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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甘地之死

略论甘地之死

1948年1月30日印度民族独立运动领袖甘地在德里被刺身死。

这时离1947年8月15日英国殖民政府移交政权印度得到独立以后不到半年。

甘地为印度独立战斗一生,却在独立成功时被本国人而且同是印度教徒的刺客当众枪杀。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政治谋杀事件;也不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的一时冲动的行为。

试看当时报载和事后文献所记的值得注意的几点情况。

  刺客是在甘地照例进行晚祷的群众大会上当众开枪的。

他先向甘地鞠躬行礼,似乎是表示对他一生为民族奋斗的尊敬;然后连开四枪,打死甘地。

随后他并没有在群众吃惊和混乱中逃走,反而大声呼唤警察,束手就擒。

在狱中,他担心的是新政府可能遵照甘地的非暴力思想不判他死刑。

在法庭上,他出人意外地用一般人以为他并不精通的英语发表供词(1977年由其弟出版),竟使法官与旁听群众为之动容。

他说明他是为了印度母亲而向这位被称为印度父亲的甘地执行死刑,因为甘地没有尽印度的父亲之职而成了巴基斯坦的父亲。

(这象是莎士比亚写的刺死凯撒的布鲁图斯的自辩词了。

)他在1949年被判处绞刑,年纪还不到四十岁。

  甘地在被刺中弹倒下时口呼神名“罗摩!

罗摩!

”以手加额表示为刺死他的人祝福。

在十天以前,1月20日,已经有这刺客的同谋者同样在晚祷会上用炸弹行刺未逞被捕。

甘地要求对谋刺者宽恕,并且拒绝警察随身保护。

这以前,甘地为印巴分治问题曾作一生中最后一次“绝食至死”。

由于部分问题解决而复食以后,他曾向在他晚年侍奉他的侄孙女摩奴本(Manuben)表示过厌倦生命,不想再如自己以前所说活到一百二十五岁,并且预言他将暴死以及刺客必是同教者(印度教徒);说他如果死在病床上还成什么“圣雄”呢?

他身心日衰,却又不肯停止参加照例的群众晚祷。

  在行刺十天以前,那个投炸弹的刺客在行凶前就和他的老师交换过意见。

他的这位老师是孟买大学教授,五十年代初曾来北京大学教印地语的贾恩(J.C.Jain)。

贾恩教授立刻通知了政府。

这时警方已经掌握了这个暗杀阴谋集团的材料,有了名单及合谋人的职业等等;但是德里、孟买、浦那的当局并没有采取任何预防措施。

当时的一些当权人物都是著名的甘地信徒,他们对于社会上已经公然传出来的要求处死甘地的口号和活动竟然视若无睹,或则是无能为力?

  在甘地去世十几年以至二十几年以后,公开出版了一些重要文献资料。

1971年印度政府发表了卡普尔(J.L.Kapur)的《谋杀圣雄甘地阴谋案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六卷。

1962年甘地的侄孙女摩奴本发表了《“父亲”的临终前情况略述》、《“父亲”--我的母亲》(按:

“父亲”即Bapu,是印度人对甘地的亲切称呼)。

1967年刺客的弟弟和同谋犯发表了用马拉提语写的《甘地被杀和我》。

1961年贾恩教授继他以前用印地语和英语写的有关的书以后,又发表了《甘地被刺的前前后后》。

1973年美国出版了塔班·高斯(TapanGhose)的书《甘地被刺案的审判》。

1978年德里出版了马尔冈卡尔(M.Malgaonkar)的《刺杀甘地的人》。

当时审判此案的法官之一柯斯拉(G.D.Khosla)于1963年在伦敦出版了《圣雄甘地被刺案》。

此外还有许多书籍和报刊文章从不同角度和不同观点论述到甘地的死。

例如培恩(R.Payne)在美国出版的《甘地传》(1968)。

在六十和七十年代国际上重新论述甘地又仿佛甘地生前那样开始热闹起来。

由于关于凶手的重要资料出现,原来美国好莱坞拍摄的关于甘地之死的影片《献给罗摩的九小时》(同名的书在伦敦出版,1962)中的形象也不对了。

1982-83年新影片《甘地》又以得国际电影奖而风行一时。

  以上所说的情况不会是偶然的。

这不但说明这一事件值得重视,而且证明当代人正在迫切愿望了解自己,了解当代历史。

  本文是想依据所见到的零散材料从文化角度分析这一案件中的两个对立面。

问题是:

刺客和被刺者是否在政治上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现代印度文化的矛盾和冲突?

