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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

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分院,

包括人文社科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机关向分院下移。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分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院实行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制;分院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分院对学校负责。

学校对分院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分院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

分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分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分院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履行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职权。

在分院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

分院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分院财务情

况。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责任

第六条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责任

下述条款仅指学校与各分院责权划分相关的部分。

(一)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分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颁布学校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审定各分院确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重要建设计划,督促分院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统筹专业建设,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协调组织重点专业的申报、评估与检查。

(五)核定分院各类人员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审核批复分院内设机构及教学科研组织。

(六)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和高级技术资格的推荐,负责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领导和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接受教职工对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的申诉,予以裁决。

(七)考核分院工作,聘任(任免)分院党政负责人。

对分院的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对分院党政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院相关的经费和党政负责人的报酬及任免。

(八)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部、市级和学校的教学、科研、课程、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对全校教育质量、科研工作,以及办学绩效实施监控与评估。

(九)组织建设和管理全校性公用教育资源和研究机构。

根据需要,对跨分院交叉的专业建设等工作进行协调。

(十)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

按预算年度及时核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为分院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负责制定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十一)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各项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二)统筹负责全校性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实训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党建思政、学生工作、对外交往、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

(十三)协调分院之间的相关事宜。

第七条分院的权限与责任

(一)规划发展: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相应的本单位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计划,按计划进行实施;监督、考核本单位内各组织的计划落实情况。

(二)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细则。

(三)专业建设:

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本单位重点专业的遴选推荐、建设和管理。

(四)教学管理:

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本单位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执行,组织开展教学建设、教改研究和教学奖励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对本单位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处理教学事故;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接受校内外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检查;负责本单位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按照规定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留存和归档。

(五)师资队伍:

根据学校规定,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教学、科研、实验室等组织,聘任负责人;涉及行政级别的机构和职务执行学校规定;设置和安排内部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进行岗位聘用与管理;按学校计划引进和补充教师,具有使用建议权;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人选的初审和推荐;安排或推荐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修,负责管理本单位教职工的劳动纪律。

(六)科研工作:

根据学校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科研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

技项目的初评和申报,负责本单位评奖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七)实训基地建设:

负责实验室的申报、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易地建设)和使用;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联系、建设和运行。

(八)党建与思政:

发挥分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学校党委及其相关部门的指示和工作要求;按规定负责分院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组织申报、创建、检查等各项工作,并接受学校的检查和考核。

(九)学生工作: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各专业招生人数,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注册和学费催缴;负责学生就业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学生的评奖评优推荐工作;做好本单位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

(十)经费管理:

制定分院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对学校切块划拨的公用经费具有统筹权、审批权和使用权,超支自筹、节余留用;负责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通过合法渠道创收,增强办学实力。

(十一)其它:

做好本单位的日常管理、信息与档案资料管理、安全保卫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分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权限与责任

研究、决策分院责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决策,以及重要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

(三)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人员考核;

(四)收入分配方案和奖惩处理事宜;

(五)制订经费预算方案,审查经费决算报告;

(六)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重要问题;

(七)内部机构设置,办学资源调配的重要问题;

(八)对外合作的重大事项;

(九)党建和思政工作的重大事项;

(十)督促分院院务公开的实施;

(十一)学校赋予的其他责权。

第九条分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与责任

(一)听取分院工作报告,讨论分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分院岗位聘任方案、收入分配方案、创收分配原则和办法、教职工考核和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对分院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五)监督分院院务公开工作。

(六)积极支持分院的正确决策及执行,充分尊重分院领导依法行使其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管理过程与监督

第十条学校对分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分院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上级部门法规政策及学校规定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办学绩效的提高。

分院通过落实目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第十一条分院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保证学校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分院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十二条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正式运行后,学校对分院的管理与监督由过程管理为主转为以绩效管理为主,学校主要依据校、院双方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制定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对分院整体工作及其领导班子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分院负责人的聘用和本单位相篇二:

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1)

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校院两级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5年10月起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教学应用型大学的步伐,充分发挥和调动我院的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我院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是学校办学体制的变革,是学院实行实体化的运作,是学校管理重心的下移。

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经费总额包干,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学校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扶优扶强为主要原则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以资源有偿使用配置学院办学资源。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对社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对学院实施管理。

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在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代表学校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六条学院在学校的宏观管理与调控下,履行相应职能,具有相应职权,就学院的各方面工作对学校负责。

第七条学校主要权限与职责:

制定学校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定和分解学校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

(一)教学工作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2.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指导学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

3.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学院的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等进行专项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4.立优质课程、实践教学和教材专项基金,引导优质课程、实践教学和高质量教材建设。

5.设立教学改革专项基金,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审批教改项目。

6.负责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7.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实验课的运行管理以及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8.负责学生学籍与注册管理。

9.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0.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二)学科工作

1.对学校的学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体系以及科技平台。

2.负责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3.建立学科建设投入与评估机制,引导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4.负责学位点申报、建设及评估。

(三)科研工作

1.制订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

2.促进科研平台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3.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

4.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负责二级学院科技工作考核,以及科研人员的科研业

绩考核。

6.负责校级学术交流活动。

(四)人事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以及人员引进、使用、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制度。

2.根据学科规划和布局以及专业建设任务,负责队伍结构、职称结构比例的控制。

3.负责制定校聘岗位的设置方案、聘任条件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二级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量、各类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核算与管理。

5.负责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评聘。

6.负责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与管理。

7.负责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8.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

(五)学生工作

1.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以及招生就业宣传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奖、贷、助、补、减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扶贫资助体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应急干预体系

建设。

4.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

5.负责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7.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

8.负责学生档案的转接与管理。

(六)公共资源管理工作

1.负责图书馆、校园网、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平台、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工程训练实践平台等条件装备规划、建设与考核。

