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青岛市养老产业发展研究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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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青岛市养老产业发展研究与对策

关于青岛市养老产业发展的研究与对策

课题组长:

阮红伟

组   员:

赵新彦、徐青、张旭、袁静

青岛市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北林、青岛市老龄办调研处长卢成樑、青岛市老年学会副会长刘同昌、青岛市老年事业基金会副秘书长张善斌、四季庄园董事长周占武及青岛大学国际学院庞会娟、王佳文、韩威、迟佰翔、李少卿亦对本课题有贡献。

 

国际上对“老龄化”最简单的两条评判标准是:

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

青岛市在2010年年初60岁以上人口131.84万,占17.29%,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青岛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0.26%,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居第四位。

而且预计2015年,青岛市60岁以上人口将达167万,约占21%。

青岛市的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

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

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的作用,走产业化道路。

面对“银发浪潮”的冲击,任何人都不会无动于衷,如何抓住机遇寻找适合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路径,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青岛市养老产业现状

(一)青岛市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

1987年青岛市先于全国12年、省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

据预测,在未来五年内,青岛市老年人口规模明显增大、人口老龄化提速显著。

表1“十二五”期间青岛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年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131.84

137.37

144.15

151.51

158.92

166.88

占总人口比重(%)

17.29

17.87

18.60

19.40

20.20

21.05

资料来源:

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养老机构及社区托老机构状况

1.养老机构状况。

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登记老年公寓131家,核定床位15600张。

其中公办23家,床位4378张,公办床位占总床位28.9%,目前入住率为92.5%;民办老年公寓108家,核定床位10749张,占总床位71.1%,目前入住率为62.9%。

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19.67张,市内四区千名老人床位数35张。

(截至目前,全国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6.9张,发达国家为50~70张,发展中国家为20~30张)

2.社区托老机构状况。

截止2011年6月底,市内四区共有社区养老互助点1608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328个、老年人助餐点20余个,社区内老人可就近享受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和午餐服务等。

这些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大部分属三级规模(50m2至150m2以下),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元,若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则给予运营补助年1万元。

(三)青岛市养老产业相关政策

严格说,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是两个概念,两者都以老年群体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当这些老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承担时,我们称之为养老事业,当这些产品主要通过市场提供时,我们称之为养老产业。

2000年,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青政发〔2000〕18号),明确规定对老年人公寓、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优先审批项目,减免费用等。

2001年,青岛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老龄工作文件《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青发〔2001〕13号),文件决定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加大对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投入,将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建立健全老年法规政策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年,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民福〔2001〕112号),明确规定对老年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2009年,青岛市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对市内四区新改扩建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等。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2011年,青岛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十一章第七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提出,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环境。

完善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精神关爱体系,加快老龄产业发展,推进老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国家级老年友好型城市。

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展面向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个社区设立老年人照料中心,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

发展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加强各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拓展社区老年服务功能。

2011年7月,青岛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十年前出台《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青发〔2001〕13号)之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第二次出台的老龄工作文件,为青岛市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要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2011年实现社会养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以上措施,对促进我市老龄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四)老年人对青岛市老年用品及服务市场需求状况

为研究老年人对青岛市老年用品及服务市场需求状况,课题组采取方便抽样和配额抽样法抽取样本,采用文案调研法和询问法进行了调研。

主要结果如下:

1.青岛市老年人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最看重的因素仍然是质量。

质量、实用性、价格是青岛市老年人在购物时最看重的三个因素。

在回收的412份问卷中,有351位老人选择了质量,占调查人数的73.23%。

选择实用性的有60.44%,位于第三位的是商品的价格,有57.28%老年人选择此项。

2.老年用品中,青岛市老年人对老年食品和保健营养品最感兴趣。

选取老年服装、老年食品和保健营养品、老年健身用品、老年旅游休闲用品、老年生活辅助用品等五项作为代表性的老年用品。

调查显示,在412位调查对象中,有191位老人表示对老年食品和保健营养品最感兴趣,占调查对象的73.3%,成为老年人最感兴趣的老年用品大类。

对老年服装与老年健身用品感兴趣的老年人分别为87与64位,占到了调查人数的60.44%和57.28%。

而其他类商品在老年人中受欢迎程度则受到年龄与收入的影响。

3.对青岛市场老年用品的满意度总体评价一般。

其中,受访者对老年用品满意度评价最低的是老年食品和保健营养品。

调查显示,青岛市老年人对老年食品和保健营养品明确评价很差和比较差的比例是47.5%,其他依次为老年服装19%,老年健身用品18.44%,老年生活辅助用品16.26%,老年旅游休闲用品14.33%。

