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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本科生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一、课程目的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中国法的文化历史背景、特质、发展规律,为深化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的研究提供法史基础,并尽可能地思考中国法的现状与其历史传统之间的承传扬弃关系,探寻中国法走向近代化过程的得与失。

要求同学们在学习中,注意比较各朝法律的发展变化(异同),归纳出其中典型性、共通性、规律性的原理和知识,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参考书(可在将来有需要时再查看):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2、戴炎辉/仁井田陞/郭建(浙大版)/范忠信/邓建鹏/杨一凡/张晋藩/曾宪义等的《中国法制史》。

4、武树臣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5、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律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年出版。

6、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

8、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8卷·法律制度,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

9、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0、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1、范忠信《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黄源盛《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版。

13、滋贺秀三主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林剑鸣等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4、寺田浩明《权利与冤抑》,王亚新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5、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张建国、李力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6、沈家本《历代刑罚考》,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17、薛允升《唐明律合编》,怀效锋点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8、《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巴蜀书社1999年版。

19、蒋廷黻《中国近代史》

20、范长江《中国西北角》

 

三、重点章节:

西周、唐、清末三章,以及带有“*”号的节。

四、说明:

本教学大纲中,有一部分内容是教材没有的,对于这些补充内容,请同学们就手头拥有的资料,对带“*”号的部分适当予以注意,其他补充内容则要求一般性地了解。

另附:

2003年统一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的复习大纲,及大纲相关内容的补充资料(仅供参考,此次不考),其余内容见教科书。

本次考试方式:

开卷笔试

题型:

初步考虑为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之内的类型

导论(着重从总体上、宏观上把握)

一、中国法制史概说

(一)中国法制史的定义、性质、研究对象、基础资料

1、定义

2、性质

3、研究对象

4、基础资料

(1)传统文献资料

(2)考古资料

(3)档案资料

(4)习惯调查资料

(5)其他资料

(二)中国法制(律)史学的发展脉络、教材体例

1、传统的“两张皮,四阶段”划分标准问题

2、以中华法系、中国法律、以部门法为标准的划分法问题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借鉴

1、与法学基础理论关系密切,互动

2、为学习部门法提供必备的相关历史知识

3、为加强依法治国提供历史借鉴

4、批判中国历史上的“法律虚无主义”

5、对我国传统法学遗产的批判与继承问题

二、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现状

(一)研究历史

(二)研究现状

三、中华法系及其特点

(一)中华法系的形成及其概貌:

1、世界范围内的法系

2、中华法系中的母法和子法

(1)东亚各民族的历史是以中国历史为轴心而展开的;

(2)东亚诸国对中国法的继受

(二)中华法系的特点:

*

(1)礼法结合是其根本,故伦理法色彩浓厚

(2)集权:

皇帝是最高立法者、司法审判官

(3)行政与司法混同,司法从未独立

(4)宗族法、家族法成为国家法律的补充

(5)形式上所谓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问题

第一章夏商周三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争议

1、中国文明起源的一元说、二元说

2、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初建(禹、启)时期及其根据

(1)世袭专制帝王的出现,由传贤禅让制——传子世袭制

(2)不按血缘而按地缘划分统治区域

(3)建立国家机器“公共权力”机关

(4)形成法律制度,由礼、氏族习惯——习惯法

3、国家起源上的特点

(1)宗法氏族血缘色彩浓厚、家国相通

(2)家长制集权统治、亲贵合一

(3)大河文明的早熟性、孤独性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1、源于祭祀——礼

2、刑起于兵、兵狱同制

3、道德与法律混合,界限不清,同为调节社会的基本手段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5、关于法律起源的其他观点简介

第二节夏商周三代的法律思想及立法活动

一、神权法思想

1、神权法思想的定义与表现

(1)把天视为权力的本源

(2)奉天伐罪的天讨、天罚

2、西周法制思想的转变*

(1)仍继承神权思想,“受天有大命”

(2)强调“德”的媒介作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3)影响

二、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

1、禹刑

2、汤刑

3、周公制礼、九刑、吕刑、殷彝、遗训

4、法律形式

三、刑、法、律的演变及其意义

第三节夏商周三代的宗法制度与礼制

一、宗法制度与西周的宗法等级社会

二、关于礼的若干问题

第四节夏商周三代的民事法律

一、所有权

二、债权

三、婚姻制度,以及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匪寇婚法——掠夺婚

2、婚姻要件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六礼”程序

(3)西周的“同姓不婚”与商代的“族外婚”问题

(4)年龄

(5)媵嫁制度

3、离婚——“七出(去、弃)三不出”