负责全校公共资产管理。

3.制定仪器、设备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与实验室改造。

负责全校实验室与设备数据管理。

4.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实验、科研等公用房屋的有偿使用以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教学科研装备平台的共享。

(七)财务与监督审计工作

1.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学院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对学校资金总量进行调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篇三: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

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

织编写、修订院(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学期院(系)各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2)协调和落实公共类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协调部分跨院(系)专业课教师的安排;

(3)组织完成新增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开设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进行安排;

2.课表编制、教室安排

(1)负责全校课表编排、下发工作;

(2)负责全校教室协调安排工作;

3.选修课开设

(1)组织学生进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选课情况;

(2)负责审核重修学生名单,安排重修课程编班;

(二)院(系)职责

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应承担的公共类课程、跨院(系)课程),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各任课教师任课情况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和班级;

(2)协调和安排跨院(系)课程及教师的安排。

2.课表编制及调停课

(1)按照教室和班级两种形式编制院(系)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表,并在全校课程编排结束时到教务处校对课表;

(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换课者,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调课申请,打印调课通知单,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院(系)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

督促检查教师补课情况。

3.选修课开设

(1)负责对学生选修课的选课指导和咨询工作;

(2)负责组织院(系)学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成绩登录及审核工作。

(3)负责于第15-16周将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学检查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检查院(系)的开学准备情况;

2.负责布置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抽查日常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经验;

4.负责检查院(系)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5.建立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认真研究分析监控系统反馈的

情况,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实施原则,并对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检查评估;

7.制定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8.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做好评估检查工作。

(二)院(系)职责

1.负责审核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2.根据学校要求,每学期结合院(系)情况做出中期教学检查具体安排,负责实施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3.负责本(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院(系)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建立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5.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6.负责制定院(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教务处。

五、成绩与学籍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全校各类课程学生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

(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篇四:

二级网点管理方案

广本兴达店二级网点管理方案

我们与二级经销商的合作战略方向应是:

在保证销量的前提下,最大化的追求利润。

一、二级网点的重要意义

二级网点是连接经销商和终端市场的桥梁,是我们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经销商来讲,对二级网点进行有效管理就是为了确保二级网点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二级网点管理是对市场深度开发的一种形式

完善的二级网点管理体系可以帮助我们达成以下目的

提高业绩稳定性

提升品牌知名度

实现市场容量利用最大化

为汽车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奖励措施:

11月经销商任务:

新泰二台、肥城二台、宁阳二台、东平一台,12月任务为:

新泰三台、肥城二台、宁阳二台、东平二台,完成任务一台返利1000元。

11--12月份旗舰版车型任务:

新泰二台、肥城二台、宁阳一台,完成每台返利2000,此任务包含在11、12月份相加的总任务量里,如完不成旗舰版车型任务,扣除返利的20%。

销售员每销售一台普通车提成200元,完成任务每台400元,销售一台旗舰版车型提成400元,二台以上每台600元。

每做一单广汽汇理业务返手续费1000元,销售员提成200元。

三、评估与考核体系:

a)对销量的贡献

销量的考核是对二级网点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它体现着二级网点对经销商的价值所在。

在销量考核中,需要对以下三个指标重点关注;

二级网点完成了销量指标的情况

比较竞争车型,在其市场区域的市场占有率是否有所提升。

每个二级网点的销量占整个公司销量的比例是否与当地的经济水平、人口数量相符合。

b)对利润的贡献

在当今市场情况下,二级网点对经销商的利润贡献相对较少,但是提高这方面的盈利水平是我们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在利润的考核过程中,要对以下三个指标重点关注:

对二级网点的成本花费是否合理。

每个二级网点创造的利润占整个公司利润的比例与其销量是否成比例关系。

二级网点的持续要求是否影响到公司的利润。

c)二级网点的能力

二级网点的能力评估是对二级网点评估的重点,它代表者着网络成员现在的经营水平与未来的发展潜力。

在能力的考核过程中,需要对以下三个指标重点关注:

经营管理能力;对展厅、展车、销售人员的管理能力。

市场开发能力;对本地市场的认识和预测,能够做出符合实际的市场开发计划并有效执行

培训员工能力;对员工的素质、专业知识、销售技巧不间断的做系统性培训。

d)二级网点的忠诚度

二级网点是否对我品牌投入足够多的资金和精力。

二级网点是否频繁的违反达成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

e)对增长的贡献

对二级网点的考核不能只停留在当年的指标上,还要看到它的发展前景与趋

势,不能够跟上我们发展步伐的二级网点终将被取而代之。

在业绩增长考核过程中,需对以下三个指标重点关注:

二级网点在过去几年中业务是否一直在稳步增长。

二级网点能否在下一年度的增长率大于我品牌在本地区的增长率。

二级网点是否能快速成为销量或利润的重要来源。

f)客户满意度

二级网点是否被客户投诉

二级网点是否在销售过程中令客户感到不快

二级网点能否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销售一条龙服务。

g)信息共享的程度

二级网点能否将信息最大化的共享,是影响经销商决策的重要因素。

二级网点须定期上报来店数、意向车型、回访情况、竞争对手动态、市场分析预测。

四、二级网点的员工培训与支持

影响区域竞争结果的重要因素是——品牌和产品本身,再就是区域网络的整体素质

如何

为了能够很好地贯彻汽车销售规范,提高销售服务水平,贯彻对待客户的理念,对网络成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对网络成员培训也可以增加成员的归属感,提高稳定性。

对二级网点的培训不同于对本公司员工的培训,网络成员比较分散,非本公司员工,

应该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包括:

集中培训、代理实习、临店指导和提供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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