引用资料除甘地言行依据他本人的原文著作外,刺客资料主要采自1980年出版的南迪的《在心理学边缘上》(AshisNandy,AttheEdgeofPsychology,1980,德里)。

  英国殖民主义统治政策是印度民族主义的对立面,本文不能讨论,但不能不从此开始。

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失败,英国政府废黜莫卧儿帝国皇帝,又从东印度公司手中接过了政权而直接统治,这不是偶然的。

当时英国处于维多利亚女皇时代,资产阶级政权完全成熟,新的殖民主义政策的基本路线开始形成,改变了旧的殖民主义的海盗式掠夺方式。

(英国十九世纪的金斯莱牧师的《西行颂》虽是历史小说,却表现了新教战胜旧教的表面掩盖着英国新殖民主义战胜西班牙旧殖民主义的实质内容。

)东印度公司克莱武(1725-1774)以来的掠夺方式缺乏政治远见,继续封建时代习惯,不适合成熟的资本主义长远剥削要求。

(例如使主要根据地孟加拉自1770年以来连续遭受大灾荒、大瘟疫。

1770年即饿死五分之二人口,后来甚至到1943年尚有人为的大饥荒。

)因此英国政府在1857年接管后,立即在殖民主义造成的三大海口新经济中心--加尔各答、孟买、马德拉斯--建立三所大学,所属有许多学院;并且建立新学制,由小学到大学全用英语教学,直接从小孩子起灌输英国文化;同时又以保护和尊重为名对旧有私塾教育同宗教习俗表示不侵犯;还设立印度文官(I.C.S.)考试制度。

这样培养代理人进行精神奴役的效果,到1885年(不到三十年)就出现为由一个英国退休官吏发起成立印度国民大会(国大党的最初形态),网罗受过英国文化教育而又继承旧高贵门第(种姓)的知识分子,企图利用他们在政治上为英政府效劳。

这个组织后来转化为其对立面当然是英国人初料所不及的。

从东印度公司时代起,尤其是在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后,在印度形成了新的知识分子阶层。