4、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族外婚制

(2)家族中心

(3)男性中心

(4)尊卑有序

(5)重视礼仪

四、继承制度——以身份继承为核心

第五节夏商周三代的刑事法律

一、刑法原则*

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2、“罪人以族”与“罪人不孥”——不株连

3、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4、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恤刑原则(制度);“三赦之法”

5、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三宥之法”

6、疑罪从轻惟赦原则

二、罪名

三、刑罚种类(奴隶制五刑)*

1、墨(黥)

2、劓

3、刖:

(1)名称;

(2)刑等;(3)刑具

4、宫(腐刑、下蚕室刑、椓刑)

5、大辟——死刑总称,具体执行方法:

(1)时间;

(2)凶日;(3)地点;(4)执行方法

6、九刑:

五刑+“鞭、扑、流、赎”

四、刑罚体系演变的线索问题*

(1)奴隶制五刑——肉刑为中心

(2)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二十等——徒流体罚苦役为中心

(3)近代五刑(死刑、无期、有期徒刑、拘役、罚金)——自由刑为中心

(4)意义

第六节夏商周三代的司罚制度概论及中国古代的神判问题

一、司法机关——行政、军事、司法不分的体制

1、夏商国王,王畿——内服;诸侯——外服

2、周天子,大、小司寇,士师;诸侯、司寇、士师;族长

二、起诉:

周代刑事(狱)、民事(讼)诉讼已有某种形式的区分;钧金;束矢

三、审判

1、纠问式审讯,可刑讯

2、证据:

口供;盟誓(诅);人证、物证、书证

3、强调五听狱讼*

4、强调法官依法办案,禁止法官犯“五过之疵”*

四、中国古代的神判问题

1、神判的定义

2、古代各民族都存在神判

3、商代卜者参与司法,实行审判,已是常制

4、从文字学上看中国古代的神判问题——触审法

五、执行

1、监狱

2、狱具

3、嘉石制度——是拘役还是劳教

4、教育刑思想

5、受肉刑者的劳役内容

第七节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论争

一、最早公布的成文法*

二、围绕公布成文法的论争及其意义

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礼崩乐坏与诸子百家学说的兴起

一、经济上、政治上的礼崩乐坏——“僭礼”

二、思想界诸子百家学说的兴起

1、神权法政治的动摇

2、重视人的价值

第二节、儒家与法家

(一)儒家

1、产生、学说一般

2、礼治、德治、人治

3、孟子的民本思想

(二)法家*

1、产生、流派、学说主要内容

2、韩非子的“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理论

3、影响

(三)荀况的“隆礼重法”,开辟儒、法合流的先声及其影响

第三章秦朝法律

第一节秦统一前的法律

一、李悝的《法经》及有关争议

1、李悝变法

2、《法经》指导思想、主要内容*

二、商鞅变法与秦制、秦律的确立

1、商鞅简介

2、变法内容*

(1)改法为律

(2)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3)奖励耕战,富国强兵

(4)中央集权措施

3、影响

第二节秦朝的立法活动

一、秦统一前后的法律思想及立法概况

二、云梦秦简

三、秦朝法律形式的多样性*

第三节秦律对社会的多方面调整

一、行政管理法规

1、皇帝制度

2、三公九卿为中心的中央官僚制度

3、单一的地方郡县制度

二、民事法律规范

1、户与户籍制度

2、土地等财产所有权

3、婚姻制度

三、经济管理法规*

1、农业、畜牧业、自然环境管理方面

2、手工业管理方面

3、金融、商业管理方面

4、赋税徭役管理方面

四、刑事法律规范

1、中国古代所谓的刑罚(适用)“原则”还是“制度”

2、秦代的具体刑罚原则(制度)*

3、刑种,应注意财产刑与苦役刑*

4、罪名

5、如何认识秦代刑罚残酷性问题

五、秦律的特点与地位*

1、与奴隶制法律母体的区别、联系

2、法律体系的创新、示范后代作用

3、立法技术的粗糙问题

第四章汉朝法律

第一节黄老思想与汉初法制

一、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及其实践

1、统治集团及其面临的困境

2、黄老“无为而无不为”理论及其在汉初的实践

3、意义

二、汉承秦制与汉初立法问题*

1、汉承秦制

2、约法三章

3、九章律与汉初法律的制定;汉律60篇

三、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四、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及此后的汉律刑罚总类

