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安全通报12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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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赣江二桥工程第2期
监理质量安全检查通报
主要内容:
1、现场存在问题
2、整改要求
3、监理建议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樟树市赣江二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铁四院(湖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监控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樟树市赣江二桥工程施工监理部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监理质量安全检查通报
编号:
02
2014年12月15日,监理部各工区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试验监理工程师联合对各工区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质量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现场存在问题
(一)质量问题
1、1#、2#、3#钢筋加工场及北岸主塔、誉家洲岛现浇箱梁钢筋加工场:
(1)1#钢筋加工场无钢筋加工棚,大部分钢筋未支垫和覆盖,钢筋锈蚀严重,原材、半成品混杂堆放无序;
(2)北岸主塔钢筋加工场,仅硬化场地,未设置钢筋加工棚,未设置排水设施,未进行功能划分,无标识牌,原材及加工成品部分覆盖,丝头无保护;
(3)誉家洲岛现浇箱梁钢筋加工场,下料区无加工棚,钢筋制作半成品未覆盖,支垫高度不符合要求,S6、S7已加工端横梁、中横梁5#筋一端无锚固弯钩;
(4)除3#钢筋加工场外,其余各钢筋加工场均未划分功能分区;原材料、钢筋制件半成品混杂堆放,堆放支垫不到位,且未设置标识牌;
(5)直螺纹丝头加工仍存在质量缺陷:
钢筋坡口未切除,部分丝头端头不平整;
(6)现场未配置环、止规、扭矩扳手对丝头、套筒连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套筒表面无标识;
(7)3#钢筋加工场已加工的S35端横梁骨架钢筋部分焊接长度未满足规范规定的单面焊10d,双面焊5d要求;
2、N1左、右辅助墩、S23左、右墩柱、S22右侧墩柱钢筋长时间曝露,未采取包裹防雨淋锈蚀措施;
3、N0主塔承台未按09号监理指令进行整改,依旧在安装钢筋,且少数同一断面错开接头长度小于35d,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网局部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4、预制场:
无钢筋加工棚,从事电焊作业人员为无证上岗,桥面板新老砼结合面凿毛不充分;正在焊接的桥面板环形筋无预弯,桥面板保湿养生不到位;
5、S15左侧墩柱无保湿养生措施;
6、拌合站部分料仓未进行场地硬化,新拌合机上料仓未安装雨棚;
7、N3右侧墩柱砼外观污染未处理;
8、砼标养试块、同养试块的制作与抗压试验管理不完善,存在差、错现象。
(二)、安全问题
1、1#、2#、3#钢筋加工场:
(1)1#、3#钢筋加工场龙门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龙门吊轨道轨道端头无限位板;仍未整改;
(3)1#钢筋加工场、上部结构下料区、主塔钢筋加工场用电设备无三级开关箱;
(4)1#钢筋加工场用煤气罐代替乙炔瓶,且距离小于5m;
2、全线所有高墩柱全部未搭设安全爬梯;
3、N0主塔承台深基坑边坡未采取任何边坡防护措施;N0主塔所使用二级分配箱破损严重;现场从事电焊操作人员为无证上岗;
4、跨南支钢栈桥邻边防护未完全挂密目网,部分防护竖杆间距过大,部分邻边防护损坏未及时修复;
5、N2墩柱及N0主塔施工时,汽车吊无专人指挥;
6、现场检查时,全线共有19人未佩戴安全帽;
7、誉家洲岛进岛电缆未架空或埋设,局部电缆外皮已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8、誉家洲岛S6-S7满堂支架未按08号监理指令进行整改,现场S5-S6满堂支架依旧在搭设施工;
二、整改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钢筋加工场的管理,合理布置钢筋原材、加工制作、半成品存放区域,对加工场地进行功能分区和设置标识。
未设置钢筋加工棚的要求提交搭设计划和落实完成时间。
钢筋棚未搭设完成之前,须对钢筋上盖下垫,防止钢筋锈蚀。
对锈蚀严重的钢筋,在加工和使用前须进行除锈处理。
2、直螺纹滚丝端头切割不得采用钢筋截断机截断,要求使用切割机进行冷切割,确保端面平整。
加强直螺纹丝头加工和直螺纹套筒连接的质量控制,对已加工的直螺纹全面进行排查,不合格丝头不得使用;
3、钢筋加工制作、搭接、焊接、套筒连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不合格加工成品不得用于现场施工;
4、加强对砼保湿养生工序施工,指派专人负责;
5、加强试验室、拌合站管理,砼试件制作、试验要规范有序,检测记录和台账规范严谨,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6、钢栈桥邻边防护竖杆尽快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加密处理,密目网尽快安装,N0深基坑边坡防护尽快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N0主塔承台存在问题尽快按照09号监理指令进行整改;
7、誉家洲岛上满堂支架存在问题尽快按照08号监理指令进行整改,已加工的端横梁、中横梁5#筋尽快进行返工整改;
8、高墩柱必须搭设楼梯,未设置安全爬梯的高墩柱不得施工。
检查中提出的相关安全问题要求逐条落实整改。
三、监理建议
上述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要求,现场监理口头指令、书面指令、工地例会、监理安全质量检查通报上曾多次提出,但施工单位置若罔闻,对现场存在问题熟视无睹,施工作业队我行我素。
对监理指令口头承诺整改,但不落实;对业主在工地例会上提出的要求也只口头许诺而不落实整改;对于省质监站检查通报的整改要求也不彻底落实。
说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自身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管理、履职不到位。
本月截至今日,监理签发监理指令4份,系关于墩身浇筑质量存在蜂窝麻面问题、高墩柱施工未设置安全爬梯问题、现浇满堂支架未按安全技术规程搭设问题、北岸N0浇筑砼未报经测量监理复测和试验监理同意及现场桥梁专监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问题,监理签发指令后,现场既不落实整改亦不按时间要求回复。
提请业主单位对上述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和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管理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并依照施工合同“工程管理奖罚”条款在本月计量支付时予以处罚,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接收人:
2014年12月15日
主送:
中铁十五局指挥部
抄报:
指挥部周书记、付处长、肖所长打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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