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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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
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办理竣工决算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费用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
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审计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计费方法:
建设单位所需费用按以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数×建设工期。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数(建设工期内加权平均人数)和建设工期(含准备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单位:
元/人月
项目
矿井(露天)
选煤厂
费用
8000~12000
7000~10000
注:
改扩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60%计取。
(2)工程监理费:
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计费方法:
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建协字[2003]第71号文、国家物价局、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计算。
矿建工程按1.1系数调整。
(3)工程招标费:
指招标、发标等工作所需费用。
计费方法:
依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算。
(4)工程标底编制、合同签证、合同预算审查费。
计费方法:
按建安工作量5‰计算。
(5)竣工清理及竣工验收费:
指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进行资料档案、环保、劳动卫生、安全消防验收及地面和井下清理等所发生的费用。
计费方法:
4.0元/m2×工业广场及居住区占地面积+1.O元/m×矿井巷道长度。
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
(6)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计费方法:
根据原煤炭工业部煤规字[1994]第220号文件《关于颁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建安工作量的3.5‰~4‰计算。
(7)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二、建设用地费
建设用地费:
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费用内容: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租地费用。
计费方法:
(1)根据应征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按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如果地方政府没有规定,可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
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可行性研究费:
系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计费方法: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的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3)单独委托编制技术经济评价按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算。
四、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
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但不包括: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计费方法: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计算。
五、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
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1)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
(2)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概、预算编制所需费用。
(3)调整概算按工程设计费4.2%~6.3%计取。
(4)设计模型制作费。
计费方法: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单独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时,预算编制费按施工图设计费的14.3%计取。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报告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计费方法: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计算。
七、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系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计费方法: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包括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费:
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
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此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3)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
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计费方法:
(1)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
改扩建项目只计拆除清理费。
注:
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同类工程等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
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采用以料抵工方式,不再计算拆除清理费。
(2)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拆除清理费用费率+临时设施费
九、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费用内容:
(1)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2)出国人员费用:
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制装费等。
(3)来华人员费用:
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工资、食宿费用、接待费用等。
(4)银行担保及承诺费:
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计费方法:
根据设计资料按国家部门的规定或合同计算。
十、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
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
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人力意外伤害险、引进设备国内安装保险等。
计费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一、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
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对整个生产线或车间进行无负荷和有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调试费及试车费。
费用内容:
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油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施工企业参加试运转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
试运转收入是指试运转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计费方法:
费用×设计生产能力
计费方法:
(1)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专有技术的界定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成本中核算。
十五、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系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初期必备的生产生活用具、工器具等购置费用。
(1)生产准备人员费:
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计算方法:
矿井、选煤厂均按3500元/人、月×生产准备人员数×准备期。
生产准备人员数(准备期加权平均人数)和准备期依据有关规定确定。
改扩建项目不发生此项费用不计取。
(2)人员培训费:
包括自行培训、委托其他单位培训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学习资料费、劳动保护费等。
计费方法:
费用×设计定员
改扩建工程按新增加入员计算。
单位:
元/人
项目
矿井(露天)
选煤厂
费用
1350
1100
(3)生产单位提前进矿(厂)人员费:
内容包括为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提前进矿(厂)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计费方法:
费用×全矿(厂)在籍人数
改扩建工程在籍人数指新增在籍人数。
单位:
元/人
项目
矿井(露天)
0.3Mt/d以下
0.45~1.2Mt/d
1.5~4.0Mt/d
5.0Mt/d以上
费用
2100
2800
3600
4500
1700
(4)办公及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生产、生活和管理所必须的或改扩建项目需补充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等费用。
费用内容:
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职工食堂、浴室、单身宿舍及设计文件规定必须建设的医务室、招待所等所需的家具、用具、器具购置费。
计费方法:
费用×全矿(厂)在籍人数
改扩建工程在籍人数指新增在籍人数。
单位:
元/人
项目
矿山
选煤厂
矿区及群矿
矿井
新建工程
890
850
850
改矿建工程
530
510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不包括下列设备及器材:
(a)行政用具:
录像设备、晒图机;
(b)食堂:
炊事机具、冷藏设备;
(c)医院:
医疗诊断仪器和设备。
(5)生产工器具购置费:
指建设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生产工器具、消防工器具和机电调试设备及工具的费用。
计算方法:
费用×全矿(厂)在籍生产人数
改扩建项目在籍人数指新增在籍人数
单位:
元/人
项目
矿井(露天)
选煤厂
0.3~0.6Mt/d
0.9~1.2Mt/d
1.5~3.0Mt/d
≥400Mt/d
费用
720
1360
1730
1680
1520
十六、安全生产评价费
安全生产评价费:
系指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所发生的费用。
计费方法:
按照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或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计算。
十七、水土保持评价费
水土保持评价费:
系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发生的费用。
计费方法:
按水利部保监(2005)22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计算。
十八、探矿权转让费
探矿权转让费:
指建设单位支付精查、详查(最终)、普查(最终)、扩大延深补充勘探、矿区水源勘探及补充地震勘探阶段全部技术资料的费用。
计费方法:
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算。
十九、采矿权转让费
采矿权转让费:
系指获得采矿权所支付的采矿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费用。
计算方法:
按各省有关规定计算。
二十、项目申请报告费
项目申请报告费:
系指根据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概况、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资金概况等编制煤炭项目申请报告文本所发生的费用。
计费方法:
参照编制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计算。
二十一、井筒地质检查钻探费
井筒地质检查钻探费:
系指建设工程在井筒开工前,为了解井筒所在位置的地质及水文情况所需的钻探费用。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生产准备、造孔、全孔取芯、测定层位、测斜、水文观测、抽水试验、化验、封孔、安装与拆卸钻机、移至新区内、新点等。
计费方法:
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费[1996]285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定颁布煤炭地质勘探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计算。
二十二、矿井井位确定费
矿井井位确定费:
指测量、导线、标桩砌筑等费用。
单位:
万元/一个广场
项目
单井筒
双井筒
三井筒
费用
3.23
5.51
7.79
该项费用可按实调整概算。
二十三、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指施工企业由原住地迁移到工程所在地所发生的往返一次性搬迁费用。
费用内容:
被调迁职工的差旅费、调迁期间工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周转使用材料等运杂费。
计费方法:
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计算,实际发生按甲乙双方合同规定计算。
二十四、维修费
维修费:
指井下锚喷支护巷道、木支架巷道和工业广场永久建筑工程及外部公路建成后至移交生产前,由施工单位使用和代管期间的维修费。
计费方法:
(1)巷道维修费,按锚喷、木支架支护巷道工程造价的2%~3%计算,包干使用。
岩石硬度系数f<3取上限;f<6取下限;f>6不计取。
(2)工业广场外部公路维修费。
a、中低级路面:
指碎石或砾石路面,其他粒料加固或改善路面。
计费方法:
按路面工程造价的10%计算。
b、次高级路面:
指沥青或渣油灌入式表面处理路面。
计费方法:
按路面工程造价的5%计算。
(3)利用永久建筑工程维修补助费:
按工业广场内永久建筑工程造价的0.5%计算。
该项费用由建设单位安排使用。
总说明
