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修改版资料手册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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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修改版资料手册原
汕头市金山中学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资料手册
2009年10月
简介
汕头市金山中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成立于1998~1999学年度第二学期,至今为二十二届。
它是由汕头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领导并由团委纪检部负责日常事务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也是协助学校开展“生存教育”的重要机构之一。
它始终贯彻学校“生存教育”的方针,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宗旨开展工作。
自管会的常规工作是检查和监督校园内学生的纪律情况,包括早操、早读、校会和晚修的出勤情况,胸卡佩戴及着装等仪容仪表情况,以及自习时段的纪律情况等,并不定时组织突击检查。
除此之外,自管会在学校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每年的新生迎接工作、校运会、新年联欢晚会、创造节和校庆等工作中,自管会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自管会由高一、高二年级学生组成。
自管会成员由各班班主任推荐,或本人自荐,并经自管会理事会面试挑选、呈报学校团委并加以吸收。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以及纪律性高、有特殊才能的同学为优先吸收对象。
在自管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将由理事会向学校推荐并由学校表彰。
每学期学校都评出若干名优秀自管会员,对学年度的优秀自管会员,将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同时对违纪的会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处。
自管会正在“管理和服务”思想指导下不断地完善社团文化的建设,形成属于自管会这支队伍的团队精神。
目前,自管会正在建立完整统一的组织机构,并在做好常规执勤工作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了《自管会干部培训手册》。
由第七届理事会提议,并经第八届理事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将3月12日定为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建会纪念日。
附:
自管会第二十二届理事会成员
会长:
谢建群(二15)
副会长:
王妍佳(二01)李冠耀(二08)李健弘(二13)
理事会委员:
黄东纯(二03)蔡跃(二05)林基楠(二07)
刘超玲(二11)张扬帆(二12)曾烨(二12)黄驹岗(二14)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汕头市金山中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汕头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领导下由团委纪检部负责日常事务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其宗旨是贯彻学校“生存教育”的方针,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二条坚持把自管会建设成为在“管理和服务”思想指导下的一个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的统一整体,建设属于自管会的团队精神,形成属于自管会的社团文化。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自管会的任务是:
坚持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宗旨,开展自管会执勤工作。
自管会的执勤工作包括常规检查、突击检查及阶段性工作三项。
常规检查包括检查早操、早读、校会、晚修的出勤、仪容仪表和早读、晚修纪律等情况。
突击检查由理事会或第四大队指定队伍执行,进行不定时突击仪容仪表、纪律的检查任务。
阶段性工作是指新年联欢晚会、创造节等大型活动的执勤任务,由纪检部和理事会进行策划安排,并指定队伍执行。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自管会一般只由高一、高二年级学生组成。
会员一般由各班班主任推荐,有意愿而未被推荐的同学也可以通过自荐书进行自我推荐,自荐书经班主任签名后,可直接投递到自管会信箱或交给理事会成员。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以及纪律性高、有特殊才能的同学为优先吸收对象。
的同学为优先吸收对象。
第五条对会员的要求:
1、自管会会员的调度权归属学校学生处、团委纪检部;
2、自管会会员应当加强时间观念,工作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得随意请假;应当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令出必行,令禁必止;会员应当增强集体意识,不得私自利用自管会名义开展一切涉外活动;
