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8848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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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88484
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1、学校车辆由行政办统一管理与安排调度,主要负责学校的对外接待、应急应变、节假日值班、公务用车及其它需要安排车辆的事项。
2、行政办负责对车辆的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3、车辆年度检审及各种固定费用的交纳由行政办负责办理。
4、行政办负责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及车辆处理等事项进行审核。
5、建立车辆档案,按有关规定登记建帐。
6、行政办建立学校车辆明细台帐。
第二节车辆的使用
1、下列情况优先派车:
1.1重要客人的接待用车。
1.2行政办安排的紧急或重要公务用车。
1.3发生重大事件的应急应变用车。
2、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到行政办申领《派车单》,填写派车单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行政办审批。
通过审批后,凭《派车单》安排出车。
驾驶员按照派车单批示要求,按照目的地、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出车。
不得公办私事,不可舍近求远。
3、驾驶员严格按照出车里程及时填写《部门用车登记》,月底汇总后请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计算各部门行政用车成本。
4、上班期间,学校的所有用车需到行政办领取钥匙,出车完毕后必须将钥匙交回行政办统一管理。
下班时间及节假日,行政办将钥匙暂存值班人员,如遇各部门需要出车,都必须先打电话请示行政办同意后,才能领取钥匙,并认真登记钥匙领取记录。
5、《派车单》一式二联,一联由行政办保管,一联由驾驶员保存,驾驶员应把当日出车的停车过路费等票据贴《派车单》后,月底作为报销凭证报销。
6、因紧急公务或紧急事件来不及申领《派车单》的,可先出车,事后由车队补办派车单手续。
7、驾驶员出车回来后,应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包括;用车部门、起始地点、出车时间、行使里程、停车过路费、回学校时间等。
8、未经行政办同意,任何人不许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9、未经行政办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许驾驶学校车辆。
违反此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概由责任人承担。
10、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因工作需要停放在外的需报行政办批准。
11、备用钥匙交财务部管理,以备急用。
第三节驾驶员管理
1、行政部负责组织驾驶员进行理论学习。
3、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或不服从安排调度,行政部有权提出停止该驾驶员对学校所属车辆的驾驶权,报董事长批准。
4、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5、驾驶员管理规定:
5.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5.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证学校的用车需要。
每次出车归来,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保证二次出车完好。
5.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保持车况完好。
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去加油。
5.4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出车前后应对车辆做好基本检查,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当车辆进入修理厂时应同时进厂监修。
5.5驾驶员要妥善保管随车附件和工具,如属正常磨损,须交旧换新。
5.6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线路出车,如中途有变,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如实填写当日《车辆行驶记录表》。
5.7出车后,驾驶途中不准违规操作,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
5.8发现车上遗留物品应及时送还或上交,树立良好的学校窗口形象。
5.9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10驾驶员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及相关保险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11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5.12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13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不得隐瞒不报。
5.14车内不准吸烟。
如有人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婉转制止。
5.15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5.16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办,并说明原因。
5.17驾驶员必须随时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对学校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接听。
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5.18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19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一经发现,除承担一切用车费用外,做辞退处理。
因驾驶员私自用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该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辞退。
第四节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行政部负责,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2、车辆修理本着小修自己动手、大修严格把关的原则有计划的送修,其目的是及时消除故障,修复损伤、恢复车辆使用性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车辆修理由驾驶员提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行政办签署意见后,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送修。
4、车辆实行定点修理,本着节约费用、确保质量的原则对修理厂的信誉、技术、收费、服务等进行审查后订立维修合同,修理厂凭送修单进行修理,凡没有送修单的概不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5、车辆在修理中由驾驶员/行政办负责,对修理项目逐项审核,需要换的机件要进行鉴定并经行政办同意后方能更换,尽可能减少机件更换。
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造成损毁的修理费等不得报销,概由责任人承担。
7、建立车辆维修登记、维修责任制和技术维修档案,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
第五节费用管理
1、车辆费用报销程序:
每笔报销款项要由行政办审核相应的出车记录或维修申请后,交财务再次审核、报销。
车辆的各项费用由财务部每月底根据行政办所报销的费用分摊到各部门。
不合理费用驾驶员自理。
2、车辆费用遵循保证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3、车辆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包干使用。
行政部必须统筹安排,计划用车。
4、车辆费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4.1、正常费用:
汽油费、停车过路费、出车补贴、各种规费、检审费等由行政办审核,董事长审批。
4.2、修理费用严格控制,按年度根据各车车况核定维修费用。
5、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损失、产生的停车费、加油费、过路费由责任人承担。
6、驾驶员出车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7、行政办指定加油站办理车辆统一加油卡,油卡由行政办管理,行政办对车辆行驶里程和加油量进行登记审核,发现疑议应进行调查处理。
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失的,损失金额超过保险学校赔付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9、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机关裁定为负主要责任的,超过保险学校赔付部分由责任人承担;负次要责任的,超过保险学校赔付部分由责任人承担30%。
第六节车辆考核
1、车辆的档案管理、维护保养、派车单、使用记录、费用报销等统一由行政办负责管理、核算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于车辆的年审、养路费、车船费、保险费等手续应记入车辆档案。
3、行政办于每月月末将所管理车辆的当月行驶里程公里数、耗油量进行核算;并将各部门用车记录统计后交财务部做费用分摊等帐务处理。
4、对车辆在城内使用的,行政办需每半月查询一次车辆违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对车辆跑长途使用的(昆明四区及呈贡新区以外地区),行政办需按次查询车辆违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七节车辆修理程序
车辆的维修保养须由行政办事先按照《车辆定点维修协议》提出检修保养申请,经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在指定维修地点对车辆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看护,修理后向行政办汇报修理情况,换下的零件要收回学校。
若途中应急维修,应电话申请同意后再维修。
回学校后要及时补办手续,否则将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第八节违规罚款的处理
1、私自出车、酒后驾车,第一次提出批评;第二次出现此类情况者,停驾一周,并记过一次;一季度累积三次,停止驾驶资格,并除名。
2、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程操作、不按要求保养等原因,造成机件、设备和车辆损坏的,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3、在车辆正常维修保养时,弄虚作假者,第一次警告,屡教不改者,停止驾驶资格,并记过一次。
4、经批准因公出车时,因主观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情况,肇事驾驶员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违章情况,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给予相应处罚。
5、未按规定停车、落锁,造成车辆机件损失或丢失者,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
6、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故意绕道增加里程的,超出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7、行政办根据对车辆违规查询结果,经核实后,需由责任人承担部分,责任人必须填写罚款单,并签字确认。
当月罚款单交由行政办保管,待月末汇总后交由财务部审核,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附表1车辆管理档案
车属单位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发证日期
行使里程
车辆购置附加费号码
保险记录
车辆年检日期
车船税
维修记录
违章记录
注:
补给油料的规格、价额、数量、车牌照号码,必须在发票上反映清楚、准确,签上经手人的姓名。
行政管理部监制
日期:
2012.11.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