一、《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井筒和巷道断面通用设计、硐室通用设计及具有代表性的施工图纸编制的。
二、本定额主要用于编制矿井初步设计概算之用,也可用于编制矿井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以及作为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或投标报价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参考。
三、本定额所出现的定额基价,是以北京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编制的,使用时地区价差应根据《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四、本定额的费用范围仅为直接定额费部分,并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相应费用形式出现。
五、本定额出现四种煤岩硬度,即煤、软岩(相当于f=1~3)、中硬岩(相当于f=4~6)、硬岩(相当于f=7~10)。
六、定额综合的范围和内容。
本定额井筒以成井形式综合,定额单位为1Om;巷道以成巷形式综合,定额单位为1Om;硐室以成硐形式综合,定额单位为1OOm3掘进体积。
综合的范围和内容分述如下:
(一)立井井筒
1.永久锁口定额包括永久锁口的掘进、砌筑、临时锁口的砌筑与拆除,定额单位以“m”出现。
2.表土段(普通法施工)定额包括掘进.、临时支护、混凝土砌壁等内容。
3.表土段(冻结法施工)定额综合的内容有岩土类别、风镐掘进、放炮掘进、砌壁、钢筋制作绑扎等。
使用时,按井筒净直径和冻结深度选用定额。
4.立井井筒(基岩段)定额包括掘进、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等内容。
5.壁座定额包括掘进、临时支护、砌筑、钢筋制作绑扎等内容。
定额单位以100m3掘进体积出现。
(二)斜井井筒
1.斜井井筒表土(明槽开挖)定额综合的内容有岩土类别、开挖、砌碹、回填土、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
定额单位以斜长“10m”出现。
2.斜井井筒表土(暗槽掘进)定额综合的内容有岩土类别、掘进、临时支护、砌碹、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
3.斜井井筒(基岩段)定额综合的内容有掘进、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
(三)斜巷
1.砌碹支护成巷定额包括上、下行掘进,临时支护,砌碹,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内容。
2.喷射混凝土支护成巷定额包括上、下行掘进,喷射混凝土,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内容。
3.支架支护成巷定额包括上、下行掘进,支架,背板,水沟,台阶,扶手等内容。
(四)平硐及平巷
1.平硐表土(明槽开挖)定额综合的内容有岩土类别、明槽开挖、砌碹、回填土、水沟、粉刷等。
2.平硐表土(暗槽掘进)定额综合的内容有岩土类别、掘进、临时支护、砌碹、水沟、粉刷等。
3.平硐及平巷砌碹支护成巷定额包括掘进、临时支护、砌碹、水沟、粉刷等内容。
4.平硐及平巷喷射混凝土支护成巷定额包括掘进、喷射混凝土、水沟、粉刷等内容。
5.平硐及平巷支架支护成巷定额包括掘进、支架、背板、水沟等内容。
(五)硐室
1.硐室工程是以单位工程名称出现的lOOm3掘进体积综合成硐定额,一般包括硐室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壁龛的掘进,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水沟,电缆沟,墙基础,设备基础,管子沟,地沟,地坑,沉淀池,室内构筑物,铺地坪,金属构件,钢筋制作绑扎,粉刷等内容。
但不包括硐室所需各类门的制作与安装。
2.硐室的掘进体积系指硐室主体工程、附属硐室及壁龛的设计掘进体积。
硐室内的墙基础、设备基础、水沟、电缆沟、管子沟、地沟、地坑、沉淀池等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3.没有列出具体硐室名称,结构形式简单的硐室统称为其他一般硐室。
属于这类硐室的主要有等候室、调度室、医务室、工具保管室、压风硐室、油罐硐室等。
4.各类硐室的通道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条件的巷道定额。
(六)其他
1.锚杆架设定额包括锚杆制作和架设,按锚杆种类分别出现定额子目。
2.在井下各类门的制作与安装中,各类门的制作主材已包括在定额内。
七、各项定额的调整和使用原则。
1.本定额是按低瓦斯矿井编制的,高瓦斯矿井的人工、机械以1.1系数调整。
2.立井井筒涌水量是按平均涌水量小于lOm3/h制定的,当设计涌水量大于1Om3/h而小于20m3/h
时,定额以1.05系数调整;大于20m3/h时,定额以1.07系数调整。
3.立井井筒净直径挡距是按0.5m编制的,当设计井筒净直径与定额不同时,在壁厚相同的条件下,按相邻净直径定额以下式调整:
①当设计井筒净直径大于3m而小于8.5m时,
式中D——设计净直径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1——净直径相邻的较小档次井筒定额基价,元;
D2——净直径相邻的较大档次井筒定额基价,元;
d——设计井筒的净直径,m;
d1——较小档次井筒净直径,m.
②当设计井筒净直径小于3m时,
式中D——设计净直径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3——净直径为3m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设计井筒酌净直径,m;
K——净直径系数,取0.39.
③当设计井筒净直径大于8.5m时,
式中D——设计净直径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8.5——净直径为8.5m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设计井筒的净直径,m;
K——净直径系数,取0.14.
4.采用砌碹支护的立井井筒,当设计壁厚大于定额最大壁厚或小于定额最小壁厚档次时,在净直径相同的条件下,定额以下式调整:
式中D——设计壁厚的井筒定额基价,元;
D0——最大或最小壁厚档次的定额基价,元;
D0——井筒净直径,m;
T——设计井筒壁厚,mm;
T0——净直径相同条件下定额最大或最小档次壁厚,mm.
5.采用帷幕法施工的立井井筒,可选用相应条件的立井井筒定额以0.88系数调整。
6.斜井涌水量是按平均涌水量小于5m3/h制定的,当设计涌水量大于5m3/h而小于10m3/h时,定额以1.04系数调整;当设计涌水量大于10m3/h而小于20m3/h时,定额以1.07系数调整。
7.斜井及斜巷倾角大于30度时,可套用相应条件倾角小于30度的定额,以1.08系数调整。
8.本定额斜井、斜巷、平硐及平巷砌碹和喷射混凝土支护厚度是按设计常用厚度制定的,当设计采用墙拱厚度不同时,按平均厚度计算,在相同的掘进断面档次内以下式调整:
式中D——设计厚度的定额基价,元;
D1——厚度相近的较小档次定额基价,元;
D2——厚度相近的较大档次定额基价,元;
D——设计平均厚度,mm;
T1——厚度相近的较小档次定额的支护厚度,mm;
T2——厚度相近的较大档次定额的支护厚度,mm.
9.斜井、斜巷、平硐及平巷设计支护厚度大于相同的掘进断面档次内定额最大厚度或小于最小厚度时,可按下式调整:
式中D——设计支护厚度的定额基价,元;
D0——定额最大或最小厚度档次的定额基价,元;
T——设计支护厚度,mm;
T0——厚度最大或最小档次定额的支护厚度,mm;
K——支护费占定额基价的比重,混凝土砌碹K取0.48,粗料石、混凝土砖砌碹K取0.4.
10.本定额斜井、斜巷、平硐及平巷砌碹、喷射混凝土支护均是按半圆拱断面制定的,设计采用圆弧或三心拱断面时,定额以0.98系数调整。
11.本定额斜井、斜巷、平硐及平巷掘进断面系指设计掘进断面,.不包括水沟、墙基础、电缆沟、管子沟等掘进断面。
当设计掘进断面大于定额的最大断面2m2以上时,可按最大断面定额以下式调整:
式中D——设计掘进断面调整后定额基价,元;
D0——最大断面档次定额基价,元;
S——设计掘进断面,m2;
S0——定额最大断面,m2;
K——断面修正系数,取0.95.
12.砌碹支护的硐室定额所标明的支护厚度是指硐室主体工程的平均厚度,当设计的平均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式进行调整:
式中D——调整后硐室定额基价,元;
D0——支护厚度相近的定额基价,元;
T——设计支护厚度,mm;
To——定额支护厚度,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