3、自管会会员应培养集体自豪感,以自管会为荣,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自管会员。
发现不利于自管会的言行时,应当主动上前劝阻。
不得做任何不利于自管会的事情;
4、自管会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班级量化管理条例规定》与《自管会学生常规管理违纪扣分标准》,认真履行自管会会员的职责,树立主人翁的意识,主动大胆地完成执勤任务;会员应当敢于对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加以制止,自觉并敢于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真正树立自管会会员守纪护纪的形象;
5、在工作过程中,自管会会员应保持一定的原则,量力而行,对特殊情况能够做到具体分析、灵活处理,应当认识到“没有职位的高低,只有分工的不同”,做到有“热心,信心,细心,责任心,上进心”;
6、全体会员有义务保管好袖标、执勤证,每次执勤时应当佩戴好袖标、执勤证;
7、会员在处理自管会任务与学校任务发生冲突的情况时,以学校任务为重;
8、自管会会员应该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六条对会员的奖惩:
1、自管会会员在学校的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将给予优先考虑;
2、自管会每学期都将评出若干名工作表现优秀的会员,由中队长向理事会推荐。
理事会将结合《工作日志》及队员内部扣分情况确定人选并推荐给学校。
每学年由学校评选出的“优秀自管会员”,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等级相同。
每学期会员受到学校的表彰奖励情况将记入会员档案;
3、对违纪会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在干部例会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出会。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自管会的组织机构:
自管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四个大队各设大队长一名。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二名,秘书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大队长共同组成自管会理事会。
必要时可设建会活动日筹划组等临时机构。
第一、二、三大队各设六个执勤中队,每个执勤中队设中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带领本中队队员进行执勤检查,各中队下辖两个小队,每小队设一名小队长。
第四大队主要任务是西校区执勤检查及对全校学生进行每周突击检查,该大队设三个中队,各中队下辖两个小队,每小队设一名小队长。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在职能方面,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统筹、计划、部署及监督等工作,协调各大队长工作。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一般不参加具体检查工作。
大队长主要协调本大队工作,及时反映本大队执勤情况,并负责学期末推荐优秀自管会员。
中队长直接负责并领导本中队执勤,指导、规范并监督队员的执勤,负责向本中队每一位队员准确传达理事会的决定,认真地向理事会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映该中队队员的意见和建议。
每次执勤完毕,负责填写当天的《工作日志》。
中队长还负责学期末本中队的推优工作。
小队长主要配合中队长工作,指导、规范并监督队员的执勤,每次执勤完毕把本小队队员执勤表现汇报给中队长,便于中队长填写《工作日志》。
小队长还要负责填写当天的《执勤登记表》(删除《晚修纪律检查评分表》);
第九条自管会会员执勤过程中应准时出勤,到岗到位,执勤过程要佩戴袖标和执勤证,认真仔细,文明礼貌。
执勤前须由中队长带领全队队员进行自我检查,再执行任务。
每个中队执勤前后都要集合,进行任务的布置和总结。
执勤小队长负责登记当天自管会检查情况,并如实登记各班级纪律分并填入《晚修纪律检查评分表》、《执勤登记表》,并于第二天早上第一节上课前交到自管会信箱。
自管会检查情况将作为文明班级评比的依据之一。
中队长还应在每次常规执勤完毕后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对队员做出正确的评价,并于第二天早上第一节下课前投递到自管会信箱中,迟交或没交要作检讨,如有特殊情况应作具体说明;
第十条秘书处秘书负责整理自管会各中队的《工作日志》、《晚修纪律检查评分表》、《执勤登记表》、内部资料和档案,复印资料和表格;办理自管会会员入会、退会的各项相关手续;录入秘书负责将每天各中队执勤的扣分情况以及自管会内部量化管理扣分情况输入电脑,并进行统计;
第十一条自管会开设信箱接受会员和其他同学的意见和投诉,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团委纪检部、自管会理事会所有。
关于自管会精神
作为管理性社团,自管会的组织价值观以自管精神为核心。
自管,即自我管理,从宏观而言,是人类为了获取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对自己的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和控制的过程。
