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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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教职工考核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岗位职责的落实,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教职工的奖罚、晋升、续聘、安排使用等提供依据,激励和督促教职工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为学院的发展争做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类型、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分为试用期满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聘用期满考核三种类型。

试用期满考核是教职工试用期满10天内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每年12月初进行,月底结束;聘用期满考核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如试用期满、聘用期满考核遇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其中聘用期满和年度考核各自单独述职)。

凡学院聘任的各级各类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

(二)以下几种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当年病假(工伤除外)连续超过2个月、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人员;

2、当年因私出国出境超过3个月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

分管人事副院长

成员:

全体院务会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被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二)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

主任:

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兼任

副主任:

人事部领导、院办公室领导

成员:

人事部、教务部、学工部、组织部等部门领导或干部

绩效考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提出学院绩效考核工作办法;

2.具体组织机关部门、系部绩效考评工作;

3.综合考核信息;

4.做好与考核有关的调研工作;

5.当好院领导参谋,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坚持根据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本系(部)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各系(部)、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教职工考核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牵头抓好本系(部)的教职工的各项考核工作。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由人事部安排,各系(部)根据此办法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主要是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2、能,主要是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能力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重点考核考勤记录)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绩。

(四)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试用期满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突出业绩。

2、称职: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较好。

3、基本称职:

能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基本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职业务工作基本适应,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4、不称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为不称职:

(1)有违背宪法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干扰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

(2)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司法部门拘留以上处理的;

(3)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违反职业

道德、职业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在师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低,无法胜任受聘工作的;

(6)工作中发生失误或责任事故,情节比较严重的;

(7)旷工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

(8)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

安排;

(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不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完成考

核工作的。

四、考核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一)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院级领导考核

根据我院人事管理体制的特点,院级领导的考核只在副部级以上干部中进行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不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等考核程序。

院级领导的民主测评、统计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结果报送董事会。

2、副部级以上干部考核

全院副部级以上干部的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撰写个人书面总结材料(不少于1500字);

(2)在所在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一),评分权重占30%;

(3)在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附表一),评分权重占30%;

(4)分管院领导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职员制干部考核表》(附表二),评分权重占40%;

(5)分管院领导结合民主评议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所分管的副部级以上干部的工作实际情况撰写年度考核评语;

(6)考核材料报人事部。

3、其他教师系列和行政系列教职人员考核

(1)教职工撰写个人书面总结,书面总结材料不少于800字;

(2)各单位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

1)被考核者在本单位召开的教职工会上述职,人数多的单位教职工述职可分若干组进行;

2)在参加述职会的人员范围内,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提出同行评价意见;

(3)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考核情况及教职工考核等级评定情况;

(4)各系(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撰写年度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级;

(5)考核材料报人事部。

4、工勤人员考核

(1)工勤人员实行分组考核;

(2)各考核小组召开考核会议,在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内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和是否继续聘用的建议意见;

(3)考核结果报人事部。

(二)年度优秀干部和个人评选的程序和办法。

年度评优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干部和个人。

1、副部级以上优秀干部评选程序:

学院副部级以上干部的评选指标单列,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名推荐,院务会审定。

2、其余教职工优秀个人评选程序:

(1)各系(部)、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的比例,征求分管院领导、系(部)负责人的意见,提名本系(部)、职能部门参加优秀个人评选人选;

(2)将本系(部)、职能部门领导提名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人选在群众中民

主测评;

(3)根据测评结果,各系(部)、职能部门研究确定年度优秀个人人选。

3、公示院年度评优人选名单。

(三)人事部统计、汇总各类人员年度测评情况和考核结论。

对个别考核等级有争议的教职工和各系(部)、职能部门提出的考核不称职人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四)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向院务会汇报考核情况。

院务会审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确定继续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优秀等级名单。

(五)反馈考核结果。

由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考核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申请复议,人事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意见,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试用期内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只写总结和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的依据之一;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3、学院内部调动的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参加原部门考核;

4、学院送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其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5、休产假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顺延至产假期满。

(七)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被考核者撰写个人书面总结;

2、所在部门出具工作鉴定,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试用期员工考核转正表》(附表三);