4.服务质量、服务价格与服务态度是老年人选择有偿服务时最主要的考虑因素。

在服务质量、服务价格、服务品牌、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五项因素中,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老人更加关注服务质量,价格和态度三项因素,而服务品牌和服务环境则位居其后。

5.政府和社会针对老年人提供的服务中助医与助乐最受老年人欢迎。

在助餐、助购、助医、助浴、助乐、助行等六项因素中,有超过半数的老人都会选择助医和助乐,其中助医是大部分老年人比较关心的事情,助乐的受欢迎程度位居第二。

青岛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提高的空间。

二、青岛市养老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对养老产业的认识存在误区

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已提出发展“老年服务业”,但许多政府官员把养老作为负担考虑,没有放在“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认识,没有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去重视,仍认为养老就是福利“事业”,而非“产业”,应属于非赢利机构,对赢利性质的老年产业,在给予税收和土地政策方面谨慎,多采用了“一次性”的做法去应付,没有“系统性”地去设计体制、完善立法、制定标准、配套财税政策,因而赢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艰难。

其次,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也影响养老服务市场的形成。

一些老年人的收入虽然逐步增加,但重积累、轻消费,重子女、轻自己的传统观念难以更新,直接影响养老产业发展。

(二)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缺失

青岛市养老产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时间比较短,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国标、省标、市标,同时,市场缺少监管机构,没有严格的规范,导致养老服务业产品和总体服务质量不高,制约了养老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三)政出多门缺乏通力协作

目前针对老年人服务的管理,存在民政、老龄委、工会、妇女、老干部局等多部门领导机构,缺乏协调机制,没有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且各市、区机构不健全,机构上下性质不一致。

(四)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大

调研发现,目前青岛市与居家养老紧密相关的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发展缓慢,大多停留在基本的生活照料上,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方式单一,缺乏特色。

老年人居家养老所需要的各种老年用品和服务需求,与客观社会的供给相差巨大,我们在对青岛市区60岁以上人士所做的老年人用品及服务市场需求调查结果也支持此观点。

(见附件1)

(五)养老产业从业人员缺口大

2011年3月,全国老龄委首次发布全国失能老人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城乡失能老人总数达到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

按2010年初青岛市老年人口131.84万人保守计算,青岛市失能老人绝对数约为25万,比照国家民政部对养老机构内失能、半失能老人按1∶4∶7配备服务人员测算,全市只针对失能老人的服务人员就应超过6万人,如果按每10位居家养老的老人配备一名家政服务人员简单计算,目前青岛应该有超过十万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未来几年更有增加的趋势。

青岛市养老产业从业人员缺口巨大。

(六)企业对养老产业信心不足

一是企业对政府关于养老产业相关政策信心不足。

企业普遍认为政府偏爱扶持福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而对企业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较少,且可能享受不到;二是企业对留住人才缺乏信心。

社会对养老产业认可度低、从业人员工资待遇跟不上导致人才难招且易流失;三是企业对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购买力信心不足。

目前青岛市许多企业一方面悟到养老产业巨大潜力,另一方面又缺乏信心涉足,因而对养老产业采取观望态度,导致我市养老产业目前结构单一、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的现状。

三、青岛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对策(路径)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产业的发展。

多年来,在探索适合我市市情的养老产业发展模式,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市目前的养老产业还存在不足和缺陷,尚需要改进和完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行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方针

1.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是世界性的普遍趋势。

在欧美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业早已是一个成熟的产业,许多国家将目光放在发展这项产业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美国实行市场化运作养老设施、发展老年医疗器械产业,日本发展老年服务新兴产业,欧美国家延伸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老年休闲与旅游产业等。

2.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具有本土优势。

首先,青岛市养老氛围优越。

2010年,青岛市被全国老龄办定为全国首批6个老年友好城市试点城市(区)之一,同时,《财富》杂志2010年评选青岛市为中国地区人们退休后最适宜安度晚年的地方。

其次,青岛市产业基础雄厚。

近些年,青岛市经济持续发展,2011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聚集区,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域,核心区域以青岛为龙头。

特别地,青岛市“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上水平、惠民生、促和谐”等政策措施正在深化,养老服务产业化,不但可以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既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又能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稳定、构建和谐,是一举多得的切入点。

3.养老服务业“产业化”并非完全“市场化”。

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产业化的方向,并不是意味着应当像其他产业一样完全地市场化。

由于养老服务具有社会福利的属性,它的消费对象是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的老年群体,因此它的市场化程度和对营利的追求应当受到适当的限制和调节,应当把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和“福利化”有机结合起来。

