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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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开发(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

一、系统架构及业务需求

(一)系统组成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围绕四大要素(船、人、物、行为),服务五大部门(渔政监督、海洋监察、船舶检验、渔港监督、渔业安全),并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CTrackMarine卫星船位检测指挥系统、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形成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和渔民提供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信息化服务。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由渔船管理子系统、资质管理子系统、渔业执法子系统、海洋监察子系统、机构人员系统、船员管理子系统、执法装备子系统、文件传输子系统、动态监控子系统、渔业互保子系统10大子系统共41个模块组成,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对外部系统交换的数据包括:

●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对接在册渔船基础数据,基层操作人员只需一次录入,两套系统自动同步;

●与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对接,获取台风、海浪、气压、气象等预警报产品数据,并向其推送渔船位置数据;

●与CTrackMarine卫星船位检测指挥系统对接,获取涉外作业渔船位置信息数据;

●与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对接获取海域视频监控数据和基础用海数据,并向对方提供海监执法数据,协助海域管理部门完成用海项目审批和验收。

(二)渔船管理子系统

渔船管理子系统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的核心系统,该系统建成以后,渔政、船检、港监及渔船动态监管等所有使用渔船信息的模块将共用一套渔船基础数据库,保障全省渔船数据的一致性。

该系统分为正常渔船、特种渔船、内河渔船三大类进行管理,涵盖了全省所有渔船。

正常渔船指海洋渔船中纳入中国渔政指挥系统中的渔船,该类渔船数据将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数据库保持一致,通过网络接口实现自动同步。

特种渔船指“三无渔船”、船证不符渔船等无法纳入国家渔政指挥中心数据库中的渔船。

(该系统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

内河渔船指在内陆河、湖、江上作业的渔船。

渔船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批、船舶预登记、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捕捞许可办理等渔船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综合办理,实现渔船的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渔船照片、船东照片、船东信息的数字化存储,渔船检验费计算、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渔业资源费缴纳的精确化、透明化和渔船随机动态管理查询;实现渔船违规记录的自动统计、分类、查询并与渔船行政审批办理连锁联动。

建立渔船管理系统的目的是将全省所有渔船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渔船从登记建造到报废拆解的实时动态监管。

2.1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批模块

通过统计渔船基础数据库里面的在册渔船信息及船舶建造检验信息,确定可批复渔船船网工具指标。

需要设计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及船网工具指标公示功能。

例如:

网上申请→提交→审查→审批→打印

需要落实国家对渔船管理的“双控制度”,建立渔船功率指标管理流程,形成全省渔船数量、功率指标管理的闭环系统。

具体做法如:

省总队统一对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功率指标进行分配,作为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功率指标管理的基础,网上建立各地、市、(区)县渔船数量指标、功率指标、已用渔船数量指标、已用功率指标、可用渔船数量指标、可用渔船功率指标等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渔船报废、拆解、建造过程中,渔船功率指标不增加、渔船数量不增加的封闭式信息化管理模式。

2.2渔船预登记模块

通过查询渔船基础数据库船名号使用情况,为渔船分配不重复的船名号,杜绝船名号分配重复现象。

需要设计船名号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及船网工具指标公示功能。

例如:

船名号申请→材料审核→审批→打印船名号审批表。

需要制定船名号编制规则和管理办法,实现船名号规范化管理,严格把握船名号变更审查关,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船名号。

2.3渔船检验管理模块

需要根据现有渔业船舶检验系统和船舶检验流程,设计新系统的船舶检验证书申请审批流程,并通过移动3G技术,开发移动手机客户端软件,实现登船检验,渔业船舶资料采集、上报。

例如:

检验申请→材料审查→分配验船师→证书起草→船舶照片的录入→检验费计算→证书审查→证书打印与签发。

2.4渔船登记管理模块

需要设计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省、市、县三级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信息化统一平台。

