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校主要学习环节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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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主要学习环节管理办法
大学高校主要学习环节管理办法
(一)理论教学
1.课程修读要求
(1)课程学习环节包括课前学习、课堂学习、课后学习和课程训练(包括课程习题、课程论文、课程心得、课程讨论、读书报告、课外实践等)。
(2)须按任课教师要求,做好课前学习、课堂笔记和课后学习,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完成课程训练环节。
(3)须完成课程学习各环节规定的任务并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获得该门课程最终有效成绩。
2.纪律要求
(1)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2)因故不能上课,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补做所缺的课程训练。
(二)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类别
实验教学包括单列实验课和课程实验。
单列实验课是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课程实验是附属理论课而开设的实验课,与理论教学一起构成一门课程。
2.基本要求
(1)实验前认真自学实验指导书并形成初步实验方案,综合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须在教师指导下拟定实验方案。
(2)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实验室规则、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必须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如因违规,造成财产损失或引发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仔细观察,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及时整理实验记录并认真分析实验现象及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并提交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4)学生实验操作时间不得少于实验学时数的80%,不得提前离开实验室。
(5)学生须完成所有实验项目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6)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补做实验或补交有关实验内容的读书报告。
(三)教学实习
1.教学实习类别
教学实习包括课程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
2.基本要求
(1)实习前认真参加实习动员,明确实习目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实习准备。
(2)实习中,认真听取教师及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讲解,做好记录,按要求完成实习项目。
(3)认真完成并提交实习作业或报告,专业综合实习须按课程分别完成实习作业或报告。
(4)注意实习安全,遵守实习纪律。
服从安排,不得私自离开实习地点,实习结束后集体返校。
(5)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补做实习或补交实习内容相关的读书报告。
(四)境外实习
1.学生出境前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一个学期(不包括寒暑假)中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实习,学生可保留当学期课程,采取自学方式,回校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
3.一个学期(不包括寒暑假)中2个月以上的实习,学生应申请办理休学手续,回校后办理复学手续并补修所缺课程。
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五)顶岗实习与毕业实习
顶岗实习是应用型专业学生须完成的重要实习环节,由学院根据专业实际安排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是所有本科生须完成的重要实践环节,四年制本科安排在第8学期,五年制安排在第9、10学期,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为确保实习安全和实习质量,对学生做如下要求:
1.实习前,学生须参加实习动员,明确实习目的、内容、纪律和要求,做好实习准备。
2.实习过程中,须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记录,顶岗实习每两周应完成一次实习周记,毕业实习每两周应完成一次实习进展报告,并在网上填报,同时将实习情况向指导教师汇报。
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的,须向指导教师请假。
3.实习结束后按时回校,并按时提交总结报告和实习考核鉴定表。
(六)毕业论文(设计)
1.导师选择
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
学生和导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双向选择。
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届指导本科生不超过10人;学术型专业导师原则上由研究生导师担任,每位导师每届指导学生不超过2人。
若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超出标准人数,须报教务处审核。
2.时间安排
(1)学术型专业学生第3学期在网上进行与导师的“双向选择”,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结合,侧重于科研训练,完成科研论文。
第7学期开题,第8学期答辩。
(2)复合型专业学生第5学期在网上进行导师的“双向选择”,第6学期开题,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分开进行,完成科研论文或毕业设计为主。
第7或8学期答辩。
(3)应用型专业学生第5学期在网上进行导师的“双向选择”,第6学期开题,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结合,以完成毕业设计或调研报告为主。
第7或8学期答辩。
上述毕业论文开题和答辩时间均按四年制本科专业安排,五年制本科专业相应延迟1学年。
3.选题与开题
(1)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并结合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一人一题。
选题确定后,学生收集、查阅文献,撰写开题报告。
(2)专业负责人组织开题报告答辩,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阶段。
4.研究(设计)阶段
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开题报告的设计方案进行实验、调查或设计,并将研究、调查或设计结果形成毕业论文(设计)。
学术型专业学生侧重科研训练,定期参加导师组织的讨论会(seminar),至少完成1篇读书报告,并按要求完成科研论文;复合型专业学生兼顾科研训练和专业技能综合应用,论文以科研论文或毕业设计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调研报告;应用型专业学生侧重于在具体岗位上运用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以完成毕业设计或调研报告为主。
5.答辩
导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评分并签署意见,教务处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院审查答辩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方能参加各专业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须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由4人组成,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在艺术类专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展示或交流,学生互评打分,并逐步在其他专业实施。
(七)创新创业实践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创新创业实践的必要环节。
学生可通过社会调查或项目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运用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
