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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检验综合知识

药品质量检验综合知识目录知识一药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概述知识二药品质量检验的工作程序知识三药品质量检验管理文件知识四检验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要求

知识一药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概述一.药品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是指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进行测量、计量,并将这些特征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的一类活动。

(二)药品质量检验药品质量检验是指依据药品质量标准,借助于一定的检测手段,对药品进行定性、纯度要求与安全性检查,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比较的质量控制活动。

(三)药品质量检验分类药品质量检验分为三类:

第一方检验,即生产者的质量检验,也称生产检验。

药品生产检验由药品生产企业完成。

第二方检验,即买方的质量检验,也称验收检验。

药品验收检验由药品经营企业买方完成。

第三方检验,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验,也称仲裁与监督检验。

药品仲裁与监督检验由各级药品检验所完成。

(四)各类药品质量检验的工作范畴1.药品生产检验药品生产检验分别由药品生产企业的车间化验室和中心化验室承担。

2.药品验收检验主要是审查供货方的合法性,核对清点药品供货数量。

3.药品仲裁与监督检验药品仲裁与监督检验由各级药品检验所承担。

二.药品质量管理

(一)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1.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见图1-1-1。

2.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职责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与检验操作规程,制订取样及留样制度与规程;

(2)制订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及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3)负责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检验、评价、报告,并决定使用及发放,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4)负责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试验等工作。

知识一药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概述

(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机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机构见图1-1-2

2.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3)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4)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5)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药品质量事故调查;(6)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工作;(7)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

知识一药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概述(三)药品检验所1.药品检验所组织机构药品检验所组织机构见图1-1-3。

2.药品检验所职责

(1)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

(2)草拟本辖区药品抽验计划,承担抽验计划分工的抽验任务,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3)承担部分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药品新产品及医院新制剂审批的有关技术复核工作;(4)承担药品质量的认证工作;(5)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参与全国性有关药品检验的科研协作;(6)指导本辖区药品检验所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7)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8)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药品监督任务。

知识二药品质量检验的工作程序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一)通知检验每批药品生产完毕后,生产车间应填写成品请验单(见表1-2-1),每批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库填写原辅料请验单,并通知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二)取样1.取样原则均匀物料可以在每批的任意部位取样,非均匀物料一般采取随机取样方式。

2.取样类型取样分为常规取样、无菌取样及复检取样等。

3.取样设备

(1)对固体物料,取样器有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铲、铗子,样品盛装容器为具有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布袋。

(2)对液体物料,取样器有玻璃取样管、玻璃,样品盛装容器为具盖玻璃瓶。

(3)取无菌样品时,所有取样器具均应无菌。

4.取样标准操作程序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应该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精神药品在取样的特殊要求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5.取样数量

(1)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对进厂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均按批取样检验。

(2)中药材按批取样检验。

(3)验收抽样取样后及时填写取样记录(见表1-2-2),每件被抽样的物料包装上要贴上取样证(见表1-2-3),取样证上应加盖质量管理部门专用章(图中圆圈表示)。

(三)入检验台帐取样后及时将抽取样品对应的批号、规格、数量及检验日期等信息入检验台帐。

原辅料、成品等应分别建立检验台帐,如成品检验台帐(见表1-2-4)。

(四)确定检验标准及操作规程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一般包括检品名称、代号或编号、结构式、鉴别、检查项目与限度及检验操作方法等。

(五)检验并记录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及时做好检验原始记录。

(六)处理检验数据及报告检验结果检验仅仅是获得检测数据,要对检验结果的可靠性作出合理的判断。

(七)审核检验原始记录与报告书检验原始记录由检验人签章,专业技术人员复核。

(八)发送检验报告书及入仓一般来说,检验报告书一式4份,一份由检验部门存档,三份送交生产部门。

对进厂原辅料,送交仓库的检验报告书由仓库存档;对成品,则由仓库在发货时交销售部门转交客户。

二药品质量检验的工作程序

(一)送检1.送检前应查阅相关药品检验所网站。

2.送检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代表单位送检。

3.送检时须按检验类别要求分别填写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复验或委托检验申请表(见表1-2-5)。

4.送检样品应有完整包装,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抽样检品应保持封签完整。

5.检品量一般为一次全项检验用量的3倍。

6.送检时须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二)检品的收检1.检品收检统一由业务技术科(室)办理。

2.除报批产品外,凡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试生产的药品不予收检。

3.接受的检品要求检验目的明确、包装完整、标签批号清楚、来源确切。

4.对注册检验、复验、委托检验及合同检验等应按要求收取相关资料。

5.业务技术科将检品及检验申请表等资料进行统一编号,填写检验卡,然后送到有关检验科室签收。

(三)检验1.检验科室接受检品后,首先核对检品与检验卡是否相符,然后进行检品登记,再交给检验人员。

2.检验者接受检品后,首先对检验卡与样品中的品名、包装、数量、编号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质量标准及有关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检验,并按要求记录。

