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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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
及配套器材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SDTQ-SSCG-2017027
采购人: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O一七年七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27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0
第五章合同格式……………………………………………………………………45
第六章响应磋商文件格式…………………………………………………………4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
泗水县西外环以西500米路北
联系方法:
(0537)Tel:
4222313;Fax:
4222313;Email: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宁市翠都国际C座11层
联系方法:
(0537)Tel:
3202789;Fax:
3202789;Email: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
(二)项目编号:
SDTQ-SSCG-2017027
(三)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G01
其他货物
宗
1
(四)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
四、项目预算:
89.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89.5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或车辆生产或销售;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投标人报名;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文件。
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报价,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7、供应商必须随时提供技术服务。
8、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良好
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
2017年7月14日9时0分至2017年7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大厅政府采购交易窗口(中兴路泉福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三)方式:
现场报名时获取,报名企业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原件叁份;(请在泗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下载地址:
.cn/index.php?
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6&id=137)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资料装订成册。
(四)售价:
300元/份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7年7月25日13时30分至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13开标室(中兴路泉福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
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开始
(二)开启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13开标室(中兴路泉福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室)
十、公告期限:
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9日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必须随时提供技术服务。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资料装订成册。
日期:
2017年7月14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崔金亮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宁市翠都国际C座11层
邮编:
272000
电话:
联系人:
宋工
邮箱:
3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
项目编号:
SDTQ-SSCG-2017027
包组划分:
1个包
4
采购内容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预算
预算:
人民币:
捌拾玖万伍仟元整(¥895000.00元);
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的,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予评审。
7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170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16:
00之前转入到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报价单位尽早缴纳,交付时间以汇至泗水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开标前提供银行电汇回执)
收款单位名称:
泗水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支行
开户账号:
937006010012136728
联系电话:
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8吨水罐消防车及配套器材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电汇后请及时查询。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竞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以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保证金的退还
3.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请各供应商注意:
4.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供应商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4.2开标时请各供应商携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以备应急使用。
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
纸质响应磋商文件份数
响应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原件资料壹份;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10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磋商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磋商文件作废标处理。
11
纸质响应磋商文件
的密封
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响应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12
纸质响应磋商文件
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5、磋商响应单位应准备四份密封包文件:
一份为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一份为原件资料(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资格审查原件以及涉及赋分的所有证书等原件资料);一份为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一份为电子版U盘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
13
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中兴路泉福路十字路口东南角(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室)。
14
付款方式
本项目全部货物运达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凭纳税人税务发票一次性付款。
16
交付使用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之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2年。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或车辆生产或销售;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投标人报名;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文件。
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报价,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7、供应商必须随时提供技术服务。
8、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良好
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8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9
供应商证件及业绩的提交
开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
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磋商响应方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3、检察机关出具的磋商响应方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4、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打印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提供)
(注:
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
供应商必须将上述资格证件密封包装,在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做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供应商还应将需要磋商小组验证的与评分有关的业绩信誉证件资料等赋分原件与上述资格证件统一密封包装,在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时一并提交。
20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磋商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
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22
评审办法及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附件评分标准)
23
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方为成交候选磋商响应方的评审方法。
总得分相同者,总报价低的名次在前;报价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4
中标候选人数量
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25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7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
质疑投诉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质疑、投诉: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采用磋商方式对该项目进行磋商;
1.1.2本项目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磋商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磋商方式、磋商预算
;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4费用承担
,磋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1.5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与磋商、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磋商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次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合同格式;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6)评分标准。
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3.响应磋商文件
3.1响应磋商文件的组成
1价格部分
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2货物报价明细表
1.3总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表
2技术部分
2.1技术规格一览表
2.2技术规格偏离表
2.3产品检测报告
2.4供货、实施方案
2.5售后服务方案
2.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3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
3.1供应商声明函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6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3.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
3.10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打印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4其他部分
4.1业绩一览表
4.2业绩合同复印件
4.3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4.4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4.5中小企业声明函
4.6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
4.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报价
(1)本次招标报价为两次报价。
(2)报价币种:
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报价要求:
本次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两次报价机会。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货物采购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报价应含:
货物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仓储费、保管费、库损费、施工安装费、调试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费、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增加费、维护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检测试验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费用、商检费、各种税费等实施、完成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还应包括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等的所有费用。
其中备品备件费包括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费。
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其中,磋商代理费应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所有货物由供应商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整套设备系统可正常使用。
)
(5)供应商报价时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报各种报价表。
采购人有调整货物数量、规格及部分货物品牌的权利。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单位未填单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内。
(6)各投标单位应根据磋商技术规范对所提供的标的物清单进行核实,如发现与提供的货物需求表不符或者货物需求表中有遗漏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如供应商未予核实或未能核实出与本磋商文件提供的货物需求表不符,则应按提供的货物需求表进行报价,同时应承担在中标后不得更新或增添设备的风险(除非增添的设备是免费的)。
(7)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响应磋商文件正本不符,以响应磋商文件正本为准。
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供应商自行承担制作响应磋商文件等与磋商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1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2)供应商须对响应磋商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保证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磋商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响应磋商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磋商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磋商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响应磋商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3响应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响应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响应磋商文件的递交
4.2.2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纸质版响应磋商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纸质响应磋商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响应磋商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磋商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