具体来说,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为实现个人目标有效地调动自身能动性,规划和控制自己的行动,训练和发展自己的思维,完善和调解自己心理活动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开发、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的完整活动过程。
就本质而言,在个体自觉地塑造自我的活动中,自我管理实现了创造者、创造资料(工具)和创造对象的一体化。
自我管理正是以此为最根本的特征而区别于其他管理活动。
从狭义来说,即从现阶段自管会的实际出发,自管是指通过全体自管会员的监督模范作用,使全体同学在各方面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管”。
自管精神具有相当丰富的内涵。
从现实出发,它是指一种通过全体自管会员的监督模范作用,使全体同学在各方面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管理精神。
自管精神是自管会的灵魂,它与自管会的一切理息息相关。
自管会“四个自我”的宗旨、“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及“铁的纪律,家的温馨”的中队建设理念等等,都是对自管精神的具体阐述与深刻体现。
当然,除了理论上进行分析,更重要的是将自管精神付诸实践。
作为自管会会员,最基本要管理好的就是自己,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力求减少扣分、杜绝重大违纪;安排好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做到统筹兼顾,合理的管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达到更高的目标——学会规划自己的人生,等等。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全体自管会会员自觉贯彻落实自管精神,必能给广大普通学生以极大的鼓舞。
而作为自管会干部,在对会员和其他队员进行管理的同时,同样需要以自管精神为指导,例如:
中小队长管理好本队的执勤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对其他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管理效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园中推广自管精神,使之蔚然成风;等等。
这些是在律己的基础上形成的进一步自我管理,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自管精神符合金中发展的需要。
每一位自管会员都应该了解自管精神,实践自管精神,为自管精神的推广而不懈奋斗。
关于自管会秘书处
自管会秘书处是直属于自管会会长的处理自管会内部日常事务的机构,工作机动性较强。
秘书处拟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整体筹划和安排;设副秘书长一至二名,负责协助秘书长完成各项工作;下属秘书若干名,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秘书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布置。
一、秘书处主要职能:
(一)常规工作:
1、进行长期工作安排;2、整理自管会各中队的工作日志、班级扣分表格和执勤登记表,理事会督查报告,各类请假条、申请书、说明书、检讨书等,会员违纪统计表以及内部资料和档案;3、办理自管会会员入会退会的各项相关手续;4、负责会议通知和签到工作;5、文字处理;6、复印资料和表格;7、作例行会议记录;8、负责将每天的扣分情况以及自管会内部量化管理扣分情况输入电脑,且每周进行一次统计;9、负责量化管理扣分的撤销工作。
10、负责申辩通过与否的通知。
11、负责自管会内部活动的部分事项。
(二)阶段性工作:
1、执勤证的制作及作废;2、袖标发放、回收及管理;3、整理内部资料;4、填写会员档案表中奖惩及相关内容;5、干部培训手册、资料手册、自管会名单的装订。
二、秘书处工作要求:
热情、积极、耐心、细致。
加入秘书处可以由中队长推荐或本人写自荐书投到自管会信箱。
执勤表现良好、打字速度快、能熟练使用Word和Excel软件、字迹端正的自管会会员为优先吸收对象。
秘书处优秀秘书将作为自管会干部及各项评优人选的优先考虑对象。
三、有关整理工作日志的具体要求:
A、收表秘书必须在值日当天上午第一节下课后开信箱,收取各种表格并检查有无中队迟交;
B、统计迟到、请假、缺勤或执勤时表现不够好的队员,并作详细登记,写明姓名及编号,注明是在早上还是在晚上,统一登记在工作日志汇总表中,并交给下一位收表秘书;
C、整理《工作日志》上反映的问题,写在《工作日志汇总表》(“反映问题”一栏)中,并写明该中队或中队长姓名;
D、秘书有什么要求,建议或意见可以写在“备注”一栏;
E、秘书必须保存好钥匙和统计表,不得在统计表上随意涂画或翻折,必须保持字迹的工整;
F、在召开例会前,秘书必须把一份整理好的总的《工作日志》统计表及《晚修纪律检查评分汇总表》交给学生处。
四、有关电脑录入的具体要求:
A、收表秘书必须在值日当天中午之前将《执勤登记表》交给录入秘书;
B、录入秘书须在值日当天中午将扣分登记情况录入电脑;
C、负责周末总结的秘书须于例会前将一周内的扣分登记统计好,并将自管会内部量化管理扣分情况录入电脑;
D、负责撤销扣分的秘书应在接到撤销申请书后撤销相应的量化管理扣分,并由秘书通知申辩成功的同学。
五、有关其它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
A、一周负责晚修纪律汇总的秘书须将各班级一周内晚修纪律的总分统计在《晚修纪律检查评分汇总表》;
B、秘书须将自管会员的违纪扣分情况写在《自管会员扣分统计表》,并由录入秘书进行电脑录入。
自管会干部例行会议制度
一、干部例行会议是贯彻校团委以及理事会会议决策的工作性、操作性会议,是沟通理事会与各个中队的主要渠道,包括中队长周例会与中小队长月例会。
