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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录

一、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1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19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说明理由制度21

四、规范海洋与渔业网上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工作回避和听证制度23

五、规范海洋与渔业网上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工作办理时限制度30

六、合法性审查制度32

七、重大或复杂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34

八、案例指导制度37

九、重大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40

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42

十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46

十二、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49

十三、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53

十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58

十五、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统计表67

十六、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目录68

1、行政许可68

2、非行政许可审批71

3、行政处罚72

4、行政强制123

5、行政征收124

6、行政裁决127

7、行政确认129

8、行政监督检查130

十七、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132

十八、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权力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133

1、行政许可133

2、非行政许可审批142

3、行政处罚146

4、行政强制248

5、行政征收253

6、行政裁决262

7、行政确认269

8、行政监督检查271

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我区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践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高效快捷为原则,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年度目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实施范围

法定行政机关: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组织: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包括:

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文甲中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蒋山中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东吴中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塔林中队,中国渔政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大队、中国海监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渔港监督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渔业船舶检验站。

以上各部门均应严格按照管委会综合办、效能办的统一部署以及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2013年8月)。

1、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2、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局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决定成立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陈世珍(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

林德仁(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

陈思忆、陈智斌、彭雷、方敏、吴佳佳、黄黎贤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挂靠局办公室。

局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及时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负责将清理规范结果形成Word文本文件(包括电子版)汇总上报。

(二)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2013年9月-2013年11月)。

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入手,抓住清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对去年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中所保留的项目,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次工作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职权分类,做好进一步规范工作;对去年通过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所清理出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权力,要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固化,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清理行政权力(9月1日至9月20日)

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对应”,即与法律法规相对应、与科室职责相对应、与机构职能相对应、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职能相对应。

(1)清理的范围:

①本单位所执行的专门职权;②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③以本单位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④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2)清理的依据:

①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原则上予以取消或废止。

②以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为依据。

③以相应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机关批准文件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

(3)清理的方法:

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进行清理,即由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机构,从上而下进行梳理;另一方面对照工作人员实际职责自下而上进行比较。

对清理出的职权项目,对照九类职权分类(见附件1),逐项登记造册,填写本单位职权统计表(见附件2)。

2、编制职权目录(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清理出来的职权,要依法科学分解,逐个界定层次和部门,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

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权力编码、权力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及依据标准、承办科室和负责人、权力依据等(见附件3)。

凡未列入《职权目录》的权力,不得行使。

对依法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权力,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制作《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4),逐项列出项目名称、权力类别、不公开理由等,报区综合办、区效能办集中统一审核。

(1)权力编码:

由“组织机构编码-执法类型-执法事项序号”四部分组成。

①组织机构编码:

由“地区编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业务代码”共6位数组成。

首两位固定用“PT”表示莆田;

次两位行政区划代码,用数字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北岸经济开发区用“07”;

后两位是各单位的业务代码,用单位拼音缩写组成(见附件5)

②执法类型为行政职权类别代码(见附件5)。

③执法事项序号:

每个单位每个类型下的行政权力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补零),作为职权事项的序列号。

权力编码范例:

“PT07HY-XK-0001”代表“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行政许可-事项序列号”

(2)项目名称:

行政审批类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行政处罚类应当用法定的受处罚行为名称或用法定词汇组合而成的受处罚行为的简称;行政征收类应当用法定名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权批准文件确定的名称;行政强制类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应受强制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应受强制的简称;其他行政权力类中的权力名称有法定名称的用法定名称,无法定名称的用相应的规定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

3、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0月1日至10月15日)

对清理后的职权,各单位要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见附件6)。

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

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图中应载明:

(1)行使权力的条件,即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

(2)承办岗位,即行使职权各个环节的科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动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辨、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法等。

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工作时限,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在流程图中注标明,原则上承诺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

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流程图。

涉密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也要按要求制作流程图。

4、确认申报(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初步清理结果经各单位法制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把关,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认,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于2013年10月20日前向区综合办、区效能办申报。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

未经申报登记的行政职权,今后不得实施。

申报内容包括:

①本单位清理工作情况;②行政职权统计表(见附件2);③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3)④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4);⑤权力依据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见附件6)。

各单位上报的每一份材料都要附电子文档,表格统一用WORD格式。

5、审核备案(10月21日至11月20日)

配合区综合办、区效能办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权力进行审核、修订。

重点审核项目名称、依据及不公开权力事项。

凡无合法依据的,应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明确;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依法予以确认;凡无保密依据的,均要予以公开。

6、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11月21日至11月30日)

经区综合办、区效能办审定后,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相关制度,公开权力行使的全过程。

各部门要指定科室或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本部门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

(1)公开的范围与时限。

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

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属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

