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单警装备产品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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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单警装备产品技术条件
公安单警装备产品技术条件
(公开版)
一、警棍产品技术条件
11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警棍选用伸缩警棍。
伸缩警棍由三节金属圆柱管组成,加力后伸展。
结构式样参照图1规定。
图1伸缩警棍示意图
12 外观
a)握柄上粘合橡塑把套,把套两侧应清晰压印“警察POLICE”、“伸缩警棍”标识,端盖尾端应有警徽标识,在端盖表面激光雕刻产品唯一编号。
b)产品表面应光滑园顺,无毛刺、划痕;把套图案、纹路清晰准确,无明显伤痕;把套粘合应牢固,无扭曲或前后串动;批产品外观形状、光泽应一致。
13 产品编号
在警棍端盖表面激光雕刻产品唯一编号标识,编号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位置符合有关规定,编号方法如下:
G××××××××
产品序列号(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大写英文字母)
承制方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码
14 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应符合GA/T429《伸缩警棍》等规定。
15 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
a)型式检验的抽样样品为8只。
b)交收检验按一次交收的产品为一批,交收产品数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交收产品数量
外观检验数量
主要性能指标抽样数量
5000只以下
不少于10箱内抽100只
8只
5001根~20000只
不少于20箱内抽200只
12只
20001只以上
不少于30箱内抽300只
16只
检验项目
材料为抽检项目,其他项目全项检验。
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
b)交收检验:
产品外观无缺陷数≥98%,其他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则判定批产品合格。
16 包装
单只警棍内包装采用纸盒包装,盒内应配有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盒外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及相关产品信息。
包装上要有条形识别码。
外包装采用双层瓦楞纸箱,应经防潮处理,箱外标注产品名称、内装产品、编号、数量、重量、体积、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及“警用品”、“防潮”、“小心轻放”字样。
二、手铐产品技术条件
17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手铐选用筒式金属手铐,结构型式应符合GA/T172-2005《金属手铐》中筒式金属手铐规定。
18 外观
外观符合GA/T172-2005《金属手铐》中筒式金属手铐示意图(图2)。
19 产品编号
在手铐铐体表面激光雕刻产品唯一编号标识,编号字体为黑体,标识编号方法如下:
K××××××××
产品序列号(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大写英文字母)
承制方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码
110 性能指标
a)选用GA/T172-2005中规定的120、130、140、150、160、200、220七种规格。
b)手铐锁应有可靠的防拨设计,能有效防止竹签、纸卷、铁丝等常见物品的非正常开启。
c)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GA/T172-2005《金属手铐》等规定。
111 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
a)型式检验的抽样样品为6付。
b)交收检验按一次交收的产品为一批,交收产品数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交收产品数量
外观检验数量
主要性能指标抽样数量
5000付以下
不少于10箱内抽100付
6付
5001付~20000付
不少于20箱内抽200付
9付
20001付以上
不少于30箱内抽300付
12付
检验项目
材料为抽检项目,其他项目全项检验。
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
b)交收检验:
抽样产品外观无缺陷数≥98%,其他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则判定批产品合格。
112 包装
每付手铐采用塑料袋及纸盒包装,盒内应配有产品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盒外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及相关产品信息。
包装上要有条形识别码。
外包装采用双层瓦楞纸箱,应经防潮处理,箱外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内装产品编号、数量、重量、体积、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及“警用品”、“防潮”、“小心轻放”字样。
三、催泪喷射器产品技术条件
113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催泪喷射器产品系列型号见表1。
表1
序号
型号
直径(mm)
1
60#
∅35
2
125#
∅45
3
200#
∅53
4
300#
∅59
5
400#
∅66
114 外观
颜色:
罐体、保护帽为黑色,按扭为白色。
外观为圆柱形,罐体印制白色标识及文字,正面为警徽图案和“警察”、“POLICE”、“催泪喷射器”标志,罐底标注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罐体背面下端激光雕刻或印制产品编号。
警徽图案应符合GA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规定。
图案及字体见图1。
正面反面
图1催泪喷射器外观示意图
115 产品编号
罐体背面下端激光雕刻或印制产品唯一编号,编号字体为黑体,警徽和文字的大小、位置参照图1,编号方法如下:
C××××××××
产品序列号(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大写英文字母)
承制方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码
116 性能指标
符合GA575-2005《警用催泪喷射器》等规定。
117 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的抽样样品为25个;
交收检验按一次交收的产品为一批,交收产品数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交收产品数量
外观检验数量
主要性能指标抽样数量
5000个以下
不少于10箱内抽100个
25个
5001个~20000个
不少于20箱内抽200个
50个
20001个以上
不少于30箱内抽300个
75个
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
b)交收检验:
抽样产品外观、规格、质量无缺陷数≥98%,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则判定批产品合格。
