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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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1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2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加强开工条件审查
5.2及时做好监理交底工作
5.3搅拌桩质量控制要点
5.4监理人员均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5.5做好工程验收
附件一: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
附件二:
水泥土搅拌单桩施工旁站监理记录汇总表
1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某基坑支护工程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重力墙有如下特点和要求:
(1)本基坑工程主要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重力式档墙的支护形式,部分区域坑内基底被动区土体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加固。
(2)水泥土搅拌桩兼作基坑的临时支护及止水作用。
(3)本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4)±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8.100m,基坑工程施工前场地平整标高约为7.000~6.500m。
(5)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5.73m。
(6)除注明外,本基坑坡顶超载为10kPa(其中出土口位置考虑超载30kPa),坡顶3m范围内不得堆载,严禁行驶车辆。
(7)本基坑水泥土搅拌桩采用550,桩间的搭接长度为,150mm,桩间距为400mm,排距为400mm。
(8)水泥土搅拌桩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做固化剂,水泥掺量为18%,水灰比为0.5~0.6,四搅四喷;根据开挖龄期的需要,添加适量的速凝剂和旱强剂。
水泥土的设计抗压强度为0.7MPa。
(9)搅拌桩长度要求应穿过淤泥土层且入可塑或软塑黏土层不小于1.0m或穿过淤泥土层到达硬塑黏土层。
施工中提前遇硬地层,一般应施工至桩机动力不足为止。
(10)基坑内被动区土体加固水泥土搅拌桩长度约为3.0~8.0不等;基坑水泥土搅拌桩重力式档墙水泥土搅拌桩长度约为10.0~15.0m不等,且成桩后2~4h内对桩内插筋要施工完毕。
2编制依据
i现行法律、条例、规定及办法
(1)《建筑法》(1997年颁布、2011年修订);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5)《建筑起重机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建设部令第166号);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7)《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8)《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
(9)《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10)《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
(1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2013]4号)。
2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C);
(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1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
(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2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2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
(2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7)《建筑内部装修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
(2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2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3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
(3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
(3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33)《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
(3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3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3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3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3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39)《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4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
(41)《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
(42)《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08);
(43)《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4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4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46)《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
(4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4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
(4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C);
(5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5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5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5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5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
(5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
(5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
(5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5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
(6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6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6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63)《安全帽测试方法》(GB/T2812);
(64)《安全网》(GB5725);
(65)《安全带》(GB6095);
(66)《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67)《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
(68)《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
(6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70)《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
(7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
(7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7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7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
(75)《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76)《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7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78)《宁波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79)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80)主管部门部门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文件规定;