需要通过分析现有渔船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系统及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操作流程,设计新系统检验登记证书申请审批流程,明确数据库字段项目。

例如:

船舶登记(国籍)所有权申请→材料审核→登记数据录入→船东照片录入→审查审批→打印船舶登记(国籍)所有权证书。

2.5渔船捕捞许可管理模块

需要设计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信息化流程,实现省、市、县三级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信息化综合平台。

需要通过分析农业部现有渔船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系统及捕捞许可证申请审批操作流程,设计新系统。

例如:

申请→材料审核→捕捞许可证书数据录入→审核→打印和发放捕捞许可证书。

2.6资源费缴纳管理模块

需要设计资源费缴纳管理流程。

2.7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模块

需要设计渔船燃油补贴发放模块,渔船然后补贴发放时,需要先通过该模块查询渔船作业类型、船网工具等渔船指标,统计上年度渔船航行总里程,是否存在违规情况,是否已经缴纳资源费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发放标准的渔船不予发放,对于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渔船自动计算扣除比例。

2.8渔船交易管理系统模块

基于信息化技术实现渔船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对渔船过户、过户检验、许可证变更等信息的跟踪监控,具备报表汇总功能。

(三)资质管理子系统

资质管理子系统用于实现各类资质申请、审批、变更、管理、注销等流程,需要设计水生野生动植物申请审批流程、渔船修造厂资质申请审批流程、船用产品资质申请审批流程、渔业港口资质申请审批流程等以及相关的变更流程、统计报表功能、注销流程等。

3.1水生野生动植物审批管理模块

3.2渔船修造厂资质管理模块

3.3船用产品资质管理模块

3.4渔业港口资质申请审批

(四)渔业执法子系统

渔业行政执法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的一项主要职能。

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变以往的渔业执法文书由手工填写,执法程序没有硬性控制,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是否合法、案卷的美观程度等完全取决于办案人员的个人素质,且容易出现纰漏,上级部门也无法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推进渔船执法电子化改革,开发渔业行政执法电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全省统一的渔船违法违规基础数据库,利用信息系统来进一步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我省渔业执法主要包括渔政执法指挥模块、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模块、水产品质量执法模块、造船厂监督检查执法模块。

4.1渔政执法指挥模块

主要功能包括渔信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录入模块、拍照取证模块、违规处罚审批模块、短信息发送模块等。

(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

4.2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模块

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野生水生动植物数据库,为渔政监督执法和野生水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提供参考依据。

4.3水产品质量执法模块

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水产品质量执法数据库,同时为山东水产品经济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和手段保障。

主要功能包括商户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查询模块、违规信息录入模块、拍照取证模块、违规处罚审批模块等。

本系统需要设计功能需求及执法流程,处罚金收缴功能及报表统计功能等需求。

4.4造船厂监督检查模块

基于信息化技术和移动3G技术,建立全省造船厂监督监察系统,实现对造船厂的实时监督监察,提高建造质量,减少违规。

(五)海洋监察子系统

5.1海洋地理信息系统、专题图模块

建立用海项目省内分布地理信息数据库、可以制作专题图。

5.2用海项目信息管理模块

基于工作流技术实现用海项目监管档案分级管理,由基层海监执法机构将用海项目有关的监管档案包括省级机构下发的项目文件,项目的监管方案以及监管照片等通过系统提供的上载和维护功能,实时更新,确保是最新的数据可供查看。

在上载时系统将检验文件的大小和命名规则,实现上载后自动与用海项目信息关联。

只有基层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信息才可以进行更新维护。

5.3海洋监察执法模块

根据当前执法日志的表单,制定系统内的电子表单,实现基层执法人员或协管员进行违法项目的填报,由其上级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进行执法日志表单的入库,可供有关人员查询。