首先出现的代表人物是在印度东部的孟加拉的罗易(RammohunRoy,1772-1833)。

他倡导废除于经典无据而在这灾荒频繁期间内孟加拉流行的寡妇殉夫,并建立不拜偶象的“梵社”,因此知名。

但是更重要的是在城市中出现了孟加拉人称之为“巴布”(Babu,先生)的官吏职员阶层。

种姓、宗教等属于文化的重要方面随经济、政治变化也有了重大变化。

例如农村中仍是毗湿奴派得势,在海滨新兴大城加尔各答已是“力”派的女神得势。

迦利(时母或黑母)神庙至今还是每天大批宰羊,名曰作为祭神牺牲。

另一方面,在西部印度的孟买出现了另一种情况。

孟买是介于古吉拉特(北)和马哈拉施特拉(南)之间的海滨新兴大城。

两方的语言和宗教、种姓等文化都有区别。

马邦曾经反抗伊斯兰教势力南下,几乎没有所谓刹帝利(武士)种姓,而确实具有刹帝利精神的婆罗门的某些种姓占有优越社会地位,又有悠久丰富的封建时代文艺和习俗。

古邦则是有源出于波斯的拜火教徒称为帕尔西人,有耆那教徒,有伊斯兰教徒,有印度教徒,文化复杂,而且擅长经商,远至南非洲。

英国将二者合为一邦,以孟买为首府。

人民中两种语言皆用,而政府以英语为官方及教育、文化语言。

讲古吉拉提语的几种人在工商业上得势。

如重工业巨头塔塔(拜火教徒)和轻工业巨头比尔拉(印度教徒)都是讲古吉拉提语的。

讲马拉提语的只是在文化教育上有地位,擅长古典。

由此,民族运动中的激烈的铁拉克和温和的戈克雷都是讲马拉提语的婆罗门。

可是,甘地和真纳却都是讲古吉拉提语的;甘地不是婆罗门,而真纳是伊斯兰教徒,巴基斯坦的建国者。

  东部和西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思想情况大不相同。

这也是在历史发展的基础上英国殖民主义政策因势加工的结果。

英国殖民主义先占领并经营的是孟加拉(指原先的地区),而印度的文化改革和民族运动也是先从孟加拉开始。

1905年由于分割孟加拉引起大规模的反抗运动。

随后运动中心由东部的加尔各答移到西部的孟买。

情况先后有很大变化。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不难理解政治的文化的反映。

印度民族运动基本上原有两个思想体系,可说是一文一武。

领袖人物长期都是属于历史上占文化知识优越地位而现实中又受过英国教育的婆罗门种姓的人。

例如主张由文化教育入手进到政治自主的罗易、泰戈尔、戈克雷、辨喜(维帷卡南达)和后期的奥罗宾多;主张用武力行动进行政治斗争夺取政权的铁拉克、沙瓦尔卡尔、前期的奥罗宾多。

这些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联系劳苦群众,都是知识分子。

他们的理论都是要“托古改制”,利用自己祖先已有的解释经典的祭司传统,对古代经典和宗教信条甚至习俗加以新的解释;名为复古,实是革新。

他们虽有启蒙之功,却无真正力量,根本原因是脱离广大群众。

  这种情况,在甘地1915年从南非洲回到印度以后,在1919-1920年他依靠在南非得来的经验和声望而领导的大规模群众斗争中,根本改变了。

甘地属于吠舍种姓,来源于接近首陀罗种姓的小商人。

(“甘地”这词由“香”而来,他自己推测可能原为香料商贩。

但应注意,英·甘地夫人的丈夫与这种姓丝毫没有关系,他是拜火教徒。

)他不是婆罗门,也不是精通经典的学者。

他处于耆那教徒、伊斯兰教徒、拜火教徒和印度教徒并居的古吉拉特环境中,由母亲得到宗教虔诚,由英国得到法律教育。

这使他和以前的民族领袖大不一样。

他是先有群众运动实践而后才找出经典根据的。

他的“非暴力”的古语依据却是耆那教徒的基本信条“不害(非暴力,即戒杀)为最上法”。

同时他是重视非知识分子远过于知识分子的。

他显然以为用手纺车纺纱远比空谈古经典理论重要。

而且他是看待非印度教徒(包括贱民)过于印度教徒的。

这从他在南非活动以及回印度后的言行,直到临死还呼吁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团结都可以看出来。

  这里且引他的常被忽视的重要著作《建设纲领》十三条为例。

这是1940年他在刊物发表,1941年修订印成小册子的。

随即由在独立后被选为首任总统的普拉沙德逐条又作了他的解释,1942年也印成一本小册子。

这正是在德国进攻苏联和日本进攻美国的前后时机写出并发表的建国纲领。

当时法国已经战败,英国正处于困境,印度政权归于印度人几乎指日可待,因此这不是临时画出的没有实际意义的蓝图。

这里只要列出十三条纲领的题目就可以看出其主旨:

一、教派团结。

二、废除“不可接触”(贱民种姓)。

三、禁绝烟酒。

四、土布。

五、其他农村工业。

六、农村卫生。

七、新的基础教育。

八、成人教育。

九、提高妇女地位。

十、健康与卫生教育。

十一、宣传国语。

十二、热爱自己语言。

十三、为经济平等而工作。

在十三条之后还有讲“农民、工人、学生”一节和讲他的政治运动方式一节。

显然,甘地所想要建设的是一个以教育和社会道德为基础的重视农村的国家,对于经济建设只有类似空想社会主义或蒲鲁东式或许行(《孟子》)式的想法。

1941年12月13日(太平洋战争后不到一周)他最后写定并出版的初版英文本的十三条说明中,有些话值得注意:

“要把几个印度和英国城市靠剥削和毁坏印度七十万农村而生活的现状翻转过来,使农村大都自给自足而且将自愿供应印度城市甚至国外,只要彼此双方有利。

”“重工业当然必须集中并且国营,但只占广大的全国性的农村活动的最小部分。

”“为经济平等而工作就是消灭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永久冲突,就是一方面要把手里集中全国大部分财富的少数富人的地位降低,另一方面要把千百万半饥饿的裸体无衣的人的地位提高。

……象新德里的皇宫和贫苦的劳动阶级的茅屋的对照在自由印度一天都不能存在下去,国内的穷人必须同最富的人享有同等权力。

除非(富人)放弃财富及由财富得来的权力并为公共福利而大家分享,否则必然有一天要爆发流血的暴力革命。

”“知识和劳动分离的结果是忽视农村,这是罪过。

由此我们在国土上不见散布各地的美丽草房而只见一处处粪堆。

”“外国的统治尽管是无意地却是确切地在教育领域内从儿童开始的。

初等教育规划如果不考虑到印度农村的需要,甚至城市这方面的需要,那就是一场滑稽剧。

”“如果我负责成人教育,我就要从教育这些成年学生认识他们的国家的广大和伟大开始。

村民的印度只是在他的村庄之内。

他到另一个村中就说他自己的村子是他的家。

印度对于他只是个地理名词。

……我所谓成人教育首先就是用口头语言对成年人进行政治教育。

”从以上这些引语可以看出甘地所要建设的国家是不会适合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和受过英国高等教育而没有背离的人的口味的。

甘地还要求国民大会(国大党前身)每一人员“不论自己的宗教是什么,本人都要代表印度教徒、伊斯兰教徒、基督教徒、拜火教徒、犹太教徒等等,简单说就是代表每一个印度教徒和非印度教徒。

”这等于在政治上取消了各教派;而在印度是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被打上某一教派的戳记作为标志的,“教派”不是只指信仰。

甘地认为“团结不仅是政治团结,因为那是可以外加的。

团结却应当是打不破的心理团结。

”甘地不是仅仅用语言文字而是用身体力行来贯彻自己主张的。

他穿着贱民一样的用一小块布裹下体的服装,自己纺纱,自己养羊喝羊奶。

他用印度传统的摧残自己的苦行把未受学校教育的广大群众吸引到自己一边来。

他的晚祷实际上是每天召开的群众大会。

他改变了以前只浮在上层或少数人实行恐怖主义的民族运动,使运动成为有广大群众参加的一种政治力量。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和失败,只成为他不让统治者施展最后手段使群众遭受致命挫折的特殊手段。

他以间歇来继续准备力量,一次又一次锻炼在手纺车象征下集聚起来的各种各样本来缺乏自信的人。

局外人不易明白,为什么甘地每次到紧要关头就停止运动,进监狱,绝食,而下一次群众仍然相信他,跟他走。

他是为了这个“建设纲领”的理想而企图稳步前进的。

但是英国殖民主义利用教派分裂的强大传统力量终究使甘地这样实际是反抗传统的革新归于失败。

在印巴分治时的几百万人“民族大迁移”的混乱和互相杀害中,甘地自己也流血而死了。

问题是:

为什么那些明显不会同意甘地这种建设主张的知识分子政治家如尼赫鲁,以及大资本家如比尔拉,会跟甘地走呢?