(81)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方合同;
(82)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83)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方案等。
3监理工作流程
第一步:
开工条件审查。
检查以下各项开工因素,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签发开工申请
因素
要求
责任人
1
施工图审查
包括内部会审和专家审查已通过
总监
2
施工方案审查
编审程序、内容等符合要求
总监
3
工艺桩试验
通过试桩,校核施工工艺,形成施工工艺试验报告
总监
4
场地条件复核
对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开工要求
专监
5
工程基线复核
检查搅拌桩测放控制基线
专监
6
施工机械报验
检查进场机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专监
7
原材料检验
用于工程的原材料符合要求并检验合格
专监
8
施工人员资格审查
机长要持证上岗,必要的管理人员已到位并符合要求
一
9
施工交底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专监
10
监理交底
正式施工前,监理部要做好内部监理工作交底
总监
第二步
力施工过程监控
控制要素
基本要求
责任人
1
桩位核对
检查桩间距和测放桩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员
2
桩长确认
第一次预搅下沉,确认已达到设计要求,记录桩长
监理员
3
成桩确认
每完成一条桩均要得到监理确认
监理员
4
工艺监控
依据工艺性试验报告,旁站监控
监理员
5
水泥浆配比检查
根据试桩报告检查水泥浆配比
监理员
6
原材料检验
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
监理员
7
异常情况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专监
第三步:
工程完工验收
要素
要求
责任人
1
成桩检测
按规定对成桩实体进行抽样检测
总监
2
检验批验收
按验收标准组织检验批验收
专监
3
分项验收
按验收标准组织分项验收
专监
4
完工资料的检杳和整理
按施工和监理分别系统检查整理完工资料
总监
5
阶段监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
编制搅拌桩阶段监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
总监
6
召开专题验收会
资料整理完成,由总监组织召开专题验收会
总监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序号
控制要点
目标值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按设计和工艺性试验报告要求
2
水泥用量
18%
3
桩架对中
<20mm
4
导向杆的垂直度
<1.0%
5
第一、第二次提管的速度
1.2m/min(按工艺性试验报告)
6
水泥浆水灰比
0.50~0.60(按工艺性试验报告)
7
输浆的压力
0.4~0.6MPa(按工艺性试验报告)
8
搭接
>150mm
9
桩位
v50mm
10
桩径
w0.04D
11
桩长
1、满足设计要求;2、搅拌机搅拌不动为止
12
桩底标高/桩顶标高
±200mm/+100mm—50mm
13
搅拌桩进入不透水层的深度
1.0m
14
桩体强度
按设计要求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加强开工条件审查
(1)承包单位的资格核查
审查总包单位是否有专项资质。
如是分包,要检查分包单位专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当地承接业务的许可文件等。
要特别注意检查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审查水泥土搅拌桩专项施工方案
正式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水泥土搅拌桩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并报送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完成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程序、内容。
与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符合性,施工工艺标准,工艺性试桩方案,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异常情况的应对处理措施,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的经济合理性等,并提出书面审查回复意见。
承包单位应按经监理部最终审查同意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需更改方案或内容有较大的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要变更的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
(3)工程基线、水准点复核
根据已移交的工程基准备坐标点、水准点进行支护桩控制基线和水准控制点的测量放线。
基坑支护工程基线要闭合,闭合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同时,要复核基坑定位基线与建筑物定位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沿基线设置关键点和拐点控制桩,作为施工过程中测放桩位的依据。
以上工作完成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签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测量放线报验单。
(4)施工场地条件检查
检查临水、临电、临时施工道路、临设、场地排水、材料堆放、机械布设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已清理,场地已整平,水电路已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此项工作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落实。
(5)施工机械报审
施工单位要填报进场施工机械报审表,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桩机数量、型号、性能、配套设备等。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已按批准的计划备妥,所准备的机械设备是否与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中所列一致,所准备的机械设备是否都
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对于与批准的计划中所列施工机械设备不一致,或机械设备类型、规格、性能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者,均不准使用于本工程之中。
(6)工艺性试桩
正式开工前要通过工艺性试桩,明确各项成桩工艺参数,校核桩施工自动记录仪。
这些参数包括:
水泥浆配比,外加剂掺量,下钻和提升速度,喷浆压力,每米水泥浆用量等。
通过试桩要核实是否能满足设计提出的工艺参数,及优化方案。
试桩前要有试桩方案,试桩后要有试桩报告。
(7)施工人员资格审查
前台机长需固定专人操作并要持证上岗,后台人员要有施工经验。
管理人员至少要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专业电工,要检查这些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清楚。
操作人员及相应工种的配置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作业活动的直接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在岗。
相关的制度要健全。
特殊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将对其进行检查和核实。
(8)原材料检验
水泥级别要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按批量抽样检验合格。
如有掺外加剂,需检查外加剂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9)施工交底
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和管理方面的交底,要求有书面记录,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必要的交底补充。
承包单位做好技术交底,是取得好的施工质量的条件之一。
搅拌桩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要紧紧围绕和具体施工有关的操作者、机械设备、使用的材料、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交底中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
如何做、作业标准和要求等。
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要报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如技术交底书不能保证作业活动的质量要求,承包单位要进行修改补充。
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进入正式的实施。
5.2及时做好监理交底工作