(2)公开的重点。

要抓住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行公开,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社会公示、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形式,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要向行政相对人公开法律政策依据、相关标准、执行程序、救济方式等权力行使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相对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应根据涉及范围,及时告知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

(3)公开的形式。

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创新形式,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

在普遍推广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建设,将经审定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三)第三阶段:

深化提高(12月)。

1、完善配套制度。

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区综合办、区效能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月点评、案卷评查、执法投诉处理、编码动态管理、执法责任制等制度。

具体执法单位要重点建立执法文书格式化制度、权力行使动态公开制度、统一编码管理制度、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案件调查与审查分离、集体讨论决定、案件文书归档等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激励和监督等工作机制。

2、检查验收。

由区综合办、区效能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

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各单位本年度“双提双比”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以评价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局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分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规范权力和运行工作。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局属各部门在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同时,要着眼长远、拓宽视野,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积极进行大胆、有益的尝试,不断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方式、方法。

同时,要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机制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局属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反馈,便于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跟踪督查,严肃问责。

局属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合理分工协作,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要将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工作列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市效能办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察访核验,跟踪督查,凡发现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要按规定对单位严肃处理,对责任人严格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

1、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职权分类参考依据

2、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统计表

3、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目录

4、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

5、莆田市行政职权编码规则

6、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7、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

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8月28日

 

附件1: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职权分类参考依据

一、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

指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不属于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

三、行政处罚:

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四、行政强制:

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财产等予以强制所采取的措施。

五、行政征收:

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政权,依法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其内容主要有税收征收、管理费征收、建设资金征收、资源费征收、排污费征收、滞纳金征收等。

六、行政裁决:

指行政机关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确认:

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行政给付:

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九、行政监督检查:

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2: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统计表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序号

权力类别

项数

权力编码范围

1

行政许可

2

非行政许可审批

3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5

行政征收

6

行政裁决

7

行政确认

8

行政给付

9

行政监督检查

合计

附件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职权目录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编码

权力类别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及依据标准

承办科室和负责人

权力依据

备注

填表说明:

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要全部进行登记。

1、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简称。

2、权力编码按方案要求填写。

3、权力类别主要为: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八类,要按以上顺序依次填写。

4、公开形式指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

5、公开范围主要是指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部门内部公开、不公开。

6、公开时间主要指长期公开、随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

7、“收费及依据标准”是指是否收费及收费的具体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的,写“否”;收费的,注明收费的依据及标准。

8、权力依据必须填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全称与具体条款和内容,并按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对于授权和委托实施的,同时填写授权和委托的依据。

9、有其他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内注明。

附件4: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编码

权力类别

承办科室和负责人

不公开理由

备注

 

附件5:

莆田市行政职权编码规则

一、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名称

代码

行政区名称

代码

行政区名称

代码

莆田市

01

城厢区

02

湄洲岛

06

仙游县

22

涵江区

03

湄洲湾北岸

开发区

07

荔城区

04

秀屿区

05

二、单位业务代码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代码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代码

1

市安监局

AJ

19

市海洋与渔业局(含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HY

三、行政职权类别代码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代码

序号

行政职权类别

代码

1

行政许可

XK

6

行政裁决

CJ

2

非行政许可审批

FX

7

行政确认

QR

3

行政处罚

CF

8

行政给付

JF

4

行政强制

QZ

9

行政监督检查

JD

5

行政征收

ZS

 

附件6: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一、行政许可(共项)

(一)项目名称:

……(权力编码……)

1、法律依据

(1)法律《××××法》第×条:

(2)行政法规《××××条例》第×条:

(3)地方性法规《××××条例》第×条:

(4)规章《××××办法》第×条:

(5)法规性文件: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并按位阶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对于授权和委托实施的,同时填写授权和委托的依据。

下同)

2、流程图

…………………

(二)………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共项)

………

 

附件7: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

行政监督检查项目名称:

权利编码: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

月日时分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检查情况

 

被检查对象或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整改

建议

 

年月日

承办部门负责人批阅意见

 

年月日

复查问题整改情况

.

 

年月日

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海洋与渔业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行政执法质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许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海洋与渔业权力运行的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海洋与渔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海洋与渔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各项保障制度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将本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通过北岸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栏、有关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制作成简便规范的宣传手册对公众进行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三、公开时间

坚持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应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相结合原则。

将本单位行使行政允许结果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并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稳私的除外)。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该权力运行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应当事人申请公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公开。

 

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说明理由制度(试行)

为确保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平、公正、合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说明理由制度是指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处罚标准、裁量理由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案件,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根据《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当事人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处罚标准、裁量理由。

第三条适用一般程序的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人员必须在《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案件审批表》中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理由作出详细说明;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北岸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规范行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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