子、探索出新机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五、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先行试点工作新农村建设是个新生事物,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决不能急于求成,应该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摸索路子。

笔者认为,可从2019年农发项目开始,在每个项目区安排一试点,研究在“二十字方针”下,农业综合开发应在哪些方面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摸索在资金整合上农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如何进行有效整合;探索农业开发与其他支农部门怎样密切配合,合理分工,共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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