(这里且不说普拉沙德立即对“建设纲领”作解释与甘地的同异。

)其实很简单。

甘地主义的信徒是不多的。

没有一个政治家象他那样身裹一小块布又披上一块布去乘四等火车(因有二等半一级,故名为三等实是四等)。

但是,为向殖民政府夺取政权必须有真正力量,这力量首先是人的力量。

这只能出于广大群众,当时却只有甘地能获得大量未受教育的群众(包括贱民)的拥护。

因此,甘地说过:

“非暴力”在他是信念,在国民大会可以只作为政治手段。

这一点,他心里很明白,他的信徒和追随者也很明白。

所以,连他本人也不过是取得政权的工具。

政权到手,自然就“得鱼忘筌”了。

他的建设方案理所当然地从来也没有被掌握政权的人所重视。

  从文化角度考察,甘地也是代表印度的悠久传统的,否则不会影响群众,产生力量。

最简单说,印度传统文化有两条线,可以称为“婆罗门”文化和“沙门”文化,而世俗文化却被这两种文化的文献染上色彩掩盖下去了。

公元前六世纪左右佛教、耆那教等等教派的兴起都是有政治和社会背景的。

甘地走的是佛陀和耆那的道路。

另一方面,世俗文化是非常注重实际的,不管涂上多少“婆罗门”或“沙门”的色彩也遮盖不完全。

不但《利论》、《欲经》是无所顾忌地不讲“道德”,连各派《法论》(法典)也是残酷无情的。

最明显的是大史诗《摩诃婆罗多》,以大神名义教授无情的“实际政治”(通行德语词realpolitik)。

印度近代、现代的民族主义历史说明,政治思想虽是新的,外来的,资本主义的,而表现形式却总是离不开本身文化传统。

不结合这种“国情”(现在常用Eidos和Ethos作为术语以代表集体意识形态的两方面),不能成为历史性行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刺死甘地的人的情况。

  戈德塞(NathuramVinayakGodse第一字是本人名,第二字是父名,第三字是家族用的姓,这是西南地区婆罗门的习惯。

他原取名Ramachandra后改用现名。

现照中国习惯只称姓。

)属于西南婆罗门种姓的一个高级支派,称为Chitpavan(“心净”?

)。

这种姓的祖先曾经在文化上和社会上居于很高地位,而且曾经从事作战,表现勇敢,自认较其他婆罗门支派优越。

在几乎没有刹帝利种姓的地区,这一支可算是文武兼备。

但是在英国统治下,地位大大下降。

戈德塞的父亲成为政府的邮政部门的一个小职员。

戈德塞是长子,前面有三个男孩都夭折了。

因此他在一个小村中生下来时,照古老迷信被当作女孩子抚养,鼻穿孔加鼻环(同戴耳环一样)。

父母都是虔诚印度教徒。

他从小便在拜神象和本身种姓优越感的气氛中长大。

但他未能通过大学入学普考;靠自学熟读背诵梵文经典《薄伽梵歌》(神歌)、《瑜伽经》等及马拉提语古典诗歌;深通马拉提语(本地语言)和印地语,当然也会英语。

他还熟读甘地、辨喜(维帷卡南达)、奥罗宾多、铁拉克、戈克雷等民族主义领袖的著作。

据说他身材匀称,肤色不黑,举止端庄,温和有礼,是这一支派婆罗门的理想典型,同时当然也从小就有高傲和勇敢的心理。

他父母有四子二女,他又未能上大学,家庭生计困难。

于是他十六岁时就开了布衣店。

这对自命高贵的婆罗门来说自然是心理上的屈辱。

生意做不好,布衣店关门,于是只好学当裁缝。

成为手工业工人,地位又低下一等。

大约二十岁时,正当甘地领导全国民族运动达到高潮的1929-1930年,他投身政治运动,参加了以复兴印度教统治地位为目标的印度教大会(HinduMahasabha)及在其实际领导下的更激烈的组织“民族志愿服务者集团”(RashtriyaSvayam-sevakSangh,简称RSS,民族服务团),不久就成为浦那的该组织书记。