以非营利性(居家)养老产业为主,两端辅之以高端营利性产业和慈善福利性事业。

这里所定义的非营利性(居家)养老产业是指获取政府直接财税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可以解决社区就业,同时又包含志愿服务为一体的社会(社区)服务模式,包括了养老,如上文提到的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多采用的模式。

(二)加强立法,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产业的法律法规。

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保护养老服务产业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出台养老服务产业相关的标准体系。

养老服务产业是新兴产业领域,国家层面没有产业发展规划,我市也没有制定配套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体系。

但国际上,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等都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管理机制保障养老服务的发展。

出台老年服务产业相关的标准体系,将有助于实现市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运作模式,促进我市高起点、国际化养老服务产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理顺养老产业管理体制

1.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自治体系,配套财税体制改革。

养老产业发展的需要,归根到底要依靠社会和社区发展居家养老体系,核心问题是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保证养老产业的利益得以平衡和可持续,需要一定程度的脱胎换骨,需要转方式、调结构,否则难免流于空谈。

因为体制问题是根本问题,只有进行社会(社区)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和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科学规划和设计养老产业体系,真正做到保障和改善民生。

2.加快体制改革,整合涉老机构。

健全老年工作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机制,将市老龄工作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统管人口老龄化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建议设立“老年人工作局”或“老龄工作局”,完善老龄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方便采取调控手段,从全局的高度战略性地研究分析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有效管理。

3.既有管理机制,又有监督机制。

针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管理,不论市政府投资兴建,还是企业、社团及私人投资兴建的养老相关产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办,受政府的监督。

(四)打造全国一流、引领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养老服务产业园

青岛市应创新养老服务观念,利用得天独厚的山、海资源,紧紧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升级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契机,以发展高质量、综合性养老服务产业为核心,开展集群式、链条式、组团式招商,力争引进大的外资项目,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群体。

项目向园区集中,走集聚化、园区化、规模化的现代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之路,打造全国一流、引领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养老服务产业园。

1.引导社会参与。

政府通过在征地、税收、贷款方面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建立老年服务产业引导资金等政策性补助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出资建设。

2.开发养老服务产业板块。

(1)建设新型养老机构,如“候鸟式”旅游养老院、为入园老人托管其房产等资产的资产经营型养老院等,满足不同层次的老人需求;

(2)建设老年人旅行社,结合青岛市旅游资源,发展老年休闲旅游业;(3)建设老年医护机构,由全科医师、老年常见病专科医师、中医师和护士等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满足老年医疗、老年护理需求;(4)建设老年餐馆,将中华美食与食疗药膳养生结合,兼顾老年人消费特点,进行老年保健;(5)建设集老年服装、老年食品和保健品、老年生活辅助用品、老年医疗服务辅助设施为一体的商品城;(6)建设生态农业园,发展以经营种植业、养殖渔业等为主的休闲与适当劳作相结合的老年休闲农(渔)业;(7)建设老年大学,开办符合老年人兴趣的各种培训班,发展老年文化产业;(8)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配套建设文化主题酒店、总部办公、商业服务、住宅公寓等商务楼宇,在园区内集办公、居住、餐饮、会议等为一体;(9)建设老年工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以老年人丰富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为依托,将老年人的健康资源和能力资源进行产出性的转化,使之在健康自乐的同时,既能增强自己在经济上的自我保障能力,也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出新的力量;(10)建立老龄专家顾问公司,集中、利用园区各方面专家的优势,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3.创新养老产业商业模式。

(1)养老产业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养老服务产业园在建设时,可以将园区内村庄进行改造,保留耕地,改建成老年人借以怀旧、体验生活的老年农场;改建房屋,适应乡村旅游中的农家宴、农家乐需要;村民在产业园区内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其适龄子女接受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可在本园区或外地相关连锁产业点工作。

将养老服务的产业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真正做到转方式调结构。

(2)实行产出性养老模式。

所谓产出性养老,指的是老年人以继续发挥余热,从事商品和服务生产的各类活动来度过老年阶段。

产出性老龄化是国际社会最近提出的一个新的术语。

园区内各种老年产业,可以以年轻健康的老年人为骨干,将老年人的健康资源和能力资源进行产出性的转化,使他们在健康自乐的同时,既能增强自己在经济上的自我保障能力,也能为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出新的力量。

(3)探索涉外高端养老社区模式。

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青岛作为该区域战略的龙头城市,将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蓝色经济领域利用外资步伐,逐渐成为中日韩自贸区的急先锋城市。

在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内,参照国外经验,采用国际标准,构建涉外高端养老社区。

