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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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模板
交院团[2019]13号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关于修订印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的
通知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团省委对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要求和评优体系的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学院对2017年6月印发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奖励办法》作修订,现将修订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团总支(团工委)认真学习,对照指标体系落实。
附: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一、评优类型
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类型包括以下几项:
1、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2、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3、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5、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基地
6、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此外,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学院每年对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可设置专项或临时奖项。
二、评优对象及方法、名额
(一)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
各团总支(团工委)
2、评选程序:
本奖项由团总支(团工委)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团委综合评议审定。
名额根据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优秀团队
1、评选对象:
当年经立项组织开展实践的团队
2、评选方法:
实践团队申报,团委组织评审,按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标准,由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评选。
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队总数的40%。
(三)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
团队实践项目指导教师、社会实践管理人员
2、评选方法:
由指导教师申报(一个实践项目有多个指导教师,只可一人申报),团委组织评选。
所指导项目获得“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的,优先入选。
名额原则上一个实践项目1名,但必须在实践项目完整实施的基础上方可评选。
(四)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
2、评选方法:
参加团队实践项目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择优推荐,所在团总支(团工委)审核,团委评定审批。
每个团队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具体评选人数根据该项目队员总数和实施情况确定);自行实践的学生,由所在团总支根据提交的实践资料情况推荐并审核,团委评定审批。
自行实践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与实践学生数的2%。
(五)优秀实践基地
1、评选对象:
各实践单位建立的基地
2、评选方法:
由团总支(团工委)申报,每单位限报1个。
团委组织评选。
名额根据申报数量和基地共建、作用发挥情况确定。
(六)优秀调研报告
1、评选对象:
各实践项目提交的调研报告
2、评选方法:
各实践项目提交实践总结材料时一并提交调研报告,团委根据报告质量评选。
名额根据申报数量和报告质量确定。
以上奖项中,优秀团队以量化评分方式评选,其余以结合条件推荐的方式评选。
专项或临时奖项在发布工作文件时公布评选对象和方法。
三、评优标准
(一)先进集体
总体指标:
贯彻落实团省委和学院当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本总支学生实践比例不低于95%;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实践基地建设长效开展,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并逐年增加,基地作用发挥明显;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本奖项在其他奖项评选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评定。
(二)优秀团队
1、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成立有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实践团队组建完善,人员配备和专业分布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组织开展与实践主题相关的知识、工作方法、安全管理、宣传规范、报告撰写等内容的培训;
3、团队管理科学高效,有明确的管理规范,责任到人。
尤其注重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队员全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践过程安全无事故;
4、实践过程组织有序,按照开展宣传动员、举行启动仪式、实施实践过程、全面总结回顾的基本框架组织实施。
整体实践过程内容充实,安排合理;
5、实践选题符合团省委、学院的指导性要求,紧扣社会热点或专业行业特点,主题突出,立意鲜明,具有较强的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实践方案全面详实,内容设计科学合理,实践形式新颖,实践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6、注重实践过程宣传。
按照社会实践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自我宣传,宣传内容被关注、转发、评论度高。
7、积极主动向社会媒体推送实践活动,受到各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对项目进行有益的宣传,为学院赢得社会声誉;
8、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过程资料留存完整,按时按标准提交实践报告和汇编材料,且内容详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结构科学。
9、实践取得显著成果或效益,如对实践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或其他某一方面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建议、实践对象受到实在的帮助与服务并予以高度评价等;
10、获批省级以上重点团队的、在省级以上专项实践评比中获奖的,另行加分。
(三)优秀指导教师
必须为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实践项目的实施过程;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管理有效、指导有方;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指导项目和团队在实践成果、媒体宣传、自我总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先进个人
必须为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
活动组织者应在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认真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配合团队工作,积极服务社会,在活动中有较大贡献与收获;个人自行实践的,必须切实开展相关活动,且符合学院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实践取得丰富的过程资料,提交的成果规范。
(五)优秀实践基地
基地一般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软硬件设施、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社会实践活动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申报当年必须在该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六)优秀调研报告
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结合实践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四、奖励办法
1、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公开表彰。
其中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在实践经费上提高资助。
2、在校级各类奖项基础上,择优优先向团省委推荐申报省级奖项。
具体推荐项目和名额以当年团省委评优文件为准。
3、社会实践评优情况列入当年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9日起实施,由共青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分细则
附: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内容
分值
1
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成立有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5
2
实践团队组建完善,人员配备和专业分布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组织开展与实践主题相关的知识、工作方法、安全管理、宣传规范、报告撰写等内容的培训。
5
3
团队管理科学高效,有明确的管理规范,责任到人。
尤其注重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队员全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践过程安全无事故;
10
4
实践过程组织有序,按照开展宣传动员、举行启动仪式、实施实践过程、全面总结回顾的基本框架组织实施。
整体实践过程内容充实,安排合理;
15
5
实践选题符合团省委、学院的指导性要求,紧扣社会热点或专业行业特点,主题突出,立意鲜明,具有较强的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实践方案全面详实,内容设计科学合理,实践形式新颖,实践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20
6
注重实践过程宣传。
按照社会实践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校内官网、新媒体平台加强自我宣传,宣传内容被关注、转发、评论度高。
必须在校内官网、新媒体平台宣传,但不赋分。
如未宣传,则从总分中扣除5分。
7
积极主动向社会媒体推送实践活动,受到各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对项目进行有益的宣传,为学院赢得社会声誉。
另行
统计
8
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过程资料留存完整,按时按标准提交实践报告和汇编材料,且内容详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结构科学。
25
9
实践取得显著成果或效益,如对实践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或其他某一方面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建议、实践对象受到实在的帮助与服务并予以高度评价等。
20
10
获批省级以上重点团队的、在省级以上专项实践评比中获奖的,另行加分。
国家级重点团队6分;省级重点团队3分;国家级专项评比获奖10分;省级专项评比获奖5分。
注:
评分部分为100分,加分项另行计算,直接计入总分
大学生暑期实践媒体报道积分统计办法
一、总体原则
1、本媒体报道指校外官方和社会媒体;
2、媒体报道按不同类型和级别加分;
3、同一实践项目在同一媒体多次报道的,最多累计2次,且必须内容不同(如实践不同阶段的报道)。
4、积分累计上限为30分,大于30分的,按照30分计。
二、积分分值
媒体类型
媒体级别
电视
报纸
网站
新媒体平台
政府网站
政府部门主办的网站
社会商业或公共网站
政府官媒
政府部门主办的新媒体
社会商业或公共新媒体
国家级
20
15
12
10
不分级别,0.5分/次
6
4
不分级别,0.2分/次
省级
15
10
8
6
4
2
市县级
10
8
6
4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