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基本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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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基本知识讲解政府采购基本知识讲解一、政府采购概念二、政府采购适用法律法规三、政府采购基本流程四、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五、政府采购适用采购方式六、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七、供应商的救济制度一、政府采购概念一、政府采购概念我国政府采购的特定含义政府采购范围的界定采购主体: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人团体组织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预算借贷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采购标的:

1、货物:

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工程:

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服务:

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货物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

工程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江苏省对于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

服务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按接受服务的对象分:

1、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运转和发展)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

江苏省单项或者同批预算20万元(20万元以下实行网上商城采购)二、政府采购适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5、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8、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9、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10、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三、政府采购基本流程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间:

每年部门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项目:

凡属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编制内容:

采购品目、采购数量、采购预算金额、采购资金来源、采购组织形式编制组织:

领导挂帅、财务牵头、各方参与上报时间:

随同部门预算“二上”上报2、调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时间:

调整、追加或者调减部门预算的同时调整项目:

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调整内容:

与采购预算编制内容相同3、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报备编制依据: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批准的部门单位预算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目的、主要内容、数量、主要技术参数、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方式、采购组织形式、委托采购机构名称、采购时间安排、采购负责人等4、申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申报途径:

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其具体来源、采购品目、采购数量、采购单价、计量单位、采购说明、支付类型、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机构、配置等5、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

采购范围: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分散采购:

采购范围: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机构:

部门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委托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备、公示适用法律:

合同法主要依据:

采购文件、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签订时间: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形式:

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7、申请支付采购资金支付依据: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进度支付程序:

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系统申请支付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支付额度:

一次性全额支付分次支付:

支付预付款支付余款(质量保证金)8、组织履约验收验收组织: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验收依据:

采购合同验收参与:

大型或者复杂项目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参与验收结果:

验收书四、政府采购组织形式1、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省级两个集采机构任选)2、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3、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自行或者委托采购集中采购中的特殊组织形式1、协议供货:

适用品目:

规格或者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日常采购频繁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产口品具体品目:

PC服务器、防火墙、入侵设备、汽车、图书、家具、复印纸等采购程序:

确定采购品目、规格与数量选择供应商协商价格、供货方式、服务条款签订合同供货付款(网上商城、网上竞价)2、定点采购:

适用品目:

规格或者标准相对统一、供应商较多、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服务具体品目:

会议、印刷、物业管理、审计、票务(机票)、汽车保险、汽车维修、工程等采购程序:

确定采购品目、标准与数量选择供应商协商价格、服务条款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付款3、批量集中采购适用品目:

通用性强、技术规格较为统一、便于归集的品目具体品目: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器等。

采购程序:

在预算执行系统中分型号申报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统一签订合同供应商供货验收提交付款申请财政付款五、政府采购适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非招标询价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依法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台州市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适用情形:

1、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获得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应是采购人不可预见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询价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是指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目前,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只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适用情形: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是指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变更情形:

1、符合法定情形或者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直接变更2、公开招标后变更方式变更程序:

1、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2、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六、采购人的法律责任违法情形:

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作了规定处罚形式:

1、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行政处分4、承担民事责任5、追究刑事责任七、供应商的救济制度1、提出询问2、提出质疑3、投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异议反馈6、控告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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