通过例会,不仅可以使理事会清楚地了解各中队近期的情况,还能就出现的问题迅速进行商讨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保证自管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干部例行会议由理事会统一安排,必要时可由理事会临时组织召开。
三、干部例行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理事会各理事、各中队长及记录秘书。
四、干部例行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校团委的决定和指示;
2、宣布由理事会讨论作出的决策;
3、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汇报;
4、对近期出现的各情况进行分析并解决问题;
5、反馈各方面的意见;
6、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7、布置近期的工作;
8、学习社团内各方面业务知识;
9、优秀队员的提名;
10、中、小队长可提出新工作方案;
11、通报本周自管会员执勤迟到、缺勤及违反《自管会内部量化管理条例》的扣分情况。
五、干部例行会议签到制度:
由秘书处秘书负责登记出勤情况,并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参加会议的干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如果事假、病假或临时有学校工作等,应事先将请假条交给会长或副会长;无假条者将以缺勤处理。
六、干部例会会议内容由秘书处秘书负责进行记录和保存。
七、参加会议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到会者应注意自身形象,佩戴袖标和执勤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2、准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请假;
3、会议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4、若会议中有不明白的问题,应在会长或副会长布置完工作后提出,或在会后向会长、副会长或其他与会队长询问;
5、中、小队长应保证会后将会议内容准确及时传达给队员。
关于自管会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自管会袖标的说明:
1、佩戴“值勤”袖标者为: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大队长;
佩戴“执勤”袖标者为:
中队长;
佩戴“广东金中”袖标者为:
小队长、队员。
2、会员应当妥善保管袖标。
在领取袖标时会员应检查袖标是否受损,是否有污迹、字迹。
如果有,应当及时说明并更换,否则视为该队员对袖标保管不当。
每学期最后一次执勤完毕后,袖标应交还所在中队中队长,由中队长上交秘书处,如若遗失或有污损,则须书面说明缘由,由本人直接交给会长。
3、袖标和执勤证只允许在执勤时使用。
二、关于自管会执勤证的几点说明:
1、会员对执勤证须妥善保管。
每学期初由秘书处组织人员统一填写并加盖钢印,由中队长分发。
会员须保证执勤证不受污损,不得使用他人执勤证,也不得把执勤证借给其他同学。
如若遗失或污损,必须书面说明缘由,由本人直接交给会长,并由秘书处记入档案。
2、每张执勤证都印有该届自管会的届数和该证的使用期限,经秘书处处理后发放出去,满届后此执勤证盖章作废。
由队员自己保存,以作纪念。
未满届退会、被开除的会员,执勤证回收后不再发放回去。
三、关于自管会执勤分工说明:
1、第一、二、三大队1-6中队分别负责每周一至周六的执勤工作,第6中队兼负责周日晚的执勤工作。
第四大队各中队负责每周一至周六的执勤工作及每周突击检查工作。
2、
(1)早操执勤分工如下:
A若天气晴朗,地面无水:
第一大队负责在大旋梯口、小旋梯口、小楼梯口、宿舍C门口站点,检查宿舍C、高一教室、高二1~4班教室、图书馆教室及自习室;
第二大队负责在宿舍B、E门口、小卖部旁楼梯口站点,检查宿舍B、D、E、F、高二5~10班教室、第二教学楼旁篮球场;
第三大队负责在宿舍A、大操场站点,检查高三楼所有教室、宿舍A;
第四大队负责在西校区开水房旁、宿舍G、H门口站点,检查西校区宿舍及西校区校道。
B若地面潮湿:
第一大队负责在宿舍C、高一、高二教学楼站点,检查宿舍C,由中队长决定检查高一或高二教室;第二、四大队照常,第三大队除不用在大操场站点外,其余照常
C若下雨:
第一大队负责在高一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一教学楼;
第二大队负责在高二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二教学楼;
第三大队负责在高三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三教学楼;
第四大队不执勤。
(2)校会执勤分工如下:
A若天气晴朗,地面无水:
第一大队负责在大旋梯口、小旋梯口及第一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一教学楼;
第二大队负责在高三教学楼、高二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二教学楼;
第三大队负责在小楼梯口、高三教学楼,“扬帆”前大楼梯口站点,检查高三教学楼;
第四大队负责在守素亭站点。
B若地面潮湿或下雨:
第一、二、三大队执勤与早操执勤分工的B、C点一样,第四大队不执勤。
(3)晚修执勤分工如下:
第一大队负责在高一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一教室;
第二大队负责在高二、高三教学楼站点,检查高二教室;
第三大队负责在高三教学楼、社团办公室站点,检查高三教室、社团办公室、广播站。
3、若下雨天,第一大队在高一教学楼三楼教师休息室前集合;第二大队在玻璃房前集合;第三大队在“扬帆”后集合,其他时段在七一广场集合。