(一)刑制改革*

1、背景

2、导火索——“缇萦上书”事件,古代的上访

3、过程与内容

(1)用苦役徒刑等代替肉刑

(2)制定《棰(竹+垂)令》

(3)徒刑罪犯“不亡逃,有年而免”

4、意义

(1)废除旧五刑,为新五刑的出现奠定基础

(2)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

(二)汉代刑罚总类

第二节董仲舒的儒学思想与汉代法制的转型

一、董仲舒的新儒家学说及其确立背景

1、儒家学说与汉代社会结构的适应性

2、汉代初期儒者活动的意义

3、文景之治所奠定的经济基础

4、武帝时期的国际形势与无为而治的终结

5、公羊学派的特点

二、德主刑辅政策的确立*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一统,儒学的“官学化”

2、由阴阳关系引申到“大德小刑,德主刑辅”

3、反对性善论,主张“性三品说(圣人、中民、斗屑(竹+肖)之性)”

4、宽猛相济——隆礼重法——德主刑辅

四、引礼入法与汉律儒家化问题*

(一)刑法新原则

1、上(先)请——八议

2、恤刑——完善为三个等级

3、亲亲得相首匿——同居相为隐

(二)三纲入律:

巩固君权、父权、夫权

(三)汉代法律儒家化问题*

1、春秋(经义)决(折、判)狱

2、儒者注律——汉律章句与律学的出现

3、秋冬行刑

四、巩固统治(打击反抗活动,加强财政开源)与打击割据的一系列措施

第三节战国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皇帝

2、中央廷尉*及其两个主要职责;少府;

3、地方郡守、县令(长);佐吏;基层小吏

二、诉讼制度的异同

1、自诉:

告(诉),“辞者辞廷”

2、公诉:

劾(状)

3、告奸

4、限制诉权: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卑幼告尊长;越(直)诉

三、审判制度的发展

1、审讯:

(1)勘验、封守、爰书

(2)告辨、讯、诘、无解

(3)刑讯、笞掠、上下败

2、判决——论:

(1)读鞠、乞鞠;论报、奏谳

(2)录囚*

3、法官责任:

失刑、不直;见知故縱之法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初创及其影响

1、三监、御史、监御(察)史

2、御史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3、汉武帝的十三部刺史与“六条问事”*

4、我国监察制度的特点:

(1)皇帝耳目,只对皇帝负责,其权力与皇权共消长

(2)素质要求:

科举出身、基层经历

(3)权力极大,要求亦严

(4)宰相亲故不得出任,防止丧失监察中枢机能

第五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

一、律学的发展

1、法典编纂技术的提高

2、法律解释学和刑法理论的进步

二、从《甲子科》到魏律

1、具律——刑名

2、“都总事类,多其篇条”,确立十八篇

3、探索新五刑的尝试

4、“八议”入律*

5、析户令——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也

三、晋律——儒家色彩深厚的法典

1、指导思想:

“礼乐抚于中”

2、立法原则:

“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蠲其苛秽,存其清约,事从中典,归于益时”——20篇、620条、2万多字

3、扩大总则内容:

刑名,法例

4、《张杜律》*,《唐律疏议》的前身

5、再次改革五刑制度

6、“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守丧规定

7、行用时间最长

四、南朝诸律——在士族社会的控制下,建树不多

1、陈律关于“官当”*的规定

2、梁、陈的“测罚”、“测立”

五、北朝诸律

1、北魏律的重要地位;“留养承祀”的规定

2、北周大律关于五刑25等的意义

3、北齐律的杰出贡献*

(1)确定12篇体例,949条

(2)确立名例律的总则地位

(3)规定“重罪十条”——十恶

(4)特点:

“法令明审、科调简要”

六、关于肉刑的争议与新五刑的初步确立

1、支持恢复肉刑意见,废除后,缺乏到死刑的过渡刑,使刑罚畸轻畸重

2、反对意见,肉刑使人失去善化更生之心

3、北朝初步确立封建(新)五刑

七、法律的进一步儒家化*

1、准五服以制罪

2、重罪十条

3、八议、官当、九品中正制

4、留养承祀

八、司法制度的新变化

1、廷尉——大理寺(北齐)*,律博士(魏)

