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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心得体会
交通事故心得体会
正文
第一篇:
观看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
观看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交通事故情况报告,我深深被震撼了。
谁能够承载的起曾经鲜活的生命?
我陷入了深思。
几起车祸,让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为驾驶员的我,更感觉自身的责任重大。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
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去年以来,中国先后发生的飙车肇事、醉驾致死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
发生车祸的原因许许多多,但当事情发生后,结果却永远只有一个。
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因超载而引出的惨重车祸,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闯红灯、抢黄灯、操作不当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都让我们触目惊心。
在血的教训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却也显示出其如此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
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珍惜生命,从我做起。
安全无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就向社会交了一份合格的试卷。
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伤痛,珍爱这美好的生命吧!
第二篇:
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心得体会
一、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心得体会交通事故猛于虎,不要以为事故离我们很遥远,对于掌握一些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的应对措施及方案,防患于未然还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需要解决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说、怎么做的问题---即怎样向交警叙述事故经过、怎样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怎样应对事故处理?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
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尤其要判断是否属于碰瓷者,然后向xx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
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应急预案:
准备一个电话卡,上面记录你个能帮助你及时处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师电话号码,以备咨询;另外准备汽车救援公司、保险公司等的电话号码。
2、交警到了事故现场会进行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
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
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
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否则惹了麻烦到后面你吃不了兜着走。
应急预案:
在等待出警的这段时间里,一定要想好怎么应对警察和保险勘验人员;如果你还没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样子,呆在路边想清楚了再说。
自己不会想可以咨询律师。
3、拖车的问题。
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
不过只要给xx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
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
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
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
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
比如先垫付xxxx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
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
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
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
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根据情况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
让对方暂时先垫付。
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
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7、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
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8、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
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
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xx、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
好好谈,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
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
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
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
呵呵,那就好办了。
xx、关于保险公司的赔款项目:
(1)修车的费用;
(2)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
(3)关于伤者赔偿的费用:
误工费---保险公司会根据对方出具的工资单进行赔付;生活补贴---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交通补贴和营养费:
---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xx、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
注意了虽然起诉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
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
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
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不过这还是有官司可打的项目。
xx、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5~xx%。
当然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
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对车主有些不公平,所以遇上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处理。
一切按法律办事没有错,走邪门歪道只会更加复杂。
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
让其不敢乱来!
尽管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不幸的是从统计学上讲,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它每天都在发生.除非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顾问,一般事故发生后最初一段时间,当事人需要独自面对各种情况并作出合理应对,因此应掌握必要的交通事故处理常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切莫擅自离开现场.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如果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逃逸将作为加重情节.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将以间接故意杀人论处.4、一定要尽可能挽留现场目击证人直至警察到达现场,取得他们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给警方.5、交通警察在现场会做以下事情.a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b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c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应当及时测试、提取、保全。
d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
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以上事情中绘制现场图尤其关键.如您确认无误,应当签字.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
询问或者讯问时,应当根据需要问明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所驾车辆状况、保险情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情况。
在做笔录时一定要记得看清无误方可签字.7、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8、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当事双方都申请警方调解,交警部门方进行调解.9、警方调解时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与法院是有较大差别的,是否有利,最好请教一下专门的律师;但是一定要注意:
千万不要被无良律师忽悠着你打了不该打的官司,免得劳神、费力、花钱不讨好忠告:
聘请律师要三思安全驾驶是规避交通事故的最佳方法,但是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咨询律师仍旧必要。
同一个案子,水平不同的律师办起来效果肯定不同。
举一个例子,所有的司机都有驾照,但是驾驶水平会一样吗?
第三篇:
xx怒江交通事故学习心得体会
"xx"怒江供电局交通事故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xx交通事故的学习,使我们深有感触,这起事故共造成4人受伤,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什么是血的教训,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带来恶劣的影响,且导致个人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
做为一名驾驶员更是让我感觉到危险无处不在,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让我感觉到安全工作的责任重大和任务的艰巨。
目前已进入秋季,雨天、雾天时而出现,导致路面变化无常,危险随处可见。
因此我们必须:
一加强驾驶员雨季安全行车培训学习;二加强驾驶员安全的防范意识;三强化驾驶员危险无处不在,安全在我心中的理念;四严格落实事业部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加强道路危害辨识的学习;五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在不具备出车条件时,绝不出车。
避免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铭记多一份小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创造幸福、美好生活,远离痛苦,悲伤。
xxxx年8月xx日墨江供电有限公司
第四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处理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感想
3、拖车的问题。
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
不过只要给xx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
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
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
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
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
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
比如先垫付xx或更少一些。
记得要装穷。
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
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
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
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
让对方垫付。
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
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7、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
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8、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
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
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1、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注意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
然后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判断是否是碰瓷者)。
然后报警和报告保险公司。
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
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2、交警到了以后对事故现场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
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
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
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
这点一定要注意,因为这涉及到后面双方的很多问题。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
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xx、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
好好谈
,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
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
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
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
呵呵,那就好办了。
xx、关于保险公司的赔款项目:
1)修车的费用;
2)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
3)关于伤者赔偿的费用:
生活补贴:
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
交通补贴和营养费:
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xx、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仍要上述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
注意了虽然上述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
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
对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
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
不过这还是有的打的官司项目。
xx、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xx-xx%。
当然收费标准只能作为参考。
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
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欠缺完善,特别是对我们车主更是非常不公平,所以遇上这样的交通事故大家还是要小心处理,不过一切按法律办事一定没有错的,千万不能走邪门歪道,那样只会更加复杂。
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
让其不敢乱来!
