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KHB44101 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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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KHB44101安全生产责任制
文件编码:
SBKHB/441/01
状态
受控
发放号
B类作业文件
宽厚板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版次:
第1版
2015-05-25发布2015-06-01实施
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宽厚板厂发布
修改履历
版次/
修改号
章节
条款
修改理由/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
实施日期
1/0
全部
机构整合
路文亮
王昭
姜涛
顾复康
何绪友
20150525/
20150601
目录
1.目的5
2.适用范围5
3.引用文件5
4.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5
4.1厂长(厂安委会主任)5
4.2厂党委书记(副书记)3
4.3副厂长(人力资源)4
4.4副厂长(生产)4
4.5副厂长(设备)5
4.6副厂长(安全总监)6
4.7副厂长(销售)7
4.8安全生产委员会8
4.9工会9
4.10工会主席10
4.11生产技术科11
4.13生产技术科科长13
4.14机动科(保障车间)14
4.15机动科(保障车间)科长15
4.16安全环保科16
4.17安全环保科科长20
4.18安全环保科管理人员22
4.19党政办23
4.20党政办主任24
4.21党政办副主任25
4.22团委26
4.23团委书记26
4.24科室/车间管理人员27
4.25车间主任28
4.26车间党支部书记29
4.27车间副主任(分管安全)30
4.28车间副主任(分管业务)31
4.29车间安全员32
4.30作业长、班组长32
4.31员工代表33
4.32岗位职工34
5.检查与考核35
起草:
路文亮王昭姜涛
审核:
顾复康
批准:
何绪友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宽厚板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宽厚板厂。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60号令)
3.4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SAAQ/441/01
4.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4.1厂长(厂安委会主任)
4.1.1厂长是宽厚板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1.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宽厚板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
4.1.3组织制定宽厚板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1.4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条件和隐患的治理,减少伤亡事故,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
4.1.5督促、检查宽厚板厂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4.1.6组织制定并实施宽厚板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批安全生产表扬、奖励与处分。
4.1.8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4.1.9批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对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1.10负责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隶属关系及职责、权限、配置,为实施和维护管理体系的人、财、物等提供必要的资源。
4.1.11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B类作业文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发布与实施。
4.1.12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1.13应当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4.2厂党委书记(副书记)
4.2.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起到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
4.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3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守法意识。
4.2.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模范带头,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2.5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搞好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绩效作为重要内容。
4.2.6领导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
4.2.7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督促整改和处理。
4.2.8定期听取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解决影响生产的重大安全问题。
支持、督促、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2.9深入生产一线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4.2.10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政治工作。
4.2.11参与领导劳动纪律、环境卫生、职业健康安全的专业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4.3副厂长(人力资源)
4.3.1负责审批宽厚板厂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能、技术比武等的培训计划,落实相关的设施与资金。
4.3.2负责所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审批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4.3.3负责作业岗位劳动定员的审批,对不适应作业岗位要求的职工及时的进行调整。
4.3.4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4副厂长(生产)
4.4.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负具体领导责任。
4.4.2根据厂长的授权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协调解决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厂长汇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4.4.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B类作业文件、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4.5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自查工作,批准审核方案、审核报告,聘任内审员。
4.4.6审核分管范围内的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4.4.7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4.4.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4.4.9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促检查各科室、车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渎职和违章行为。
4.4.10负责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的协商与交流。
4.4.11按权限组织对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报上级部门审批。
4.5副厂长(设备)
4.5.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5.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督促检查机动、技改主管部门和各车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5.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设施的B类作业文件、设备操作规程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5.4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设备安全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原则。
4.5.5组织开展对设备、设施及设备大中修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对评价为重大风险的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出管理方案,并加以控制和消除。
4.5.6组织和审批设备大、中修、项修计划,提高设备装备水平的同时,要注重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对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5.7组织机动部门进行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状况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5.8定期组织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5.9参加因设备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4.5.10负责设备大、中修、项修、计划检修和施工项目中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负责管理体系有关信息的协商与交流。
4.6副厂长(安全)
4.6.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对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4.6.2协助厂长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
及时向厂长汇报体系的运行情况,对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4.6.3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完善体系B类作业文件,并对作业文件进行审核,经厂长批准发布后组织实施。
4.6.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集团公司安全例会精神,部署本到位的安全工作,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4.6.5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对评价出的重大风险制订管理方案,督促整改和消除。
4.6.6组织开展和带头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大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理,并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4.6.7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组织抢救伤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6.8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
当发生重大事件、工艺改变和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进行修订和完善。
4.6.9当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通知调度室下达停止作业的命令,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4.6.10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奖励或处罚。
4.7副厂长(销售)
4.7.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4.7.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7.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7.5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6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7.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8安全生产委员会
4.8.1负责总结、分析、评价和布置宽厚板厂安全管理工作,汇集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及有益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出决策,确定安全目标、指标,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
4.8.2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或工作任务,听取各科室/车间的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存在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任务。
4.8.3定期的组织安委会成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对整改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和验证。
