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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结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结

2017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

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

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

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7年培训工作,我们于2017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

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

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xx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17年12月

各位领导:

xx区位于xx市北部,是纯山区,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之一。

目前,区内有四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一家批发企业,常年销售16家,均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

一、落实责任,严格日常监管措施落实

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我区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结合本区实际,出台有关文件,逐级签订责任状,全面构建安全监管网络。

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与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责任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保证领导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分解。

有关部门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

经常性监管。

一是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

近几年,我区严格执法频次,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始终坚持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批发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零售单位每季度一次,确保对有关情况可知、可控。

在检查方式上,不提前通知,不定时间,随时抽查,不但查生产现场,同时还查厂级安全生产管理记录,询问工人,核实厂级、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是否正常进行。

认真开展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行动。

区局配制了简易试剂。

每月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

经过抽检,5家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产品全部符合国家要求。

今年,生产批发企业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46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3份,整改指令11份,确保不安全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二是监管触角现场化。

较早实行了驻厂安监员制度,并不断探索完善,通过加强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等手段,安监员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目前安监员坚持每周用手机短信向区局汇报企业人员数量、安全管理状况。

三是重点时期经常化。

在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我们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加强指导,春季工人刚过完春节,思想放松,这时重点加强工人的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区安监局专门安排其人员到企业培训。

夏季是雷雨高发季节,在检查中我们侧重防雷、防汛、防山体滑坡、防药物潮湿。

秋、冬季则侧重防火和防静电工作,重点清理杂草和堆积的树叶。

生产旺季则侧重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工序,重点部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标准规定,严禁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

销售旺季则对仓储、运输环节的检查。

四是安全条件正规化。

为认真落实省局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的意见,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三家生产企业委托山东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对整体提升的内容全部进行了个重新规划设计,由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价,先后投资近300多万元,全部按标准进行了改造提升。

通过整改,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得到了大大提升。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是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培训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从抓好职工安全教育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加强了生产企业职工岗前全员培训,针对生产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组织专门人员对新入厂的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让每位职工系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知识,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准上岗。

加强了销售人员的培训。

今年全区共培训烟花爆竹零售从业人员400余人,提高了零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安全文化建设。

从厂容厂貌、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宣传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落实措施,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为学习先进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经验,全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

监管人员先后到江西、湖南烟花爆竹生产区参观考察、学习,对照不足,缩小差距。

区安监局还组织了全区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演练。

全区安监、公安分局、卫生、消防参加了演练。

通过演练,提高了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全区相关部门的综合救援能力。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存储安全。

我区今年共发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378家,常年销售企业16家。

面对分布广、监管难度大这一实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另外在临时销售许可证的发放上,我们印制了《烟花爆竹申请表格》,对烟花爆竹经营的业户由乡镇安监中队层层把关,严格手续,确保了办证质量。

在销售期间,不断加大对销售现场、储存仓库、销售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了经营销售的安全。

二、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行为

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我区是烟花爆竹重点产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安全生产的任务艰巨。

我们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预防意识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

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工作抓实、抓细、抓住成效。

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

舆论是行动的先导,为有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出动宣传车、手机短信,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认真做好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法制造、存储、使用危险物质等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共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6000余份,群发短信10万条,悬挂横幅20副,墙面永久性标语30副。

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

形成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态势。

抓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和省政府确定的“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紧密配合”的要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履行职责,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的乡镇、村庄、城乡结合重点部位,以及曾经发生过烟花爆竹事故和有过非法生产现象的地方,逐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

2017年彭泽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烟花

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7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

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

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

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

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

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

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

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通过

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17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

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

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

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

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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