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电力装机和绿色电力发电市场份额占比情况一带一路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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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电力装机和绿色电力发电市场份额占比情况一带一路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2019年中国绿色电力装机和绿色电力发电市场份额占比情况,“一带一路”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电力工业是生产和输送电能的工业,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四个环节。
可用于发电的一次能源分为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行业政策法规: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相关内容
《能源发展战略
行动计划
(2014-2020年)》
国务院
2014年6
月7日
从能源安全、能源清洁利用、能源体制改革等多方面提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能源发展的路径,并提出一系列约束性指标。
《关于开展可再
生能源就近消纳
试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15年10
月8日
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
《可再生能源发
电全额保障性收
购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16年3
月24日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进行全额保障收购。
《关于加强发电
企业许可监督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2
月8日
严格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关于印发2018
年能源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3
月7日
通知指出要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
《关于进一步促
进发电权交易有
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
月27日
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燃煤自备电厂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发电权交易,由清洁能源替代发电。
《打赢蓝天保卫
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
2018年6
月27日
明确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关于积极推进
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
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
2018年7
月19日
通知明确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
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地方政府承担配额制落实主体责任,电网企业承担配额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关于积极推进
风电、光伏发电无
补贴平价上网有
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
2019年1
月7日
明确了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等,进一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关于建立健全
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保障机制的
通知》
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
2019年5
月10日
明确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
《可再生能源电
价附加资金管理
办法》
财政部、国
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
月20日
财政部根据电网企业和省级相关部门申请以及本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向电网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其中,当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新增项目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
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
《关于2020年风
电、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有关事项的
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0年3
月5日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电网消纳能力、监测预警要求等,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及时测算论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落实消纳方案,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加强对规
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
《关于开展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
项目清单有关工
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
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3
月13日
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的条件。
此前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第一批至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
存量项目纳入首批补贴清单需满足条件:
1、并网时间符合通知要求;2、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
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3、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2020年光
伏发电上网电价
政策有关事项的
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0年3
月31日
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开始转型换挡,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需求持续增加,电力结构不断调整,清洁能源加快发展,能源结构继续优化配置,同时“一带一路”电力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处于持续稳定地构建中。