他同时仍当裁缝,还要教授裁缝手艺以弥补生活费用。

他对这两个宣传复兴印度教的组织仍不满意,后来离开了,自己组织了一个“印度教民族集团”(HinduRashtriyaDal)。

1944年得到一个出身于梵文学者家族的婆罗门阿普迭(NarayanApte,1949年11月与戈德塞同被处绞刑)的资助,买下了一家报纸《前锋》(Agrani),宣传反甘地和反伊斯兰教及其他非印度教教派的政治主张,为政府禁止,改名《印度教国家》(HinduRashtra)出版。

他和阿普迭及弟弟戈巴尔·戈德塞(GopalGodse),还有在他行刺前十天向甘地投炸弹的巴赫瓦(MadanlalPahwa),是志同道合的小集团核心,也是行刺甘地的合谋者。

  集团虽小,来历却大。

它代表了印度原有的一股社会势力。

从戈德塞个人的出身经历只能看出他为什么成为这集团的一员,而这集团的政治主张却反映出重要的社会背景。

在英国统治时期,除了西北部有拉其普特(Rajput大概来源于Rajaputra王子,贵族)及锡克教徒的武士传统应当别论外,旧文化中的武士传统比较集中于一东一西,即孟加拉和马哈拉施特拉;但这两地区旧有的所谓刹帝利种姓已经差不多绝迹了。

印度教的这方面传统寄托于婆罗门中的一些支派,他们继承古代文化传统的“文、武”二路线之一。

因此,使用武力的反英言论和行动,除西北部外,也出现于这两大地区。

(西北和东南另有情况。

)孟加拉情况较复杂,伊斯兰教徒很多(他们以后建立东巴基斯坦,现成为孟加拉国)。

西南部说马拉提语的却先曾反抗伊斯兰教徒,后又反英。

这里的婆罗门种姓中有的支派特别坚持他们的传统。

尤其是戈德塞所属的这一支,更加怀有新旧怨气。

一是因为他们从莫卧儿帝国时期起就受过全国性的伊斯兰教徒统治的气,地位下降。

英国统治时期,他们用宗教眼光看,觉得是基督教徒欺压他们。

二是孟买工商业兴起,使浦那只成为文化中心(并且是英国的一个驻兵区)。

他们谋生日益困难,必须从事自己素来不擅长的“低贱”行业。

三是除本地区的新兴工商业者和新文化(英国教育下的)工作者以外,特别是孟买的新兴势力对他们构成严重威胁。

除统治者英国人和英语以外,从古吉拉特来的商人日益得势;他们和同讲古吉拉提语的帕尔西人(拜火教徒,古波斯人后裔)的经济和社会力量占了上风。

有悠久丰富的文学和宗教传统的马拉提语地位反不如政治用语英语和孟买商业用语古吉拉提语。

婆罗门种姓各支派也由此分化。

用宗教眼光看,这正是古代经典(主要是史诗和往世书)所预言的末世危机到来。

据说这时必定要出现降魔的威力。

戈德塞所崇拜的沙瓦尔卡尔(V.D.Savarkar死于1966年)是这地区的所谓恐怖主义者的领袖,一生多半在监狱和安达曼群岛的流放中度过。

(甘地死时他六十五岁。

他使人想起法国的布朗基。

)标榜复兴印度教而与国民大会对立的印度教大会的社会基础正是在孟加拉和马哈拉施特拉而主要是后者。

这一派政治主张的文化传统来源和经济社会基础是很清楚的。

  当时这一派人对曾经统治印度的伊斯兰教徒和正在统治印度的英国基督教徒的宗教仇恨心理是不问可知的;但是他们的矛头却指向同是印度教徒的甘地,对他特别仇视,终于置之于死地。

这是为什么?