3、专职教师试用期满考核须提供督导听课记录表和教务部教学检查结果(包括学生评教和课堂教学检查情况);

4、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须学工部出具工作鉴定;

5、人事部汇总审核考核资料,并签署转正意见。

(八)教职工聘用期满考核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被考核者撰写个人书面总结;

2、各单位对本单位被考核者进行考核评价

(1)被考核者在本单位召开的教职工会上述职;

(2)在参加述职会的人员范围内,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提出同行评价意见。

3、各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考核情况及教职工考核等级评定情况。

4、各系(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参加考核的人员撰写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级和是否继续聘用的建议意见。

5、考核材料报人事部。

6、人事部汇总考核结果,对个别考核等级有争议的教职工和各院(部)、各部门提出的考核不称职人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7、考核领导小组向院务会汇报考核情况。

院务会审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并确定拟续聘用人员和辞退人员名单。

8、反馈考核结果。

人事部将院务会审定结果通知各系(部)负责人,由各系(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如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10日内向学院人事部申请复查,必要时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后,明确写出答复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个人年终奖金=部门考核系数X个人考核系数X在岗月份系数X个人基础奖金

其中:

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考核系数为1.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个人考核系数为0.7,并考察3个月(月度绩效工资按照50%标准发放),如考察期考核为不合格,学院予以辞退;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个人考核系数为0,不计发年终奖,学院予以辞退。

被评为学院年度的优秀干部和个人,由学院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工商薪酬管理办法》发给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学院不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如考核结果仍在称职以下,予以辞退;

(三)聘用期满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学院根据需要可以继续聘用;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学院和教职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如果继续聘用,考察期为6个月(岗位津贴按照50%标准发放)。

六、附则

(一)学生工作干部由所在系(部)组织考核。

各系(部)在对学生工作干部的考核等级确定之前,要征求学工部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

(二)校内有兼职工作的人员,对其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同时考核,以本职工作考核为主,结合兼职工作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考核等级。

兼职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兼职资格和津贴。

(三)考核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其日常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办理。

(四)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2009年4月25日

附表一: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民主测评表

(年)

 测评结果

姓名

职务

综合评价

满分20分

满分20分

满分15分

满分30分

满分15分

满分100分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18

16

-18

12

-16

<12

≥18

16

-18

12

-16

<12

≥13

11

-13

9

-11

<9

≥27

24

-37

18

-24

<18

≥13

11

-13

9

-11

<9

≥90

70

-90

60

-70

<60

附表二: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职员制干部考核表

考核项目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

群众评分(25%)

分管院领导领导评分(25%)

道德品质工作态度

1

落实学院党委和行政各项决策。

5

2

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

3

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5

4

勤勤恳恳、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5

5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院和各部门劳动纪律的情况。

5

工作能力工作水平

6

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10

7

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

10

8

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

10

9

分析判断能力、开拓进取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开创新局面。

10

工作业绩

10

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效率。

15

11

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实际工作成绩。

10

12

工作中的创造性,领导和职工的评价。

10

总分

评分人签字:

日期:

附表三: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试用期员工考核转正表

考核期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

性别

部门

岗位

自我评价

评分

项目

10

8

7

3

评语和建议

1、工作态度

2、工作效率

3、团队意识

4、服从意识

5、判断能力

6、专业常识

7、责任意识

8、品德修养

9、创新精神

10、进取精神

初核人

复核人

考核得分

减分

记功次分(每次加8分)

嘉奖次分(每次加5分)

表扬次分(每次加3分)

全勤次分(每次加2分)

旷工次分(每次减5分)

事假次分(每次减3分)

病假次分(每次减2分)

迟到次分(每次减1分)

最终得分

考核意见

转正

部门主管

分管部门院领导

□按期转正

□继续试用

□不合辞退

审批意见

人事主管

分管人事院领导

院长

填表说明

1、初核人为部门主管,复核人为分管部门的院领导。

2、初核人在考核每一项目(每项10分)后,只须在适当栏内加一勾(√)。

3、复核人对初核人员的评分如认为有必要更改,应以红字作标记,以资识别。

4、考核时应以员工在全部考核期限内的平均表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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