及时做好监理部内部工作交底,明确监理人员分工、监理工作要求、监控要点,统一思想,是监理实施主动控制的主要方法,由总监亲自完成或统筹安排此项工作。
5.2.1施工过程监控
(1)抓好原材料的控制
施工过程中水泥是分批进场的,要求施工单位每批必须报验,并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检验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签同意后才能使用。
(2)及时对桩位、桩长和成桩成果进行确认
施工单位根据基线分段测放桩位,监理人员分段检查复核。
桩钻至桩底需报监理人员确认。
确认的依据是桩机已开始顶起,电流明显增大。
一条桩完成后,监理人员要检查确认检查确认桩长和水泥浆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做好施工工艺监控
根据试桩情况,监督成桩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4)加强水泥浆配合比检查
拌制每盘水泥浆要固定水泥和水用量、外加剂用量,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随时抽查。
使用密度剂也可准确检测水泥浆的密度。
监理人员还可采取一定的方法对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水泥浆制浆容器)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并要求承包单位对器具标识刻度,以便对水泥浆的水灰比实施有效的监控,监理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也将经常性地跟踪检
查器具质量和刻度的准确性,使水泥浆水灰比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5)主动对发生地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常见问题
发生原因
建议处理方法
预搅下沉困难,电流值高,电机跳闸
电压偏低;
土质硬,阻力太大;
遇大石块、树根等障碍物
调高电压;
适量冲水或浆液下沉;
挖除障碍物
搅拌机下不到预定深度,但电流不高
土质黏性大,搅拌机自重不够
增加搅拌机自重或开动加压装置
喷浆来到设计桩顶面(或底部桩端)标高,集料斗浆液已排空
投料不准确;
灰浆泵磨损漏浆;
灰浆泵输浆量偏大
重新标定投料量;
检修灰浆泵;
重新标定灰浆输浆量
喷浆到设计位置集料斗中剩浆液过多
拌浆加水过量;输浆管路部分阻塞
重新标定拌浆用水量;
清洗输浆管路
输浆管堵塞爆裂
输浆管内有水泥结块;喷浆口球阀间隙太小
拆洗输浆管;
使喷浆口球阀间隙适当
搅拌钻头和混合土同步旋转
灰浆深度过大;搅拌叶片角度不适宜
重新标定浆液水灰比;调整叶片角度或更换钻头
(6)工程变更的监控
施工中由于设计图纸、地质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施工、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更改或是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送交项目
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将与设计、建设单位等共同作出变更的决定并对变更对工程造价、质量、进度的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可行后交承包单位实施。
5.2.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手段
(1)旁站监理。
为使该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发展变化、潜在的质量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等,以便及时实施有效的监控。
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如实记录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
同时,施工管理人员要在现场指挥。
(2)测量。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单位的容器、桩架的刻度随时检查和量测,确保刻度的准确性,并对搅拌桩的实际桩长进行量测,并做好记录,确保桩长满足设计要求,从而达到止水的目的。
(3)指令性文件。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利用指令性的文件对承包单位提出指示和要求,使承包单位按相应的要求组织实施,达到规范建设行为,使工程按既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实现的目的。
(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促使承包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5.3搅拌桩质量控制要点
(1)从搅拌技术方面看,搅拌机的切削只能把黏土切成黏土团块与泥浆,水泥拌入后,
土团块中的孔隙被水泥土浆充填,
硬化后成为强度较咼的水泥石,而黏土团块却没有与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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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作用,仍保持强度很低的软土性质,形成水泥石包裹团块的水泥土结构。
如果搅拌越充分,土团团块粉碎越细,水泥与土的相互作用越均匀,水泥土的强度越高,反之则成水泥浆包裹土团块结构的水泥土,其强度显得脆弱。
因此,在搅拌制造水泥土时,必须注意搅拌工艺,对地基土进行充分搅拌破碎并与水泥浆混合。
合适的配方还需采用合适的机具和工艺流程才能保证水泥土达到设计强度。
如果机具和
工艺不适用,或重心不稳,或搅拌的功率和喷浆力不足,常常造成只搅拌不喷浆,只转动不搅拌,土体呈同心圆转动或摆动,其后果是泥浆、泥块、水泥浆分离,拌合不匀,上下不均一,强度差异悬殊,总强度很低。
因此,对不同土类、不同深度的加固体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机具和工艺流程,包括:
搅拌机的功率,搅拌头的类型,喷浆的压力的搅拌的流程等。
对于打入深度在8~12m的搅拌桩:
搅拌机的功率可用35~45kW的轴杆直径50~70mm的单轴和双轴搅拌头。
对于深度超过20m的搅拌桩,搅拌的功率应增大至55~60kW,搅拌头的直径、喷射压力也相应增大。
如打入深度较大的搅拌体:
应采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分段搅拌的方法,先灌入下沉喷浆搅拌第一段,再下沉提升搅拌第二段,这样有利于搅拌均匀。
其中,要注意控制提升的速度和转速,一般每分钟提升0.6~1.0m,每分钟转速为20~40转。
(2)桩位:
施工经过测量定位基坑开挖边线:
测量监理工程师将利用全站仪按一定的方法,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承包单位定出的基坑开挖边线和桩位进行复核,确保桩位的准确性。
(3)桩径:
监理工程师利用卷尺对钻头的直径随时进行检查,确保搅拌桩的有效直径。
(4)桩长:
桩长的宏观控制:
在搅拌机还能钻入土层的前提下,根据设计要求的桩长
施工:
在搅拌机不能再钻入土层的条件下,根据桩的实际长度记录;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在机架上标识钻头接触地面时钻杆顶部对应在机架上的点作为零米起点,依次往下标识1m、2m、3m,施工中以该点为基础,来确定桩长,从而对桩长进行准确记录。
监理工
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也将随时检查刻度的准确性和记录的真实性。
(5)桩架对中:
在施工过程中,对桩架的位置随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桩架对中的准确性。
(6)导向杆的垂直度:
在每根桩桩架对中后,并开始下钻之前,监理工程师用锤从两
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对搅拌机的导向杆进行监控,确保桩身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5%H。
(7)搅拌桩进入不透水层的深度:
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有效桩长结合地质勘察报告进行分析和比较,来控制搅拌桩进入不透水的深度。
(8)提管的速度:
为使水泥浆和土充分搅拌均匀,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将严格控制搅拌机的提管速度,利用桩机上经过检查确认可行的刻度和秒表实施有效的监控,控制提管速度不超过1.2m/min。
(9)水泥浆的水灰比:
按设计要求的水灰比的范围,确定水灰比后,计算出水和水泥的用量,根据容器的实际情况确定水和水泥的掺入量,要求承包单位根据该掺量在容器外标注相应的刻度,作为水灰比控制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抽查容器刻度和水灰比的正确性,并对水泥浆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10)输浆的压力:
首先对本工程中所用的压力表进行检查,包括压力表的合格证和有
效的校检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对压力表指针的计数进行监控,严格控制输浆的压力在
0.4~0.6Mpa内。
5.4监理人员均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1)预搅下沉时不允许施工人员冲水,只有遇较硬土层而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但须考虑冲水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2)以水泥浆作固化剂时,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拌制后防止浆液离析的措施。
(3)喷浆口到达桩顶设计标高时,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提升,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