  试具体分析一下戈德塞和甘地两人的思想同异。

  思想共同点很多:

一、同是民族主义者,都坚决要复兴印度。

这也是说,不论自己是否意识到,两人都受到近代资本主义的民族观念的影响。

二、同是印度教徒,而且同认为这是印度人中的大多数,是印度的主体,是印度取得独立的主力。

三、同是反对分割印度(指英国统治下的印度)。

表面上戈德塞因为印巴分治而刺杀甘地,其实甘地是一贯反对分治的。

他和真纳是同乡。

真纳总是声称他们二人的多次谈判是两教、两族的谈判,而甘地始终不承认自己只代表印度教徒利益。

最后实行蒙巴顿方案的决定权也并不在甘地之手。

甘地除当过一任国民大会主席(1924年12月)因而有“元老”身份外,后来甚至连普通会员都不是,也不是政府人员。

他的死和最初在南非时几乎被帕坦人(阿富汗人)一棍打死的情况极相似。

四、同是虔诚的印度教徒,苦行者。

甘地情况人所共知。

戈德塞独身不娶,不近烟酒,生活俭朴,睡硬板床,冬不穿棉。

两人都可说是修瑜伽行者,又都自称是正统教徒(Sanatani)。

戈德塞要求死后照正统经典规定宗教仪式火化。

五、同认为印度教应该取消种姓制度。

两人心中都有种姓,甘地自居为“贱民”,戈德塞自觉是高级婆罗门,但两人都主张教徒一律平等。

六、戈德塞还表示政治要民主、平等,甚至同意甘地对伊斯兰教徒领袖作若干让步以使他们参加统一的民族运动。

他以参加甘地领导的政治运动开始政治生活,以刺死甘地为结束,而行刺时对甘地仍表敬意。

这几乎可以说是“大义灭亲”,而照他的说法则正是实行甘地所提倡的圣典《薄伽梵歌》(神歌)的教导。

对同一经典的截然不同理解,这才说明了这两个印度教徒的根本不同是各代表了印度文化传统的一条线。

  思想异点不多但是根本性的,可分表层底层两面看。

表面上,戈德塞在思想上属于甘地领导运动以前的,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西方化了的政治运动人物。

这些人物如前所说,是“托古改制”的,言必称古而思想则新。

其中有两派,戈德塞接受的是主张用武力斗争改变现状的激烈派,而不是主张用社会改革和文化教育以求复兴的温和派。

他是以浦那为中心的地区的婆罗门,受这一影响更强烈。

甘地在1934、1944、1946三次遇刺都是在这一带,而1948年最后两次的刺客又都是这里人。

若追究到底层,则根源仍在印度文化。

两人对印度教所传的文化传统的理解不同。

以《薄伽梵歌》(神歌)为例。

戈德塞接受其同乡前辈铁拉克的解说,认为这是以修行“业瑜伽”为主(即以行动为中心)的教导,而且照本文意义理解为教导战争并且不惜杀死本族尊长及亲属的理论。

甘地却说这是指精神斗争,是从思想上教导伦理道德修养的“非暴力”理论。

戈德塞遵循史诗和往世书所传的印度教,认为主旨是神消灭魔,战斗是中心思想,不过战斗要无私,即凭“神意”。

他学的政治是大史诗里的政治,是无情斗争的事实,不是外加的伦理道德解说;“神意”就是道德。

他在供词中竟然自认是学习大神黑天诛杀国王童护。

甘地恰恰相反,以为精神力量能胜过物质力量,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及信念才有价值,有意义,是主要的。

戈德塞认为历史是既成事实(不可磨灭的“业”),近一千年的非印度教徒统治是不能忘记的,反对宽容与妥协。

甘地却认为历史已成过去,其意义在于其精神内容,因此历史可以照现实需要加以解说,不必纠缠过去事实。

两人的理解都是在史诗和往世书中有根据的。

两人的一生表现出世界观的根本不同而且都不单纯。

甘地的思想言论是唯心的,但是他的行动却往往是唯物观点指导下的,时时处处考虑现实情况联系最终目的作决策,所以得到群众而成功。

戈德塞的思想有唯物的方面,相信物质力量,但是他的行动是唯心的,以为个人英雄行动可以改变历史,终于孤立而失败。

甘地宣传印度人有精神力量超过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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