该部分涉及县、市、省三个执法机构和二层负责也就是海监的“三个二”,需要按照不同的机构角色区别对待。

5.4电子岸段负责制管理

根据条件查询相关岸段信息,选择指定岸段可在地图上直观显示岸段位置,在地图上点击岸段查看岸段详细信息。

设置岸段负责制管理,指定管理人员、岸段执法日志。

(六)机构人员子系统

基于信息化技术建设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开发全省渔政、海监、港监、船检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在线管理模块,实现执法人员档案程序化、网络化管理。

(七)船员管理子系统

基于信息化技术建设全省船员资料信息库,实现船员培训、考核、发证等在线管理模块。

该子系统分为普通船员管理模块和职务船员管理模块。

(八)执法装备子系统

包括维权基地建设、管理,执法车、船管理,服务发放,执法设备购置、登记、领用、归还,燃油发放、使用管理等。

(九)文件传输子系统

省总队与各直属支队、各市县执法机构之间可相互通过文件传输子系统编制、传输电子文件,当接收者打开并阅读文件之后,会自动通知文件发送者。

该模块可以打开常见文件类型,如文字、图片等信息。

(十)动态监控子系统

10.1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模块

渔船卫星、AIS、CDMA等定位系统,进一步优化现有三网合一定位系统,增加超短波定位,更换S57海图,升级监控客户端软件,升级定位服务器系统。

(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

10.2渔船RFID进出港管理模块(该模块由其他单位开发,本包成交供应商负责集成即可)

10.3渔业预警报信息发布模块

调用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渔业预警报产品发布接口,自动推送到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模块进行显示,必要时通过短信向渔民发布渔业预警报产品。

10.4视频监控模块

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3G技术,建立渔港视频监控模块和执法船视频监控模块,用于监控船舶进出港情况及码头安全,对执法船、重点渔船、信息采集船进行视频监控,并导入视频历史影像库。

使用磁盘阵列为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和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历史数据库,实现历史影像存储、归档及回放。

功能包括:

●渔港视频实时监控

●船舶视频实时监控

●历史视频存储

●历史影像回放

目前部分渔港已经建成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对于该类地市要协调当地硬件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接入协议,实现总队统一监控。

(十一)渔船互保子系统

渔业互保子系统包含单证、承保、理赔、财务、报表、小额贷款、权限设置、信息发送、打印等模块,根据每项业务的需要,各模块下设若干子模块

11.1单证模块

能够实现对保单凭证及财务票据的出入库管理,各办事处可根据编号在系统内进行单证的领用和回缴,保证单证使用的严肃性。

11.2承保模块

⑴投保处理:

包含承保各项信息。

根据协会即时政策设置保单申请核保和自动核保的权限,使不合规定保单无法提交审核申请;可以调出前一年度保单内容进行续保操作,减少录入内容;设立“全省渔船档案数据库”自动收录保单内容或手工录入渔船数据资料;到期保单自动弹出续保提示。

⑵批改处理:

根据即时政策设置批改申请核保和自动核保的权限,使不符合规定的批改无法提交审核申请。

⑶退保处理:

根据承保时间,可自动计算退保保费。

⑷注销处理:

可撤销录入错误需作废的保单,属批改范畴,注销后保单在系统中仍有记录,但其数据不计于注销后的报表统计数据中。

⑸核保处理:

用于高级核保人处理办事处提交的超出权限的保单。

⑹分期付款:

根据分期付款日期,设置到期付款预警提示,在登录系统时自动弹出,提示催款。

11.3理赔模块

⑴报立案处理:

包含申请索赔的各项信息,录入时间为服务器时间不能更改,不能重复录入。

⑵查勘处理:

包含渔船、渔民出险后的相关查勘信息。

可对理赔资料进行扫描存档,核赔、审批人可随时随地进行理赔资料的调取,实现无纸化办公。

⑶赔款计算:

根据协会即时理赔政策,通过设置各种事故类型,自动计算理赔款。

⑷核赔处理:

按照核赔金额逐级提交理赔材料,各级核赔、审批人进行核赔处理。

⑸结案处理:

核赔成功后,进行结案处理操作。

⑹赔案查询:

可以查询任何状态的赔案信息及其附属信息(包括报立案、查勘、赔款计算、核赔、诉讼、追偿等)。

⑺赔案处理情况查询:

可查询赔案处理的程度。

⑻撤案处理:

报立案成功后,如果未进行核赔处理,可进行撤案处理。

⑼预付处理:

预付赔款的案件可直接在理赔模块内操作,便于赔款计算。

11.4财务模块

通过业务、财务模块的对接,达到保单核保成功后的保费、赔案结案后的赔款数据自动转结,设定周期,转为财务数据,生成报表便于查询对帐。

数据转结后手动与财务用友软件系统对接转为财务帐目。

11.5统计模块

提供核保、承保、理赔等多种统计和数据导出功能。

11.6小额贷款模块

包含小额贷款保单的各项内容,通过往年小额贷款业务数据的录入,形成小额贷款数据库,留出端口,以备今后与银行数据对接。

11.7权限设置模块

由于承保、理赔上下级管辖机构不同,核保、核赔权限可根据地市办事处、理赔中心所辖区域分别按两条关系树进行设置。

11.8信息发送模块

通过与通信部门端口对接,可对会员进行政策宣传、续保提示、保费催缴、节日祝福、大风预警等手机短信的发送。

11.9打印模块

经办事处申请,由协会本部系统操作员设定,可开通承保、理赔、小额贷款、财务票据等单据的打印功能。

二、系统技术要求

1、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以下简称指挥系统)整体采用B/S架构,能够支持IE7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2、为了更好的与现有已建系统进行集成,指挥系统在建设时要求基于J2EE技术架构进行开发,能够支持Oracle10g及以上版本数据库。

3、指挥系统应该与现有已建系统实现无缝集成,可以统一登录,统一界面,从指挥系统上应该能够打开现有系统,其中山东省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RFID渔船进出港管理系统为c/s架构软件,可以独立安装使用,并支持客户端软件版本的自动升级。

4、应采用国际、国内的标准技术,采用规范的接口和协议,保证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协同一致,构成可兼容、易移植的系统平台。

5、指挥系统设计时应遵循功能完整、技术成熟的原则进行开发。

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建设完成后应提供开放的应用接口,可以方便地与中国渔政指挥系统、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CTrackMarine卫星船位检测指挥系统、山东省海域动态监管系统互联互通,便于系统未来的扩展。

6、指挥系统应具备分级分权管理机制,可以满足省市县镇多级部门以及渔政、船检、港监、海监、渔业安全等各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及行政执法的需要。

7、指挥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可扩展性,能够以多种方式支持系统的扩展,包括业务功能的增加,接口模块的增加、系统升级以及系统扩容等。

8、界面要求:

指挥系统应易于安装和使用,具备风格一致用户界面,且用户界面应为中文操作界面。

为方便使用,系统应设置导航栏等内容,能在浏览器中完成基本的管理任务,具备完善的联机帮助功能,支持自定义功能快捷入口,采用分页机制显示查询结果,并显示返回的记录数目、当前页和总页数,在导致数据发生重大变化时,如删除、更新时,系统应该弹出提示窗口供用户再次确认,极为重要的信息,如密码等应设计为两次输入确认,系统须提供向导式的安装与配置界面,功能菜单须按照功能域、功能组的分类方法进行组织,对于当前用户无权限使用的菜单功能,指挥系统不应显示该菜单或将其设置为不可用状态,用户登录系统后,系统必须能够主动地提醒等待该用户处理的任务。

三、说明

1、系统数据库软件采用Oracle11g企业版,10用户许可。

2、特种渔船管理系统、渔政执法电子文书系统、渔业安全应急救援系统、渔船射频识别系统(RFID)为其他单位开发系统,本包中标人负责集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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