3.检品检验结束后必须留样。

一般检品保存1年,进口检品保存2年,中药材保存半年,医院制剂保存3个月。

知识三药品质量检验管理文件一.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化验室的安全管理要求1.化验室要做到文明卫生,整洁有序。

2.所有的试剂、试药分类摆放,标志明显。

3.化验室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摆放合理且处于完好状态.4.进入化验室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凡正在进行检验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免发生意外。

5.禁止在化验室内饮食、吸烟,更不能用实验容器作食具,不准摆放与检验工作无关的物品。

6.化验室只允许贮存少量必需使用的试药试剂,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

7.在使用试药试剂时,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差错。

8.严禁试剂入口,在吸取试液时,禁止用嘴吸取。

9.凡使用有毒、有刺激、易爆试药试剂或产生有毒有刺激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镜、乳胶手套、口罩等。

10.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室温较高时,还应先在冷水里浸一段时间后再开启瓶盖。

11.检验过程中要加热去除易挥发或易燃性有机溶剂时,应在水浴锅、油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

严禁用明火或电炉直接加热。

12.使用后的废弃毒性试剂或试液,需进行减毒处理后方可丢弃。

13.使用电器应注意安全,不得用潮湿物接触电器。

14.使用有毒有刺激试药试剂,工作完毕后应及时仔细地洗手和漱口。

15.工作结束或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并关闭室内的水阀、气阀、电源等。

(二)分析仪器室的安全管理要求1.仪器室内应保持整洁、干净,有防尘、防震、防静电设施和温湿度监控装置。

2.检验用仪器须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修、保养和定期校验。

3.所有仪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所有仪器均应有标准操作规程。

5.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由专人维修。

6.工作结束后应关掉电源、稳压器,洗好测量器具,罩上仪器外罩。

(三)微生物检测室的安全管理要求1.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

2.工作时应穿着工作衣、帽,私人的外衣不得与工作服放置一处。

3.污染有细菌的物品、器具、实验桌面等应及时处理,严格消毒。

4.一切有细菌或霉菌的培养物,观察结果完毕后,由实验人员将其放入有盖的搪瓷桶内,在桶底部应覆盖浸湿5%石炭酸的纱布。

5.如手部触及细菌培养物,应立即浸入1:

1000新洁尔灭液中消毒6.遇有装有细菌培养物的器皿如培养有细菌的试管或双碟掉地破碎时,禁止操作人员在室内或至室外走动。

7.一切检验用菌种应按照规定,定期传代,每次应记录接种的数量支数及保存的总支数。

8.无菌试验用活性的培养物,应灭菌处理后再清洗。

二.玻璃仪器的洗涤、干燥及灭菌管理规程

(一)洗涤剂种类及其使用范围1.洗涤剂种类最常用的洗涤剂有肥皂、洗洁精、洗液等。

2.洗涤剂使用范围

(1)肥皂、洗衣粉、去污粉等一般用于可以用刷子直接刷洗的仪器。

(2)洗液多用于不便用刷子洗刷的仪器。

常用洗液的配制与使用方法见表1-3-1。

(3)有机溶剂可用于油脂性污物较多的仪器。

(二)玻璃仪器的洗涤1.洗涤方法

(1)水刷洗既可溶解除去水溶性物质,也可以洗去附在仪器上的灰尘,并促使不溶物的脱落。

(2)洗涤剂刷洗先将仪器用水湿润。

然后用毛刷蘸取少许洗涤剂,将仪器内外刷洗一遍,然后边用水冲边刷洗。

(3)洗液洗涤有些仪器可以先选用适宜的洗液浸洗,再用水冲洗。

2.注意事项

(1)使用洗液的时候,应先把仪器内的水沥干,然后往仪器内加入少量洗液,再斜着缓慢转动,使仪器的内壁全部被洗液湿润。

(2)应随时将装洗液的瓶子盖上瓶盖。

(3)失去去污能力的洗液的废液应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4)在清洗仪器时,当换用另一种洗液时,一定要除尽前一种洗液。

(5)凡是已洗净的器皿,决不能再用布或纸去擦拭。

(三)玻璃仪器的干燥、灭菌和保存1.玻璃仪器的干燥

(1)晾干法:

将洗干净的仪器倒置在滤纸上、干净的架子上或专用的橱内,任其自然滴水、晾干。

(2)烘干法:

通常把沥干水分的玻璃仪器置于105~120℃的烘箱内烘1小时,对于厚壁仪器、实心玻璃塞应缓慢升温。

(3)烤干法:

急待使用的试管、烧杯、蒸发皿等,可以用灯焰直接将仪器烤干。

2.玻璃仪器的灭菌

(1)湿热灭菌:

在蒸汽灭菌柜(或灭菌釜中),于121℃灭菌15分钟以上或115℃灭菌30分钟以上。

(2)干热灭菌:

在电热灭菌烘箱中,于200℃灭菌30分钟以上。

3.玻璃仪器的保存洗干净并经干燥的仪器通常倒置于干净的橱内保存。

三.试药的管理规程

(一)选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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