例如,根据欧盟宪章的要求,老年社区在建筑设计上应当将老年服务功能与城市特色、生态目标融合在一起;不仅要方便老年人的生活,而且要使老年人不感到孤独。

因此,老年社区内所有的公寓楼和公共设施,都必须根据老年人的特点进行相应的改造。

这将在青岛经济发展中突出“创新、文化、和谐、开放、宜居”五个方面,为把青岛打造成东北亚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和充满活力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城市而努力。

实现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的发展目标。

(五)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照顾为主,实行产业化经营

目前国际上,与“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有增加的趋势。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欧美发达国家都强调社区支持老人的家庭,即以社区为基础提供养老服务,特别是上门服务来增强老人在家庭里的生活能力。

如美国实施的“社会服务街区补助计划”,在各州力图帮助和支持老年人在家里有能力独立活动,为老人提供较多的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运输、供给膳食等,所有住在家里的老人都能获得这样的服务。

日本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护理服务,可以归纳为“在宅服务”和“设施服务”(即在养老机构接受全方位的服务)。

日本的“在宅服务”几乎无所不包。

除生活料理、“入浴护理”、“上门看护”外,还包括定期早晚用车接送老人到老年康复中心,对他们进行身体检查、功能恢复性训练,以及如厕、用餐等生活技能指导等。

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和生活护理方面,日本官方养老机构、私人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充分利用驻青疗养院等央企资产,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驻青疗养院多是青岛的本土优势,一旦与主业分离,充分利用央企下属建筑物,把闲置的招待所、办公楼、车间、食堂等稍加改造,可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起居、养生膳食、文化娱乐、医疗康复保健、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被分离出的非主业宾馆酒店,将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市场转让等方式,重组成为以养老产业为主业的青岛优势企业。

这将一方面安置和消化大量辅业分离人员,使他们经过职业培训充实养老产业从业人员,另一方面,为引领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介入青岛养老产业提供机会。

同时,央企主辅业分离,有助于抑制土地出让价格,避免推高房价;有利于央企剥离低效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将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提供具有青岛特色的切入点。

2.引入市场机制,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方法,吸引外资及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在我市兴办养老服务企业。

由企业设立不同形式、不同收费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少部分困难老人则由各级政府付费购买服务提供福利,从而形成合理的投资收益机制。

如此,养老服务业方能“热”起来,居家养老服务也才能得以支撑和长久。

3.将现有的由街道、居委会投资开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改制为独立的经营性实体并进行产业化经营。

4.在批地建房时,要求开发商规划建设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在小区改造时,也应把养老设施列为与幼儿园、小学等同等重要的社区配套设施。

5.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服务资质、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卫生等标准。

制定失能老年人评估标准,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标准依据。

6.出台相关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

(1)对居家养老服务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必要的用地也由行政划拨;

(2)对低收入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3)借鉴日本政府经验,子女照顾70岁以上收入低的老人,可以享受减税,可以得到贷款等;卧床老人需要特殊设施,政府予以提供;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并为居家养老提供住宅上的优惠和便利。

7.建立和完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文化教育网络。

8.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

引导企业家从社会全局、长远利益和企业发展来认识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性,增强政府、企业、社会以及个人参与的主动性。

引导老年人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帮助老年人形成科学的消费理念,扩大产业市场空间。

9.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

这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的实行将有利于推进居家养老。

(六)加强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1.稳定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

无论是机构养老服务还是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都应当享有正规就业者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工资等待遇。

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晋升。

同时,要加强宣传,改变人们心目中养老服务业“小零杂工”的形象,使人们认识到现代养老产业是有别于传统家政服务,需要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的重要服务产业。

让养老产业从业人员有自豪感。

2.发展养老服务专门的教育。

一方面,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利用青岛市高校资源优势,(目前,青岛全市共有各类大专院校28所(含民办高校)),在大学开办养老专业或养老系,开设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法律以及心理学等相关课程,培养养老服务专门人才。

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政护理专业,为对口的社区就业提供符合资质的人力资源,改变多年一贯的依靠“爱心大姐”和路边保姆的现状。

3.逐渐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职业准入制度。

养老产从业人员需经过职业培训、考核。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为准。

(七)开发更多的老年产品和服务

学习国外经验,开发更加适合中国特色的老年产品和服务。

例如,经销老年服装方面学习法国厂商策略,开发适合老年人的自动配药服药定时器、遥控防遗忘门锁、遥控上网鼠标等电子产品方面借鉴美国厂商经验,而在老年食品、老年护理用品及辅助生活用品的设计上,日本厂商的糖尿病食品、褥疮食品、老年助浴床、随身尿袋等能给我们很多启发。

在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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