118 包装
每个催泪喷射器采用纸盒包装,盒内应配有产品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盒外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及相关产品信息。
包装上要有条形识别码。
外包装采用双层瓦楞纸箱,箱外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内装产品编号、数量、重量、体积、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及“警用品”、“防潮”、“向上”、“小心轻放”、“危险品”字样。
四、强光手电产品技术条件
119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强光手电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功能,采用在电筒筒身上直接充电方式,并配有车载充电器,尾部配有挂绳。
参照图1。
图1强光手电示意图
120 外观
强光手电外观颜色为亚光钛黑,着色应均匀完整,挂绳颜色为黑色,手柄滚花防滑,颈部防滚动,攻击头为锐利六角形状,筒身及尾盖轮廓圆滑。
外观参照图1规定。
强光手电的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划痕、尖锐棱角。
强光手电标志采用激光雕刻工艺,在攻击头一侧为警徽图案,反面为产品编号,手柄一侧为“警POLICE察”字样,反面为“强光手电”字样。
121 产品编号
在攻击头警徽图案反面激光雕刻产品唯一编号,编号字体为黑体,字高3.5mm,位置参照图1规定,编号方法如下:
S××××××××
产品序列号(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大写英文字母)
承制方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码
122 性能指标
122.1 强光手电电池为锂离子可充电电池,应具有防过充、防过放、防短路保护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22.2 强光手电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123 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
a)型式检验的抽样样品为6只;
b)交收检验按一次交收的产品为一批,交收产品数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交收产品数量
外观检验数量
主要性能指标抽样数量
5000只以下
不少于10箱内抽100只
6只
5001只~20000只
不少于20箱内抽200只
9只
20001只以上
不少于30箱内抽300只
12只
检验项目
材料、电池为抽检项目,其他项目全项检验。
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
b)交收检验:
抽样产品外观、规格、质量无缺陷数≥98%,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则判定批产品合格。
124 包装
每只强光手电采用纸盒包装,盒内应配有产品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应对电池性能进行警示性描述。
盒外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及相关产品信息。
包装上要有条形识别码。
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箱外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内装产品编号、数量、重量、体积、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及“警用品”、“防潮”、“小心轻放”字样。
五、警用制式刀具产品技术条件
125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警用制式刀具由刀体和刀鞘两部分组成。
刀体由刀身、护手和刀柄组成;刀鞘分为鞘身和固定带两部分组成。
图1警用制式刀具刀鞘示意图
126 外观
警用制式刀具刀柄、刀鞘颜色藏蓝色,固定带为黑色,刀鞘表面有警徽标志,警徽标志图案应符合GA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的要求。
警用制式刀具刀身表面无划痕、刀刃锋利,连接圆滑,倒角规整;刀柄纹路清晰、均匀,无损伤,护手圆顺无磨损;刀鞘圆顺,鞘口方正无毛刺,图案端正牢固,各部件定位准确,连接牢固;固定带缝合牢固,线迹均匀,无线头。
127 产品编号
在刀身凹槽一侧,靠近护手居中激光雕刻产品唯一编号,方向与刀尖一致,编号字体为黑体,编号方法如下:
D××××××××
产品序列号(六位数字不能满足时,从首位开始使用大写英文字母)
承制方企业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产品代码
128 性能指标
警用制式刀具应具有刀、锯、锉、剪、割、碎玻璃、改锥等主要功能和弹弓等辅助功能。
警用制式刀具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129 检验规则
抽样规则
a)型式检验的抽样样品为6把;
b)交收检验按一次交收的产品为一批,交收产品数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交收产品数量
外观检验数量
主要性能指标抽样数量
5000把以下
不少于10箱内抽100把
6把
5001把~20000把
不少于20箱内抽200把
9把
20001把以上
不少于30箱内抽300把
12把
检验项目
材料为抽检项目,其他项目全项检验。
合格判定
a)型式检验: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合格;
b)交收检验:
抽样产品外观、规格、质量无缺陷数≥98%,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则判定批产品合格。
130 包装
每把刀具采用纸盒包装,盒内应配有产品说明书及检验合格证,盒外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及相关产品信息。
包装上要有条形识别码。
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箱外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内装产品编号、数量、重量、体积、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日期及“警用品”、“防潮”、“小心轻放”字样。
六、警用水壶产品技术条件
131 结构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的警用水壶分为普通水壶(A)和保温水壶(B)两类,外观见图1。
警用水壶由壶体、壶塞和壶盖构成。
壶体为不锈钢双层结构,保温水壶的壶体为双层真空。
图1警用水壶示意图
132 外观
警用水壶的颜色为藏蓝色,图案、文字为壶体不锈钢本色。
警用水壶正面激光雕刻警徽图案和“警察”、“POLICE”、“警用水壶”文字,警徽图案应符合GA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的规定,文字为黑体字。
壶体外表面色泽均匀,漆膜光滑,无划痕、无缺漆、起泡、斑点等。
图案和文字应端正、清晰、完整、颜色饱满。
壶口光滑,无毛刺、无焊瘤。
螺纹清晰。
壶体无塌陷、无凹坑、无凸起。
壶塞体可拆卸清洗,无毛刺、无毛边、无划伤、无收缩变形。
壶口与壶塞的螺口配合应顺畅,无卡滞现象。
密封圈装配后应与壶口贴合严整,不得松弛、起皱,或缺肉、裂纹、发毛等缺陷。
成品内外清洁干净、无污渍油渍,水壶内无异味。
133 产品编号
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