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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教学和科研副院长、教授、系所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第三条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和重修课程,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30分以上。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学院在推免生提交的科研成果中随机抽检1篇文章,送学校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文字复制率超过(含)20%的,一票否决推免资格

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

(一)每年9月初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当年推免生工作计划,在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学院公布。

(二)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确定当年我院接收推免生名额及各专业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专业性质等因素,确定下达学院推荐生指标,对部分理论研究性较强或专业实践性与专业学位要求相去较远的专业不下达专业学位推免生指标,仅按学术型下达推免生指标。

(三)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四)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可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五)学院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综合考核,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

经公示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六)推荐生总成绩直接采用初选名单的综合评分成绩,其中平时学业成绩(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别占总评成绩70%、20%和10%(加分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加分认定办法》第五条)。

(七)学院推荐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并经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初选学生评分进行复审确认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一)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荐生控制指标,学院根据专业人数按相同比例分配。

(二)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通知学生报名。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须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后盖章,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2.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3.加分项目对应的证明材料。

4.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四)学院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进行审核,并将排序名单向学生公示。

经公示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按1:

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五)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及评分办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决定,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两大部分,其中,学术能力包括基础知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理念等。

面试具体安排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

其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由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六)学院推荐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并经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初选学生评分进行复审确认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拔尖创新人才直升推免生

(一)为保证拔尖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

(二)凡经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体育教学研究部认定符合拔尖创新直升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注:

认定办法及认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体育教学研究部制定并执行)只要符合本款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经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高水平运动员需体育教学研究部及学生本人所在专业学院一名教授推荐),均可提出申请。

该类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不计入学院推荐指标,但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

考核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同时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由学校确认为审定推免生,审定推免生须按研究生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则

第七条关于直升推免生的若干规定和条件,参照《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补充管理规定(2010年11月修订版)。

学院不再另行制定关于此项的特别规定。

第八条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或名单有异议,可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

学位证书的本院学生,视其自动取消推免生资格。

第十条获得推免资格的我院学生,必须在我校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推免生在取得资格后愿到其它学校就读者可自行联系,由教务处和学院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在本科学习期间,推免生仍按本科生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实行,未尽事宜请参见《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

暂行补充管理规定

(2010年11月修订)

为保证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推荐工作程序有关考核内容及拔尖创新人才直升推免生有关条件做如下补充:

.

一、关于《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中第五款中关于“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提出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分(注:

评分办法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的指导性意见自行制定)”的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推免生加分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按照荣誉称号,科技、学术、文体竞赛,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三大类综合考虑,具体加分分值由各学院自行斟酌。

(二)需考虑的酌情加分项目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

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都市一专多能长才活动优秀青年学生等。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

(1)科技、学术类: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科科研项目竞赛;

(2)文体类:

大学生艺术节、五月校园艺术节、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英语节、广告节、科技节;

(3)关于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

第一类为有政府背景的行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第二类,由企业出资,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固定赛事;第三类,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单项赛事。

3.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

相关媒体为党政主流媒体如:

中央、省(自治区)、地市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省(自治区)、地市州党政报或党、政、军、团工作专报;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为:

党、政组织指地市州以上,军指师级以上,团组织指副省级城市以上。

4.各学院可根据自己专业和实际情况,增加部分加分项目。

二、关于《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第五条拔尖创新人才直升推免生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申请直升推免生的学生除具备《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11月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请直升推免生的学生还应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1.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团干部及其标兵称号者;获得省级“十佳青年学生”称号者;

2.获得“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3.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获得“西部计划”省级及以上贡献奖者;

4.获得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的协会会长;

5.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一等奖(金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6.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7.获得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

8.获得“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学生;获得“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亚军者;

9.获得“CCTV”国际大专辩论赛冠亚军团队学生或最佳辩手。

10.其他获得相当于国家级奖励及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其奖励级别须经学校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认定。

11.获得优异体育竞赛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教育部及全国大学生体协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在教育部及全国大学生体协和省教育厅举办的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单项第一名或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附件一、

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

 

组长:

唐兴霖

副组长:

章群

成员:

廖宏斌、臧文斌、郑良秀、申晓梅、任勤

 

附件二、

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加分认定办法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每项计:

省(市)级(分)

校级(分)

4

1

二、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

国家级

(分)

省(市)级

(分)

校级

(分)

一等奖(或第一名)

参见学校相关规定

4

1

二等奖(或第二名)

5

2

0.5

三等奖(或第三名)

3

1.5

不计分

(注:

①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②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1/2计;④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三、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加1至5分。

(相关媒体为党政主流媒体如:

中央、省(自治区)、地市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省(自治区)、地市州党政报或党、政、军、团工作专报;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为:

党、政组织指地市州以上,军指师级以上,团组织指副省级城市以上。

四、研究与创新能力加分

在期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项计:

刊物

报纸

B2

3

全国性

0.5

C

1

省部级

0.25

注:

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五、加分计算方法

各加分项目总计得分排名第一的同学,自动设定为加分项满分即10分。

其余同学按各自的加分项目总计得分与加分项目得分排名第一的同学的比值乘以十作为加分项的实得分。

例如,A同学各加分项目总计得分为50分且在本学院参加推免的所有学生中排名第一,则其加分项最后总计得分为10分;B同学各加分项总计得为42分,则该同学加分项最后的总计得分为(42/50)×10=8.4分

 

附件三、

公共管理学院2015届本科生免试研究生

推荐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2015届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于秋季学期初启动,现将此次推免生的考核时间公布如下:

1、9月9日上交大学英语4、6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部分科研类材料原件,公布免试入围名单

2、9月10-13日左右面试,并公布本次推免生考核排名情况

3、9月14日将本次推免生排名情况上报教务处

注:

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会提前通知,请同学们关注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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