第一、二、三大队晚修检查时间为第二节晚修前,集合时间为8:
30,结束工作时间为9:
15。
第四大队突击检查不定时,由大队长与中队长协商决定,并提前通知队员。
四、关于检查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
1队员执勤前必须先进行自检,必须对自己的仪容仪表及形象严格要求,保持良好形象,如有不合格之处,队员须及时更正,情况严重者,中队长可不让该队员参与当次执勤工作;
2、集合围圈即开始执勤,执勤时要大方得体,要胆大心细,注意公众形象,不得嬉戏打闹、大声说话及喧哗;
3、队员遇到本班时应尽量回避,必要情况下需上前登记;
4、执勤时应放轻脚步,尽量不打搅别人的学习;
5、执勤时,要使用礼貌用语,尽量保持微笑,避免冲突。
如果遇到冲突,应耐心说明,礼貌要求对方配合,做到不卑不亢;
6、执勤过程要把握时间,提高效率,队员注意在进班查的过程中步伐保持一致;
7、要注意集体行动,不单独随意走动;
8、执勤完毕前必须先总结工作情况,解决执勤时出现的问题(各队员将所登记的扣分情况,写上日期、编号、原因后交给小队长,由小队长填写《执勤登记表》),同时要注意把握总结的时间,执勤完毕后由中队长填写《中队工作日志》;
9、执勤完毕后,队员需在回到教室后方可将袖标摘下,戴上学生证;
10、队伍行走时应注意保持队形和形象严整,不得嬉戏打闹。
五、关于突击检查的几点说明:
1、为加强对社团活动室及教学区的纪律管理,第四大队将轮流对学校全体学生的纪律情况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
各个社团活动室、教室及过道的纪律情况;
3、该中队的中队长负责该天突击检查工作,指导队员执勤;
4、检查完毕后,由中队长进行总结,小队长填写《执勤登记表》。
《执勤登记表》于第二天上午第一节上课前投到自管会信箱;
5、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不定时突击检查,中队长应提前通知队员并要求准时参加。
六、对中、小队长的几点要求:
1、中队长担负着联系理事会与队员的重要作用,对整个中队的工作与队员的表现负责,若队员有违纪或工作不认真等情况,中队长是第一责任人;
2、中、小队长应当熟悉业务,并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应当在队员中树立严格律己、公正无私的形象;
3、中、小队长应当适当分配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仔细观察且细心指导队员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
4、每次执勤完毕后,中队长应及时询问小队长意见,认真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对队员作出公正的评价,并于第二天早上第一节上课前交到第一教学楼2楼自管会信箱;
5、每次执勤完毕后,小队长负责登记当天自管会检查情况,并如实登记各班级纪律分并填入《晚修纪律检查评分表》、《执勤登记表》,并于第二天早上第一节上课前交到第一教学楼2楼自管会信箱。
6、中队长应当做好上通下传的工作,及时把工作情况在中队长例会上反映,对例会的内容及决议及时、准确、迅速下传,并具体落实;
7、中、小队长除了与队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应当与队员加强联系,增进了解;
8、中、小队长对自管会内部的情况应保密,不得出现对自管会不利的言行。
9、中、小队长必须有持久坚持的意志,要看到常规执勤的巨大作用,踏踏实实做好每一次执勤工作;
七、关于跟队的几点说明:
1、为了更好地开展执勤工作,增加队员自我锻炼的机会,自管会会员可以以跟队队员的身份参加其他中队的执勤;
2、跟队队员须在该中队正式开始执勤前到达集合地点并向中队长报到,不得在执勤中途跟队;
3、中队长应该控制跟队人数,在跟队人数超过规定上限(一般为18人)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部分跟队队员离开,跟队队员、中小队长应该配合中队长的工作,主动离开;
4、跟队队员必须服从中队长的安排,以当天执勤队员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协助该中队完成执勤工作;
5、跟队队员执勤后要回到集合地点参加该中队的总结,解散后须回原班教室,不得继续参加当天执勤的其他中队的总结或随处逗留;
6、跟队队员应在该中队执勤结束前将编号报给中队长,由中队长作该跟队队员的工作表现记录;
7、队员跟一次队加0.1-0.5分,参与一次非常规执勤加1-2分,加入到队员的积分中;
8、校会执勤时除理事会委员外其他人不得跟队。
八、自管会会员干部选拔程序:
1、本人写自荐书,投到自管会信箱,由理事会审阅;
2、中队长在日常工作中观察该会员表现,并作记录,向理事会汇报;
3、根据该会员平时表现,由理事会和中队长推荐干部候选人;
4、派理事会成员接触了解候选人,将了解情况总结汇报;
5、召开理事会及中队长会议,对候选人作进一步评价,初步确定干部人选;
6、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老师、同学及其他会员等);
7、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干部人选。
注:
对各项大型活动(如新年联欢晚会等)表现出色的队员予以优先考虑。
九、优秀自管会员评选制度:
1、评为“优秀自管会员”的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3)工作能力强,能独立、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
(4)工作效果好,在中队中起推动作用;
(5)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6)执勤时不曾无故迟到、缺勤;
(7)秘书处秘书和参加重大任务表现优异的队员优先考虑;
2、评选时间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