4.8.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8.5督促各科室/车间做好冬、夏季“四防”工作,落实好冬、夏季“四防”的有关内容,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8.6负责组织对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及险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
4.9工会
4.9.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4.9.2加强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并进行舆论监督。
4.9.3代表和组织员工依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规定,通过员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厂务公开。
4.9.4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指导监督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9.5积极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劳动竞赛、安康杯、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4.9.6关心职工生产现场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粉尘、噪声岗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9.7定期组织员工代表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4.9.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工会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4.9.9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好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行政领导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9.10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4.9.1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4.10工会主席
4.10.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代表员工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4.10.2定期召开工会各支会安全生产会议,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检查各支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员工代表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4.10.3督促工会做好收集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与交流。
4.10.4关心职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组织职工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和健康查体,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10.5代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的制定、评审和修订。
4.10.6参加员工在生产过程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4.10.7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三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
4.10.8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其它相关要素。
4.11生产技术科
4.11.1在分管厂长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1.2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工作的运行控制管理。
4.11.3负责组织本科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执行、信息的协商与交流、目标指标的管理。
4.11.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达停机处置的命令,不得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4.11.5妥善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11.6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置,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11.7按时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并做好调度会记录。
4.11.8生产技术科是应急准备和响应的主管部门,每年应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和车间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参与紧急情况的处理和调查。
4.11.9生产技术科是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定置定位、码放(摆放)质量的检查;负责现场卫生方面的检查、产线运行秩序(指挥纪律)的检查。
4.11.10负责生产过程中重大生产操作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4.11.12负责引进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和施工安全合同的办理,辨识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11.13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和补充、完善。
4.12生产调度
4.12.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定和文件精神,并检查执行情况;
4.12.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调度和安排生产任务,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协同安全环保部门处理违章者;
4.12.3生产过程出现不安全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12.4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
4.12.5发生事故时,及时参与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13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长
4.13.1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宽厚板厂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4.13.2坚持安全与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3.3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命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4.13.4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下令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3.5调度会上要汇报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4.13.6组织制订、修订、审定各类工艺及技术规程,制订技术标准。
4.13.7在安排生产、施工时,必须考虑安全的需要。
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4.13.8生产过程中发生应急情况时,负责启动、实施应急程序。
4.13.9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4.13.10在科研攻关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时,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及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13.11负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协助相关部门保证其它要素的实现。
4.14机动科(保障车间)
4.14.1在分管厂长和科长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厂管理体系文件。
4.14.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各种仪表、介质管道、液压设备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4.14.3各对口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保持、修订相关的作业文件或管理制度,保证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4.4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气瓶、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测和校验工作。
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用。
4.14.5在制定或审批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和检查。
4.14.6负责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14.7负责煤气检测仪器和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煤气检测仪器台账,做到帐物相符。
4.14.8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蔽部分如地下管线、动力电缆、地下通廊等,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会签,否则不得安排施工。
4.14.9对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宽厚板厂进行施工作业,应做好资质审查和办理施工安全合同,辨识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14.10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原则。
负责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和纠正。
4.14.11负责收集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和档案。
4.15机动科(保障车间)科长/副科长
4.15.1全面负责分管设备系统管理的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宽厚板厂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4.15.2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15.3各种机电及特种设备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15.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设备操作规程,并呈报有关部门审批。
4.15.5组织设备大中修、项修、计划检修、事故抢修时,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和安全合同,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实施,不准冒险作业。
4.15.6贯彻执行总公司《相关方管理程序》的要求。
负责制订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来施工、检修的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4.15.7组织设备设施、工业建筑、作业环境及技术改造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出控制措施,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4.15.8定期组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工业建筑的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4.15.9组织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煤气监测装置的检测检验。
保证各种特种设备具有使用安全许可证。
4.15.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向安全部门通报,制定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4.15.11配合安环科制定、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参与应急情况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应急设备或设施。
4.15.1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失效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4.16安全环保科
4.16.1厂安全环保科
4.16.1.1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保持和持续改进。
负责厂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汇总和协调。
4.16.1.2负责迎接、配合体系内外部审查、标准化验收工作,负责各项管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及上报,负责配合集团公司对接部室的专项检查,做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