2、直诉——击登闻鼓*

3、完善死刑复奏制度*

第六章隋唐法律

第一节隋朝法律

一、《开皇律》的主要特点与地位*

1、名例律为首的12篇

2、确立由重到轻的新五刑(流刑与唐规定不同)

3、保护官僚贵族特权的系统化:

议、减、赎、当

4、十恶的规定(沿袭北齐重罪十条的规定而来)

二、《大业律》*

1、废除十恶,仅存其八

2、12篇——18篇

3、减轻处罚条文200多条

三、立法与毁法——隋代法制的破坏及其教训

第二节唐初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唐初立法思想*

1、礼法关系: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2、立法应简约、稳定、保持连续性

3、严格执法

二、唐前期的立法成就

1、约法12条、53条新格、武德律

2、贞观律——唐律的定型

3、永徽律及律疏*

4、开元律

5、唐六典

6、立法着重修订律令格式

三、法律形式的定型*

1、律、令、格、式的性质及其关系

2、例

四、关于现存《唐律疏议》的书名与制作年代问题

五、唐中后期法制的变化及其影响

1、唐代后期法制指导思想的转变

2、法律形式的变化:

格后敕、刑律统类——宋的编敕、宋刑统

3、轻法改重法、重刑

第三节唐朝法律对社会的全面调整

一、行政法律规范

1、行政机关:

中央三省六部制*、地方州县,道,节度使

2、职官制度:

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二、民事法律规范

1、将社会成员即权利主体划分为良、贱

2、行为能力一般以成丁为标准,各朝标准未必一致

3、与均田制度相适应的保护不动产土地所有权规定较有特色

4、债可分为“欠负”(借,使用借贷之债)与“负债”(即贷,消费借贷之债,可进一步分为出举和非出举)*

5、离婚上规定了强制离婚和协议离婚(和离)*

三、经济法律规范

四、刑事法律规范及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笞、杖、徒、流、死五刑20等主刑;加役流;附加刑;缘坐、没官

(二)刑罚适用上的原则(制度)

1、十恶重惩。

恶逆;不孝。

具体分为三类

2、以八议为核心的议、请、减、赎,官当等保护官僚贵族减免处罚的特权

3、其他刑罚适用原则

(1)老幼残疾减免处罚,各可分为三等

(2)同居相隐不为罪——亲亲得相首匿的发展

(3)自首规定的完善

(4)共同犯罪区分首从的三种情况

(5)官吏犯罪区分“公罪”与“私罪”

(6)数罪并罚——并合论罪,但不适用于官吏赃罪

(7)累犯(此术语始见于宋)是“更犯”抑或“三犯”

(8)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是类推还是扩张解释

(9)化外人相犯,采用属人、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处理方法

(三)侵犯人身安全方面的主要规定

1、六杀:

谋、故、斗、戏、误、过失杀,或加劫杀,则为七杀

2、保辜

(四)侵犯财产方面的主要规定

1、《贼盗》规定的强盗、窃盗、监守自盗

2、《名例·杂》规定的六赃(明清六赃规定有变化)

(五)杂律所规定的涉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六)诸不应得为而为之,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

第四节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一、特点

1、礼法结合的典范,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儒家化、伦理化色彩

(1)体现三纲入律

(2)体现身份等级特权法,集中表现在官僚制、良贱制、尊卑长幼制

(3)中典治国,用刑持平,刑罚“得古今之平”

2、空前完备的法律,表现在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完备上

二、对中国后世及周边国家的影响

1、后代法律多在其基础上损益,少有改作

2、东亚、东南亚诸国如朝鲜、越南、日本等国法律深受其影响,是其母法

第五节唐朝司法建设的成就

一、司法机关

1、中央

2、地方——仍与行政混同,但属吏有所增加

二、诉讼审判制度

1、公诉——举劾

2、自诉——告诉。

禁止告诉的规定;越诉、直诉*(邀车驾、击登闻鼓、上表)

3、管辖,初步规定了地域、级别管辖*

4、审判回避*

5、证据:

口供、物证、旁证等;“赃状露验,理不可疑”;“众证定罪”

