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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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签发人:
谭文勇BF-AQHB-2012-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更好的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下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
本章内容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建安〔2011〕122号)第二章内容。
第三章危险作业预控管理
第三条危险作业识别
工程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合同承包范围、结构类型、拟采用的施工方案,会同安全总监,组织项目技术、质量、工程、安全等各类人员,对工程施工(包含由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全周期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1),该清单应根据工程施工中图纸、施工方案等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危险作业清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编制,通过“施工技术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评审。
对AA类危险作业,在审核完毕盖章时,各项目部应将打印好的一份原件留存分公司技术部,由后者及时报送集团公司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条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各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文件审批程序如下: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亲自编制,项目部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初审,对应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审核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在“施工技术文件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审,分公司技术部将文件传给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审核,复审合格后,报请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A类、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安全总监初审合格后在“施工技术文件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审,分公司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复审,分公司总工程师终审。
C类危险作业的技术及安全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第五条危险作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AA类、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A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集团公司组织,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参与。
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分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
第六条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前,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工程、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是否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达到条件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施工。
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2)。
B类及以上危险作业实行月报制度,项目部安全总监每月25-28日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本项目部施工现场下月《危险作业施工信息表》(见附件3)。
AA类危险作业施工前,项目部安全总监应组织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经理、材料主任、水、电主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作业条件预评价,符合作业条件的,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作业前一周报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AA类《危险作业审批表》,组织分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工程部、劳务部、物资设备部现场进行作业条件评价,从方案、交底、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大型设备、机具、应急物资等方面进行现场核实,符合作业条件的,报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核;分公司审核完毕,报送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
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组织项目部总工、工程经理、材料主任、水、电主管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核完毕后,安全总监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以扫描件报送文字资料,以图片报送现场实施准备情况(邮箱为bfaqb@),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合格后,报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
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组织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经理、材料主任、水、电主管等相关人员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安全主任)组织技术主任、工长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审批。
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现场条件、人员、施工环境发生变化时,项目部应按本《细则》的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危险作业施工管理
第七条危险作业旁站监督管理
AA类、A类危险作业开始实施后,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门实施首次施工旁站监督,并向项目部下达旁站监督交底;在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每周对项目部旁站监督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安排项目技术、工程、安全等人员进行施工期不间断旁站。
AA类危险作业应由项目部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工程经理进行旁站监督,安全总监每日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前一天旁站监督记录。
A类危险作业应由项目部安全主管、技术主任、工长进行旁站监督,安全总监每日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前一天旁站监督记录。
若项目未设安全主管,则由安全总监执行A类危险作业的旁站监督。
B类危险作业开始实施后,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组织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经理、材料主任、水、电主管等相关人员实施首次施工旁站监督,并向技术人员、工长、安全员下达旁站监督交底;在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安排项目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等人员进行施工期不间断旁站,总工、工程经理、安全总监每日需对现场施工及旁站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C类危险作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分包单位技术、安全、工程人员实施旁站监督。
第八条危险作业制止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如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政治敏感时期等)不适合危险作业时,项目部应按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下达的停止危险作业的指令,由工程经理实施停止危险作业的施工,撤离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妥善存放物料,切断现场电源,按应急预案组织停止施工。
第九条危险作业验收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完毕后,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当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AA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A类、B类、C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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