社会实践的题目、方法、内容和要求由学院或专业确定。
2.创新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在导师引导下开展科学实验、创新设计或调查研究。
(1)组织与管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
其中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管理,院级项目由学院管理。
(2)申报与评审每年申报1次,以二年级在读本科生为主,按个人或项目组(不超过5人)形式申报,每个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
项目选题范围要适当,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学生需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
项目组原则上可选择相关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为指导教师。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学院。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汇报人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院级项目。
(3)项目实施立项后,项目组成员按项目计划开展工作。
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内容,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经学院和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明确研究选题和研究内容、确立研究重点和分析方法、制定设计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实验操作、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总结报告等。
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教务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组须按时提交中期进度报告。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上网填报结题简表,并将结题材料(包括总结报告及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教务处。
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方能结题:
完成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1篇(学生为第一作者,并注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学生作为申请人申请专利、其他经学校认定具有一定水平的成果。
学院初审项目结题材料,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4)经费资助与管理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财务处设立专项账户,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指导教师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院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资助。
3.创业训练(实践)计划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业训练(实践)项目,通过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增强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
(1)创业训练项目须以本科生团队形式申报(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团队,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每个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汇报人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
项目执行时间不超过2年,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结题。
(2)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
在院级和校级项目实施的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管理,院级项目由学院负责管理。
(3)每个创业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成员需认真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学院初审项目结题材料,招生就业处组织结题验收。
4.科研兴趣培养计划
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是学校和有科研经费的教师联合设立科研题目,资助学有余力的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
(1)申报与评审每年申报1次。
由具有科研经费的教师提出适合本科生参与完成的科研题目,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1~3年级在读本科生以项目组(3~5人)的形式申报,每个学生只能在研1个项目,创新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学生不能申报。
学院组织专家(包括提出科研课题的教师)对项目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汇报人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
(2)项目实施立项后,项目组成员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
项目执行时间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上网填报结题简表,并将结题材料(包括总结报告及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教务处。
学院初审结题材料,组织结题答辩,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3)经费资助与管理由提出科研题目的教师资助一定项目经费,学校对每位指导教师资助的1个项目进行1∶1配套资助,有科研经费的教师可另外资助1个项目。
财务处设立专项账户,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指导教师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5.专业技能提升计划
专业技能提升计划是学校为提高本科生专业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升专业技能而设置的竞赛项目,由学校资助专项经费。
(1)项目设置每个专业原则上要求设置一个有特色的专业技能提升计划项目。
鼓励学院申报公共技能类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
立项项目名称应保持相对稳定。
(2)立项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立项:
①项目具有明显专业特色,重在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可操作性强,有相对固定的项目名称、较广泛的参与面,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②项目属于公共基础学科或公共职业技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有固定项目名称和广泛参与面,易于开展和实施;③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学会组织的竞赛项目。
(3)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须当年内完成。
由学院承办,相关专业教师参与策划和指导。
学生根据专业或个人兴趣,以个人或团体形式选择参与竞赛项目,鼓励以班为单位参加相关专业技能竞赛。
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教师上网填写项目总结及参赛学生名单,获奖班级或学生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6.文化艺术提升计划
文化艺术提升计划是学校为提升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及水平、营造良好艺术氛围而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艺术项目,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