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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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1项目概述:
2.1.1采购预算:
人民币832723.01元
2.1.2用户:
广东工业大学
2.1.3建设地点: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
2.1.4投标价格包括: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用户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按照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投标报价表。
2.2项目总体要求:
2.2.1项目概况:
2.2.1.1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教学1号楼钢结构栏杆所出现开裂、脱落、返锈、起泡、色差等工程质量问题的进行维修施工。
施工含打磨除锈、防锈处理、填补找平、刷涂、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等全部内容。
2.2.1.2教学1号楼钢结构栏杆维修总面积9417平方米(按展开面积算)。
2.2.1.3如原钢结构栏杆已严重锈蚀,需更换部分再刷涂,分项列入投标价中。
2.2.2施工方案:
2.2.2.1工序
1)清除栏杆原涂层,动力机械打磨至St3级;
2)环氧红丹底漆二遍,底漆漆膜二遍总厚度不小于100um;
3)丙烯酸聚胺脂面漆(新涂刷油漆颜色参照原栏杆颜色)二遍,面漆漆膜二遍总厚度不小于100um;
2.2.2.2表面处理:
1)用专用工具去除腐蚀严重的蚀锈和旧漆,再用打磨机进行打磨。
2)清洁、除锈达到St3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附着物。
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2.2.2.3防锈底漆:
1)清理工作完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对打磨过的部位刷涂环氧红丹底漆二遍。
2)涂装部位要干燥、清洁,湿度小于80%
3)涂层无漏涂,无流挂,无针孔现象。
4)重涂时间4小时到7天。
2.2.2.4耐侯面漆:
1)刷丙烯酸聚胺脂面漆(新涂刷油漆颜色参照原栏杆颜色)二遍;
2)重涂时间4小时到7天。
3)面漆和底漆总涂膜厚度不小于200μm。
2.2.2.5其它要求:
1)锈蚀严重部位必须上腻子找平。
2)余泥外运(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余泥清运)。
3)施工场地清洗。
4)施工铲除垃圾应清理干净,不能污染环境。
5)施工方需负责办理与报建有关事宜。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对《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2.2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的确认,此《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将作为投标文件和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应。
2.2.3质量标准和使用材料要求:
1)工程技术要求:
按有关国家和省市规范
2)工程质量要求:
确保达到合格工程。
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存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或返工时,承包人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中标单位施工前向建设单位申报施工方案,经审批后严格执行,每道工序需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申报,经建设单位驻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进入下道工序。
4)竣工后的观感要求:
维修后的颜色色泽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同色板块不存在色差,表面光滑。
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
本工程使用油漆为电视塔牌、泰堡牌、佐敦牌的优等产品,产品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检验合格证书,订货前承包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和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经建设单位确认,符合标书要求,方可使用。
2.2.4其它项目费:
2.2.4.1本项目预留金4万元,直接计入投标报价中,当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进而引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增加进使用,结算按实际发生使用(预留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2.2.4.2投标报价中包含发包人代缴的水电费,施工过程不另装表计量,按单笔8,000元计扣。
2.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粤020*********
动力工具油漆铲除ST3级
1.工程部位:
钢栏杆
2.面层材质种类:
油漆
m2
9416.56
2
020*********
栏杆油漆
1.防护材料种类:
环氧红丹防锈漆二遍100μ
2.油漆品种、刷漆遍数:
丙烯酸聚氨酯二遍100μ(保持原来颜色)
m2
9416.56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的第二个日历日,施工工期为45个日历日,逾期承包商每天按中标价1%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质量要求:
2.1确保达到质量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给予顺延。
否则质量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2.2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中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总包及分包规定:
中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如确需分包必须与招标人协商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按中标价的5%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
4.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3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故障响应时间: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修复。
4.3该项目由中标人提供不低于3年免费保修期,并提供终身维护。
超过免费保修期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年度性维护合同。
4.4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维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并实际进场后预付中标价35%的工程备料款;
6.2工程按时完工验收合格并备齐所有竣工资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中标价65%的工程款;
6.3经审计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70%的工程款;
6.4剩下的结算价的30%作为工程质保金。
在工程保修期内,若工程无质量问题每年按结算价的10%无息返还,若质保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又没履行保修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按价处置质保金。
6.5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
7.承包方式:
7.1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即中标价为合同价。
7.2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结算时增加工程量(含主材的变更)须经过采购人相关部门认可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结算。
8.结算方式:
8.1招投标工程量清单项目:
实行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待完工时,以竣工图纸及发包人签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固定不变,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规费、税金按调整后的计算基础重新计算。
8.2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相应定额单价,否则按定额单价。
8.3工程变更结算:
工程量按签证计算;a《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应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结算;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投标综合单价的,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计价套价,材料价格执行广州市2014年第一季度文件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计,只计取规费和税金,最后总价乘以投标下浮率即为工程的结算价(关于投标下浮率=(1-投标中标价/最高限价)×100%),同时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8.4中标价为合同价,最后工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