第五篇:
血泪警钟常鸣于心-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血泪警钟常鸣于心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通的突飞猛进,从繁华都市,到城镇乡间,车水马龙,大小不等,各显功能的机动车辆,渲染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壮丽画卷!
然而,在这繁华与现代,在这壮美与发展的背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带给人们,带给家庭,带给发展中的城乡乃至整个社会的损殇,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颤
身为交通人,耳闻目睹的车祸比比皆是,其犹如恶魔一般,无情地吞噬着人们的生命。
今天又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让我内心许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安全生产更多的思考。
我不知能唤醒多少交通参与者的灵魂,能不能在心底再一次把这血泪警钟敲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面对灾祸,人们往往会用这句俗话来宽慰自己。
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一句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词。
我们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因果,人、车、路、环境和管理是决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否的五大因素。
从公司近几年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来看,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的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之我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安全生产绩效却不尽人意。
认真的思考,个人之拙见,问题还是在人的因素上。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
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以来,应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与安全生产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理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氛围。
但现实人浮于事的现象仍存在,突出的表现在部分一线的安全生产管
理者上。
几次对各站点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的问题让人费解,一张督导表好似把工作搞成重填表轻督导,使得安全督导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究其原因,个人认为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责任心。
在安全生产中,员工的责任心,就是要尽心尽力地把自己岗位的工作做好,对企业的安全负责,对企业的发展负责!
有了责任心,再复杂的工作也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没有责任心,再简单的工作也会险情重重;责任心强,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心不强,就会对工作漫不经心,有章不循,不负责任,其结果是简单平常的操作也会招致飞来横祸。
为什么领导磨破了嘴皮子,员工耳朵听出了茧子,却仍然出现了事故?
是什么原因?
有时我不禁自问:
我们在工作中有多少人会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好,而不是简单的做了完事。
众所周知,企业的安全工作就像一根链条,哪一环薄弱就会从哪一环断开。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遭致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问题要当作小题大作来抓,而我们的安全工作常常处于一种外紧内松、虚紧实松、上紧下松的状态中,个别地方出问题,影响的却是整体。
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能再有闪失了,只要稍有闪失,就可能保不住我们经营的成果,进而也就保不住我们员工手中的饭碗。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面对严峻的现实,我们不能再掉以轻心了,特别是我们现场管理者更是责任重大。
要实现企业的安全,不能仅仅靠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每一个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心中始终存有安全至上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
以安全为重,在管理中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只有拥有强烈的责任心,一线的安全管理者才能够
自觉学好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识别隐患的能力,增长应对突发事件的才干,避免人在岗上、心在岗外的懈怠行为,凑合凑合完事的敷衍行为,偷懒省力、弃繁从简的投机行为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散漫行为。
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
其次为驾驶员。
近些年来,道路运输的安全性逐渐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道路运输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从历年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驾驶员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超速驾驶、应急处置技能不足等是造成事故的最重要因素。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是体现在其个体上,我们实施安全管理并不能完全把控,而只能对其施加影响,一味地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公司来说,我们是主动要安全,但对驾驶员而言则为被动接受。
在现实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个人认为我们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一,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上。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控制、消除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
但现实中,由于在驾驶员文化素质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个人大胆估计xx%的驾驶员都对目前采取的填鸭式、说教式等老一套培训教育方式深感厌倦,没有兴趣,根本不想听,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课程听完了知识云散了,根本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所以,我们应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变化和创新,使之更直接、更直观、容易接受。
比如采用视频教育,直观,视听效果好,驾驶人员一般都比较乐于接受;答题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技术等内容,以填空、选择、简答、
判断等题型的方式发给驾驶人员,让他们答卷,这样既能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理论知识,又能规范驾驶操作规程;讨论互动式,通过重、特大事故,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等为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讨论,使广大驾乘人员在相互启发中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提高,缺点得到纠正等等。
当然还有许多更好的方式方法,重要的是一定要使培训教育达到其效果。
而培训效果的评价往往是我们容易忽视或做不到位的,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我们的评价体系,真正把培训教育的效果评价做好、做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驾驶员对安全的认知。
第二,把好驾驶员准入关。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安全行为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企业的生死。
把好准入关,可以说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我们安全管理中是最具主动权的管理。
目前,有限责任公司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流程,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按流程了事,而应强化做好每个环节的细微工作。
比如,与驾驶员的沟通,要了解其对安全的认识,客运驾驶经历,家庭背景等;在审核资质上,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驶资质和经历等都应有一较高的标准,认真审核;在岗前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