6、刑讯的限制*

7、判决——应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8、上诉

9、刑罚的执行。

死刑复奏*——执行阶段应特赦与否

三、监察制度

第七章宋元法律

第一节宋代立法概况

一、强化中央集权的立法思想

二、立法活动的若干问题

1、《宋刑统》*

2、编敕与编例、调法事类

第二节商品经济、功利思想与民商法律

一、商品经济及功利主义思想

二、两宋民事法律的新发展*

1、红、白契约

2、绝卖、活卖

3、买卖契约的四要件

4、完善财产继承制度的四方面表现

第三节重惩贼盗的国策及刑事立法

一、创立新刑罚及其影响*

1、折杖法

2、刺配刑

3、凌迟

二、重典惩治贼盗

第四节元朝法律

一、立法活动,尤其《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元朝法律尤其刑事立法的特点

第八章明朝法律

第一节明朝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一、重典治国的立法思想

二、明朝立法活动的若干问题

1、《大明律》

2、明《大诰》*

3、条例——《问刑条例》

第二节贯彻高度集权思想的行政法律的若干问题

1、废丞相、内阁大学士与六部

2、科举八股取士

3、中央的御史台——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地方监察御史

第三节民事经济法律规范的特色

1、户籍管理

2、永佃权*

3、专卖

4、黄册、鱼鳞图册,一条鞭法

第四节刑事法律规范*

一、《唐明律合编》与两朝刑法原则异同问题

二、严惩反逆大罪

三、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四、重惩赃官与渎职官吏

五、增设新刑罚

六、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统治

第五节司法制度的变化*

一、司法机关

二、会官审录(会审)制度

三、廷杖与厂、卫干预司法

第九章清朝法律

第一节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概论

第二节清律的特点

一、重法镇压反逆

二、强化思想文化领域内的专制——文字狱

三、维护满族特权问题*

四、关于明清律中打击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

五、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立法及其实践*

六、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第三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会审制度尤其秋审、朝审制度*

三、幕吏擅权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第十章清末变法修律

第一节清末国情与传统法观念的更新

一、鸦片战争后中国的社会与主权的逐步丧失

二、西方法律文化的输入与传统法观念的更新

第二节革新政治与预备立宪

一、百日维新

二、预备立宪

三、设立咨议局和资政院*

四、《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第三节清末修律*

一、晚清修律的历史背景

二、清末法律思想界法理派与礼治派的论争

三、《大清新刑律》的制定

四、《大清民律草案》

五、经济立法

第四节清末司法制度变化的若干问题

1、司法机关的改革

2、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等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夺

第五节清末变法修律的特点及其影响*

第十一章中华民国法律

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成就与教训

一、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特点、意义*

三、其他法制建设

第二节北洋政府法律

一、军阀专制

二、尊孔、隆礼、重刑的立法思想

三、立宪活动*

1、《中华民国(袁记)约法》

2、《中华民国(贿选)宪法》

四、刑事立法及其特点

五、军事审判为特征的司法制度

第三节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制体系的发展

一、立法原则、活动、特点与《六法全书》*

二、立宪活动及其实质

三、行政立法

四、民商立法及其特点*

五、刑事立法及其特点

六、司法制度尤其司法机关、特刑庭*

第十二章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法律

第一节革命根据地法制概述

一、革命根据地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二、革命根据地法制的性质

三、革命根据地法制的特点*及其影响

第二节宪政思想及其实施中的若干问题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三、解放区政权的《宪法原则》、《施政方针》

第三节民事与经济立法的若干问题

一、土地立法*

二、婚姻立法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三、劳动立法

四、经济立法

第四节刑事立法的若干问题

一、刑事法律体系

二、刑事立法的主要打击锋芒和刑罚适用原则*

三、主要刑罚种类尤其管制*

四、主要犯罪规定

第五节司法制度的若干问题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原则

三、审判制度

四、人民调解制度*

五、新民主主义司法原则

另附:

2003年统一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大纲

基本要求:

考生应了解掌握大纲中列出的相关内容,达到前后系统记忆与正确理解的程度;能够对相关法律史料与案例,运用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第一章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法制思想: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

(出礼入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铸刑书与铸刑鼎《法经》与商鞅变法)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

(罪名与刑罚文景帝废肉刑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

司法制度:

(司寇狱讼五听五过三刺廷尉御史公室告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三刺:

指西周法官在对疑难案件审理结束、作出判决之前,承办官员须要广泛征询群臣、群吏、民众等臣民的意见,称为“三刺”之法。

《周礼·秋官·小司寇》云: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

”这一程序在出土的金文中有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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