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验收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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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验收细则

江苏省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验收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房屋建筑

(一)现场管理

(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负总责,足额计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2)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负总责。

具体负责制订扬尘控制方案,工程项目建立管理网络,层层落实扬尘控制方案。

(3)监理单位将扬尘控制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二)图牌围墙围挡

(1)建筑工地进出口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工地应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墙围挡,不得留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重要部位和主要路段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3)围墙围挡外侧应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围挡;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三)道路硬化

(1)建筑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应做硬地坪,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2)建筑工地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城市下水道内。

(四)物料堆放

(1)建筑工地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上的尘埃。

(五)车辆冲洗

(1)规模以上的建筑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规模以下的建筑工地,如果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经监督机构核查,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

(2)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并达到后挡板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注:

规模以上:

房屋建筑:

公共建筑、住宅工程:

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工业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

桩基与基坑围护工程:

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桩基或基坑围护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造价为1500万元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造价为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等工业安装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

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桥梁、高架立交桥等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城市供气、供热、供水、排水、水处理等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

造价为1亿元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六)裸土覆盖

(1)建筑工地闲置2个月以上的裸露地面,建设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建筑工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七)防尘网设置

建筑工地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施工中的灰尘外扬;现场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m。

脚手架拆除时,应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八)物料清运

(1)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

(2)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

(3)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九)文明施工

(1)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要设置视频监控。

(2)建筑工地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二、市政施工

现场管理、牌图参照房屋建筑。

(一)围墙围挡

施工区域与社会公共通道应采用封闭警示亮化围挡隔离,沿线应设置提示、告示和警示等标志;围挡高度不得低于是1.8m,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底边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美观。

(二)道路硬化

施工通道、周边社会公共通道应硬化处理,及时保洁、养护,做到无坑洞、无积水等,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及安全,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组织。

(三)物料堆放

建筑工地施工料具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措施,

(四)车辆冲洗

建筑工地应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专人负责进出车辆清洁;经监督机构核查确不具备设置冲洗设施条件的,应在工地出入口采取其他清洁措施,防止污染城市道路。

(五)裸土覆盖

(1)施工现场应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及裸露地面,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

(2)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工程开挖后应尽快完成土方回填,原则上不超过7日,确因施工技术要求延长土方回填时限,须提前报监督机构审查同意。

(六)物料清运

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出场车辆装载不超过后挡板、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

(七)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开挖路面、拆除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现场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应采用湿作法施工。

(2)施工现场禁止拌合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材料;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混合料施工时序,及时做好铺筑、压实、养护和覆盖。

(3)管线施工、沟槽恢复须实施围挡作业,移交开放交通时间时须落实验收手续,保证施工期间社会公共通道通行要求。

三、房屋拆除

现场管理参照房屋建筑。

(一)图牌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示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二)围墙围挡

(1)中心城区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拆除房屋必须进行2m以上硬质封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施封闭拆除。

(2)工地周边要设置围挡,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档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三)降尘措施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

确因喷淋可能会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而产生安全隐患的须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可采取其它降尘措施。

需爆破作业的,应当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

(2)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对裸土地面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铺装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

(3)风力达5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拆除施工。

(四)物料堆放

房屋拆除中的旧料、废砖、渣土、杂物等须在工地围挡内集中堆放,采取洒水、密封或遮盖等措施,并做到及时清运。

(五)冲洗设施

配有冲洗设施、保洁人员,出场车辆的装载量不超过后挡板、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

(六)物料运输

(1)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并在拆除施工完毕四十八小时内清运完毕;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及时覆盖、固化、洒水、不得裸露。

(2)出场车辆应经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实施密闭运输,防止抛洒滴漏。

四、渣土运输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等相关经费列入工程预算。

建设工程在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手续时,应按规定缴纳有偿处置管理有关费用,并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建筑渣土处置责任书。

(2)建设单位需要运输处置建筑渣土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履行相关申请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运输。

(3)建立和完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安全运行诚信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检查考核。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应与当地建设、城管部门签订建筑工地规范施工、市容环境卫生等责任书。

(2)建筑工地出入口配备冲洗设施,采取密闭运输措施,杜绝车辆带泥出场和抛撒滴漏。

(三)监理单位

审核项目的扬尘控制方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四)渣土承运单位

(1)运输单位须经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取得城市建筑渣土经营服务资格。

(2)运输单位须采用密闭式运输工具,统一标识,使用运输车辆专用号段并放大号牌。

运输建筑渣土时,须随车携带由当地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3)渣土运输车辆应实施密闭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信号和禁行标志、不得超载超速、乱倾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不得有不按规定悬挂、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行为。

附表1:

扬尘集中整治检查用表(房建)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10

2

图牌公示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扣5分。

10

3

围墙围档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的;

围墙围档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档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10

4

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未采用砼硬化的;

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不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的扣10分。

15

5

物料堆放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的扣5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车辆冲洗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是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10

7

祼土覆盖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10

8

防尘网设置

★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

密目式安全网不能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的每一处扣2分;

现场防护未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不能保持高出操作层1.5m的扣5分。

10

9

垃圾和渣土

清运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未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的扣5分;

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的扣5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1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

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2:

扬尘集中整治检查用表(市政)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10

2

图牌公示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扣5分。

10

3

围墙围档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的;

围墙围档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档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10

4

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未采用砼硬化的;

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不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的扣10分。

15

5

物料堆放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的扣5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车辆冲洗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是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10

7

祼土覆盖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10

8

垃圾和渣土

清运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未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的扣5分;

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的扣5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15

9

其它

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未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的;

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作业的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

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3:

扬尘集中整治检查用表(房屋拆除)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10

2

图牌公示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扣5分。

10

3

围墙围档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的;

围墙围档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档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10

4

物料堆放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的扣5分。

10

5

车辆冲洗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是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10

6

祼土覆盖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10

7

垃圾和渣土

清运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未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的扣5分;

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的扣5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15

8

降尘措施

★拆除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未采取洒水或喷淋降尘的;

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被举报投诉的扣10分。

15

9

其它

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未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的;

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作业的扣5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

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

扬尘集中整治检查用表(渣土运输)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渣土运输单位

法定代表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建设单位

★查看渣土运输处置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扣20分

20

2

施工单位

★出入口道路未硬化的;未设冲洗台,未配备高压冲洗设施的;

未配备专人负责车辆、进出道路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每项扣5分。

未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的扣5分。

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未经冲洗或有带泥上路现象的扣5分。

20

3

监理单位

★是否按规定审批项目的扬尘控制方案。

未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措施的扣5分。

20

4

渣土承运单位

★未按规定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手续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

★承运单位或驾驶人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

未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承运车辆未按规定实施密闭化运输的,或低速农用货车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2分;

承运车辆牌照不全、车门单位名称及号牌不清的,每发现一辆扣2分;

运输车辆沿途洒漏,尘土飞扬的,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承运车辆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

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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