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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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9号)要求,现将我省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6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进行新产品计划项目评估(评审)、项目认定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受理其项目的申请。
1、项目申报表
必须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6版)》(简称申报软件)录入,书面申报表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
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word文件电子版):
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2)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3)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4)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5)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7)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申报单位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产品图片和照片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从2006年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
2、申报表填写和打印
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申报表必须用申报软件录入和打印(A4纸)。
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
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
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3、产品名称编写
产品名称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号”。
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系列产品应注明型号。
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
4、附加材料提交
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
5、申报材料装订和报送
为便于申报材料的修改,书面申报材料一律按下述顺序用活页夹装夹: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
全套材料一式三份。
6、电子数据上报
项目申报必须同时报送申报表及“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的电子数据。
申报表电子数据统一采用申报软件录入(可在,由项目申报人入口进入国家项目备案窗口上传电子数据。
四、申报时间
请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抓紧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24日。
五、项目评审及推荐上报
根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我厅将按照科技部的要求于2006年3月10日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和择优排序,上报科技部发展计划司,经科技部认定后正式下达计划、组织实施。
六、重复申报问题
申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与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
陈斌028-86661592、
廖祥028-86726087
林丹028-86669180
传真:
028-86710365
E-mail:
shmily0498@
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格式)
附件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产品名称及型号: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申报表
必备材料
有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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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许可证,名称:
2
说明技术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名称: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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